第67章 小貔貅(1/2)
“这、这——”叶飞忍不住咂舌, “猜得有点离谱吧?既然凶手已经控制了死者的手机,她完全可以放段队的鸽子,就像她对艾米丽那样。你想想,家里地下室埋了一个死人, 她还冒充采萍儿邀请警察进门?这也太扯了吧?万一这个警察认识采萍儿呢?”
林鹤知看向他, 摸了摸自己下巴, 若有所思。
“咱先别想这么远,”单瀮转过身,敲了敲身后的白板, “不管嘴上怎么说,都只是推测而已, 现在当务之急——是确定采萍儿的死亡时间。”
白板上, 单瀮梳理了采萍儿一案的时间线:
8月17日:采萍儿告诉艾米丽自己给被网暴的徐子珊母亲捐款。
8月19日:采萍儿在自己手账本上记下段队电话。
8月27日:采萍儿购买了车票,并通过电话联系上房东,预订了地下室。
9月2日:上午9点,蒋遇送采萍儿前往海棠市汽车南站,乘坐宁棠线班车于11点45抵达宁港;下午2-3点,采萍儿与房东见面, 手续交接。
9月3日-9月5日:未与艾米丽见面, 每天早晨6:30在家门口小摊买早点, 戴玫红棒球帽与黑色口罩。
9月6日:早6:30购买早点,晚上6点左右, 段重明光顾同一家铺子。
9月7日-9月10日:行踪不明,不再购买早点。
9月11日:上午6:30采萍儿给房东发了退房短信,拍图证明钥匙寄存于牛奶箱。房东于下午查房整理, 发现房间整洁,未有异常。
女子具体离开时间不明, 但根据早餐铺阿姨,应该是6日之后的“某一天清晨”。
“假设,9月3日早上6:30去买早点的人,已经是凶手了——那么,采萍儿应该是9月2日——大概率下午到晚上——死亡的,”林鹤知说道,“要验证这一点其实不难,但需要蒋遇和房东配合回忆一下,那年9月2日采萍儿抵达宁港时,穿的是什么衣服?”
房东与采萍儿只是有一面之缘,她就记得女子是独自一人,头戴“一顶玫红色的棒球帽”,拉着“一个浅粉色的小行李箱”之外,其它就没有什么印象了。
蒋遇也是愣了半天:“我好像有点记不起来了……”
单瀮打印了几张不同颜色长袖t恤:“你先回忆一下,海棠市汽车南站的大门,采萍儿戴着一顶玫红色的帽子,有一个浅粉色的行李箱,你再想想,当时她穿的是什么衣服?”
具体的形容勾起了蒋遇记忆中的一些片段,他低头看着那些不同颜色衣服,闭上眼,画面缓缓在眼前浮现……
“我当时开着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载着她去海棠市汽车南站……”蒋遇猛地睁开眼,“灰的!她穿的是灰的!”
“她穿了一件灰色的长t,胸口……胸口好像还有一只小猪佩奇?”
单瀮点点头:“很好,都对上了。”
虽说尸体身上的那件棉质t恤在地下埋了近三年,被蛀得全身是洞,图案的材料也是褪色、破碎,但依稀能辨得一些粉色,以及佩奇的形状。
已知采萍儿是一个爱干净的女人,且地下室有洗澡条件,单瀮得出结论:“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采萍儿在9月2日,刚到宁港那天就死亡了。”
“她一个人来的宁港,如果不是提前告知,谁能这么精准地找到她?毕竟蒋遇都不知道她住在哪里?”段夏问道,“目前看来,凶手是一名女性,且对采萍儿在宁港的行踪了如指掌——符合条件的只有房东本人,和艾米丽?”
“还有那个告诉了采萍儿段队手机号的人,”林鹤知提醒道,“如果对方知道采萍儿要联系段队,或许ta也会知道采萍儿住在哪里?”
“这里有一件事很奇怪,那就是房东说,她的房子并没有上线各大租房平台,主要是靠附近发小广告。诚然,她的价格非常便宜,但我不知道身在海棠市的采萍儿,是如何找到这个房东的?”
林鹤知分析道:“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感觉我们还缺失了非常重要的一环——在采萍儿来宁港这一系列事件中,可能还有一个人目前是隐身的。”
“上回,你们法医组说凶器是一把方头锤——”单瀮看向林鹤知,“最后确定了吗?是地下室柜子里的那把吗?”
“我们只能确定凶器是一把方头锤,”林鹤知摇了摇头,“但地下室柜子里的那把,头上并没有找到血迹,或者说,没有找到任何生物信息——毕竟三年了,就算曾经有过生物信息,dna也大概率分解了。”
“我后来仔细想了想,”林鹤知解释道,“我更倾向于那把锤子并非凶器。毕竟,埋尸,伪装身份,这一整套流程不像是冲动犯罪,而是早有预谋。如果这个锤子就是凶器,那么凶手需要提前知道地下室的柜子里有这么一把锤子。这种情况下,凶手只能是房东,或者房东认识的、了解这间地下室的人。”
“可目前看来,房东于采萍儿、徐子珊毫无关系,且对自己房间地下埋了尸骨毫不知情,要不然,她应该不会放任两任租户抱怨地下室裂了的投诉而不管不顾。”
“所以,我更倾向于凶手在进门的时候,自己随身携带了一把锤子,且没有被采萍儿发现——所以她应该有一个背包——事后又把凶器带走了。”
单瀮点点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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