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鬼市人头案(1/2)
【上】
以前南开一带有个早市,摆摊贩卖的东西,大多来路不正,比如偷抢蒙骗来的,也有挖棺掘墓盗来的,还有以次充好的,要趁天没亮看不清的时候出手。那些爱贪便宜捡洋落儿的主顾,特意摸着黑来逛。买卖双方不喊不叫,不嚷不闹,讨价还价拿手比划,一个个来去匆匆,好像阴间集市,因此俗称“鬼市”,这个民间自发形成的旧货市场至今仍有。
上述景象是解放前,近几年鬼市搬来转去,人越来越少了,也淘不到什么好东西了。前几年鬼市还在西市大街的时候,我和一个哥们儿去那转悠,哥们儿瞅上一个玉制小挂件,青绿通透的一只蟾蜍,额顶有块天然的红斑。卖东西的小老爷们儿说这东西不是好来的,俗话说江湖财江湖散,不散有灾难,真是这么回事,打他爷爷那辈儿得着,家里就没好过,所以拿出来想卖掉。
当时我那哥们儿认为鬼市上没真话,也不想听那小老爷们儿说故事抬价,直接讨价还价,反正是买的贬卖的抬,到最后二百二十块钱成交。买到家这玉蟾就没了,大概是他老娘收拾屋子给放到哪了,转过年来他家老爷子出了车祸,家里的底商也被合伙人占了,打官司把积蓄掏个精光,真不好说这些倒霉事是不是巧合。
以前鬼市上发生过很多古怪的事情,比如人卖了东西,等天亮一数钱,发现全是烧给死人的冥币,还有天津卫民国八大奇案的第一件大案——鬼市人头案,也正是在此发生的,先给诸位大致说一下这个案子的经过:
解放前有个住在南市的老头,每天天不亮就去鬼市摆摊儿,无非是卖些破东烂西,偶尔也收一些别人卖的物品。有一天他出摊儿出得早了,大街上黑咕隆咚地还没什么人,那时也没有路灯,有一些摆摊儿早的人,坐在摊位后边抽烟,那烟头上的烟火在黑暗中看来忽明忽暗,不时移动,就像一点点的鬼火,这也是鬼市名称的另一个由来。
老头刚把摊儿摆好了,坐下来等着主顾上门,顺便摸出烟袋,拿洋火点上。洋火就是火柴,我记得我小时候老人们就习惯将火柴称为洋火。清末那会儿从西洋引进的东西,甭管什么都加个洋字,黄包车叫洋车,油叫洋油,烟卷叫洋烟,洋枪洋炮那就甭提了。旧时天津卫是八国租借通商码头,洋物尤多。北京就不这样,老北京管火柴叫取灯,现在北京还有“取灯胡同”,曾经是存火柴的仓库,不过读出来要念成“起灯胡同”,写成字还是取。以前北京专门有种职业是叫“换取灯的”,晚清时期,朝廷禄米养了许多代的旗人,没了俸禄沦落为穷人,先前的日子过得太好了,一个个养尊处优,早已丧失了劳动技能,满清通过骑射得天下,等到了清末民初,八旗子弟连老祖宗射兔子的手艺都没了,有些旗人妇女为了谋生,没办法只能以换取灯儿为业,一边吆喝一边走街串巷,用火柴交换一些日用品。
别看北京天津挨得近,文化背景却截然不同。一个是传统味道浓厚的皇城文化,一个是东西方新旧交融的市井码头文化,所以旧天津没有过“取灯”这种名称,火柴就叫洋火。老头找个背风的地方划着洋火想抽烟,火柴这么一亮,就发现脚旁有一个包袱,周围没别的人了,放在这肯定是没主儿的东西,看那包袱皮儿是上好的面料,估计要卖也能值几个钱,估计里边裹着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差,但是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这老头一时贪心发作,唯恐有旁人看到见面分一半,他趁着天黑没人注意,拎起包袱来匆匆跑回家中,摊儿上东西也不要了,跑到家连口水都顾不得喝,指着包袱告诉老伴儿:“咱捡着宝贝了!”他老伴儿也是财迷,见状大喜,赶紧关上房门,把包袱摆到桌上,解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老两口上岁数了眼神不济,还特意点了盏油灯凑到近处看,谁知打开来一看,那包袱里裹的竟是血淋淋一颗女子的人头,披头散发两眼圆整,当场就把老头老太太吓瘫了。
有人在鬼市上捡了个包袱,里面裹着一颗人头——这件事轰动了津门,那些天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间没别的话题,议论的全是“鬼市人头案”,各种各样的谣言也跟着出现。当局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安排了最有经验的一位探长专门负责此案。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以这颗人头为线索,很快就破了案,但里面的一些细节,是巧合还是有某种别的原因,事隔多年仍是人们议论纷纷的焦点。
破案之后各家报纸上都刊登了详情,让民众得以知晓来龙去脉,原来死的这个女人是谁呢?她生前是天津卫一个富商的小妾,这位富商买卖做得很大,但为人迷信道术,经常去道观里烧香上供,但是生意上的事很忙,有时外出做生意没空去道观,就让家里这小妾代替自己去做这些事。天津卫最有名的道观叫吕祖堂,顾名思义里面供着上洞八仙吕洞宾祖师的神像。清朝末年闹义和团,那时这座吕祖堂曾是义和团聚集的坛口,正因为义和团在此设过坛,吕祖堂得以保留至今。您现在去小西关还能瞧见,旧天津寺庙道观多不可数,留到今天的却屈指可数,吕祖堂便是其中之一。
民国鬼市人头案发生的时候,这吕祖堂观中有个道士,那人俗家姓宋,年纪三十出头,长得挺帅,一派仙风道骨仪表不凡。这小妾水性杨花,嫁给富商图个衣食无忧,但过得并不幸福,第一次到吕祖堂烧香时就看中了姓宋的道士。当然这道士也不是吃素的,除了通晓道门里的法事,也很懂得风情。什么叫风情?男欢女爱谓之风情。宋道士跟这小妾两个人,那算是王八瞪绿豆对上眼儿了,一来二去勾搭成奸,经常利用富商出门做买卖的机会苟合。
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这话当真不假,有一天小妾来到吕祖堂,找道士关上房门云雨一番之后,忽然泪如雨下,声称实在忍受不住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从家中卷了些金银细软,要跟道士私奔,逃到外地结为夫妻,好好过几年恩爱的日子。道士不肯,觉得为这女人犯不上,那小妾便以揭出奸情相逼,到最后二人越说气越大,竟然争执起来,道士一怒之下杀了这个小妾,又怕惹上官司。那时的侦破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死者没了脑袋,无法确认身份,这案件就没法破,所以道士狠了狠心,一不做二不休,去卖羊杂碎的店里借了把刀,连夜把小妾大卸八块了,吕祖堂平日里只有他一人主持,在后堂分尸杀人,外边完全没人知道。
道士将小妾分尸,当晚一趟一趟出门,这趟包上一个条胳膊,下趟包上半条大腿,全部扔到了荒郊野地,郊外野狗很多,等不到天亮就把尸块啃没了。姓宋的道士杀人抛尸,整整忙活了一个通宵,眼瞅着天光破晓,却还剩下一颗人头,当天只好停手,托病闭门不见外客,等到天黑之后,他拿包袱皮儿裹了人头,想趁夜带出吕祖堂外找个偏僻地方给埋掉。这件事从此死无对证,神也不知鬼也不觉,富商肯定以为小妾跟某个小白脸跑了,绝不会想到跟这道士有关,因为小妾和他是偷奸,家里上下人等都要瞒着,来吕祖堂只告诉下人是回娘家,回到娘家晚上再出来,路上换两次黄包车。因此除了宋道士,谁都不知道这小娘们儿的行踪,做梦都想不到死在吕祖堂了。
道士想得挺好,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刚出门没走多远,就有一个小贼趁他不备,拎起包袱飞也似的跑了,深更半夜追赶不上,道士就知道这是冤魂不散,多半要牵出事了。果不其然,小贼抢走了包袱,可能也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一瞧是个人头,顿时被吓个半死,就近扔到了鬼市街角,让那个摆摊儿的老头给捡了。侦缉队通过人头确认出死者的身份,顺藤摸瓜抓住了吕祖堂的道士,宋道士见这事阴差阳错,心知冤魂缠腿,也没必要再抵赖了,当堂对杀人分尸之事供认不讳,审讯后被判处了极刑,押到刑场执行了枪决,这就是“鬼市人头案”的完整始末。
这事都说出来了还有什么可讲的?其实“鬼市人头案”在解放前的报纸上多次披露,被人们谈及的太多了,说这个没意思,咱说的是另一桩“鬼市人头案”。如果说吕祖堂老道杀人是1号案,那么咱要讲的就是2号案,2号案也是出在鬼市,也是和人头有关,但这案子为什么知道的人少,大报小报上很少提及,我说到最后您就明白了。
【中】
鬼市是个买卖旧货的早市,拿天津话讲得加儿化音,要说成“鬼市儿”才对。旧时天津卫的风俗是“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做买卖的商户每天开板营业,通常是在日过三竿太阳晒屁股之后。唯独鬼市儿天不亮就开,一般天光大亮即散,因为来这地方做买做卖的不只是人,还有些很可怕的东西。
鬼市儿上真能淘着好东西,谁赶上算是谁的运气。不过好东西大多不是好来的,不乏偷抢盗墓得来的贼赃,也有祖上家传的宝贝,落到后世败家子孙手里,拿到鬼市儿变卖,再有就是蒙人的假货趁天黑出手。反正有一条,不管是好是歹,只要是拿到鬼市儿上卖的东西,价钱肯定便宜,所以穷人和爱捡便宜的主儿,最爱逛鬼市儿。
贪小便宜吃大亏,捡不着便宜捡着麻烦的事儿也不少。解放前有这么一位庄大哥,家里很穷,三十来岁光棍一条,没老婆没孩子,以在码头上“扛大个儿”为生,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天津是水陆码头,往来通商的地方,码头火车站各个仓库,每天进出的货物众多,有一些人通过替商家搬运货物挣饭吃,这就叫抗大个儿,当然这活儿并不是谁都能干,搬不动累吐血了甚至活活压死都没人可怜你。庄大哥体格过人,有一膀子傻力气,每天去河边码头干半天活儿,赚一块钱,下午就歇着,再有钱也不赚了。庄大哥跟那个年代的很多劳动者一样,不想今后怎么办,也不知道该存点钱,赚多少花多少,所以别看赚的不少,却总是那么穷,家里没有隔夜之粮。
那时候还没通货膨胀,一块钱可真叫钱。每天上午赚了这一块钱怎么花呢?中午收了工先去澡堂子里泡个澡,把身上的泥和汗都洗干净了,溜达到饭馆要一个肉菜一碗面二两酒,吃饱喝足到茶馆听评书听相声。庄大哥听说书先生讲《刘秀走国》听上瘾了,晚上做梦都是刘秀跟王莽打仗,少听一段就觉得心里没着没落,听够了书吃完晚饭回家睡觉,转天再去河边码头干活,日子过得很有规律。这一块钱不多不少,刚好够他这么活着。
庄大哥家徒四壁,米缸里一粒粮食没有,他倒满不在乎,因为白天根本不着家,这只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家里没家当不要紧,你出门干活得穿衣服啊,庄大哥屋里屋外仅有一身衣服,洗了穿穿了洗,缝得补丁摞补丁,到后来补丁都没地方补了,拿胶水黏上也能凑合穿。夏天还好说,眼瞅着天气越来越冷,到最后都快漏成渔网了,实在对付不过去,再出门就要光屁股了。只好找哥们儿先借了套衣服穿上,省下一天喝茶听书泡澡的一块钱,四更天起来前往鬼市儿,想要踅摸一件合适衣服。
说鬼市儿这地方是个早市儿不太准确,因为太早了,四更起就开始有摆摊儿的人了,您想鸡鸣五更,五更公鸡才报晓,四更天相当于后半夜两三点,正是一天当中最黑的时候。庄大哥溜达到鬼市儿,一看人来人往,烟头烟锅在黑茫茫的夜雾中晃动,但是说话的很少,地上摊位一个挨着一个,老怀表老钟表、各种瓷器玉器、书籍画册、桌椅家具、耳挖眼镜、旧衣服旧鞋,卖什么的都有。他本身是老天津卫,打小就知道鬼市儿,可很少来逛,也不懂规矩,看上什么扯开嗓门就问,人家买主儿都躲得远远的不愿意搭理他。庄大哥心里有气,一路溜达过去,不知不觉走到街巷深处。这边人少冷清,摆摊儿的也不多,但那墙根底下蹲着一个小老爷们儿,可不是开头咱说的那位,同样是个瘦小枯干的小汉子,姑且也叫他“小老爷们儿”。这个人不声不响,浑身上下跟那蔫黄瓜似的,天冷戴了顶大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上半身又在月影之中,看不到脸长什么样,只有他嘴里的烟火儿忽明忽灭地亮着,他手里抱着一件衣服,叠得方方正正,摆明是要卖的。
庄大哥走他跟前过,半夜里借着暗淡的月光,看这小老爷们儿手里的衣服式样还行,估摸着是八成新,顶多洗过两水,能瞧得过眼,就过去问:“爷们儿,这衣服怎么卖?”
那小老爷们儿一见来了主顾,忙把衣服托起来,说话声音又尖又细,跟掐着脖子似的:“您先瞧瞧,瞧着合适了咱再说价儿。”
庄大哥心里明白,早听闻鬼市儿上净是以次充好的东西,自己省吃俭用置办一套行头,可别打眼让人给蒙了,必须好好看看,瞧仔细了,这衣服好不好,主要在布料。他伸手去一摸觉得还行,使了七分劲儿拽了拽,不敢使足了劲儿,他也清楚自己力气大,铆足了劲再好的布料都得给扯裂了,所以只用七分劲儿,一扯扯不动,就知道这衣料错不了。
庄大哥有心要这衣服了,问价儿吧,人家说要两块钱,他兜儿里只揣着一块钱,鬼市儿的买卖向来没有一口价,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庄大哥不懂那套,就跟那小老爷们儿直接说,今天出门就带了一块钱。
那位小老爷们儿有点犹豫,想了想说:“行啊,我看出来您也是真有心想买,我就当交个朋友,一块钱卖给您了。”
庄大哥挺高兴,摸出钱来,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抱着衣服离开鬼市儿,到家天还没亮,躺床上又睡了个回笼觉,等鸡鸣天亮,该去三岔河口码头干活儿了。这屋里连盏油灯都没有,外边天亮了,屋里可还黑着,庄大哥这样过也习惯了,伸手摸到新买的衣服,迷迷糊糊地穿在身上,开门出屋伸个懒腰,跟同院子早起的邻居打声招呼。正是秋风起树叶黄的季节,一阵秋风刮过,庄大哥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身上怎么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傻眼了,那衣服让风一吹就散了。
大杂院里免不了有大姑娘小媳妇,看庄大哥赤身站在屋前,都臊得满脸通红,赶紧把身子转过去,这时庄大哥也醒过味儿来了,哎呀一声大叫,“嗖”地一下倒蹿回屋中,兔子也没有蹦得这么快的。
庄大哥回到自己屋里,又是羞愧又是恼恨,羞愧的是三十多岁大老爷们儿,身上这点儿零碎全让同院的看走了,今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该如何相处?恼恨的是这衣服买打眼了,鬼市儿上蒙人的东西多,可没想到看得好好的,拿到手里让人家给掉包了,他越想越是不平,当时就要找那小老爷们儿算账去。
庄大哥出去之前,得跟院里的街坊邻居解释清楚了,刚才不是成心光着腚跑到屋外,只因在鬼市儿买了件衣服,谁曾想让人家给蒙了,那个卖衣服的小老爷们儿太可恨了,不找回去把钱要回来再狠狠揍他一顿,难消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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