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走鹃之烛火与朱罗的果园(十七)(1/2)
爱莫斯山虽然位于大陆亚热带地区,加上现在还是夏季,所以山脚及其附近地域都相当暖和,可向山上攀登的高度超过两千米开始,温度就会以自由落体运动式的曲线大幅度下降。
而在海拔超过五千米,也就是到半山腰的高度之后,那里的气候已经到了如同北方的寒冬一般,白雪皑皑寒风呼啸的严苛地步。
再加上极度缺乏的物资、高原病、稀薄的空气、山崩雪崩之类的山难,这一系列要素使得生产力还停留在欧罗巴中世纪(可能稍微高一点)的这个时代之人很难爬上这座稀世的高峰。
“虽然劳伦克劳提恩那人的懦弱本性并不值得期许,不过登顶爱莫斯这一点却依然是毋庸置疑的伟业。”
半山腰的一个临时搭建的宿营地内,鹤望兰夫人喝着刚泡的咖啡轻声感慨。
虽说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等到亲身经历之后,她才明白相较于真实的情况,书面上的那些文字实在太苍白无力了。
因为气压的缘故,这里高度之下,水的沸点已经降低了不少,因此虽然咖啡豆用的还是那种往日里专供王公贵族使用,价格和黄金一个级别的奢侈品,可味道却已经远远不如了。
只是在这种地方,也没办法抱怨这一点就是了。
在她身旁正拨弄着炉火的俊美男子立刻回过头来,为了应和她的话语而掐媚地笑了笑。
作为鹤望兰夫人的心腹和男宠,对方对他的态度几乎就关系着他的财富和权利,因此就算对鹤望兰为什么要带着他亲自爬这座世人口中的死亡之山感到相当不满,但他至少表面上还是得保持往日的殷勤模样。
突然,门口传来了一个沙哑粗鲁的男性声音。
“夫人,我们收到了来自山下的通讯。”
“进来说吧。”鹤望兰女士将手中的咖啡杯放到桌上,这才开口说道。
外面的人喏了一声,就打开了房间的木门,从呼啸的寒风中走了进来。
对方是一个穿着熊皮(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动物的毛皮)大衣的壮汉,他蜜蜡色的头发上满是雪花,看来似乎已经在外面待了好一会儿。
在他抬起的右臂上,停着一只毛色雪白的苍鹰,此刻似乎正因为对屋内熊熊的火炉不安而不断发出刺耳的鸣叫声。
这是为了能够和山下保持通讯而特别驯养的猛禽——一般的信鸢根本没办法飞上海拔三千米以上,更别提已经超过五千米的这边了。
男宠皱起眉头,不满地看着因为壮汉开门进入这个动作而带进房间的大片雪花。
“根据我们暗中跟踪劳伦克劳提恩的那几个探子发回的线报,那位骑士先生似乎是在离开了比尔博姆镇之后,遭遇到了身份不明的土匪袭击,虽然他的尸体还没找到,不过从他那些死状凄惨的扈从骑士和护卫来看,他也已经罹难了。”
壮汉一向看不起出卖自己皮肉换取宠幸的那个小白脸,自然不会把对方的脸色放在眼里,而是直接向他效忠的对象,鹤望兰女士报告道。
“比尔博姆镇那边好歹也是几位勋爵领土重要的交通枢纽所在,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早把土匪什么的剿干净了。”鹤望兰女士轻蔑地一笑:“这种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毫不顾忌地动手的风格,除了那个该死的翠雀之外不会有其他人。”
“关于这个……第二条的线报是和翠雀阁下有关的:两天前,国王陛下因为翠雀阁下的‘巨大功绩’将他的爵位提升到了公爵,但奇怪的是,那个所谓‘巨大功绩’到底是什么却没有提到。”
“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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