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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幕 It’s a Beautiful Da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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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不说话,恺撒轻轻拨开她湿漉漉的额发,以便看清她的脸。

“英雄不乘人之危哦。”

恺撒吻了吻她发紫的嘴唇。

“好吧……败给你了……”

恺撒张开双臂拥抱她,好像是把整个世界抱入怀中的君王。

早晨的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路上,一辆人力三轮跑得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字招牌。

“大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汲古阁’听说过没有?这条街上都是宝贝,我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遛弯儿,当年这里从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人力三轮叔一边哼哧哼哧蹬车一边神采飞扬吐沫星子四溅。

“现在主要是忽悠外国傻老冒儿是吧?”后座上的客人慢悠悠地说。

“哎哟我的妈诶,给您说对嘞!听客人您这口音是河南人啊!”三轮大叔一拍大腿。

“可能……我的中文老师是个河南人……”客人不无遗憾地说。

人力三轮过了华夏书画社雕花填漆的大牌楼,在一条羊肠胡同前停下了,三轮大叔偏腿下车:“到了,不过这种小铺面里都没什么好货,而且不能刷卡,visa、master card、american express,”三轮大叔一挥手,“都不顶事儿。”

“英语很溜啊,听着是德州人呐!”客人嘿嘿一笑。

大叔也嘿嘿一笑,两个人逗闷子逗了一路了。

年轻的客人从容下车,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京式“条便”,一头灿烂如金的头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他当街这么一站,看着就是来挨宰的外国傻老冒儿,顿时几个铺面里跳出跃跃欲试的好汉,想把这条肥羊拉回自家店里。客人完全不理他们,打开一把“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白纸折扇,漫步进了那条阳光进不去的幽深小巷。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挂在小铺面的门楣上,门口挂着宝蓝色的棉布帘子。这已经快到胡同的最深处了,一般玩古的人绝不会选择那么偏僻的地方开店。

客人掀开棉布帘子,门上铜铃一响,却没有人来招呼,柜台上空荡荡的。

这个店还是纸糊的老窗,阳光透进来是蒙眬的,空气中悬浮着无数灰尘,屋里摆着大大小小的条桌和木箱,像是有些年头的东西,还有线装书、唐三彩、石砚笔洗,看起来这个店里什么都卖,墙上还挂着一套大红色的嫁衣。这里乍一看像是被灰尘封印的老屋,几十年没人踏入了,只有那些灰尘的精灵们在空气中欢舞。它们是这里的领主。

客人慢悠悠地转圈,闻着空气中浓郁的檀香味,最后在那件大红嫁衣前驻足欣赏。嫁衣的材料是上等湖绸,精美的缂丝边,贴着凤凰花纹的金箔,镶嵌珍珠纽扣和琉璃薄片。它被展开钉在墙上,还有人用墨笔给它勾勒了一张写意的新娘侧脸,客人揣摩着那张脸上的神韵,就像一个眼睛妩媚的女孩扭头冲你轻轻一笑。

“清朝旗人穿的喜服,是正统的旗袍样子,那时候的旗袍是宽下摆,裙摆到地,里面穿裤,可不是现在露胳膊露腿的式样。”有人在背后轻声说。

“林凤隆先生?”客人并不回头。

“恺撒·加图索先生?真年轻啊。”老板说。

恺撒转身。虽然他有备而来,但骤然看见这个老板,还是有点惊讶。这个操着一口京片子的老头儿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铁蛋,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套煎饼果子……

“猎人里真是什么怪物都有啊。”恺撒上下打量他。

“这行的水深着呢,我算正常人。”老板微微一下,“出去买早点了,一起吃点儿?”

“免了,早晨尝试了豆汁,把我给喝吐了。”恺撒回忆那泔水般的味道,不禁又有点反胃。

“吐了就喝点茶,我这里有铁观音的秋茶,老茶树上采的。”老板领着恺撒走到角落里,树根剖成的老茶桌上备着全套青瓷茶具。

两个人对坐,老板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斟、泡、涮、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有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美感。若有若无的茶香飘逸开来,最后是一小杯水汽蒸腾的清茶送到恺撒面前。

恺撒闻着那茶香,点点头:“你在中国很多年了?”

“我是个河南人啊。”老板很笃定地说。

恺撒皱眉:“你能不能拿镜子照照自己那张写着‘雅利安人’四个字的脸再说这种谎话?”

“我父母是二战时滞留在中国的德国人,很不幸他们都死了,所以养大我的是一对中国河南人夫妇。我也不是那么排斥自己是德国血统,但是……”老板一拍大腿,“德语真他妈的太难了,愣是一句学不会啊!”

恺撒点点头:“一个意大利人跟一个德国人用河南话交流,真有意思……好了,我来这里不是喝茶的。”他放下茶杯,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万美元,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老板眯着眼睛笑了。

“花钱玩玩,图个开心而已。”恺撒一副八旗阔少的派头,他这两天看了几集清宫剧,新学的。

老板慢悠悠地品茶:“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有另外一个名字……”他忽然停下了,抬眼看着恺撒,眼睛里微光一闪,“王恭厂。”

恺撒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光柱中的微尘忽然一震,好似那个古老的名字惊醒了这些沉睡的精灵。

“听说过?”老板笑。

“王恭厂大爆炸,发生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覆盖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逼得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那是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和它并列的是印度的莫恒卓·达罗死丘事件还有俄罗斯通古斯大爆炸。”恺撒说。

老板点点头:“公元1908年,通古斯的原始森林里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好像太阳提前升起,森林成片倒下,巨大的蘑菇云升起,莱茵河边都能观察到那次爆炸的火光。至今人类能够达到那种效果的武器也只有核武器。但是1908年‘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才四岁,还是个小屁孩儿,还有三十七年那帮美国人才能造出原子弹。可核爆,却提前发生了,”老板瞥了恺撒一眼,“虽然以前不认识,不过对于龙族,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少,不用隐瞒什么,通古斯大爆炸是言灵‘莱茵’导致的,序列号113的高危言灵。”

“公元1626年,中国人也不可能拥有核弹,那么王恭厂大爆炸,也是因为某种毁灭性的言灵。”恺撒低声说。

“是的,核武器的关键技术在于放射性原料,美国人在橡树岭制造了巨大的设备,熔化了数万吨纯银为导线才制造出有效的分离设备。那套设备就值一个国家,至今这种技术还被少数国际垄断。但是对于太古龙类,他们根本无需借助什么设备,仅靠精神爆裂就可以制造出类似核爆的高温和冲击波效果。这是龙族技术的巅峰,不可思议的另一个技术领域,它和人类技术的区别就像是实数和虚数的区别,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印度长诗《摩诃婆罗多》曾经记述过莫恒卓·达罗的毁灭,那曾是一座辉煌的大城,消失在一场巨大的爆炸中,长诗中说‘空中响起轰鸣,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火光把天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及一切生物,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天火烧毁了……这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赤热的烟雾与火焰,明亮如一千颗太阳,缓缓升起,光彩夺目……可怕的灼热使动物倒毙,河水沸腾,鱼类等统统烫死;死亡者烧得如焚焦的树干……毛发和指甲脱落了,盘旋的鸟儿在空中被灼死,食物受染中毒……’”

“听起来和核爆没有任何区别。”恺撒说。

“但是那部长诗写于公元前四世纪。”老板挑了挑眉毛,“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次灾难都是龙王苏醒导致的,而公元1626年,也有一位龙王在这座城市里苏醒,他也许就是你要找的。”

恺撒沉思了片刻:“既然王恭厂是制造和储存火药的地方,为什么不能是火药爆炸呢?我读过一些关于火器的历史,明朝是中国史上火器装备最多的时期,丰臣秀吉从织田信长那里学到了使用火器作战,他的军队里每十人便有一人拿着火器,他认为那支军队可以天下无敌,于是想借进攻朝鲜挑战中国。但他在朝鲜半岛遭遇明朝军队时才发现,明朝所谓的‘神机营’,是一支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人手一枪。神机营的驻地,必然也有很多火药。”

“是的,中国人是黑火药的行家,但王恭厂大爆炸是数万吨tnt炸药的当量。黑火药的威力只是tnt的几分之一,也就是说,十万吨黑火药才能造成那样的爆炸。这相当于给每个神机营军人配备一吨黑火药,可能么?他们又不是炸弹人……”

“我知道也有人把它解释为地震、火龙卷或者大气电离。”恺撒说。

“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里的所有异象,巨大的冲击波甚至能把一只重五千斤的石狮投掷一公里到宣武门外,很多人的衣服碎裂,赤身裸体,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降落,就像是下了一场铁雨,大树被飓风扔到了遥远的密云境内。”老板把茶杯放在桌上,“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二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一切都被摧毁。”

“越是致命的言灵,领域越小,二平方公里的毁灭性言灵领域,听起来就像是神话。”

“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从墙洞里摸出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

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

“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来。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述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鸧鸆’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二十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关于堪舆学。”

“‘堪舆’?”恺撒一愣。

“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二十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你是大客户,可不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并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装钱的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连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头,“会很配她的。”

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离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凤隆堂,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红酸枝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教的说,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的那样,他快要按捺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两百五十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五百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卖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

“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加重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下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是个值得入画的人,让人手痒啊。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年轻人淡淡地说。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个已经死了的人。”

“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别说什么你已经死了,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

“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座上驾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他戴着一副老式圆片墨镜,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打着扇,一身行头和亮眼的金发形成鲜明对比,引得路边各种明丽的女孩挥手跟他打招呼,恺撒一律微笑回应。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了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近得能闻见她的气息,又觉得远在天边,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地捏整整一下午的软陶,有时候则会和苏茜喝上半瓶威士忌小疯子一样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跳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在图书馆里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课本,戴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地面上深深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块,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时,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就坐在二楼的包厢里,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吃豆腐,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身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让我再想想啰”、“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恺撒也不担心,他是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恺撒的中二病症状非常严重,因此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往西便门。那张斑驳的单色地图上用很小的字写着各种透出古意的地名,让他明白到车轮下这个城市确实有几千年的历史,遥想数百年之前,街巷两边都是古风的店铺,仆役们扛着轿子大声吆喝着“避让”奔跑,远眺可见黄色琉璃顶的宫城,满街漂亮女孩们都穿着裙摆及第的古装……打开这张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你穿越了,开着mini cooper跑在历史的断层里。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恺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就该相逢;他还有闲暇,油箱满满,就该开着快车去找他心爱的女孩。他相信自己总能找到,没有地址不要紧,他听诺诺讲过北京城里好玩的地方,每一个他都能回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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