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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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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的遭遇我很抱歉。”这话提利昂在瓦兰提斯也跟她说过,但他很怀疑沉浸在悲伤中的她有没有听进去一个字。

她现在是听到了。“抱歉,你很抱歉。”她嘴唇颤抖,脸庞湿润,眼睛是两个红肿的窟窿,“当晚我们就逃离了君临。我哥说非这样不可,因为不久就会有人把国王之死与我们联系起来,将我们抓去拷问。我们先逃去泰洛西,我哥以为逃到那里已经够远了,结果根本不够。那边有一位跟我们相熟的杂耍艺人,他长年累月、日复一日地在酒神喷泉下表演。由于年纪大了,他手没有从前灵活,所以时不时接不住球,满广场地追。但泰洛西人还是会笑着扔钱币给他。后来有天早上,我们听说他的尸体被丢在了三首神的神殿外。三首神的大雕像就在神殿门旁,老人的身体已被砍成三段,分别塞进三首神的三张嘴里,等人们将身体缝回去,才发现没了脑袋。”

“他是个侏儒。他的头是送给我亲爱的老姐的礼物。”

“是啊,他是个矮子,跟你、跟奥普——跟‘便特’——一样。你也为这老人感到抱歉吗?”

“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此人的存在……不过,好吧,我很抱歉他送了命。”

“他因你而死。你手上沾满他的血。”

这句控诉刺痛了他,带来的伤害不亚于乔拉·莫尔蒙的话。“我老姐手上才沾满他的血,还有那些谋杀他的畜生。我的手……”提利昂抬起手,翻转查看,最后捏成拳头,“……没错,我手上血迹斑斑。叫我弑亲者,我不否认;叫我弑君者,我也会负责。我杀过父亲、母亲、外甥、情人……男男女女,君主和妓女都栽在我手上。有个歌手惹恼了我,我他妈就把他炖了汤。但我既没杀过杂耍艺人,也没害过侏儒,你那该死的哥哥送了命与我无关。”

分妮抓起他刚给她倒的酒,当头泼来。跟我亲爱的老姐简直一模一样。他听见甩门声,却没看到她离开,因为眼睛被酒液刺痛,世界一片模糊。真是跟她交了个好朋友。

提利昂·兰尼斯特缺乏跟其他侏儒相处的经验。父亲大人不乐意任何人让他联想起畸形的儿子,所以提利昂出生后不久,凡有侏儒表演的剧团就知情识趣地远离了兰尼斯港和凯岩城。提利昂长大后,打探到多恩的佛勒伯爵驾前有个侏儒弄臣,五指半岛上某位领主收了个侏儒学士,还有个女侏儒加入静默姐妹,但他无意结识这些人。他还听过一些谣言,说是河间地某座山上有个侏儒巫婆,在君临有个以跟狗交媾而出名的侏儒妓女——这最后一个故事是他亲爱的老姐亲口跟他讲的,边讲还提出若他想试试,可以送他一条发情的母狗。他礼貌地询问姐姐,这母狗是不是指她自己,瑟曦便把酒当头泼下。那是一杯红酒,现在这杯却是金色。提利昂用袖子擦干脸,眼睛还在痛。

直到风暴来临,他再没见过分妮。

那天早晨,咸海上一丝风都没有,空气凝重,西边的天空却是一片火烧似的红,天边的丝丝云彩亮得好像兰尼斯特的绯红家徽。船员们来回奔波,忙着钉好舱门、拉好绳索、收拾甲板,绑紧每件没扎牢的东西。“飓风要来了,”有人警告他,“没鼻子最好下去。”

提利昂还记得横渡狭海时遭遇的风暴,记得甲板在脚下颠簸不休,记得船壳发出恐怖的吱嘎声,记得吐出的酒和胃液的味道。“没鼻子要留在上头。”若诸神要他的命,他宁肯淹死也不想被吐出来的脏东西呛死。头顶的风帆缓缓鼓动,好像某只庞然巨物正要从长眠中苏醒,时而会忽然“吱”一声响,惊得所有人抬头去看。

风势渐强,将平底商船完全吹离了既定航线。血红色天空下,黑云层叠。上午刚过半,西边已是雷电大作,耳畔传来响亮的雷鸣。大海躁动不安,掀起黑色的波涛打向“臭管家号”的船壳。船员们开始迅速降帆。一片混乱中,提利昂成了妨碍,所以他爬到艏楼上盘腿坐下,尽情品味冷雨抽打面颊的滋味。平底商船起起伏伏,颠簸幅度比他骑过的任何马都要剧烈,海浪把船一会儿抬到浪尖,一会儿又沉到波谷,令他骨头都在震。即便如此,也比关在甲板下憋闷的小房间要好。

风暴直到夜幕降临时才真正到来,在风暴中,提利昂·兰尼斯特湿透了内衣,却有种胜利的感觉……尤其是后来他发现乔拉·莫尔蒙喝得烂醉如泥、在小房间吐了一地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晚餐后侏儒逗留在厨房,跟厨子喝了几杯黑朗姆酒庆祝生还。厨子是个一身肥肉的瓦兰提斯胖子,只会说一句通用语:操!但他对席瓦斯棋颇有心得,尤其喝醉了以后。那晚他们玩了三盘,提利昂赢了头一盘,输了后两盘。三盘之后,他觉得够了,便跌跌撞撞回到甲板上,去清空朗姆酒和在脑子里交战的大象。

他在艏楼上乔拉爵士平素待的地方遇见了分妮。骑士夜里会站在栏杆后面,靠着平底商船半腐蚀的丑陋船首像,眺望漆黑无垠的大海。现在站在这里的换成了她,她就像个小孩儿一样脆弱。

提利昂本想悄悄离开,无奈她听见了动静。“胡戈·希山。”

“你想这样叫就这样叫吧。”你我都心照不宣。“抱歉打扰了你。告退。”

“别,”她苍白的脸神情沮丧,但不像刚哭过,“抱歉的是我——关于那杯酒。我哥和泰洛西城中那可怜老人都不是你杀的。”

“我也有责任,虽然我身不由己。”

“我太想念他了,想念我哥,我……”

“我明白。”他自己也想念詹姆。你真幸运,你老哥在出卖你之前就死掉了。

“我想过寻死。”她吐露,“可今天风暴来临时,我以为船会沉,我……我……”

“你发现自己其实还想活下去。”是啊,这是我们的共同点、人类的本能。

她牙齿不齐,这让她笑起来不太好看,但她终究是笑了。“你真的会拿歌手炖汤吗?”

“谁,我?那不成,我不做饭。”

分妮咯咯轻笑,听起来就像个甜美的小女孩,她才……十七、十八,最多不超过十九岁。“那个歌手做错了什么呀?”

“他写了一首关于我的歌。”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歌词如潮水般涌回心头,令他讶异。或许他从没忘记它们。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其实不是。它跟《卡斯特梅的雨季》不一样,只是某些部分……好吧……”

“它怎么唱的?”

提利昂笑出声。“不行,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我妈经常唱歌给我们听。给我和我哥。她常说只要用心去唱,嗓子好不好都没关系。”

“她也是……?”

“……矮子?不,她不是,我爸是。我爷爷在他三岁那年就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他后来在戏班里大放异彩,乃至存钱赎身。我爸去过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也在维斯特洛上下行走。旧镇人叫他‘跳豆’。”

他们当然会那样叫。提利昂竭力抑制住反感。

“现在我爸死了,”分妮续道,“我妈也死了,连奥普……他是我最后的亲人,连他也不在了。”她扭头望向汪洋彼方,“我该怎么办?我该去哪里?除了滑稽比武,我什么也不会,而那表演需要两个人。”

不,提利昂心想,小妹妹,你不该这样做,你不该这么求我,你根本就不该动这个念头。“去找个孤儿吧。”他建议。

分妮似乎没听见。“长枪比武是我爸的主意,第一头母猪还是他亲自训练的呢,虽然那时他病得没法骑上去,只能由奥普代替。我一直骑狗。我们为布拉佛斯的海王表演过一次,他大笑不止,之后给了我们每人一件……贵重礼物。”

“我姐姐就是在那里找到你们的?在布拉佛斯?”

“你姐姐?”女孩懵了。

“瑟曦太后。”

分妮摇头。“不是她……来找我们的是个男人,在潘托斯。他叫奥斯蒙,还是奥斯德……类似的名字吧。奥普跟他谈的,我不在场,奥普约定了演出安排。我哥总是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我们现在是去弥林。”

她更加迷惑不解。“你是说魁尔斯吧。这条船正取道新吉斯去魁尔斯。”

“我们去弥林。你会为龙女王表演,她将赏你与你等重的金子。为将来的好日子打算,你现在得多吃点,白白胖胖的才好哄陛下开心。”

分妮没有回应他的微笑。“我一个人的话,只能绕场地跑圈,即便这能逗乐女王陛下,我接下来又该去哪里呢?我们从不在一处久留,因为我们的表演一开始会让人们笑得前仰后合,但看个四五次就会腻的,到时候就没人会开心了,我们也必须离开,去新的地方。大城市里钱好赚,但我更喜欢小镇子。镇里的人虽然不会抛给我们银币,但会邀请我们同桌吃饭,他们的孩子会跟着我们到处跑。”

那是因为住在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的人从没见过侏儒,提利昂心想,换成双头山羊,那帮该死的傻瓜也会乐呵呵地围观。而等厌倦了山羊的哀叫,他们还会宰了它做晚餐。但他知道这话说出口,她怕是又要哭了,于是他道:“丹妮莉丝心地善良又慷慨大方。”这是对方想听的话。“我相信,她会在宫里为你安排个位置。那将会很安全,远离我姐姐的魔掌。”

分妮转身看着他:“你也会在那里吧。”

若是丹妮莉丝想要兰尼斯特为坦格利安家血债血偿的话,恐怕我不会。“我会的。”

那次谈话之后,侏儒女孩上甲板的次数明显增多。隔天下午,提利昂发现她和她的斑点母猪在船中央徜徉。气候温暖,波澜不惊。“它叫美女。”女孩羞赧地告诉他。

美女猪和铜分女孩,他心想,还真是一对儿。分妮给了提利昂一堆橡果,让他用手喂给“美女”吃。别以为我不懂你的用心,小妹妹,他一边想,一边看着那大母猪抽动鼻子,发出满意的吱吱声。

他们开始一起吃饭。有时候就他们两个,有时候他们和马奇罗的护卫们一起吃。提利昂唤他们作“马奇罗的手指”——因为船上这所谓的“圣火之手”刚好五个。分妮被他逗笑了,笑得很甜。不过总的来说,她很少笑,毕竟伤口太深、也太新鲜。

他很快还教会了她称这艘船为“臭管家”号,而当他把“美女”叫作“培根”时她生气了。为表歉意,他决定教她席瓦斯棋——但他很快就为这份冲动后悔。“不,”他不知是第十几次地重复道,“会飞的是龙,不是大象。”

教她下棋的那天晚上,她终于开口询问他,是否愿意与她比试。“不行。”他回答。之后他想到她的话可能还另有深意,虽然有这层意思他也不能答应,但好歹可以回绝得婉转些。

他回到与乔拉·莫尔蒙共享的房间,在吊床上翻来覆去,辗转不安。他梦见无数只灰色的石手从浓雾中伸出来抓他,还有一座通向父亲的阶梯。

最终他决定不睡了,去上面吹吹夜风。“赛斯拉·科荷兰号”在晚间收起了巨大的条纹风帆,甲板上除一位在艏楼上瞭望的船副和船中央看守火盆的马奇罗以外,再无旁人。火盆暗淡,只剩小火苗在余烬中起舞。

整个天空只看得见西边最明亮的那些星,东北方向被阴郁的暗红光彩点亮,状似大片淤血。好个咄咄逼人、肿胀诡异的月亮,提利昂心想,它好像吞下了太阳而正在发烧。月亮的倒影映照在船后的海面上,血光随波纹荡漾。“几点了?”他问马奇罗,“除非太阳改从东边升起,否则这不可能是日出。怎么天空这么红?”

“瓦雷利亚上空永远是一片火红,胡戈·希山。”

一股寒气贯穿他的身体。“我们离那里很近?”

“比船员们希望的近得多,”马奇罗用深沉的嗓音回答,“在你们日落国度,流传有这里的故事吗?”

“我只知道水手们说谁要是看一眼这片海岸,就注定不得好死。”他不相信这种说法,他叔叔也不信。提利昂十八岁那年,吉利安·兰尼斯特远航去瓦雷利安,意图寻回兰尼斯特家失传的族剑,顺便再找找其他躲过末日浩劫的珍宝。提利昂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跟叔叔一道踏上冒险旅程,但父亲大人把这次航行称为“傻瓜的航海”,坚决禁止儿子参加。

也许他是对的。笑狮号离开兰尼斯港转眼已近十年,吉利安音信全无。泰温公爵数次派人出海寻找弟弟,但线索只到瓦兰提斯。在那里,吉利安的半数船员抛弃了他,他便用奴隶代替。没有哪位瓦兰提斯自由民会与一位公然宣称要去烟海冒险的船长签约。“我们看见的就是十四火峰的火焰在云层上的映照喽?”

“十四火峰还是一万四千火峰,谁敢去数呢?我的朋友,凡人不该注视这些火焰。他们是真主的怒火,凡间的火无法相匹。我们人类啊,不过是些渺小的生物。”

“其中一些比另一些更渺小。”瓦雷利亚。据记载,在末日浩劫那天,方圆五百里内每座山丘都同时喷发,将灰烬、浓烟和烈火射入空中,天地为之变色。滚烫饥渴的怒火甚至焚尽了天上的魔龙。忽然出现的深谷撕开地面,吞噬了宫殿、神庙和整座整座的城镇。有的湖泊瞬间蒸发,有的湖泊变成酸液池。山脉爆炸,着火的喷泉将熔岩喷到一千尺高的空中,无数龙晶和恶魔的浓浓黑血从红云中倾泻而下。在瓦雷利亚以北,大地发生了裂变,大块大块的陆地沉陷下去,而沸腾的海洋倒灌进来。须臾间,全世界最骄傲的城市便不复存在,由它建立的梦幻帝国随之土崩瓦解,长夏之地成了一片枯萎的焦土,还被海洋分割。

血与火的帝国落得血与火的下场。瓦雷利亚人可谓种瓜得瓜。“咱们的船长是不信邪么?”

“咱们的船长希望将航线南移五十里格,远远避开这片受诅咒的海岸。但我命他选择最快捷的路线,因为其他人也在寻找丹妮莉丝。”

他指格里芬和小王子?难道黄金团西征的消息全是幌子?提利昂正待出口询问,想想还是作罢。毕竟红袍僧决心要实现的预言里只有一个英雄,说出第二位坦格利安不合适。“你在圣火里看见其他人了?”他谨慎地问。

“我只看见了他们的影子,”马奇罗透露,“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高大扭曲的家伙,他生了一只黑色的眼睛和十条长长的胳膊,正在血海上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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