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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迷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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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南京真的是一个特别适合生活的地方,虽然同处江浙地界,但是南京少了很多世俗纷繁。南京人不会有太多心眼。南京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城市,走在青石巷里回味着六朝古都的悠长故事,常春藤从院墙的一角斜斜地逸出,像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故事,所以我最喜欢漫步在南京的小巷子里,寻找特色风味的饭馆,耐心地排队等候一笼刚出笼的灌汤包,觉得它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新工作没有太多挑战性,公司结构也相对要简单,人员相对要少,环境也不复杂,十分适合混日子。我也需要好好休整一下心情,所以这个工作我还是十分适意的,新老板经常在欧洲和中国之间飞来飞去,我不会有太多束缚,这样也很不错。

闲时我便经常出去转转,在晴朗的春日,南京是非常美丽的。苏苏打来电话开玩笑说还没在南京泡到帅哥吗?我说还没来得及。江浙的男孩子都生得皮肤白皙细致,五官秀气,身材秀挺,白衬衫喜欢挽袖子,头发时髦,不喜欢理成板寸头,他们感情也较细腻,温柔多情。他们说话也不会粗声粗气,永远彬彬有礼,但是也容易优柔寡断。南京的女孩子我也很喜欢,个个有大家闺秀的温婉,不刀子嘴,性格内秀,善良和气,不久我就遇到了一位。我住在湖南路步行街后面的一个老式小区里,现在估计已经拆迁了。是临街的房子,只有二层,我住在二楼,楼下是一对开粮油店的老夫妻,但是我不用从他们家上楼,因为另外有一条楼梯从侧面通到二楼,楼梯上爬满了常春藤,一楼比二楼多出一个小平顶房,刚好就在楼梯的一侧,也是爬满了常春藤,以至于爬到我的窗户上,虽然是很老式的房子,家具很老,厨房设备也不全,空调也很老款,但是我因了这绿色的常春藤而格外喜欢这个房子,所以虽然价格偏高也租了下来,公司补贴了一部分,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钱,房东把房子里面刷成了浅绿色,我自己新买了绿色的窗帘,觉得十分搭配,沾沾自喜。唯一不好的是,每天一大早就会听到楼下各种叫卖声,锅碗瓢盆的叮当声,小商小贩推车声。然而我一向起得早,早起后会站在窗前晨读,觉得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每天晚上我步行三分钟就可以到湖南路或者马台阶闲逛,领略到大都市的繁华,等我逛累了,只消三分钟我便又回到这条小巷子里的绿色小房子里静静地享受古老青石巷的神秘。仿佛是在时光机里穿梭,徜徉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一个周末夜晚,我实在闲得无聊便想去弄头发,信步走了几条巷子,道边的梧桐树相互交织,晚春的风十分暖和地吹在脸上,让人格外舒服。听说那些亮着粉红色灯光的理发店都是洗头房(也对,要不然为什么叫做红灯区呢),所以我专门选了一个没有粉红灯光的理发店,店面很小,店主是一个二十七八的姑娘,操一口南京话,十分热情地招呼我。小脸细眉,一笑眼睛就眯成一条线,脸上还有点点雀斑,非常俏皮可爱,这个店名字叫做“小美发屋”,她还带了一个小徒弟,只有十六七岁,满脸稚气,还带着婴儿肥。店主名字就叫做小美,她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十分老到地说:“你头发那么黑,要是拉直肯定好看,然后再焗油就绝了。”我说你看着弄吧。她说你放心吧我一定给你用最好的油,不会辜负了你这么好的发质。说完便大声招呼她的小徒弟忙乎开了。

她一边给我弄头发一边和我天南海北地聊天,在聊天中我得知其实她也不是南京人,但是来南京好几年了,所以总以南京人自居。她二十九岁,未婚,她说她在挣钱供她弟弟读书,她还有两个姐妹,都不很争气,全家都指望着她挣钱呢。虽然她说得轻松,但是我却能感觉出这个坚强自立的女孩子消瘦的肩膀上有千钧重担。她乐观大方,说话轻松幽默,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我们在谈话中不时爆发出快乐的笑声。这时候,玻璃门突然被拉开了,我还以为又来了一个理发的客人,只见一个男人的头探进来,眼睛贼兮兮地在我们三个女孩子身上溜来溜去,大大咧咧地说:“你们什么事情那么好笑啊?”

小美冷冷地瞪着他说:“你什么事啊?”

那男人看见她一脸冷淡,便悻悻地走了,小美等他走远了便呸了一口骂道:“什么东西!把老娘这里当成洗头房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这个男人原来是找洗头妹来了,可惜找错了地方,我心里不由得暗暗对小美心生敬意。她一个单身女孩子在这个大城市里开发廊,肯定经常碰到这种不速之客,万一碰到个胡搅蛮缠的该多么麻烦啊。等我弄完头发,我俩已经相见如故,小美坚持打了八折,说你住得近,难得你看得起,经常过来玩吧。

离开小美的店,因为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我觉得十分开心,便打了一个电话给michael。

“我想你了。”我说。

他在那头低低地笑了,我问他你在做什么?

“我在看之前在新年晚会上的照片。”他说,“有人把你和我跳舞的样子拍下来了。这些照片都放在人事的公共盘上,你没有看吗?”

我说:“我在你手下干活的时候一天到晚忙得快死掉,哪有那时间去看照片。”

“哦,对不起啦。”他笑道,“那我一会儿发到你邮箱好吗,发到我给你申请的那个hotmail邮箱好不好?”

“好,你周末为什么不出去玩呢?”我问。

他说:“现在我很乖你不知道?你不在身边我干什么都没劲。”听起来他好像很委屈,“白天工作很忙很忙,累死了。很想你,你在做什么?”

我说我刚弄完头发,在大街上走。

他听了便大惊小怪地说:“嘿,听着,你不要这么晚了还在街上走,赶紧回你的房子去,打扮得那么漂亮当心被人抢劫了。”

“那你就快点来救我好了。”我笑道。

他叹了口气说:“唉,我倒是很希望能马上见到你,但是你知道我实在是太太太忙了,下周我去上海出差,如果时间充分的话我就去找你。不过要先跟销售经理确认一下,现在他说去哪里拜访客户我就跟他去哪里。”

我知道他工作压力很大,也就不再强求他来看我,反正一个月之后我就能回c城看到他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回到住处打开电脑,michael果然发来了照片,不知道是谁在我和michael共舞的时候抓拍的。我穿着那条紫色的晚礼服,他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两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那时候我虽然与michael未有互相吐露心意,但爱已经尽然写在眼神里。我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心里甜丝丝的,走到窗前深呼吸了一口,忍不住给michael发了一条短信:“darling,i love you.”

过了一会儿,他回了短信:“i love you more.”我扑哧笑了,他很滑稽的,那么大个子的人买了一个特别迷你的手机,差不多只有他手掌三分之一大,键盘上的摁键特别小,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用他那些大手指头在那么小的手机键盘上摁出这条短信的。

相爱的时候,觉得一切都非常浪漫美好,心中充满了喜悦与思念。思念既甜蜜又痛苦,但那痛苦又是那么有意义,常常会忍不住自己笑出声,让路人侧目,但是不管。

看到过太多悲欢离合之后,对爱情的看法似乎会客观与淡然一些,但是不管是多么冷静的一个人,在他/她遇到真正动心的人的时候,一定会有那么一些时候他是会失去理智的,在他感觉到爱情的时候,不管他的内心深处曾经是多么荒凉,都会重新开出芬芳的玫瑰。

爱,就像离离原上草,伤一次枯一次,然而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在等到她心目中最想要的人的时候,或者在惊鸿一瞥之间发现了一个突然心动之后,她就会开始长草,并且蔓延整个心灵的原野。让她仿佛又重新活过一次。

有时候你会很困惑,你不停地寻找,寻找最适合你心意的人,但是,你并不知道哪一种人是你最理想的,有时候你觉得一个儒雅翩翩的男子是你所需要的,但是他很可能也是一个虚荣的花心萝卜呢?有时候你觉得你很中意那种狂野豪迈英雄版的,可是这样的人却很可能不懂怜香惜玉呢?有时候你觉得那种精打细算的居家男人太缺少男子气,但是或许他刚好就是那个能给予你最安稳生活的人呢?而你却在安稳中让爱死去。

此一时,爱一时吧。在我们无限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的时候,明天已经悄悄来临,所以不如坦然去面对。有一句话形容感情,很妥帖: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个女人一旦陷入爱河,整个世界都会为之璀璨。其他的所有都成了陪衬,唯有爱是夜空里最亮的星星。

在南京的日子,没有一刻我是停止思念michael的,那种思念相信每一个爱过的人都会了解,真的是一种疼痛的幸福感,因为不能在一起相守而备受煎熬,却无限享受这思念的甜蜜。在某一个热闹的街头,当你想他的时候,会惊喜地发现前方走来的某一个人就是你所思念的那一个,你的心开始突突地跳,难道他真的来了,待他走近,你才失落地发现,那也许只是一个相似的身形,或者他们根本就不相似,不过是因为你思念太甚导致的错觉。

当南京的春意渐浓时,我已经彻底被这一所城市征服,常春藤是世界上最美的绿植,它们爬满了思念的窗户。michael非常忙碌,经常周末还在工作,他到上海的行程改变了,于是我只好等待培训结束之后回c城和他相聚。每天深夜听到他在电话里的声音是我最大的慰藉,略带德国口音的英语与滑稽的用词方法在我听来都是很迷人和有磁性的。我完全能想象他手握电话的样子,侧着头、微笑、喜欢站在窗前讲电话、从来不会手舞足蹈,温和如仲春的暖阳。重复说了无数遍我爱你之后,便是长长的叹息,开窗,让凉爽的风尽情地吹拂我滚烫的面颊,遥望星空,祈求爱永恒,我想这是很多在恋爱中的男女经常做的事情,当你心中有爱的时候,你才发现上苍是万能的。他拨弄一切人世情缘,他让爱生爱便生,他让爱死爱便死,没有半点情由。

理发店的小美与我成了好朋友,她的率性与坚强让我特别欣赏和喜欢,我俩经常骑着自行车上马台街去吃酸菜鱼或者炒年糕。她的店晚上十点以后才关门,所以我们经常会在深夜的山西路广场一边吃一边聊天。我突然觉得人生很惬意:有一个知心的女友,有一个思念的爱人。我多么希望生命就这样停顿在这一刻,不要做任何改变,不去追究过去,也不去探寻未来,现在就很好,很满足。

小美说我是她第一个正式的“知识分子”型朋友,她小时候因为家贫而过早辍学,很小就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她十分神往大学校园,也十分神往外企白领的生活,其实她不知道她那简单的快乐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小美和她的小徒弟能烧得一手好菜,尤其是鲫鱼,只消用一根葱,小美就能做出一锅香甜浓厚的鲫鱼汤。她让我天天过来吃晚饭,于是我也十分“实在”,真的每天都会过去,但是我坚持由我负责买菜,我知道对于小美的家来说,每一分钱的意义都很重大。有时候我想女人也许可以没有男人相伴,但是在人生中一定不能缺少贴心的女伴。

一个月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michael太忙没有来看我,另外一个人却来了。

星期五晚上我刚下班,走出办公楼就看见蒋杰站在门口,他竟然是开着摩托车来的,浅浅的头发不羁地竖在头上,冲我一甩头,上来吧。

我简直不敢相信:“你怎么来了?你从哪弄来的摩托车?”

“我想你所以我来了,下午刚到的,这是我朋友的摩托车。”他一边开车一边大声说。

我狐疑:“没听说你在南京有朋友啊。”

他哈哈大笑道:“没介绍给你,担心他横插一脚把你抢走了,那家伙专好干这事。”

他一路开得贼快,我嚷道你能不能慢点开,你不要命我还要命的。

他竟然说:“你要是抱住我我就会开慢一点。”乘着红灯停下来,他反过手来抓住我的手放在他腰上,命令式地说,“这样好一点。”说完回头看我狡黠地一笑,“现在你闻我身上还有烟味吗?”

我白了他一眼:“你有没有烟味关我什么事?”

“说起来我自己都不相信,我竟然为了你戒烟了。”他说。

我装作没听见,没搭腔。

晚上他带我去秦淮河边上吃麻辣小龙虾。我平时最喜食辣,他抓起一只大个龙虾小心地去掉外壳,然后把肉放到我碗里。我说我自己来,他说:“你要不要来杯啤酒?”我赶紧说不要。他便说:“吃麻辣龙虾不喝啤酒太可惜了。”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说,“你知不知道什么虾最好吃?”我摇摇头。

他笑道:“你还自诩为美食家呢,我告诉你骆马湖的醉虾最好吃了。”

“骆马湖在哪里?”我忍不住问他。

他说:“在宿迁,一个小城。但是那里有一个特大的湖,叫做骆马湖,没有污染,所以虾的味道特别好。”

“那为什么叫做醉虾?”我又问。

“这个嘛,”他突然眼睛一亮,说,“这样吧,反正周末你休息,我明天带你去骆马湖。”

我原想骆马湖可能就在南京郊区某个地方。可惜我地理知识实在是太差了,原来竟然在离南京五六个小时车程的地方,我们在中央门坐的大客,蒋杰说要租一个车自己开,我知道他开车猛,所以坚持要坐大客,一早上出发,下午才到骆马湖。一下车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找了一个餐馆吃饭,头一个菜就点了醉虾,当醉虾端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一个透明的玻璃罐子里面盛着透明的液体,仿佛是酒,里面的虾也是透明的,还在酒里扑腾呢,服务员把盖盖上,说:“让它们蹦跶一会儿之后再吃,味道更鲜美。”

我瞅着那些可爱的虾在酒里蹦跳,浑身掉鸡皮疙瘩,心中十分不忍,对蒋杰说:“我吃不下,太残忍了吧?”

蒋杰叹道:“唉,多好的东西你不吃,世界上的规则就是这样的,你这样恻隐难免将来要吃亏。”说着把服务员叫过来,“把醉虾给撤了吧。”

我赶紧说:“我不吃你自己吃吧。”

蒋杰笑道:“我怎么也得成全你那点小小的恻隐之心啊?”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于是我们这两个专程来骆马湖吃醉虾的人却没有吃上醉虾。

下午蒋杰领我去了马陵山,他说马陵山属于半开发的公园,因为地处偏远小城,所以没有多少游客,因此污染也很少,很值得一看。

果然,一路没有多少人,视野也很开阔,有驻军也有庙宇,山与山中间还有湖泊,水清得可爱,四周除了偶尔的鸟鸣之外没有别的声响。走过一条幽静的小道,路边开满了各色的不知名的小花,散发出一阵阵清香,拐到一处园子,看见一个人守着好几匹马在那,过去一看才知他养马是为了给游客骑挣钱的,因为游客少,所以他的收入也不是很好,整天很清闲。蒋杰挑了一匹最高大强壮的,说我们就选这一匹,养马人说可以,我牵着你们走,蒋杰说:“不要你牵,我们自己骑。”养马人不肯,说那样摔坏了他付不起责任,骑一趟十五块钱,蒋杰给了他一百元说:“我们自己骑。”我说我害怕,你自己骑吧。

蒋杰一把把我拧上马,让我坐在前面,他坐后面,说:“你不过八百多斤,我选的这匹马是这中间最高大强壮的,不会有问题,是不是?”说完头转向养马人,养马人说:“你们不跑起来就没事。”

蒋杰说:“我们在前面慢慢溜达,你跟在后面,远远跟着就行,我保证不会骑跑你的马。”

养马人笑道:“你跑也跑不出马陵山。”

我第一次骑马,总感觉要掉下来,小时候骑牛摔跤的事情到现在还后怕呢。蒋杰一手拉缰绳,一手抱住我,在我耳朵边上说:“我以前在北京念书的时候,经常去骑马,有我在你不用害怕。”我都能感觉他在我耳朵边上呼吸了,脸上一热,觉得十分不自在,于是想挣脱他的手,他见状立刻放开我,但是不知道怎么竟然让马小跑起来,养马人在后面直喊:“慢点慢点。”

我立刻失去了平衡,吓得尖叫,往后一仰倒在他怀里,他重又抱住我,坏笑道:“你看你再乱动就要掉下去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等着。”我恶狠狠地说,“等我下去收拾你。”

“等下去之后再悉听尊便,现在你得听我的。”他把下巴搁在我头上不怀好意地说。

我不理他了,有些恼恨,他偏过头来看我,说:“生气啦?又是我不好了,对不起。”他在我耳朵边上轻轻地说,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像初秋深夜吹过的风,“颜,我爱你。你知道吗?”突然,他这样说。

我瞪大眼睛,我知道蒋杰喜欢我,但是我并没想到他会在马背上,在我惊魂甫定的时候说出这三个字。我原本有一万个理由拒绝他,但是我如何能在这白马背上,在群山环绕、鲜花满径的场景下残忍地说出我拒绝他的理由?或者我内心深处已经不知不觉地被蒋杰霸道的温柔所打动?我对于蒋杰,那一定不是爱,我早已经将我的爱情给了michael,爱怎么能分成两半呢?但是如果那不是爱,那我为什么会在听到这句话时不但没有任何反感,反而,甚至是有一些脸红心跳呢?好感与爱之间相隔有多远?有谁能给爱与喜欢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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