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章 一网打尽(2/2)
“市区总共就那么大,不可能容得下所有人。”
“只要等到新界交通便利,地铁线规划修建完成。“
“应该就会有市民把目光投到新界。”
“而霍先生说得也很对。”
“现在的丁权可以买一些,却不适合大手笔买进。”
“但我们可以想办法,占据先手,花一点点钱,定死我们的好处。”
“哦?”
听到这里,霍景良与利兆天几乎同时道:
“什么办法?”
马寿南此时也认真起来。
对于何文耀的鬼主意,他们可是领教过多次了。
他的办法,历来邪门,却又有很大的实用性。
“直接同新界那些最大的乡绅谈。”
何文耀也不隐瞒,侃侃而谈道:
“一家一家收丁权,这要收到什么时候。“
“而且就像霍先生说的,我们把钱全砸进去,相当于套牢了。”
“不说五年,至少三年内,都不会有发展。”
“既然这样,我们三年后再收购,不是更好?”
“不过不收归不收,基础还是要打好的。”
“我们就派人去同那些乡绅谈“优先发展权”。”
“优先发展权?”
这五个字,霍景良与利兆天等人都听过,可大多是政事上。
这个年代的商界上,可没这个说法。
不过在座都是聪明人,无不若有所悟。
而何文耀也没让他们多想,继续道:
“很简单,我们派人拉拢乡绅,同他们谈妥价钱。”
“二十万一个村的公关经费。“
“只要他们的村民要出售丁权。”
“我们都有优先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
“新界那些乡绅势力极大,没钱却有势。”
“很容易被收买。”
“合同之上,我们甚至可以开出高价,高出买卖时市价的两成。”
“这………”
听到这里,马寿南头脑要差一些,眉头大皱道:
“何先生,一个村公关就要二十万,买丁权还要高价。”
“这不是送钱给人花?“
“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好处?”
“好处就在于,我们接过了地皮所有权。”
何文耀也不含糊,详细话道:
地产这一行在我看来,谁有地皮,就是谁话事。
“无论盖楼搞开发也好,捂地等升值也好。“
“前提条件,都是要有地皮。”
“优先发展权,只要条款制定得够好。“
“那地皮拥有者的权利,就会自动转移到了我们头上。”
“我们借助合同就能掌握绝对的主动权。”
“地价高出两成,确实是合同上的条款。”
“但什么时候买,由我们说了算。”
“优先发展权,可以绝对保障我们的利益。”
“只要签下,就算有人想要自己开发,又或是卖地,首先就得知会我们。”
“而我们可以说是愿意开发,但不予实际行动。”
“从法律上来说,我们拥有优先开发权,地主就必须先问过我们的意见。”
“他们敢卖给别人,我们就同他们打官司,打到买卖无效。”
“他们如果找我们打官司,我们也大可以接下来。”
“这种官司,打上十年,都没什么问题。”
“良大、四海、金马、汇通,我们哪家公司不是家大业大。”
“区区一些乡绅,他们拖得过我们吗?”
“只要他们拖不起,自然会主动找我们谈。”
“到时候,不是我们不按照合同做事。”
“只是他们主动降价,低价卖给我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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