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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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问什么?我在平原上待了八天了, 该知道的都知道!问我准没错!”男人将胸脯拍的砰砰响。
边上的人嘲笑地说,“是啊,待了八天都不敢离开这一片, 晚上就又回来了, 其他人确实没你知道的多,因为出去冒险的时候, 都死掉了嘛。”
被人暗指胆小鬼,男人也并没有生气, 笑嘻嘻地拨开挡在他跟前的人, 挤到罗九面前, “老板想知道点什么?”
“猎鹰是什么?”
男人长长地哦了一声, 高兴地说:“看吧看吧, 这个问题只有我能回答,前几天我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呢。「猎鹰」是个由百名玩家组成的狩猎组织,在草原上抓捕各种大型动物, 或攻击力低的群体动物,每隔三到五天, 会原地举办一次「狂欢日」出售猎杀的猎物, 现在也办了三次了吧, 只不过性质有点变了, 像是草原上的集市?不少玩家哪怕不是去买东西, 也会去卖点东西。”
“用什么买卖?以物易物?”罗九问。
“当然是星币!要不是参加了一次「狂欢日」,我都不知道原来游戏内星币是可以互相流通的,我还当只能用来购买商城里的东西呢。”男人大声地抱怨。
他一点也不在乎被别人听到说话的内容,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是他解答了罗九的问题,得到食物的人是他,也算是变相的炫耀, 来打脸那些说他是胆小鬼的玩家。
“他们一般猎杀什么动物?”
“那这就多了去了,大羚羊的角可以打磨来做武器,肉也很适合食用。角马更不用多说了,是狮子最喜欢的肉类,又成群结队的出现,也常常出现在「狂欢日」,还有象,你知道吗?象牙真的很贵,做出来的武器一点也不比商城里买的差多少,但便宜多了!只要十分之一呢。”男人说着有点沮丧,“两三千星币的象牙匕首,根本没地方买啊!可惜我当时钱不够,现在够了,却不知道猎鹰转移到哪里去了。”
“猎鹰首领呢?”
提到唐一宁,知道的人就多了起来。
“根本没想到小白脸一个,居然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
“可能人家本来就是有本事,才能在不缺俊男美女的娱乐圈混出头呢?你这是嫉妒吧?”
“他要不是明星,一开始也根本聚集不起来上百个有实力的玩家吧?要是个普通人,指不定在哪儿乱窜呢,我嫉妒他干嘛,我才不嫉妒!”
罗九清了下嗓子,周围安静了不少。
男人说话的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向往,“唐一宁就是那个唐一宁,刚进游戏就凭借着庞大的粉丝量,跃上了排行榜前100,甚至在游戏内也说服了很多玩家跟随他。对了,他一开始就降落在无际平原,也没有离开过。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他要是想离开,早就可以离开了吧?要钱有钱,有人有人,要装备有装备,为什么呢?”
他啊了一声,才发现自己偏题了,立马道歉,又继续说:“那是我自己的疑问,老板别放在心上。实际上他个人能力一般般,但是脑子好像很好用,猎鹰的等级特别严密,每次「狂欢日」所得的资金全部集中在首领等核心人员手上,再按照贡献依次分配,所以整个猎鹰特别团结,底下的玩家也毫不畏死,甚至有「敢死队」!”
男人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得益于自己胆小鬼又毫不在乎脸皮的性格,守着水源留在原地,总能看到路过的各种玩家,听他们说到各种奇闻异事,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在集市上跟不少玩家交流,打听到了很多猎鹰的事迹。
要不是听说加入进去的普通玩家,死伤率特别高,他也就去了,因为风险伴随着收益,一旦熬过了一次危险的狩猎,地位可能就直线上升,有钱购买装备,能留在后勤了。
“敢死队?”罗九皱着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存在?”
“草原上的野兽要么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要么是个体强大的猛兽,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敢死队前去吸引注意力,特别容易死的,但活下来地位会飞跃几个层级,后面基本吃穿不愁了。”男人有点羡慕地说。
“那也得能活下来啊,十之八/九都死光了吧。”边上有人吐槽。
男人沉痛地点头,死亡率就是这么高,不然也不能叫敢死队了。
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罗九大致了解了猎鹰以及他们的首领,明星唐一宁,她招来董先,将斑驴的内脏和血,连带着那口锅全给了男人。
对方却苦着脸,难以置信地说:“这种东西,要来有什么用?老板,你食物那么多,那么富有了,干嘛对我这种穷人这么吝啬啊?”
“喂,这里最少有十斤,你别贪心好不好!”董先不忿地说,“你知道内脏跟血有多好吃吗?要不是你提供了点有用的东西,我巴不得啥都不给。”
“那这玩意儿怎么吃啊?”
董先哼了一声,“清水洗干净以后,再用油爆炒,各种调味能把异味压下去,特别香,口感也好,你要是不想要,给你两斤别的肉也行啊。”
罗九之所以把十斤的斑驴内脏、血都给出去,不是她嫌弃这部分,而是处理起来太麻烦了,光是要除掉异味就得用各种调味慢慢地烹调才可以好吃,对于有着充裕食材的她来说,性价比太低。
“真的?”男人看董先说的头头是道,有点信了。
“当然是真的。”董先一脸不耐烦。
男人欢天喜地地接过了那一盆内脏,嫌弃的闻了一眼,收进了储物格。
董先说的当然是真话,只要技术好,就能做出美味,但前提是技术好,调料齐全,罗九有的各种去腥增香的调味,男人全没有,光凭这一盆内脏,怎么可能好吃的起来呢?
男人是吃营养剂长大的,哪里懂得这些,被坑了还喜滋滋的到处炫耀。
夏迟看在眼里,冲慢悠悠走回来的董先竖起大拇指。
董先嘿嘿摸着下巴笑起来,又坐回斑斑跟前,逗弄起来。
有了两顶帐篷以后,同时能够休息3个人,每个人的睡眠时间也拉长了2-3小时,更有利于次日的行程。
他们照例是往身上搭了条湿毛巾,向着东北方前进,快到中午的时候,太阳越来越大,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比刚进平原的时候,更热了。
“超过四十度了。”罗九忽然说。
她抬起毛巾擦掉额头冒出的汗,心情也稍微有些烦躁。
按理说从湿季过渡到干季,总需要一两个月,可他们才进平原3天,怎么能热到超过40度?难不成是平原上的四季被压缩了时间?
此念一出,瞬间就能解释为什么温度越来越高,要让玩家在10天内感受感受热带草原的残酷,这确实是个好方法,干季又干又热,连草都枯黄一片,除了中心地带的猴面包树,根本没有水源。
而没有水,就无法存活。
玩家被无形的限制在这一片区域了,还没几个人发现。
“我要中暑了,峰哥,水。”董先凑到刘一峰身边,一手要稳稳抱着斑斑,单手去够他腰间的水壶,大口地灌了几口,舔/掉嘴角的水珠,才依依不舍地还了回去,“等再碰到猴面包树,我也要买个水壶,反正也不贵,没水根本走不远。”
他埋怨自己不够细心,明明账户上的星币足够买七八个水壶了,却没往这个方向想,太过依赖罗九的结果,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却容易被忽略。
”前面就有猴面包树。”夏迟提醒。
距离他们百米不到的地方,零星地生长了几棵不算大的猴面包树,已经有一批人在底下休息。
今天至少要走20公里,所以不可能为了取水停下脚步。
董先握紧了自己的刀,对罗九说:“老大,我过去取点水,你们先走。”他犹豫了一下,把斑斑交给夏迟,“你先帮我抱着,我马上就回来。”
斑斑还没有力气下地行走,但却已经很有活力。
从董先身上离开,他开始挣扎抗拒着夏迟。
夏迟无奈地笑了下,又将斑斑交给罗九,“老大,我跟他一起过去,一个人不安全。”
罗九点头,接过斑斑,没有停下,但也放慢了脚步。
董先回来的时候,又拎了两壶水,其中一个是顺便帮夏迟买的。
他兴冲冲地跑过来说:“老大,你猜我刚才听见了什么?”
等到刘一峰和罗九都看向自己,他才迫不及待地说:“那边的玩家闲聊的时候说,猎鹰不久前才经过这里,也是向着东北方前进,我们很可能会碰上!”
罗九挑起眉毛,“那就走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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