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腹中之物(1/2)
望亭山庄安静了七八日,虽然每日都有不少人进出庭院,传递消息,但并没有人追查到沈郎魂和唐俪辞的下落。抚翠一心以为那两人必定同行,但探子查来查去,也没有人见到有面刺红蛇的男子,腹部有伤的男人抓了不少,但无一是唐俪辞。左近的村镇也都搜过几次,也没有人见过与之相似的可疑人,沈郎魂和唐俪辞就如在那阵烟雾中消失了一般,毫无痕迹可寻。
冬日清寒,这几日下了几天雨雪,今日终是见了晴。唐俪辞已在镇边的民宅中养息了七八日,屋子的主人收了他一千两银子的银票,欢欢喜喜的藏在地窖中,平日一声不吭,对头顶发生之事不闻不问。
唐俪辞并未在阿谁三人脸上施以脂粉,他只是略教了几人绘妆的手法。阿谁几人在自己脸上涂上些炭灰和蛋清,将一张清秀的面孔涂得灰暗难看,眼下微略上了胭脂,显得一双双眼睛都是又红又肿,虽然不及唐俪辞手法的高妙,却也和原来大不相同。
唐俪辞在自己脸上略施脂粉,打扮成一个女子,阿谁在他腹部伤口扎上布条止血,为防被人发现他腹上有伤,她索性在他腰上重重缠绕布条,将他扮成身怀六甲的孕妇。他那头银发引人注目,阿谁将墨研开,敷在束起的银发上,染为黑色,发上再包上暗色发带,遮住颜色古怪的头发。
凤凤就整日爬在唐俪辞的床上,唐俪辞倚床而坐,凤凤就爬在床尾,将头埋进被褥中,背对着他露出个小屁股。唐俪辞大部分时候并不理睬他,有时候天气着实寒冷,凤凤冻得哆嗦,他会替他盖盖被子,但他一动手凤凤就大哭,仿佛被他狠揍了一顿。
日子就如此过去了七八日,唐俪辞腹部的伤口逐渐痊愈,阿谁隔几日便为他换药,虽然伤口好得很快,她心里却没有任何欢喜之情。沈郎魂那一刀刺得很深,并且和他腹上两道旧伤重叠,撕裂了旧伤的伤口,伤口很大,几乎看得清伤口下的脏腑。她第一次为他上药的时候,隐约看见了腹内深处有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那就是方周的心吧……但……一瞥之间,她觉得那东西不像人心。
是一团……很不祥……很可怕的东西……
人心埋在腹中,经过数年的时间,到底会变成什么?依然是一颗心吗?
她没有机会再把它看仔细,唐俪辞的伤口痊愈得很快,到第八日已经结疤结得很好。养伤的时候,唐俪辞就坐在床上看书,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能看得下如《三字经》、《千字文》之流的书本。唐俪辞看得很慢,有时候残烛映照,窗外是纷纷雨雪,那书卷的影子映在他秀丽的脸颊上……仿佛有一种温柔,在那灯影雪声中缱倦。
林逋是饱学的书生,经卷的大行家,唐俪辞并不和他谈书本或者诗词,他看书只是一个人看,不和任何人交谈、也不发表任何看法。倚床而坐,他对着一页书卷凝视很久,而后缓缓翻过一页,再看许久。
这种时候,他的心情想必很平静,虽然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但他的确很平静。
冬日的晴天,天高云阔,大门咯吱一响,玉团儿买菜回来,见了屋里一片安静,吐了吐舌头,悄悄地往里探了探头。唐俪辞倚在床上看书,他今日并未改扮女子,阿谁支颔坐在厨房的凳子上,望着洗刷干净的灶台静静地发呆,凤凤坐在唐俪辞的床上认真的看屋顶上飞舞的两只小虫。
“唔……唔唔……”凤凤看见玉团儿回来,手指屋顶上的飞虫,“呜呜呜呜……”玉团儿踏入门里一扬手,那两只小虫应手落下,凤凤立刻笑了,向她爬过来,又指指地上又指指墙上,柔润的小嘴巴嘟了起来,“呼……呼唔……”漂亮的眼睛睁得很大,“咕咕咕……”
玉团儿见他嘟着嘴巴指指点点,眼神专注得不得了,却不知道在说什么,凤凤爬过来抓住她的衣袖,“呜呜呜……呜呜呜……”
“你再‘呜呜呜’一百次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玉团儿捏了捏他的脸,小婴儿的脸颊粉嘟嘟的很是可爱,但她手一伸刚刚捏住他的脸,凤凤一转头咬了她一口,满脸不高兴,又爬进被子下躲了起来。
“哇!”玉团儿揉着手背,“会咬人……”唐俪辞翻过一页书卷,悠悠的道,“他叫你打死墙上和地上的小蜘蛛。”玉团儿瞪了他一眼,“你知道他在说什么,为什么不打?”唐俪辞合起书卷,“你帮他打死一次,明天你不继续帮他,他就会哭的。”他的手平放在被褥上,那床被子是水绿色的,映得唐俪辞手白如玉,“你能时时刻刻帮他打蜘蛛吗?”
玉团儿歪着头看他,“你真狠心,小时候你娘一定不疼你。”唐俪辞坐得很正,摆的是一份端正华丽的姿态,仿佛他的面前是一座宫殿,“你娘很疼你。”他微微一笑,“所以你什么也不怕。”
“我怕死哩。”玉团儿看见阿谁的目光转了过来,她转身就往厨房去,“我很怕死,除了死我什么都不怕。”唐俪辞微微垂下眼睫,玉团儿提着菜篮和阿谁叽叽呱呱的说今日的午饭要做几道菜,他在想……姓玉的小丫头,除了死,什么都不怕。
要她死很容易。
唐俪辞摊开右手,他的手掌很白,褶皱很少,既直且润,这只手掌杀过很多人。有时候他会在指甲边缘涂上一层“秋皂”,那是一种毒药,不算太毒、但它会令皮肤溃烂,留下深深的疤痕。
他喜欢在别人身上留下痕迹,最好是永远不会消褪的那种。小时候他在小猫小狗身上刻字,刻得太深,流了一地的血,它们都死了,游戏很无趣。后来他在人身上留下伤痕,凡是永远不会消褪的,都让他很愉悦。
玉团儿什么也不怕,只怕死。要杀了她很容易,但她死了,便真的什么也不怕了。唐俪辞翻开刚才的书卷,垂下视线静静地看,人总是要有恐惧的东西,人人都一样。
“阿谁姐姐你刚才在想什么?”玉团儿把萝卜拿出来,摆了一溜在案板上。“凤凤叫人打蜘蛛你都没听见?”阿谁摇了摇头,她方才全然在出神,“没有,我在想唐公子。”言下接过萝卜,在清水中洗了洗,开始削皮。
“想唐公子什么?”玉团儿掰了块脆萝卜就吃,咬在嘴里的声音也是一片清爽,“想他的伤好了没有?”阿谁摇了摇头,轻轻笑了笑,“不知道……想来想去,好像什么也没想,又好像想了很多很多。”玉团儿凑过她耳边,悄悄地道,“喂,阿谁姐姐,人的肚子上划了那么大一个口子还能活吗?他会不会是……妖怪?”
“妖怪?”阿谁怔了一怔,将装满萝卜的盆子放到一边,“能活下来是因为唐公子武功高强,底子很好吧?他当然不是妖怪。”玉团儿小小的哼了一声,“我觉得他挺像妖怪。”她蹲下身去点火,不再说唐俪辞了。
妖物么……阿谁将切好的猪肉拌上佐料,默默地看着灶上的铁锅,如果她不曾识得唐俪辞,或许也会以为这样的男人就是个妖物而已,但如今总觉得……再多几个人说他是妖物,他或许真的就……完全化身为一种“妖物”。
一种刻意完全掩盖了人性的妖物,以操纵他人的喜怒为乐,无所不能,无坚不摧,永远不死。
唐俪辞就会化身成这种妖物,自从池云死后,这种趋势是更加明显了。
但……变成妖,真的会比人好吗?难道不是因为受不住做人的痛苦,所以才渐渐的变化为妖?方周死了、池云死了、邵延屏死了……有许多事即使再拼命努力也无法挽回,他所失去的岂止是人命而已?唐公子就是……非常胆怯的人而已,他太容易崩溃了,为了不让人发觉和不让人耻笑,宁愿妖化。
阿谁将猪肉在锅里略炒,盖上锅盖闷着,抬起眼向屋外看了一眼,她看见唐俪辞摊开自己的手掌,细细的看手指,不知在想些什么。
玉团儿洗好了青菜,站起身来,正要另架一个炒锅,突听脚步声响,林逋匆匆自外进来,“阿谁姑娘,阿谁姑娘。”阿谁放下锅铲,“林公子?”林逋手里握着一卷告示,“今日乘风镇口那块碑上贴了一卷告示,说乘风镇中藏有妖孽,望亭山庄为除妖孽,每日要从镇里选一人杀头,以人命做法,直到妖孽现身被灭为止。妖孽一日不见,望亭山庄就杀一人。现在乘风镇的百姓已逃走大半,风流店的人也抓了不少人吊在山庄外面的树上,说一日杀一人。”
“风流店派出大批人马找不到我们,所以就设下诱饵,要我们自动现身去救人。”阿谁跺了跺脚,“他们已经开始杀人了吗?”林逋摇了摇头,“不,他们说今夜三更,如果抓不到妖孽就杀人。”听说消息以后,他已让地窖里的一家快快逃走,以免遭到风流店的毒手。
“他们抓了几个人?”唐俪辞的声音温和的传来,阿谁和林逋一惊,玉团儿抢先道,“喂!你要去救人吗?你的伤还没好呢!他们就是要引你出去啊,你要是去了就正中人家的计了。”唐俪辞手握书卷,微微一笑,“我的伤已经好了很多。”
“救人的事,我们来想办法,你万万不能去。”阿谁走到门口,低声道,“他们必定设下天罗地网要抓你。”唐俪辞翻过一页书卷,并不看她,柔声道,“你是想说你愿意替我去死吗?”阿谁微微一震,“唐公子身负江湖重任,如果我死能够换唐公子平安,阿谁死不足惜。”
“乓”的一声一片水花在阿谁面前溅开,几块碎瓷迸射,在阿谁脸上划开几道细细的伤痕。玉团儿大吃一惊,“你干什么?”林逋也是吃了一惊,唐俪辞听到阿谁那句“死不足惜”之后,猛地把书卷摔了出去,那书卷夹带着凌厉的怒气和真力,轰然击碎桌子,桌子上的茶壶飞了起来炸裂在阿谁面前,射伤了她的脸。
“你干什么?好端端的摔什么东西?阿谁姐姐哪里得罪你了?”玉团儿把阿谁拦在身后,怒目瞪着唐俪辞,“她是为你好,换了我才不肯替你去死呢!你干嘛弄伤她的脸?”林逋一拉玉团儿的衣袖,“玉姑娘。”玉团儿回过头来,“干嘛?”林逋手上加劲,把她拉出房外,关上了房门。
凤凤从被子里爬了出来,看着他们两个。
阿谁脸颊上伤痕慢慢沁出细细的鲜血,唐俪辞看着一地七零八落的碎木和瓷片,眼中毫无悔意,冷冰冰的道,“总有一天,要你真心实意的为我去死。”阿谁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低声道,“如果我永远不真心实意,你是不是永远不肯放过我?”
“就算找到了比你更顽固难驯的人,我也不会放过你。”唐俪辞阴森森的道,“绝对不会放过你!”阿谁脸上伤口的血凝成一滴,缓缓顺腮而下,就如眼泪一般,“让我……让我真心实意的为你发疯为你去死,能让你得到什么?看我为你去死……难道当真……当真那么有趣,那么值得期待?”
“能让我高兴。”唐俪辞自床榻起身,弯腰捏住阿谁的下颔,将她的头微微抬起,“你是一样稀世珍宝,天生内媚能引诱所有的男人,你征服所有的男人,我征服你,岂不是很好?”他柔声道,“你也可以想象……这是因为我被你深深吸引,是我爱你的一种方式。”
“你不爱我!”阿谁一把将他推开,别过头去,胸口起伏,“有很多人爱我,有很多人为我癫狂,但我知道你没有!”唐俪辞笑了,将她从地上缓缓扶起,脸颊挨着她的脸颊,缓缓下蹭,温热的唇来到她的耳后颈侧,轻轻呵了一口气。阿谁全身一颤,只听他柔声道,“这就是了,他们为你疯狂为你去死,你为我疯狂为我去死……这就会让我很高兴。阿谁姑娘……”他吻了她的耳后,“你很荣幸。”
阿谁瘫倒在他怀里,唐俪辞的吻无疑比她经历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销魂,但眼泪自顾自的夺眶而出,“如果我为你去死,我死以后你很高兴,我在九泉之下会非常伤心……你是不是从来……不在乎我伤心?”唐俪辞细细看着倒在臂弯里的女人,柔声道,“当然,你伤心是你的事。”阿谁幽幽的道,“你曾经说过,你觉得我好,希望我永远活着、希望我笑、希望我幸福。”
“我说过,我说的时候满塘月色,荷花开得很大。”唐俪辞微笑了,声音越发温柔,“花香酒色,那时候你很疲惫,很想念孩子。”阿谁睁着一双眼睛无神的望着屋梁,缓缓的问,“那句话……是假的吗?”唐俪辞将她抱起,慢慢吻了下她的额头,“那句话是你想听的。”阿谁缓缓的道,“我只是想要一个人带着凤凤,不想认识什么唐公子、郝侯爷、柳尊主……不需要任何男人来爱我,我自己可以过得很好。”
“但那不是幸福。”唐俪辞搂住她的腰肢,将她整个人横抱起来,转过去对着冬日的阳光,“要有一个人能紧紧地抱着你,抱着你看朝阳,看夕阳;在你伤心的时候紧紧地抱着你,在你做梦的时候紧紧地抱着你,在你做错事的时候紧紧抱着你;从来不责怪你,永远都觉得你美丽……”他吻着她姣好温润的后颈,那种温热混合着唐俪辞特有的柔腻气息,“那才是幸福。”
阿谁靠在唐俪辞怀里,与他一起看着阳光,颤声道,“你为什么不期待‘幸福’,却要期待有人为你去死?”像他这样的人,要找到真心相爱的女人有什么难?为什么他不肯?为什么他只期待有人真心实意的为他去死?
“就算是‘幸福’,也未必能留下永远的东西。”唐俪辞柔声道,“而‘死’能。”
阿谁迷离的看着眼前的阳光,抱着她的这个男人真的是……疯了吧?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落,她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是很想要理解这个男人、很想知道为什么他会如此疯狂、很想知道他到底深深渴望着什么、缺少了什么?很想说服自己要同情他、很希望他能幸福,但——要她敞开心扉等待唐俪辞一点一点侵入她的心占据她的灵魂,任凭自己的人生崩溃,弃凤凤于不顾,她无法得到这样的勇气……“我……怎么样都爱不上你……我心里想着别人……我心里……”她喃喃的道,“我心里……”
唐俪辞将她轻轻放下,自己在椅子上坐下,徐徐含笑,“你心里想着谁?”
“傅……主梅……”她踉跄退开两步,远远靠着墙站着,眼神一片迷离。
唐俪辞抬起眼看着她,她再度顺着墙滑坐到地上,他的眼神很奇怪,非常奇怪……她眼里望出去的唐俪辞在朦胧中变形又变形,说不上是变成什么东西,耳边听他柔声问,“为什么?”
为什么?她望着眼里不住变化的妖物,嘴边旋起浅浅的微笑,痴痴的道,“因为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银角子酒楼的白衣小厮,春天的时候带着他的乌龟到郊外走走,去看有没有一样大的母乌龟,回来的时候折了一支柳条。那雪白的衣裳、青绿的柳条……湛蓝的天空和无尽的白云,那时候她跟在后面一直看着看着,一直幻想有一天他能看到自己,有一天能和他一起赶着那乌龟,到更深的山谷里去找那只母乌龟……
她的梦很虚幻,很小。
所谓梦,就是荒诞无稽的妄想。
傅主梅……
唐俪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退了一步,反手扶住了床柱。这不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上一次说这句话的人是唐樱笛,是铜笛乐队定主唱的那天晚上,唐樱笛以这句话作为总结,否定了他为成立铜笛乐队所做的所有努力,将主唱的位置定给了傅主梅。
唐樱笛是他爸爸,他说一个在饭店打杂的勤杂工唱歌唱得比他好,他准备把整个乐队的词曲创作交给傅主梅,因为他不但歌唱得好,创作的方向也比他正确。
那个晚上之后,他请乐队其他三个人喝酒,在酒里下毒,让房间的电线短路,酒水泼在短路的接头上引起大火,他拔出了身上带着的瑞士军刀,头顶的电线烧断引发了爆炸……他们四个人的人生就此一变不能回头。
三年了。
他以为他已经摆脱了那个噩梦。
傅主梅原来是一个魔咒,不论他走到哪里、无论他做得有多优秀多出色多努力,在傅主梅面前永远一文不值。那个傻瓜不必付出任何东西,大家都觉得他好;因为他笨,所以他只要付出一点点努力,大家就都觉得他拼命尽力了,都要为他鼓掌、为他欢呼喝彩。
只要他在场,大家的注意力就都是他的,人们总是喜欢只要呼喊一下名字,就会露出笑脸响亮回答的白痴。那就是个白痴而已,遇到问题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决,永远只会问他的白痴!既没有品味也没有眼光,连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要来问他的白痴!他让他坐就坐、站就站、卧倒就会卧倒的白痴!一个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中毒,连累自己差点丧命洛阳的白痴!
因为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真想杀了这个女人,如果不是他已经听过一次,真的会杀了这个女人。
没有人……想过他为了能这么优秀付出了多少么?
为什么总会觉得那种白痴比较好?
只是因为大部分人做不到那么白痴么?做不到对任何人都露出笑脸、做不到听到谁呼唤自己的名字都回答、做不到有人叫你坐就坐、叫你站就站、叫你卧倒就卧倒……切!那是狗做的事吧?对谁都摇尾巴,还是只笨狗才会做的事,但就是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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