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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降伏烈马如此简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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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它主动的!

和刚刚林轩抚摸它不同。

林轩乐呵着把装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后走到了小公马身侧。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跃。

马这种动物的腰,可以说是生物界最强。

这点重量对于马来说轻轻松松。

林轩爬上背,小公马也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反抗,而是低头吃草。

没有套缰绳,很难骑,但这匹马很聪明,所以林轩夹腿什么的,它能做出回应。

做出回应意味着,可以骑!

虽然距离训练有素的战马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经成功了。

【我靠,这就成功了?】

【不是吧?】

【这么简单?看起来好轻松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轩的水平起码是个老师傅,我自己肯定没这么轻易能获取马的信任,我见过的人里面只有我巴扎赫大哥有这个能力。】

【厉害啊!】

小公马吃完后,基本已经抱了,迈着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着。

向林轩展现着它的力量。

林轩乐呵着用双腿发布命令。

小公马就开始加速了。

夹得越紧,马儿跑得越快。

这高种厉方马帅的一。

在地星,冰地岛马在冰地岛的语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抢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们,鬃毛非常的长。

而艾斯格兰岛的马长得高大,异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样很长,看起来霸气外露,同时又玉树临风。

用玉树临风这个词形容马,一点都不过分。

【好帅啊!】

【浑身雪白,只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长的鬃毛,真的好帅啊!】

【这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黄飞电啊的卢马啊一样出名。】

马的体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马,要承受一个青年战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装的盔甲做重骑兵,那是痴人说梦。

而林轩的小公马,绝对轻轻松松。

毕竟体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轩一直在用语言辅佐动作一起使用。

渐渐的,小公马已经适应了语言。

林轩:“以后你就叫大白怎么样?”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马的转向,和方向盘完全相反。

方向盘是往右转,车就往右开。

但是马是往右拉缰绳,或者拍打右侧颈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训练后才能适应人的习惯。

不过林轩并没有刻意的训练,而是让马儿适应。

它很聪明,知道自己做错了,知道林轩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适应了。

而陈光孝一直在隔着一段距离的位置,记录着一切。

【厉害啊,成功了!】

【让大白离群,它会愿意吗?】

而此时,的确已经到了训马最重要的一步。

林轩俯身,贴着马脖颈,轻声细语:“以后你跟我混,不会亏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迟疑了片刻,然后就欢快的跳了起来。

在马的意识中,如果不合群,是会死的。

但是,现在这个群已经发生了变化,大白认为,自己和林轩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时,最大的困难来了。

马王已经到了大白身前。

紧紧地盯着大白:“律律律!”

马王是有职责让掉队的马回归群体的。

这群马的数量小两百,马王却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谁。

谁是自己罩着的。

林轩看着马王,挑衅的意味很强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轩的气息和动作,也盯着马王。

这个时候,林轩说话了:“马的竞争性非常强,强到令人发指。”

“现在大白跟我混,就不会服从以前的大哥了。”

马王并没有把这个挑衅当成是人类意义上的挑衅,它很清楚林轩不是狼那种威胁,而是在以马群类似的社会架构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换门庭。

最终,马王长啸:“律!!!”

马群也移动了起来,马王转身就走。

大白仰起头,对自己的新身份新种群很满意。

【这大白以后怎么办啊?它独自是没办法在艾斯格兰岛上生存的!】

【林轩搞不好会带走它。】

【单麦国有时候也会到艾斯格兰岛上带一些马下岛放到动物园去,他们应该不会吝啬的舍不得送给林轩一张动物交易文书吧?】

林轩骑着大白,靠近陈光孝。

陈光孝扛着摄像机:“老板,还打猎吗?”

“打啊!”林轩乐呵:“你枪长,但是我跑得快!”

“现在你可不好赢了。”

【哈哈哈,林轩,又短又快。】

【我擦,这也能开?】

大白很聪明,一瞬间就听出了两者的竞争,顺带着也激起了斗志。

林轩骑着大白率先出发了。

“马儿的竞争性非常的强,之前没有说它们竞争性强到了什么程度,现在可以给大家讲一下。”

“大家看电视可能经常会听到说什么特殊情报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马,才送到。”

“大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马为什么会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话,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动。

但是马就不会,如果主人一直催,马会跑到口鼻喷血,直接暴毙。

“这就是马的竞争性,为了赢,跑死,跑到吐血,都不会停。”

以前网上有一个问题。

说人类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动物。

比的是长跑。

很多人得出了结论,所有的动物耐力都远不如人类,会被追死。

唯有马,三天以下人类赢,三天以上马赢。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

他们没有算到马的竞争性。

马真的和人类比耐力,头天就会直接跑死。

正常情况下,马跑十分钟就没力气了。

不过林轩刚给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够大白坚持四十分钟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轻松。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类合作的快感,dna深处的片段不断的涌现。

越来越契合。

而且很乐意展现自己的实力。

林轩拍打着大白的肩背:“慢一点点。”

“喜欢骑马的朋友记住了,如果感觉速度快,有点怕,不要猛拉缰绳,而是要轻柔的拉缰绳,或者拍打。”

“猛拉缰绳,会导致马对于拉缰绳的命令的反应降低,久而久之会失去信任,导致马完全不听话。”

林轩让马降速,大白马上降速。

小跑着前进。

后面陈光孝那是压根追不上。

不过远远地还能看到大白的尾气。

林轩很快就发现了目标:“河狸!”

“河狸这种动物,因为产皮毛,所以欧洲本土河狸已经被杀绝种了。”

“这些河狸其实是原产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产国的河狸,都是从加麻大引入的。”

“这种河狸怎么到艾斯格兰岛上的,还是一个秘密。”

林轩发现河狸,陈光孝也发现了。

他的狙击步枪说是八百米射程,其实真正的抛射射程是一千两百米。

以陈光孝的实力,是能做到一千两百米射程的。

所以陈光孝马上停下,架起枪,寻找猎物。

打猎有一个规矩,如果枪口和猎物之间有人出没,那就不能开枪。

因为子弹飞过去的时间,不知道前面的人是否会移动过去。

所以陈光孝在寻找夹角之外的猎物。

而林轩已经在马上锁定了猎物。

不过林轩很小心的安抚大白,抚摸大白的肩背:“小心,声音有点大。”

大白听懂了,不过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发出很大的声音。

陈光孝看到了猎物,开始用干草校准风向。

节目组的制作人员也打开了分屏,同时接过主镜头和gopro的画面。

两人都在瞄准。

林轩开枪了。

随后陈光孝开抢。

一头河狸正在啃树,被林轩一枪命中。

而陈光孝的子弹出去后,明显集中了一块比较松软的石头,飞溅出了石屑,吓得他的目标跑了。

陈光孝很无语:“如果再有两秒准备,能中。”

这个距离已经是狙击手的极限狙击距离了,秒开枪是不可能的。

而林轩的步枪可是在完美射程范围内,所以一枪命中。

大白收到过提醒,所以对声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惊慌后,就平静了下来。

林轩也继续安抚:“没事没事,过去看看猎物。”

“马儿对声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惊吓,不过提前安抚过,还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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