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所谓明抢(1/2)
不过,这记录官也未从这些东西中,发现任何古怪之处,于是提笔便记录下来。当王栋订制的铠甲,出现在那记录官面前的时候,这记录官显然有些惊讶。
目送那记录官离开,王栋转过身掀开营帐门便走了进去。
一般的普通人家,长矛、长弓等兵器还可以用来打猎、防身,但要一副铠甲有何用处?只能慢慢被侵蚀、腐朽掉,还不如在军队发挥的作用大。
王栋的入内,顿时吸引了账内其他人的目光。黯淡的营帐之内,王东看不清这些“室友”的面貌,只能微微欠身行礼,算是打过了招呼。尔后这才抱着自己的东西,向着那武器架走去。
虽说,唐初之时,规定铠甲、重弩等物被朝廷严控,禁止私人持有。不过对于铠甲,则有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来,铠甲相较于一般的兵器,价额昂贵,并不是一般人能使用的起的;二来,朝廷的府兵,根本不能给每个人配置铠甲,甚至五六人都分不到哪怕一件,铠甲严重缺乏,因此也便不太限制士兵自己拥有铠甲。
“大胆!我大唐律典明确规定,私人不得持有铠甲、重弩等物,乃是属于禁物,你若是拥有!便是犯了重罪!”那记录官瞪着王栋大声喝停了王栋。
王栋,不仅有三样做工精良的武器,而且还有一整套的铠甲,尤其还有一匹战马,在整个营帐之内,可谓“富豪”一般的存在。他这样的武器装备配置,便是在四百余新军之中,也可以说绝无仅有。
数十座大帐之中,王栋左拐右拐,终于在靠近边缘的位置停了下来。
“重罪?”王栋一惊,在看着记录官的表情,心中暗道,“这分明就是明抢!”
“等等。”王栋越听越不对劲儿,“用完归还?这铠甲,本就是属于我的,还给谁?”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王栋纵然有理又能如何?不过幸好,这铠甲虽然被那记录官强行夺走,但还未丧心病狂到连使用权都不给王栋,这铠甲的使用权暂时还在王栋手上。
接下来,那记录官也不再找王栋的麻烦,似乎他心中也对王栋有些“愧疚”,很快便与王栋分配好了营帐,并亲自将他送了过去。
此次兵员,以乙等兵最多,丙等兵次之,甲等兵最少大约不足五十人。
“这里,便是你的营帐了。”那记录官说完,再三叮嘱道,“这铠甲,可要小心养护。”由此可见,这记录官对这铠甲的重视程度。
可是持有如此精良的装备,却只是个丙等兵,说出去怕也会被人笑掉大牙了。
“怎么?这铠甲,还是不是你的?”那记录官别有深意的望着王栋问道。
那记录官,乃是负责记录每个入营的新军,携带的武器和其他装备等私人物品。
况且,现在北方局势紧张,突厥、大唐备战气氛紧张,越多的好装备,给大唐带来的胜算便越大。王栋的一件铠甲,看似太过渺小,但集腋成裘却也不容小视。
“此乃何物?”当记录官从王栋的包袱中拿出了他的哑铃和沙包,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而当那记录官,看到王栋那精美的铠甲之时,自然十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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