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爹爹是豪杰(10)(1/2)
因为杨小萝这句话,七杀特意去查了查郑百川,发现还真挺适合。
郑百川的妻子三年前因病亡故,留下个七岁的儿子,还有个老母。
家境也不错,有屋有田,还能供儿子上学堂。
要说起点,他和杨仁富差得太远。杨仁富家是地主,郑家原先只能勉强吃上饭,郑父又死得早,郑母拉扯他长大,母子俩过得苦巴巴。
但郑百川心气很高,不甘贫穷,去县里一个猪肉铺当了几年学徒工,学了杀猪的本事,回家就当了屠夫,杀猪卖钱。
二十多年过去,曾经的穷小子逆袭成了村中富户。
他来往镇上总经过杨家的牛棚,时常遇到杨小萝,觉得她可怜,便随手给她吃食。
杨小萝太小,并不会刻意告诉高新兰此事,郑百川也不说,是以村中无人知道他们还有这点“交情”。
有能力养家糊口,又对杨小萝抱有善意,不错。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他娘也很凶,吵遍全村无敌手,独孤求败。
婆媳不合是个大问题,高新兰可能吵不过她。
001:“宿主,你不觉得你想得有点远吗?八字还没一撇呢!”
七杀一想也是,光她和杨小萝觉得合适不行,得看高新兰。
有天晚上,七杀就跟高新兰说,“娘亲,郑伯伯经常给我糖。”
高新兰一愣:“哪个郑伯伯?”
七杀:“杀猪那个。”
郑屠夫?高新兰很吃惊。
杨家有钱时,常使唤长工去郑家买肉,但她一次也没去过。
嫁到甜水村这么几年,跟郑屠夫讲的话不超过五句。要是在路上遇到,她会先避开。
原因很简单,他长得太凶了,她看着就害怕。
谁能想到,看起来凶神恶煞的郑屠夫,心肠竟然这么好。
高新兰感慨万千,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真是一点错都没有。
杨仁富长得多像好人啊,做的也全是好事,可他把自己娘俩儿害惨了;郑屠夫长得像坏人,却会给别家孩子糖。
这个人情得还。
郑百川再一次经过时,七杀就向屋里叫了一声:“娘!”
这是高新兰叮嘱的,看到郑伯伯就叫她。
高新兰放下手上的活计,提着准备好的点心包冲出来,僵硬地笑道:“郑大哥,小萝承蒙你照顾,这些花生糖,麻烦带给阿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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