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2)
六岁的弘晖,俨然已经是一个小大人了,胤祯不知道四哥小时候是什么模样,但跟他小时候比起来,弘晖尤为的懂事和早熟。
跟这样的小孩子交流,原就不是一件难事儿,胤祯拿自己做例子,把自己给皇阿玛写的信拿出来做范文,一点儿都不避讳的拿给大侄子看。
“跟自己阿玛说什么都行,不是光汇报功课,你平日里的饮食起居,也是可以写的,甚至可以写一点自己的感想、感悟,就算是说错了也没关系,又不是旁人。”胤祯不好拿皇阿玛跟四哥做比较。
但在他心里头,若说是做阿玛,四哥必然是要比皇阿玛合格的。
弘晖已经仔细研读过十四叔的信了,脸颊微微有些发热,吃饭喝水这样的小事儿,都要挑挑拣拣的写进信里,也难怪能写这么多页,而且十四叔在信中的语气,实在腻歪了些。
但,是阿玛让十四叔来的,也是阿玛让十四叔教他写信的,难不成阿玛就是喜欢这样风格的信。
弘晖有些难以置信,他记忆中虽然亲近但很是严肃的阿玛,居然会喜欢这般腻歪的信吗。
“十四叔还有没有旁的信,只有一封太少了,侄儿还想多学习学习。”
方才能模仿得来。
胤祯写给皇阿玛的那些信没什么好隐瞒的,处理的差事也都非什么绝密的要事,完全可以拿给大侄子看,正好也让这孩子提前学习学习,日后肩上的担子还重着呢。
胤祯把这段时间写给皇阿玛的信,尽数拿来给了弘晖,而且还布置了任务,每日写两封信,一封是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哥,一封则是给在宫里办差的他。
大侄子写给四哥的信,他不好提前看,还是让四哥慢慢感知大侄子的进步吧。
为了把大侄子写信的风格教好,所以这一日一封信的练习是少不了的。
“跟十四叔想写什么都行,就是写做梦睡觉,十四叔也乐意看,礼尚往来,十四叔每日也给你写一封回信。”胤祯就当是交笔友了。
他虽未与福晋圆房,但等到两个人都成年之后,早晚是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时候他必然也会生一个像弘晖一般的孩儿,陪他玩耍,教他读书,给他写信。
陪大侄子做的这些,将来都会陪着自己的孩子做,如此想来,倒还挺盼着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自家爷的心思,琉璃自是不知道,大婚后的这段时间,她过得要比在闺阁中自在多了,唯一不太习惯了就是:每逢初一和十五,要进宫去跟太后和额娘请安。
几乎是天还没亮呢,就得要起来了,梳妆打扮足足要花上半个多时辰的功夫,用膳也得要差不多一刻钟,从十四贝勒府到紫禁城的宫门口又是小半个时辰。
进宫之后,先步行去永和宫,之后再步行去慈宁宫,而且还得是穿着花盆鞋,走路很是费劲。
这也就是身子骨壮实,赶上个病弱的,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那都是受苦日。
额娘是个好相处的,待她尤为体贴,原本婚前想象的婆媳矛盾,压根儿就不存在,当然也有可能是时日尚短的原因,不过,眼下,琉璃是极为喜欢额娘的。
她喜欢人的方式,向来都是送东西,也就是俗称的‘花钱’,她肯花的钱越多,就说明这人在她心里边越重要。
玻璃屏风,已经给额娘送过去了,但镜子和西洋钟这些稀罕物件就算了,额娘同自家爷不一样,对这种新鲜玩意儿接受不来。
生意人要学会的第一课就是投其所好,当年自家爹爹可没少给玄宗皇帝送了礼,这也是爹爹能够全身而退的原因之一,作为富可敌国的大商人,宅院比皇宫都要富丽堂皇,却能够在盛世以财富得到帝王的认可。
琉璃送给永和宫额娘的,可不只是看起来阔气的玻璃屏风,还有从西洋送过来的葡萄酒,从江南送来的首饰,从盛京送过来的人参,还有没有杂色的兽皮,难得一遇的芍药珍品……
德妃并非是没有见识之人,可这段时日也不得不瞠目于小儿媳的阔绰,出手豪气,难怪胤祯自打大婚以后,就这么不把银子当银子了,上等的美玉被用来做压衣服的玉佩,连辫子都要用极好的玉石做坠子,也不怕磕着碰着。
德妃手里的私房并不多,她原是宫女子出身,娘家不给力,能有如今全靠了自个儿,老四和十四出宫开府,她能给的东西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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