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1/2)
李珍约见面的地方在市里某星级宾馆的顶楼套房,约见面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阿蛮到的很准时。
一个人,久违的一身黑,黑色棉衣帽兜遮住了半张脸。
“我儿子给我们留了多少时间?”李珍开门见山。
都到了这份上,再装也没什么意思了。
“一个小时。”阿蛮目不斜视,径直坐到套房客厅的沙发上。
简南就给她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她如果没回去,他就报警。
报警缘由是怀疑套房里有违禁销售的的动物疫苗。
为了报警也为了自身安全,简南现在人就坐在市公安局的大厅里。
他表达意思的方法很简单粗暴,她不要分神为他担心,但是她也不要让自己涉险太深。
一个小时,已经是简南的极限。
李珍挑眉,也跟着坐到了阿蛮的对面。
她和那天在研究所门口见到的样子已经判若两人,穿的更年轻,头发懒散的披着,脸上没有化妆。
看起来,和简南更像了。
“一个小时,倒是比我想的还要慷慨。”李珍这句话听起来很真心,笑着说的。
下午天气不错,落地窗外阳光明媚,阿蛮看着李珍,内心平静。
她们终究得见这一面。
她知道,李珍也知道。
“时间比我预想的久,所以,应该能聊更多的东西。”李珍靠在沙发上,头发散在一边,“我们从头开始吧?”
她像是在问她。
阿蛮安静的坐着,没摇头也没点头。
“手机、录音笔和窃听器都带了么?”李珍问。
阿蛮拿过背包,掏出手机,当着李珍的面关了机。
“其实我没想到你会那么合作。”李珍又笑了。
她本人似乎很爱笑,笑起来眼角会有很深的纹路。
“毕竟只有一个小时。”阿蛮也笑笑。
有很多穷凶极恶的人都喜欢笑,贝托也喜欢,好像笑了就能运筹帷幄,好像笑了,就能合理化自己做过的事。
他们总是想要合理化自己做过的事。
每一个坏人,总是有很多想要向人诉说的理由。
挺神奇的。
仿佛委屈的是他们这帮加害者,仿佛那些沉默的受害者,是活该。
“我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李珍的开场白没有任何惊喜。
“不是你想的那种比别人聪明,和别人格格不入的不一样。”李珍又笑了,“我知道你会觉得我说的都是辩解,但是反正我们有一个小时,听听又何妨。”
阿蛮耸耸肩。
“我喜欢安静,讨厌聒噪。”李珍看着阿蛮,“像你这样的,我就很喜欢。”
安安静静的,眼神看不出情绪。
她很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她对接下来要对她做的事,就多了一层期待。
“把聒噪的东西变得安静,会让我有满足感。”李珍继续说,语速慢吞吞的。
不是第一次见面伪装出来的优雅,而是单纯的闲聊的姿态。
“刘卉很聒噪。”李珍提到了这个她用了半辈子的名字,“她很爱唱歌,五音不全,却偏偏喜欢在没有人的浴室唱。”
“我住的保姆房就在浴室边上,她唱了整整两年,我就听了两年。”
“听到后来,我学会了她唱的所有的歌,就觉得她应该安静了。”李珍叹了口气,“安静是一件很好的事,不说话了,就不会有纷争,不会影响情绪,不会让人猜到你心里的想法。”
“我的初恋也是个很安静的人,可惜他让刘卉安静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话就突然多了。”
“你信鬼上身么?”李珍突然问阿蛮。
大白天的,阳光明媚,她问得鬼气森森。
阿蛮没什么表情。
“刘卉那个聒噪鬼上了我初恋男人的身,所以,他也死了。”
“自杀,跑到山上面找了棵树把自己吊死了。”
“你知道吊死么?脖子那一圈都会变黑紫色,死了以后,会特别安静,就算上了别人的身,也不会再吵到我了。”
阿蛮没忍住,呵了一声。
李珍低头,笑了。
“二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听到这种故事连脸色都不变一下,也不是个正常人啊。”李珍脸上的笑容更盛,她和阿蛮对看的角度很诡异,她半低着头,所以阿蛮只能看到她一半的眼睛和眼白。
“我很喜欢你。”她又说了一次。
这一次比上一次更肯定,语气更亢奋。
“可惜,没有人会无知无觉。”李珍终于抬起了头,“人有很多话,听的时候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是其实,他们这里已经记住了。”
李珍指了指脑子。
“下次你再看到有人被吊死的时候,你就会想,这个人死了以后就算上了别人的身,也会很安静。”
“这样的话听得多了,这里,就会坏掉。”
李珍又指了指脑子。
“阿南听了很多这样的话。”李珍终于说到了重点,“他刚刚学会单音词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个孩子很聪明。”
“他很会联想。”
“一般的婴儿看到奶瓶只会想到吃,砸吧嘴或者开始哭,但是阿南看到奶瓶,会第一时间看柜子,因为柜子里面装着奶粉。”
“所以,在普通婴儿还在听儿歌看图片记忆的时候,阿南已经会死法连连看了。”
“把死者的照片局部放大,问他这是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是什么伤害造成的。”李珍很开心的解释。
“但是他太会联想,看多了这样的照片,有一天我发现他偷偷的拿着家里的碘酒擦在照片上。”李珍的声音冷了一点,“就只是因为前两天电视上放播了一个医疗剧,他大概看了两眼。”
阿蛮敛下眉眼。
所以,简南至今仍然无法改掉看到伤口就想清理的强迫症。
“他这样的习惯甚至留到了今天。”果然,李珍下一句话就是这个。
“母亲在孩子身上留下的印记是你无法想象的,深刻到骨髓里。”
“我的一举一动,我的性格喜好,我让他记得的那些东西,都刻在了他的脑子里。阿南就是我雕塑出来的人,每一寸骨血都长成了我想要的样子。”
阿蛮盯着李珍。
一个学历只有小学的乡村保姆。
她不是因为看上了魔都的光怪陆离,她也不是因为刘卉家里还算厚实的财产,她杀人、她逼疯儿子、她至始至终穷凶极恶极,原因都不是世人想的那样,为了利益或者有所图。
她杀刘卉,只是因为刘卉爱在浴室里唱歌。
她把简南逼成这样,只是为了创造出她想要看到的人,像对待没有生命的人|偶。
她就是一个纯粹的疯子,不蠢不坏,只是极恶。
“到最后连他喜欢上的人,也是我会喜欢的人。”李珍大概觉得这个发现很值得庆祝,两手交握,几近热切的看着阿蛮。
脱掉了刘卉的皮,真实的李珍,看起来已经疯得病入膏肓。
“给我倒一杯茶吧。”疯女人提出要求,“就当是我同意了你们的婚事。”
阿蛮没动。
“一杯茶而已。”李珍看着阿蛮,“你也不敢么。”
阿蛮看了她一眼,站起身。
套房里提供了袋泡茶叶,但是李珍把吧台上的袋泡茶叶都给换成了罐装的,小小罐的很精致,全都没有拆封。
“黄色的那罐吧。”李珍坐在那里没有动,只是用手指了指。
泡茶是阿蛮在切市经常做的事,可以化解剑拔弩张的气氛,可以当做武器。
但是阿蛮倒是怎么都没料到,她会有这么一天,和这个女人在一个空间里,给她泡一杯茶。
看起来还算不错的绿茶,泡开了之后茶香四溢。
比她在切市藏的普洱要好。
杯子是宾馆常用的茶杯,白瓷的,下面还有一个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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