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八章 我是魔王,哇哈哈哈(1/2)
贞德转身就跑。
在出来吸引仇恨之前,贞德已经在李辉的手机上看过了附近的地形图,沿着前面的街道狂奔几十米,向左一拐,就进入了一条人迹罕见的小巷,再顺着小巷一直跑,前面就是赛纳河了,骑士们穿着一身重装备追在后面,完全追不上穿着运动服的贞德,追着追着,骑士们就失去了信心,停下来呼呼地喘了几口粗气:“不行,这样是不可能追上邪恶的女巫的,我们也许该听神父的话,先杀掉异教徒,然后再慢慢研究抓女巫的事情。”
“我也觉得理应如此!”
“没错!”
骑士们议论纷纷:“走吧,回去杀异教徒,向神父交差,他说那是上帝交给我们的任务啊。”
然而他们刚刚才聊了几句,前面的贞德也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傲然地看着他们,伸手一指,然后,李辉就从旁边跳了出来,他双手拿着一柄伸缩枪,哈哈大笑道:“i am lord!load!hahahaha!you 死拉死拉地干活。”
躲在旁边花园里的西思雨不禁一把捂住了脸:“天啊,为什么好好的一句英语,最后也能说成这样?”
花兰在旁边叹道:“别激动,这家伙是个文盲,我早就发现了。”
西思雨惨哼道:“为什么文盲能当上编辑啊?”
花兰在她的肩上轻轻一拍,长叹道:“因为编辑这个工作,什么人都能做啊。”
(咔嚓……整个书客编辑部的所有编辑一起戴上了拳套。天野橙子大汗,赶紧挡在了公公前面,大声道:“别打,打死了他,我手下就少了个坑爹作者,我的奖金会减少啊!”)
“im lord!”的怪笑声传入骑士们的耳中,他们不禁脸色大变,因为lord在英语里是魔王的意思。
“魔王!”骑士们大惊失色。
几名骑士认出了李辉,大叫道:“这个人,就是昨晚带走女巫的男人。”
“对,就是他!我还认得他。”
“这家伙自称魔王?”
骑士们一百个不信,魔王不可能长成这样啊,魔王应该是长着黝黑的皮肤,诡异的暴炸型肌肉,红血的眼睛,头上还长着尖角,看起来狰狞恐怖,最好是流着口水,那种东西才像恶魔。
这男人长得又瘦又小,像个逗逼一样,究竟哪里魔王了?
“男巫!这家伙一定是个男巫!男巫通常就是长得这样又干又瘦了。”骑士们立即就明白过来:“这男巫和女巫贞德狼狈为奸!把他们两个都杀掉。”
“胡说八道!”贞德大怒:“我根本就不是女巫,那是你们英国人的恶意抹黑。而且,这个人也不是男巫,我才没有和什么男巫狼狈为奸呢,他是我的剑,是我的圣剑布雷泽。”
“剑?蛤?”骑士们大笑起来:“这明明是个男巫,你说他是剑?而且还说他的名字叫光辉?别逗我们笑了。”
原来,布雷泽在英语里写作“blaze”,翻译过来就是“光辉”的意思。
李辉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他身后的草丛里却响起了西思雨的笑声:“哈哈哈,笑死我了,这下我真的相信你是一把剑转世了,先前还没想到,直到听这些英国人碰到我才终于明白过来,布雷泽是个音译名,如果用英语写出来,就是光辉啊!正应了你名字里的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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