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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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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冬城虽然残破,可它仍是艾莉亚小姐的家。论到要娶她、睡她,并伸张你的权利,有比之更合适的地方吗?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要是千里迢迢跑去打史坦尼斯那就太蠢了,应该以逸待劳,吸引他来攻打我们。他是不会冒失到进军荒冢屯的……然而临冬城是他必救之地,因为他新近招揽的氏族民决不甘心看着他们亲爱的奈德大人的女儿落入你这种人手中。史坦尼斯要么遂他们的愿进军,要么他们就会散伙……作为一位小心谨慎的指挥官,史坦尼斯在进军前一定会集结所有盟友。他会召唤阿尔夫·卡史塔克去助阵。”

拉姆斯舔了舔开裂的嘴唇。“也就是说,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起身,“你在临冬城举办婚礼的消息,我这就通报诸位大人。三天之内开拔,届时我将邀请诸位大人同行。”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邀请能办到的事,何苦用命令。权力需要礼仪的包裹,方能发挥最大效力。你想有朝一日成为统治者的话,最好从现在开始学。”恐怖堡公爵望向臭佬,“噢,把你的宠物解开,我要带他走。”

“带他走?带去哪里?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卢斯颇感有趣。“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你给我记清楚,野种。至于说这个……臭佬……若你没把他折腾到不堪驱使的地步,他对我们就还有点利用价值。在我后悔干你娘的那天之前,拿钥匙来,打开他身上的锁链。”

臭佬看见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团,他看见了老爷嘴唇上闪烁的唾沫星子。他觉得老爷随时可能抄起匕首跳过桌子去拼命。然而拉姆斯涨红了脸,那双淡色的眼珠避开了他父亲更淡的眼珠,接着他就去找钥匙了。当他跪下来解开臭佬手腕脚踝上的镣铐时,倾身低语道:“什么都不准告诉他,但记下他说的每个字。不管那达斯丁婊子对你保证些什么,我都会把你要回来。你是谁?”

“臭佬,老爷。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的确如此。等我父亲带你回来,我会再要你一根指头,不过我让你自己选是哪根。”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为什么?”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求求您,不要……”

老爷扇了他一耳光。“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老爷,我……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至于气味……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你要我怎么称呼?”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路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老爷?我是说——”

“——老爷,得换成‘佬爷’。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爷。”

“好多了。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求您原谅,佬爷。”

“我有什么好原谅的?你这么臭是我儿逼的,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过。”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我没弄明白的是……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应和道。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是的,老……佬爷。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乳房,像两颗熟透的李子。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个半死,逐出磨坊。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统治原则。”

“精妙的原则,佬爷。”

“但那女人违抗了我。你也看见拉姆斯的德行了。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一起。她不停地在他耳边灌输什么应得的权利。拉姆斯本该心甘情愿磨一辈子玉米,他以为自己有能耐统治北境吗?”

“他为您战斗过,”臭佬冲口而出,“他很强壮。”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也很强壮。至于他战斗的方式,我是见过的。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师,第一个臭佬,而臭佬对于兵器一窍不通。我承认,拉姆斯的确很凶猛,但他舞起剑来就跟屠夫剁肉一样。”

“他无所畏惧,佬爷。”

“他应该畏惧。心存畏惧,才能在这个充满谎言与背叛的世界上生存。即便在这里、在荒冢屯,乌鸦也依旧盘旋,等待用我们的尸体展开盛宴。赛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们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剑,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背地里却很会耍小聪明,何其阴险。拉姆斯应该惧怕他们所有人,就和我一样。你下次见到他,记得告诫他。”

“告……告诫他懂得惧怕?”光想想那场景,臭佬就受不了,“佬爷,我……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明白。”波顿公爵叹口气,“他的血液有问题,需要用水蛭治治。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不过对拉姆斯来说……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说起马……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多米利克,我……我听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了他。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告诉我,亲王殿下……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也许公爵弄错了。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决不是因为我。“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她之前的两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老爷,我——”

“佬爷,记得吗?”

“佬爷。我能问一句……您想要我做什么?我是废人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我百无一用,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气味就好了。”

“洗澡?”臭佬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我……我宁愿不洗,佬爷。求求您,我身上……我身上有伤,而……而且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爷给的。他……他说,没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脱……”

“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顿公爵很有耐心,“太恶心了。它们不仅被扯得稀烂,脏得不成样子,还散发出血和尿的味道。况且穿得这么薄,你一定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温暖柔软的羊毛衣,或许再加一件毛皮镶边的斗篷。你觉得这样够吗?”

“不。”他不能脱下拉姆斯老爷给的衣服,不能让他们看见他。

“还是说你喜欢丝绸和天鹅绒?我记得,你过去很喜欢这些东西。”

“不,”他尖叫声明,“不,我只要这身衣服,这是臭佬的衣服。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的心像在打鼓,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爷,不要脱我的衣服。”

“那么,至少你把衣服拿给我们洗洗?”

“不,不,佬爷,求求您。”他用双手环住破烂的上衣,伏倒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会命令卫士们即刻上前,当街剥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后并无灵魂,“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您欠我?”他心中的一部分尖声提醒他:这是个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儿子一样,他儿子不过是他的倒影。拉姆斯老爷一直在用希望来玩弄他。“您……您欠我什么,佬爷?”

“整个北境。你拿下临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台与灭亡。”他轻蔑地挥了一下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他们短暂旅程的终点是荒冢厅的木城墙。座座方塔楼上飘扬着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锁链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驼鹿旗。史陶家的旗帜是褐色与金色的v形条纹、史拉特家的旗帜是灰底的白色双盾纹,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以四只不同颜色的马头作为纹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们笑称莱斯威尔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纹章颜色达成一致。在所有这些旗帜上高高飘扬的则是一千里格之外、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老磨坊的风车声伴着臭佬骑过城门楼,来到长满野草的庭院。马童们跑出来照料马匹。“请跟我来。”波顿公爵带他走向主堡,那里飘扬的是已故达斯丁伯爵和他寡妇的旗帜。伯爵的旗帜是交叉长斧上的尖顶王冠;她则加上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色马头,形成四分纹章。

沿宽阔的木阶梯走向大厅时,臭佬的腿不自觉地发起抖来,逼得他边走边休息。他抬头望向大荒冢野草覆盖的山坡,有人说这是“始祖王”的坟墓,始祖王即领导先民来到维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说这是某位巨人王的坟墓,所以才这么巨大;更有少数人宣称这不是坟冢,只是个山丘而已。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也太孤独了,因为周围都是狂风呼啸的平原。

大厅内,有个女人站在火炉边,用将熄的余烬来温暖一双细手。她全身黑衣,从头罩到脚踝,没戴一点儿金银首饰,但气质却高贵逼人。尽管嘴角已有了皱纹,眼角的皱纹更多,但她站得笔直挺拔,面带英气。她的头发半棕半灰,在脑后绑成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她问,“那小子呢?你的野种不愿放人?这老头是他的……噢,诸神在上,什么味道?这家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吗?”

“拉姆斯一直把他带在身边。芭芭蕾夫人,请容我向您引见铁群岛的合法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

不,他心想,不,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见的,他会的,他会的,他会伤害我。

她撅起嘴。“我没想到他成了这副模样。”

“我们手上只有他。”

“你的野种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想只剥了几块皮。几小块皮,不碍事。”

“他疯了吗?”

“或许是的。这有关系吗?”

臭佬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求求你们,佬爷,佛人,您们弄错了。”他双膝跪地,颤抖得像冬季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眼泪滚下他饱受摧残的脸颊。“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变色龙死在了临冬城。我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狈如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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