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甲方也有甲方的难处(1/2)
李树森在不断地磕头,赵莹闭了眼睛仰起头。
宋瑾在1旁干着急,但这种事情不是外人参与的,只能是赵莹自己拿主意。
过了好1会儿,赵莹才艰难地说道:“行,我答应你了。”
李树森犹自不肯相信这是真的,要知道平时赵莹对孩子是相当疼爱的。
接下来的事情倒是好办了,陈然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1大沓的文件,在里面找了1会儿,抽出两份。
这是1式两份的离婚协议书。
他把这两份协议书递给了楼旭,“你看看有哪里不妥当的。”
楼旭接过来,详细地看了1遍,对陈然的专业程度深感佩服。
离婚协议书里涉及的当事人名字之处是空白之外,其他条款就像是为赵莹和李树森这种离婚模式定制的1般,丝毫不差。
楼旭瞥了1眼正在被陈然装回包里的那1大打文件,明白了其中的窍门。
那1大打文件里应该是有着各种模式的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等不同的方案。
陈大律师只要根据男女双方的说法取出相应模式的文件即可,高效简洁,现场办公。
两份协议书在赵莹和李树森的手里转了1圈儿,双方完成了签字画押,只差最后1步去民政局办证了。
当李树森的母亲满文秀从另1间卧室里抱出刚刚睡醒的李晋尧时,赵莹终究还是没忍,哭着扑向儿子。
她后悔了,后悔自己前后思虑过多,就这么简单的把儿子的抚养权给了李树森。
可是……
满文秀侧过身,用后背顶住了赵莹。
相比来说,4岁的李晋尧似乎更亲近父亲1些。
事后,楼旭和宋瑾就这个问题做过1次专门的研讨,得出的结论是李树森对孩子比较纵容,而赵莹更多是怕孩子长歪了,管教的严厉1些。
这是她作为1名教师的本能。
所以,还没有任何分辨能力的李晋庶显然是选择亲近对他言听计从的父亲更多1些。
反正现场的情况是赵莹这边哭天抹地,儿子李晋尧却是欢天喜地跟着奶奶走了。
赵莹1咬牙,直接跟李树森去了民政局,快刀斩乱麻,1口气把离婚证办了下来。
且不说悲痛得几欲昏死过去的赵莹是如何被楼旭和宋瑾两人扶进车里离开的,李树森只是淡定地看了看前妻,转身便走。
他很忙,没时间在这里搞悲情。
昨天上午,安城荣盛建筑公司的物料部经理耿志强约了他今天中午见面,对这种超级大客户的主动约见,是个搞销售的都会当作天大的事情来对待。
更何况李树森现在已是东林公司销售1部的经理,且还在有可能被继续提拔的当口。
所以,从民政局出来之后,他马不停蹄地赶回公司,把朱倩等得力干将叫进办公室,着实研究了半天。
中午十1点,他带着朱倩准时出现在东吴饭店。
当他们两人打开约好的包间门时,很是意外地看到耿志强竟然已经在等着他了。
说意外,是因为他们约好的时间是十1点半。
通常来说,作为买卖行为中的买方,也就是甲方,都会端着架子的,这是为了接下来的谈判过程中给乙方1个我并不是很需要你的货这么1个印象。
这对谈判是极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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