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2/2)
“咱们要武器,”那人旁边的灰胡子老人接口。老人的左臂已被截掉,留下一截断桩。“剑和斧子。啊,还要弓,一百张崭新的弓。并给咱们补充人手。”
“铁种不投降,”第三个人说。
“这话对我父亲说去。谁都知道,劳勃攻破派克城后巴隆大王屈膝求饶了——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你们也一样。”他朝那张羊皮纸比划。“打开封蜡,仔细拜读。这是一份正式文件,由拉姆斯大人亲笔手书。你们只需放下武器,随我出城,大人自会喂饱你们,并送你们平安前往磐石海岸,到那里找船回家。不答应只有死。”
“你是在威胁?”有个考德站起身。这是个大块头,凸眼珠,宽嘴巴,肤色像死人一样惨白。他这副尊容让人觉得他父亲是跟鱼交配才生下他,但他配着长剑。“达衮·考德不向任何人投降。”
不,求你了,听听我的话吧。想到任务失败、两手空空夹着尾巴回去见拉姆斯老爷的后果,他几乎要当场尿裤子。臭佬臭佬,屁滚尿流。“这就是你们的回答?”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过于虚弱,“考德可以代表你们全体吗?”
放他进门的守卫不太确定,“维克塔利昂命令我们坚守此地,这是司令的命令,我亲耳听见的。他吩咐肯宁‘守住卡林湾,直到我回来’。”
“是啊,”独臂老人接口,“他是这样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一定会头戴浮木王冠、率领一千名勇士王者回来。”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大家,“选王会选中的是他哥哥攸伦,而鸦眼的目标跟他不同。再说,你们以为我叔叔看重你们吗?说穿了,在他眼里你们一文不值,所以才被留下来当替死鬼。他就像在沙滩上甩靴子上的泥似的把你们甩掉了。”
这番话正中靶心。他可以从他们的目光中,从他们互相观望、或是皱眉低头瞅着酒杯的神情里看出来。他们都担心自己被抛弃,现在我把他们的恐惧说了出来。说到底,他们又不是著名头领的亲属,也没有铁群岛显赫家族的血统,只不过是奴工和盐妾的后代而已。
“投降,就能自由离开?”独臂老人问,“这张纸上是这样写的?”他轻轻摸了摸羊皮纸,上面的封蜡仍旧完好无损。
“你读了就知道,我所言丝毫不差。”他回答,虽然心知肚明这帮人没一个识字。“对守规矩的俘虏,拉姆斯大人都待之以礼。”是啊,一点没错,老爷本可割了我舌头,或是把我从脚跟直剥到大腿,但他只不过要了我的手指、脚趾跟另外一点东西……“弃剑投降,就能活命。”
“妖言惑众!”达衮·考德拔出长剑,“你是个出了名的变色龙,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他喝醉了,臭佬意识到,是酒精在说话。“信不信随你,我只是来帮拉姆斯大人送信。现在我该回去了,晚上还要享用野猪烧萝卜大餐,并用烈性红酒冲下肚。愿意跟我走的,可以共享盛宴;留下的人最多只能苟活一天。恐怖堡公爵将统领骑士们沿堤道北进,他儿子会带着他留下的精锐亲兵从北方支援。战斗一旦打响,决无宽恕余地。战死的算是幸运儿,若是被擒,多半会被丢给沼泽魔鬼们料理。”
“够了,”达衮·考德吼道,“你以为空口大话能吓住铁民?滚吧,滚回你主子那里,否则我要把你开膛破肚,将肠子扯出来,让你亲口吃下去!”
他还待再说,眼睛却陡然睁大——“哧”的一声闷响,一把飞斧钉在了他额头中央。考德松开剑,像钩子上的鱼那样挣扎了几下,便脸朝下倒在桌上。
扔斧子的是独臂老人。他手握另一把飞斧站起身。“谁还想死?”他质问其他酒徒,“活得不耐烦的就开口,老子满足他。”达衮·考德的脑袋里流出几道红色细流,沿石桌缝隙蔓延开来。“老子要活命,不想干坐在这鬼地方烂掉。”
有人喝了一大口麦酒,又有人用杯子里的酒冲开流向他座位旁的鲜血。没人说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腰带上时,席恩明白自己赢了。他几乎又是个人了,因为他办成了拉姆斯老爷交代的差事。
他亲手扯下海怪旗。失去的手指有些碍事,幸亏拉姆斯老爷为他留下更多的手指。铁民们准备了大半个下午方才出城投降。他们的人数比他想象中要多——城门塔中有四十七人,醉鬼塔里有十八人。这些人中,有两个已奄奄一息,不可能活命,还有五人虚弱得无力步行,但尚有五十八人能作战。虽然他们的状况窘迫不堪,可若是拉姆斯老爷强攻的话,恐怕会损失三倍于此的士兵。老爷派我来真是神机妙算。臭佬一边想,一边爬回矮马背上,准备带领这支破破烂烂的队伍,穿过沼泽地返回北方人的营地。“把武器留下,”他告诉俘虏们,“剑、弓,还有匕首都不能带。携带武器的人会被当场格杀的。”
一行人返回花了臭佬独自前来的三倍时间,因为铁民们制做了四顶粗糙的担架来担走不动的人,第五人由其子背负。为照顾同伴,铁民们走得很慢,一路莫不胆战心惊,唯恐沼泽魔鬼射出致命的毒箭。死了也好,一了百了。臭佬只希望射他的是个好箭手,让他干净利落地死去。像个男人一样死,不要受拉弗·肯宁那样的折磨。
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跛行在队伍前列,他自称是阿大克·汉博利,在大威克岛有一位岩妻和三名盐妾。“启航时,我那四个女人有三个肚子大了,”他吹嘘道,“而咱们汉博利家向来以生双胞胎著称。我回去的头一件事就是数数自己添了多少儿子。或许我会用您的名字来为哪个小子命名咧,少爷。”
是吗?就叫他臭佬吧,他心想,要是哪天他不听话,你可以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去吃老鼠。他扭头啐了一口,心里觉得说不定拉弗·肯宁的结局还比较美好。
当拉姆斯老爷的大营在前方出现时,板岩灰的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有个哨兵沉默地注视着他们走过,空中弥漫着营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有个贵族少爷带一队骑兵包抄了铁民们的退路,那贵族的盾牌上有马头纹章。莱斯威尔家的,臭佬意识到,罗杰或瑞卡德。他分不清这两人。“就这些吗?”贵族少爷骑在栗色战马上问。
“其他人都死了,大人。”
“我还以为他们人很多呢。我们曾三次攻打卡林湾,三次都被他们打退。”
因为我们是铁种,他油然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半晌间似乎又成了王子,巴隆大王之子,派克岛的传人。不过,光是产生这念头都太危险。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
来到营门口,猎狗们的吠叫预示着拉姆斯老爷亲自迎降。他带着妓魇和六七个亲信,包括剥皮人、酸埃林、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等。狗们簇拥在周围,朝陌生人咧牙咆哮。杂种的娘们儿们。臭佬心想,但他知道千万、千万、千万不可在拉姆斯老爷身边说出这个形容。
臭佬滚鞍下马,单膝跪下。“大人,卡林湾属于您了。这些就是守军残部。”
“没几个嘛。这般顽强的对手,真想多多收容。”拉姆斯的淡色眼珠闪了闪,“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埃林,去照顾他们。取葡萄酒、麦酒以及所有能吃的东西。剥皮人,送伤员去见学士。”
“是,大人。”
有几个铁民低声道谢后,才拖着脚步去营地中间的营火旁休息。有个考德家的人甚至想亲吻拉姆斯老爷的戒指,但猎狗们在他靠近前就把他赶走了,艾丽森更是撕下他半片耳朵。即便鲜血如注流下颈项,那人还是如捣蒜般点头哈腰,满口赞扬大人的慈悲心肠。
等铁民全部离开,拉姆斯·波顿转向臭佬,露出笑容。他拍了拍臭佬的后脑勺,又把臭佬的脸拉近亲吻,耳语道:“我的老朋友臭佬,你们真把你当王子了么?铁民哪铁民,真是帮不长眼的呆瓜,连诸神都在发笑。”
“他们只想回家,老爷。”
“那你想要什么,我亲爱的臭佬?”拉姆斯凑在他耳边,如情人蜜语般轻细地说。他的呼吸有香料热酒和丁香的味道,煞是甜美。“如此英勇的表现理应得到奖赏。我没法让你再长出手指脚趾来,但肯定能为你做点儿什么。要不要我放你自由?解除你对我的义务?你想不想跟他们回去,回到冰冷灰海中鸟不生蛋的岛上继续当你的王子?还是说你宁肯留下来做我忠实的仆人?”
一把冰冷的尖刀正沿着他的背脊向上爬。小心,他告诉自己,千万、千万小心。老爷的笑容,老爷闪烁的眼珠,老爷嘴角亮晶晶的唾液都让他警惕。他见过老爷露出这样的神态。你不是王子。你是臭佬,只是臭佬,臭佬臭佬,狼狈如蚤。快说出他想要的答案哪。
“老爷,”于是他道,“我就留在这里,留在您身边,哪里也不去。我是您的臭佬,只想全心全意服侍您。至于我有什么要求……一袋葡萄酒足矣……红葡萄酒,最烈性的那种,可以醉人的……”
拉姆斯老爷哈哈大笑,“你不是人,臭佬,只是我的宠物。但我满足你的要求,瓦德,拿酒给他喝。你别怕,我以身为波顿的荣誉起誓,不会再把你扔进黑牢了。现在我们让你做狗,天天有肉吃,我还会给你留下足够多的牙齿来吃肉。你就睡在我的姑娘们身边好了。本,能不能给他备个项圈?”
“没问题,大人,”老骨头本道。
老头对他挺好的,不止给他戴上了项圈,还给他弄来一张破毯子和半只鸡。为了这只鸡,臭佬和猎狗们打了一架,但这确实是他自临冬城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而那酒……那酒浑浊酸臭,但确实够烈性。臭佬蹲坐在猎狗们中间喝了个痛快,直喝到天旋地转。他张嘴呕吐,吐完擦擦嘴,又接着喝。喝光酒后,他闭眼躺下。醒来时,有只狗正在舔他胡须里的污物,镰刀般的弯月划破了厚重的黑云。
夜色中传来阵阵惨叫。
他把狗推开,翻了个身,继续睡。
第二天清晨,拉姆斯老爷派出三名骑手沿堤道南下,去通知父亲大人他已扫清障碍。城门塔上,昨日臭佬扯下派克岛金色海怪旗的地方,如今升起了波顿家族的剥皮人旗。朽坏的木板道两旁的沼地里,深深插进许多木竿,血淋淋的鲜红尸体正在竿子上腐烂。一共六十三人,臭佬就是知道,六十三人,一个不少。其中有个人少了条胳膊,另一个嘴里塞了张羊皮纸,上面的封蜡都没有打开。
三天后,卢斯·波顿军的前锋开始缓缓穿过废墟,并接受这些可怕哨兵的敬礼——前锋由四百名身着蓝灰服饰的佛雷骑兵组成,每当太阳从乌云中露头,骑兵们的矛尖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前锋由瓦德老侯爵的两个儿子统领。其中一个十分强壮,生了副巨大的尖下巴,胳膊上肌肉虬结;另一个生了对靠得很近的眼睛,眼珠子里显出饥渴的神情。他还有尖鼻子、光头,稀疏的棕色胡须遮不住满是软肉的下巴。霍斯丁和伊尼斯。他在知道自己的名字以前就认得他们了。霍斯丁是头公牛,不轻易发火,但一旦被激怒就会不依不饶。他是瓦德侯爵的子孙里最凶猛的战士;伊尼斯年长,行事更残酷、也更狡猾——他更像个指挥官,而非单纯的剑客。这两人都经验丰富。
北方人紧跟在前锋军后,褴褛的旗帜在风中扑哧作响。臭佬目送他们经过,发现他们大多是步兵,且人数太少。他还记得当初团结在临冬城冰原狼旗下、随少狼主南征的大军的空前盛况。接近二万名执剑提枪的战士随罗柏出征,如今只剩五分之一回来,其中大多还是恐怖堡的人。
在队伍中央、人员最密集的地方,骑行着一位在血红色皮革加垫上衣上外罩黑灰色板甲的人。此人的腋甲被锻造成人头形状,人头张嘴发出痛苦的哀嚎。此人肩披一件绣有无数血点的粉色羊毛披风,严实阖上的头盔顶部有一簇长长的红丝流苏。泽地人的毒箭伤不着卢斯·波顿,臭佬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到。有辆密闭马车呻吟着紧跟在他后面,由六匹强健的驮马牵引,车前车后都有十字弓手警卫。马车上的暗蓝色天鹅绒帷幕挡住了外人的视线。
队伍末端是辎重车队——摇摇晃晃的马车上装满了给养和战利品,还有些车子载着伤员和残废。后卫部队也是佛雷家的,至少一千名士兵,或许更多,包括弓箭手、长矛手、装备镰刀和削尖木棍的农民、自由骑手、骑射手以及一百名骑士。
拉姆斯老爷大步流星地前去迎接父亲,戴着项圈、拴上铁链、穿回烂衣服的臭佬和其他狗们一起跟上老爷。但等黑甲骑士打开头盔,臭佬却不认得那张脸。拉姆斯老爷的笑容更是顿时凝固,接着怒容满面,“这是干什么?耍我吗?”
“这是保险起见,”卢斯·波顿轻声说着,拉开马车帘子走出来。
恐怖堡公爵跟他的私生子长得不太像。他修面整洁,皮肤光滑,相貌普普通通,虽不英俊却也不丑。长年的军旅生涯没有给他留下伤痕,尽管已四十好几,但他脸上见不到几丝皱纹,鲜少浮现岁月的痕迹。他嘴唇极薄,抿紧时几乎成了一条线。总而言之,卢斯·波顿那张脸有种不受时间影响的城府与镇静,无论发怒还是欣喜,那张脸都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他跟拉姆斯只有一点神似,那就是他们的眼睛。他的眼睛就像冰。臭佬很想知道卢斯·波顿这辈子是否哭过,如果有的话,流出的也是冰吗?
那个叫席恩·葛雷乔伊的男孩喜欢在罗柏·史塔克的战争会议上揶揄波顿,嘲笑对方轻声细语的说话方式,还拿水蛭开玩笑。那个男孩一定疯了,恐怖堡公爵可不是拿来寻开心的人。你只消看他一眼,就会明白在他任何一根粉色脚趾头里包含的残忍,比佛雷一家人合起来还多。
“父亲,”拉姆斯老爷在他的主子面前跪下。
波顿公爵盯着他审视了一会儿。“起来吧,”他转身扶两位年轻仕女下马车。
头一个女孩是个矮子,非常肥胖,生了张红彤彤的圆脸,三重下巴在黑貂皮兜帽下颤巍巍地晃。“这是我的新夫人。”卢斯·波顿宣布,“瓦妲夫人,这是我的庶出子。亲吻你继母的手,拉姆斯。”拉姆斯老爷照办。“接下来,我想你应该还记得艾莉亚小姐,你的未婚妻。”
第二个女孩十分苗条,比他记忆中要高——这当然不足为奇,女孩在这个年纪总是长得很快——身穿白缎子镶边的灰羊毛裙服,外披白貂皮斗篷,并用银制狼头搭扣别住。她的暗褐色秀发一直垂下半个后背,她的眼睛……
她不可能是艾德大人的女儿。
艾莉亚继承了她父亲的眼睛,史塔克家族的灰眼睛。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儿头发可以留长,个子可以长高,奶子可以更丰满,但决不可能改变眼睛的颜色。这一位是珊莎的小伙伴,总管的女儿。珍妮,是了,她是珍妮·普尔。
“拉姆斯大人,”女孩在拉姆斯老爷面前行了个屈膝礼。这也不对。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会当面吐他口水。“我渴望做您的好妻子,为您生下许多强壮的儿子。”
“你会的,”拉姆斯老爷保证,“很快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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