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2)
县人民医院内。
田彩霞把保温壶里面的鸡汤盛了一碗出来,重重的放在了病床边的小桌子上。
温小雅被这声音惊得一抖。
田彩霞就看不惯她这副柔柔弱弱的样子。说来也奇怪,以前她儿媳妇是宋锦的时候,她就觉得宋锦泼辣没有教养,但现在换了一个真柔弱的念过书的儿媳妇过来,田彩霞还是看不上!成天都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摆着这张脸给谁看呢?
就这么一点声音也能被吓到,田彩霞翻了个白眼,刚想要刺她几句,但转念一想,她肚子里可还怀着她们程家的孩子,而且是个孙子,于是也只能忍着气,把声音给放得低了一些:
“喝点鸡汤吧,医生说你需要补充一点营养。”
说起这个她又有点来气。别人家的媳妇怀小孩的时候都是使劲的吃,这样肚子里的小孩才能长得快。可到了温小雅这儿,吃啥都吃不下,闻着一点油烟味儿都要吐,嫌弃她这个做得太油,那个做得太咸。天地良心,她都已经尽量少放油放盐。田彩霞觉得温小雅要不就是矫情,要不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她想了一下,觉得她这儿媳妇可能两者皆有。
而且,温小雅还和宋锦的风格不一样,宋锦是不舒服的时候直接就会怼回来,她则是要装成一个可怜样儿在程建军面前哭诉,搞得田彩霞和她儿子的关系都开始变得紧张了起来。
等她生完了,咱们走着瞧。田彩霞心里恨恨的想到。
温小雅慢条斯理的喝着鸡汤。她知道婆婆不喜欢自己。尤其是自己这一次不小心摔了一跤住进了医院,她婆婆觉得是她不小心也不上心,送她来医院的时候叨叨了一路,估计对她的意见更大了。
不过温小雅倒也不怕她。田彩霞不过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粗野妇人,喉咙大脾气急。她犯不着和她一般见识,只要在她儿子程建军面前装装可怜,自有她儿子对付她去。
她肚子里怀着的可是她们全家的金孙,底气足得很。
不过想起自己的这一次摔倒,温小雅的确是有着几分懊恼。
她昨天早上习惯性的展开家中定的柳市日报一看,结果就在头版头条上看到了程建军的前妻宋锦的身影,看上去春风得意,满面笑容。她大致的看了一下文章,里面对宋锦和她创办的锦玉公司颇多赞扬。
温小雅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极差。程建军和宋锦离婚之后,她原本以为从此大家就再无交集。宋锦要是不来打扰自己和程建军的生活,那她也乐于当一下程泠的好后妈,对那个小姑娘好一点。可没想到的是,宋锦倒是没有自己上门来找过程建军,但是她却悄无声息的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公司,而且还发展得热火朝天——有一段时间,温小雅走到哪儿都能听到宋锦的消息。甚至是回娘家,都能从亲戚的嘴巴里听到她创办的那家公司又在招聘啦,发的年货很丰厚啦,还发了年终奖金啦之类的消息。每次听到这些她都觉得亲戚们是在讽刺自己,让她在大家的面前连头都抬不起来,然后又要被父亲给责骂。
宋锦俨然成为了她心里的一根刺,这是她之前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看到报纸后,温小雅神思恍惚,去洗手间洗手的时候滑了一下就摔倒在地了,还见了血,还好那天田彩霞也在家,赶紧的送到了医院,这才把腹中的胎儿给保了下来,不然她的儿子就要成为早产儿了。
正喝着鸡汤的时候,旁边的病床上忽然传来了讨论声。
“哟,这女娃子长得俊,你看这眉眼就是比画报上的那些演员都好看。”
“可不是,人家还是大老板呢,听说公司也不小,有五六十号人。”
“这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这么能干呢!”
说话的是旁边躺着的孕妇和前来探病的一位阿姨。那位阿姨和她在聊着天,顺手就扯过来旁边小椅子上的报纸,正好就昨天的那一份柳市日报。两人正对着头版头条刊登的那一张宋锦给工人发奖金的照片讨论。
“我们邻居的女儿就在锦玉公司上班呢,说福利待遇的确是还不错。等我生完小孩,明年要是她们还招人的话,我也准备去试试。”
“去呗,家里有两个人赚钱总比一个人强。”
温小雅握着勺子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而显得有些白,宋锦这女人怎么就这么阴魂不散呢!
田彩霞也听到了,不过这次她倒没有凑上去非得说几句宋锦的坏话,经过好几次她也学乖了,这县城里谁不认识谁呀?
她又看了看在病床上躺着的温小雅,看着像个病西施一样,又想起了宋锦,心中忽然颇不是滋味……
程家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已经和宋锦都无关。即使是宋泠知道了也只会站在旁边笑嘻嘻的看热闹。她已经半年都没有去过程家了,心里早已经把她们划出了亲人的范畴之外,对此也毫不在意。
上辈子程家留给她的阴霾已经渐渐的淡去。
在自己家不好吗?有妈妈外公外婆舅舅和小姨陪着不好吗?非得去程家凑那个热闹去?
她才不要呢!
这次她们一大家子都决定在市区过年。家里的三个房间正好住得下。她和妈妈睡,小姨和外婆睡,舅舅和外公睡,安排得明明白白。
宋泠虽然有点想念桂花塘村的温暖的火塘,但是能在自己的新家过年,心里还是欢喜的。
大年三十的那一天,吴枝花早早的烧好了水,让她洗澡之后换上了自己的新衣裳,这可是每年过年的重要仪式。
柳市的年夜饭一般安排在晚上。中午的时候宋一成把林素娟给接过来了。
林素娟的家就在柳市,虽然说她和家人已经闹翻了,但好歹是大年三十,年夜饭还是得回去吃一顿的。不过她依然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并没有搬回去,并且决定中午来宋家吃饭,只在晚上快吃饭的时候去家里露一下面。
她和宋一成感情发展稳定,已经来宋家吃过好几次饭了,和大家都已然很熟悉。
“你说你这孩子,来吃个饭还带什么礼物呀。”吴枝花嗔怪道。
林素娟笑靥如花:“过年了,当然得给您和叔叔买点东西,这也是我和一成的心意,你们可千万要收下。”
她很喜欢宋家人,而且宋锦对她还有着恩情——她接手锦泠商铺之后,宋锦一点都没有藏私,店里面的生意很不错,她已经提前把欠宋锦的钱给还清了。现在每个月,店铺利润也有好几百,好的时候还可以上千。
如果不是遇到了宋一成,遇到了宋锦,她从家里独立出来的计划绝对不会如此的顺利。
所以,林素娟给宋家每一个人都买了礼物,精挑细选,花费不菲,而且在送的时候还不忘在话中捎带上宋一成。
“谢谢素娟阿姨。”大人们总是要表面上推脱一下,但宋泠却毫不客气的笑嘻嘻的收下了。自己的准舅妈哎,又不是外人。
宋锦在心中暗暗点头,她这个准弟媳妇为人细心又周全,可比她弟好多了,看来以后也不用愁她弟的生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宋永丰以家长的身份问起来:“一成,素娟,你们有没有想好什么时候去领证?”
林素娟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宋一成差点呛到,艰难的把嘴巴里的饭菜给吞了下去,然后开口:“爸你下次问这话的时候,先和我打个招呼,让我有点心理准备。”
宋永丰一瞪眼:“怎么?难不成你还没有这个计划?”
“有,当然有,我们可是正儿八经的处对象。”宋一成道,“不过我和素娟商量过了,我们不想那么早的结婚,最起码明年不会结。”
林素娟忙解释道:“叔叔您别急,我和一成是觉得现在大家正好都是忙事业的时候,等我们稳定一点之后再结婚会比较好。”
宋一成在旁边点头如捣蒜一般:“最起码,也得等我在市里面买了房子吧。总不能在租的房子里面结婚吧,这多不像样。”
他现在的电器铺子发展的很不错,明年想把这个店再好好的给整一整。宋一成野心勃勃的想朝大家电下手,比如电视机和冰箱之类,这一些才是利润最高的。所以他能预料得到明年自己肯定会很忙,结婚这个事情得稍微再往后放一放。好在女朋友林素娟同志也很忙,两人就很愉快的达成了共识。
宋永丰见他和林素娟两人是有商有量的决定了这件事情,也就没有再开口,他担心的是怕这个儿子还不定性,别伤害了人家好姑娘。
“先立业,再成家,也不错。”宋锦在旁边表示赞成。
吃完饭后,林素娟在宋家待到三四点才起身离开,宋一成送她回家,但是没有进林家的门。这也是林素娟自己的决定,她不想让宋一成和自己的家人牵扯过多,以她家人的德性要是知道了宋一成的条件不错,恐怕就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的粘过来。
宋一成回到家之后,吴枝花问:“素娟的家人你搞得定吧?”
他笑道:“不过就是爱贪小便宜,重男轻女罢了,只要素娟自己拎得清,就很容易搞定。”
吴枝花见他们俩心里都有成算,也就没有再过问这件事情。
他们宋家今年的大年三十特别热闹,中午的时候是林素娟过来吃饭,而晚上的年夜饭,乔安平带着乔渡过来了。
宋锦知道乔安平一般是带着乔渡在市区过年,然后等到初二的时候才会去大樟树村给乔渡的外婆拜年,她索性就让父子俩来自己家吃年夜饭,不然大年三十晚上就两个人在家,也未免太孤单了些。
乔安平问了一下儿子的意见之后,欣然答应。乔渡当然高兴的不得了,可以和宋泠泠一起过年,而且宋家其他的人他也都很熟悉。
乔渡看到宋泠之后,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宋泠泠!你看,我穿了新衣服。”
乔渡今天换上了爸爸给他新买的米白色外套,据说这种衣服叫羽绒服,挺贵的。他穿上去之后,倒是真的很好看,干净俊秀。但是看到他一副求表扬的样子,宋泠不由得就翻了个白眼。亏她一开始还以为乔嘟嘟是那种高冷的小朋友,看看他现在这样,哪有几分原先的高冷样子?
宋泠今天穿了红色系着蝴蝶结的短大衣,是宋锦去广州给她买回来的,听说是香港的牌子,配上黑色的方头小皮鞋,是任谁见了都会说可爱的程度。
两个小孩一红一白的站在一起,看上去特别的养眼。把吴枝花看得心花怒放,连压岁钱都提前拿出来了。
宋泠自然是欢欢喜喜的收下。乔渡则看了爸爸一眼,看到乔安平点头之后才乖乖的接过来。
“谢谢吴奶奶。”
吴枝花疼爱的拍了拍他的头。
年夜饭极为丰盛。整条的鱼自然是有的,寓意年年有余,这是柳市每户人家的年夜饭上都少不了的大菜。像腊肉和腊肠这样的腊味也不能少,还有乔安平亲自下厨炖的山药排骨汤。就连宋锦也兴致勃勃的去炒了两个菜,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炒青菜。
她厨艺一般,不过宋泠很少有能吃上妈妈做的菜的时候,同样是吃得津津有味,让宋锦一度以为自己的厨艺有所进步,等到她自己夹了一筷子之后,就装作无事发生,没有朝那两碗菜再伸过第二次筷子。
看着在一旁的乔安平暗笑不已。
别说吴枝花,就连宋永丰都看出来了他和自己女儿之间的关系好像有点升温,不过他倒是没有开口问什么。主要是他这大女儿向来都比较懂事,也比较有主见,宋永丰觉得不用自己操心,她自己就能把事情给办妥。
吴之花没开口,则是因为乔渡和宋泠在。
于是一个年夜饭吃得大家其乐融融,气氛十分的和谐。
吃完饭后,大家都守在电视机面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前几年的时候没有电视,在村子里过年只能围在火塘里聊天。现在新家有电视了,宋泠终于找回一点以前过年的感觉。
虽然后世的春晚载歌载舞、舞台辉煌,但是宋泠反倒觉得现在的春晚看上去比较有意思,气氛更加轻松活泼。像相声这样的语言类节目也比后世的要好玩多了。
等到有一个帅小伙穿着红色的燕尾服登场的时候,顿时引起了电视机前的一阵小轰动。
“哎哟,这小伙长得可真帅!”吴枝花道。
宋锦和宋绣纷纷点头,就连宋一成看了一眼后都觉得比他前姐夫长得还帅。
宋泠一看,激动了。这是费翔呀!年轻时候的费翔呀!可以说是颜值界的天花板了!
费翔出来唱了两首歌,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尤其是后者,边跳边唱,看到大家可高兴了。原本有一些困意都被他火热的音乐和表演给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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