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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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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夜,她近在咫尺而面目未明,这困扰着我,使我时醒时眠。我必须在见我舅舅之前见她,否则,我怕会感到不适。终于,大约在七时半,我听到从佣人楼梯上传来的陌生脚步,还有斯泰尔斯太太的低语“到了”。然后是敲门声。我该如何站立?我站在壁炉边。我应门时,声音是否怪异?她有否察觉?她有否屏住呼吸?我知道我有;我已感觉脸红了,我努力使涌起的血从脸上退下。门开了。斯泰尔斯太太先进来,片刻迟疑后,她站在了我面前:苏珊——苏珊史密斯——桃小苏——那个傻妞,她将接替我的生活,给予我自由。

比期待来得更强烈的,是沮丧。我原以为她会与我貌似,我原以为她会俊俏,但她竟是那么个瘦小,羸弱,满是瑕疵,发色如尘灰的小东西!她下颏尖削,眼珠的褐色比我的深。她的目光时而直白,时而狡诈。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把我从头打量到脚:我的裙子,我的手套,我的鞋,我袜上的花纹。然后她眨了眨眼——我想,是记起了才学的礼数功课——向我行了一个屈膝礼。她颇为满意那个礼,我看得出。她也满意我。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这念头令我出乎意料地恼怒。我想,你是来布莱尔毁灭我的。我走上前,握了她的手。你为何不脸红,或颤抖,或低眉顺眼?她却回望着我,她的手指——指甲被咬过——凉,硬,在我的手中非常沉稳。

斯泰尔斯太太在旁看着我俩。她的神色毫无遮拦,似乎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小姑娘,依我看,配你也足够了。”

“你不需要等候了,斯泰尔斯太太,”我说。然后,当她转身要走,“但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我转眼看着苏珊,“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我微笑着说出这话。欺侮舅舅的女管家我已驾轻就熟,不以为意了。我要的是苏珊。斯泰尔斯太太紫涨了脸,抽搐着脸退出后,我走过去,拉着苏珊的手,带她去炉边。她行走,她坐下。她身体温暖,手脚伶俐。我触到她的手臂,她的手臂和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比她的结实。我闻到她呼吸带来的啤酒味。她开口说话,声音完全不是我梦里的模样。她声音尖细跳跃,虽然她想使它甜美。她跟我说起从伦敦搭火车来的旅途——当她说出伦敦这个名字,好像有点不自在。我想,她尚不习惯说这名字,不习惯把它当作归宿,或念想之地。一个弱小如她,卑微如她的姑娘,得以生长于伦敦,而我的光阴却在布莱尔消磨,这念头折磨着我,也安慰着我——如果她能在伦敦出头,天赋才能如我者,岂不是能做得更好?

我一边如此这般想着,一边吩咐着她的日常工作。我再次注意到,她在看着我的裙子,我的鞋。发现她眼里的怜悯和轻蔑,我想,我涨红了脸。我说,“你的上个主人家,肯定是位端庄体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见了我,一定会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但即使我语带尖酸,她也觉察不出。她说,“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位仁慈和气的女士,不会那样。而且,她常说,再华丽的衣裳也不值钱,衣裳易得,真心难求。”

她看起来如此认真——她认真地被自己的想象感动了——如此单纯,无奸无诈——我静坐了一刻,沉默地看她。然后我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她微笑,面带谦虚。她的手指在我手里动了动。

“艾丽斯小姐也总是这么说,小姐。”她说。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她抽出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封信。信折着,封了蜡,地址是用那种做作的女式字体写的,当然,是理查德写的。我犹疑了一下,接了过来。我站起身,走开两步,在她的视线之外,拆开了信。

知名不具!你知道我是谁。这就是那个使我们发财的女孩,那个初出茅庐的小扒手。我以前试过她的手艺,我能支使她。她正看着我写这封信。噢对了,她的无知真是绝妙透顶。我都能想象她现在正望着你的样子。她可比我幸运啊,我还要再等两个讨厌的礼拜才能享到那福——阅后即焚,行不?

我曾以为我能像他一般冷静。但我不是,我不是。我感觉着她的目光——正如他所写——我感到恐慌。我手拿着信站在那里,忽然意识到,我已经站得太久。万一她看见了——!我把信笺折起来,一折,两折,三折——折到不能再折。那时我还不知道,她不能读写,除了她自己的名字。当我得知,我大笑,我感到一种难受的宽慰。但我不能完全相信。“不识字?”我说,“一个字都不识?半个字都不识?”——我递给她一本书。她不想接。她接过之后,揭开封面,翻着内页,吃力地看着那些文字——那种看的方式是错的,带着难言的紧张,但无疑是错的,那种细微的错,无法伪装——最后,她的脸红了。

然后我收回了书。“真是遗憾。”我说。可我不遗憾,我只感到惊奇。不识字!对我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美妙的缺憾——就像烈士或圣人,丧失了疼痛感。

八点钟敲响,我要去见我舅舅。在门边我停了一下,毕竟,我还是应该提起理查德,红一红脸什么的。我说了我该说的,她的神色,也如计划的一般,突然变得狡诈,然后明朗。她对我说他是如何的好。她说着——像刚才那样——仿佛相信那是真的。也许她真的相信,也许,在她的世界里,衡量好坏另有一套标准。我感觉到裙内衣袋里那折起的信纸的边缘与尖角。那封他写的信,通过她的手,传递给了我。

我不在时,她一个人在我房里做什么,我无从得知。但我想象她用手触摸我衣裙的丝质,试穿我的靴子,试戴我的手套,试系我的缎带。她有没有用放大镜查看我的首饰?或许她已在计划,有朝一日首饰归了她,她将如何处置:这枚胸针自留,那件首饰上的宝石撬了卖钱,我父亲那枚金戒指,她要送给她的小伙……

“莫德,你怎么心不在焉,”我舅舅说,“你是不是想做别的事?”

“不是,先生。”我说。

“也许因为我让你干的那点活,你就恨我了,也许你巴望我当年把你留在疯人院。恕我直言,我觉得我把你从那里带出来,是对你的恩德。不过,也许你宁愿跟疯子们混,也不愿跟书共处一室,嗯?”

“不是的,舅舅。”

他停顿了一阵。我以为他会回到笔记里去,不料他竟继续。

“叫斯泰尔斯太太送你回去,轻而易举。你肯定不要我安排?——叫威廉备车?”他一边说,一边欺近我身,打量着我,眼镜后面,原本虚弱的目光变得凶猛。然后他又停顿了一下,几乎微笑起来,“我可想知道,在那病房里他们会怎么看你?”他说着,换了个语调,“如今你知道了那么些事。”

他慢慢地说着,让问题在舌尖翻滚,仿佛用舌头玩弄掉渣的饼干。我不回答,只是垂下眼帘,直到他把这幽默玩完。不久,他拧了拧脖子,眼光落回了案头的纸上。

“好吧,我们来看《舞鞭的货郎》30,你给我读第二卷,标点符号全都读出来,注意——它的页码不对,我会记录顺序。”

就在我朗读此书时,她来接我。她站在门口,一如曾经的我,看着整面书墙和漆过的窗户。她站在铜手指上,那个铜手指,是我舅舅用以划分纯洁的界线;亦如曾经的我,单纯无知的她完全未留意,正要跨过。我比舅舅还急,我必须阻止她!——在他见状一愣,惊呼制止时,我已轻柔地走到她身边,拉了她一把。当我的手指碰到她的身体,她缩了一下。

我说,“别害怕,苏珊。”我把地板上的铜手指指给她看。

当然,我已忘记,即使她看见那些书,任何一本书,它们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一团墨迹。当我记起,心中再次充满惊奇——然后是含怨的嫉妒。我必须收回手,不然,我怕我会掐她。

在回房间的路上,我问她,她对我舅舅怎么看?她说,她相信他在编写字典。

我们坐下用午餐。我毫无胃口,把盘子推给了她,自己后靠,坐在椅子里看她。我看她用拇指摩擦着瓷质餐具的边缘,看她用爱慕的眼光欣赏铺在膝上的餐巾。她像拍卖商人,或房产经纪人,仔细地掂量着每一件刀叉,仿佛在估算着铸造它们的金属的价值。她吃了三个鸡蛋,用羹匙舀了送进嘴里,干净利落——不会因为蛋黄的满溢而颤抖,也不会因为哽喉的吞咽而费神。她用手擦嘴,舌尖扫过手指关节。然后,她又吞咽了一下。

你来布莱尔,我想,就是为了吞没我。

当然,我希望她把我吞没。我需要她把我吞没。而且,我感到我已经开始放弃我的生活,放弃得那么轻松,犹如灯芯放出黑烟,染污了护着它的玻璃罩,又如蜘蛛吐出银丝,套牢了颤抖的飞蛾。我想象那银丝,紧紧绑住她。她却毫无知觉。等她知道时,已经太迟。那时她将会发现,她是怎样被包装,被改变,变成了我的模样。而现在,她只觉得疲惫,焦躁,无聊:我带她在园子里散步,她只是拖着疲累的步履跟随;我们坐下做针线,她打着哈欠揉眼,或凝视发呆。她咬她的指甲——发现我看她,就停下;没多久又拉过一缕头发,咬着发尖。

“你在想伦敦。”我说。

她抬起头,“您说伦敦,小姐?”

我点头,“现在这个钟点,伦敦的女士们会做什么呢?”

“您说女士们,小姐?”

“是,像我这样的女士。”

她东张西望。一秒之后,她回答,“登门拜访,小姐。”

“拜访?”

“是呀,女士们互相拜访。”

“哦。”

她不知道。她是在编造。我肯定她是在胡编乱造!虽然如此,我想到她说的话,忽然内心狂跳。我说,像我这样的。然而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刹那间,我仿佛清楚地看见在伦敦的我,孤独寂寞,无人问津——

但我现在也是孤独寂寞,无人问津。在伦敦我有理查德,他会指引我教导我。理查德会找一处房子,有许多房间,房门能锁——

“您冷吗,小姐?”她说。可能我颤抖了一下。她起身,为我取来披肩。我看她走路,看她斜斜地穿过房间,她毫不在意脚下地毯上的条纹与方块。我对她看了又看。但我不能太长久,太专注地看她无拘无束地做那些日常琐事。七点钟她把我收拾停当,我去和舅舅共进晚餐。十点她服侍我就寝。做完这些,她站在她的房间里,我听见她呼了一口气,我抬头看,看见她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委顿下去。她在烛光里,一清二楚,我却隐身于黑暗中。她无声地经过门口来回走动——一会儿俯身拾起掉到地上的衣带,一会儿拿起外套刷掉衣襟上的尘土。她不像阿格尼丝那样跪下祷告。她坐在床上,我的视线之外。她抬起脚,我看见,她用一只脚尖蹭另一只脚的脚跟,蹭掉鞋子。接着她站起来,解开裙扣,让裙子落在地上,有点笨拙地跨出来,接着,解开了束胸,揉了揉腰身,又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她走了开去,我探头跟随。走回来的她,已经换上了睡衣——在睡衣里发抖。我也共鸣似的发抖。她打了一个哈欠,我也打哈欠。她伸懒腰——伸得那么舒服——迎接睡意的来临!然后她走开,熄了灯,爬上床。我想,她会逐渐温暖,逐渐睡去……

她在某种纯洁无瑕中睡去,我也曾经如此。我等候片刻,拿出我母亲的肖像,靠近嘴边。

这就是她了,我悄声说。这就是她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你女儿。

这看起来易如反掌!但当我锁好母亲的肖像躺下之后,却辗转难眠。舅舅的钟摇动,敲响,园子里不知什么动物发出嘶叫,如小儿哭号。我闭上眼想起——多年不曾如此生动地想起的——疯人院,我的第一个家,我想起那个大眼女人,那些疯子,那些看护。我忽然间记起了看护室的模样,棕麻编织的垫子,刷了白石灰的墙,墙上的字:神遣吾身,侍奉其旨。我记起阁楼的一段楼梯,记起屋顶的行走,记起在指甲下变软的铅,记起一次惊恐的坠落——

一定是在这个时候,我进入了梦乡。我一定是坠入了暗夜的最深处。然而,我却又醒着——尚未完全清醒,完全摆脱黑暗的牵扯——我睁开双眼,茫然无措,充满恐惧。我看着我在床上变幻的身形,它诡异莫测,忽大忽小,一时又变成散裂的碎片。我不知自己的年龄。我叫喊,我叫唤阿格尼丝,完全忘了她已经离开。我完全忘记了理查德里弗斯,还有那阴谋。我叫唤着阿格尼丝,我恍惚看见她走来,但她是来拿走我的灯。我想,她这样做,一定是在惩罚我。“别把灯拿走!”我说。可她还是拿走了,把我留在可怖的黑暗里。我听见门咿呀地响,听见脚步来回,时间仿佛过去许久,灯光才回来。但是,当阿格尼丝举灯照见我的脸,却发出尖叫。

“别看着我!”我叫道,然后我说,“别离开我!”因为,我有莫名的预感,只要她留下,某种灾祸或可怕的事物——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就会消除,我,或她,就可得救。我把脸埋在她身上,我抓住她的手。但那只原本有雀斑的手,却很白皙。我望着她,我竟然不认识她。

她开口说话,声音陌生:“我是苏,小姐。我是苏啊。你看见我了吗?刚才你是做梦了。”

“做梦?”

她抚摩我的脸。她抚平我的头发——全然不像阿格尼丝,而是像——无人像她。她又说,“我是苏。阿格尼丝得了猩红热,已经回科克了,记得吧?你现在应该躺回去,不然你也会着凉生病的。你可不能病了。”

我在黑暗的混沌里再挣扎了片刻,然后,梦魇散尽,我记起了她。我记起了自己,我的过去,现在,还有莫测的未来。她是一个陌生人,却是我未来中的人。

“别离开我,苏!”我说。

我感到她的迟疑。当她后退,我把她抓得更紧。但她其实只是后移一步爬上床。她爬到我身后,钻进被里,她的手臂抱着我,她的嘴贴着我的头发。她的身体是凉的,让我也觉得冷。我发抖,但很快平复。“好了。”她说。她轻声嘀咕。我感觉到她的呼吸。我感觉到她低沉的声线,从我的脑后,从颧骨深处,传来一波一波柔和的震颤,“好了,现在该睡了,是不?乖孩子。”

她说,乖孩子。布莱尔不再相信我的乖巧,已有多久?但她相信。为了实现我们的阴谋,她必须相信。我必须要乖,要善良,要单纯。常言不是说黄金难求吗?在她眼里我便是金。她来是为了毁灭我,只是时候未到。现在,她还要保护我,使我毫发无损,如藏好一窖金币,只为她最终的挥霍——

这件事我知道,却始终无法感觉到。我在她臂弯里睡去,无惊无梦,然后,醒在她的温暖与亲近中。她感觉到我醒来,移开身子。她揉眼。她的头发散了开来,挨着我的头发。她睡眠中的脸,减少了几分尖削。她的眉头平整,睫毛仿佛带着粉,当她看我,她的目光清澈,没有丝毫轻蔑或敌意……她微笑。她打哈欠。她起身。被子掀起又落下,微酸的热气冲了出来。我躺在原处,记起昨夜,有些惭愧或恐慌在心里震荡。我把手放在她睡过的地方,感觉它渐渐变凉。

她对我的态度变了。她变得自信,友善。玛格丽特送了水来,她把水倒进脸盆。“起身了吗,小姐?”她说,“这水得快点用。”她浸湿了手巾,绞干水,那时我正站着脱睡衣,未等我开口,她便抹拭我的脸和腋下。她把我当成了孩子。她让我坐下,好为我梳头。她啧啧道,“瞧这头发乱得!要理清乱麻花,窍门是从根上开始……”

阿格尼丝曾为我梳洗,动作慌乱,手脚紧张。梳子一扯到头发她便哆嗦。曾经有一次,我用鞋打了她——下手那么重,打得她流了血。现在,为了苏珊——或者用她自己称呼的,苏——我乖乖坐着。我耐心地坐着,等苏为我理清发结,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

乖孩子。

我说,“谢谢你,苏。”

在那之后的日夜,我常把这句挂在嘴边。我从未对阿格尼丝如此。当她请我坐或立,举手或抬脚,我说,“谢谢你,苏”,“好的,苏”,当她担心衣裙是否太紧,我说,“没有,苏。”

不,我不冷——但她总要在我散步前,仔细查看,才好放心。她会把我斗篷的领子拉高,把脖子捂得严实些,不让风灌进来。不,我的靴子没有被露水弄潮——但她总会把手伸进我穿了袜的脚踝和皮靴之间,亲自试了才算数。无论如何,我不能受凉,我不能受累。“您已经走够了吧,小姐?”我不能生病,“这是您的早餐,您看,动都没动。您再吃一点好吗?”我不能消瘦。我如一只鹅,要健壮丰满,才能送去屠宰。

当然,她不知道,其实是她,才需要变得健壮丰满——是她,才需要慢慢学会,跟循规条,跟循铃声和信号,行止坐卧,进食和睡眠。她以为她在取笑我,她以为她在怜悯我!她学到这大宅里的规矩,却不明白,那些束缚了我的陈规戒律,将迅速把她束缚。它们会像摩洛哥皮或小牛皮,把她绑牢……我已惯于把自己想象成书本,现在我觉得,对她而言,我就是一本书:她用不识字的眼看我,她看得见形状,却看不懂内容。她看见白皙的肌肤——她说“您真白啊!”——却看不见皮肤之下流动的,败坏的血。

我本不应那样。我却情不自禁,臣服于她的想象——她想象的我,纯洁无瑕,为环境所迫,噩梦连连。当她睡在我身边,便无噩梦来袭。因此,我总能找到借口,让她与我同床,第二晚,第三晚——直到最后,她习惯地自觉前来。起初我以为她是谨慎,后来才知道,她只是不喜欢那帐幔和流苏。每一次,她都会举着蜡烛,照看帐幔的褶皱。“小姐,”她说,“您不觉得那里头会有蛾子和蜘蛛掉下来吗?”她握住床柱摇了摇,摇起一团尘灰,一只虫子掉了下来。

一旦习惯了那帐幔,她就睡得很自在了。她睡觉时,手脚摆放得规整而自然,由此可知,她一定习惯于与人同床,我想,会是谁呢?

“你有姐妹吗,苏?”有一次我问,那是在她来后一个星期,我们在河边散步时。

“没有,小姐。”

“兄弟呢?”

“我知道的也没有。”她说。

“那你是——跟我一样——孤单地长大的?”

“这个,小姐,不是您说的那种孤单……其实,我有很多表兄妹的。”

“表兄妹。你的意思是,你姨妈的孩子们?”

“我姨妈?”她一脸茫然。

“你姨妈,里弗斯先生家的保姆。”

“噢对!”她眨了眨眼,“是啊,小姐,没错……”

她转过身,神色变得茫然。她是在想家了。我试图想象她的家,却不能。我想象她的表兄妹,粗鲁的姑娘小伙们,和她一样,有尖尖的脸,尖尖的手指,尖尖的舌头——她的手指倒不尖,虽然她的舌头——在她为我别上发卡,或是穿针时手里的线不听话,她会伸出舌——是尖的。我看见她叹息。

就像一个好心的小姐应该对一个不快乐的贴身女仆说的,“没关系。”我说,“你看,那边来了一艘船。你可以许愿,让它带走。我们都许个愿,让它带走吧。让它带去伦敦。”去伦敦,我冷冷地转念一想,理查德在那里。一个月后,我也会在那里。我说,“就算船不带我们,泰晤士河也会带的。”

她不看那船,却扭头看我。

“泰晤士河?”她说。

“这条河,”我说,“就是你眼前这条河。”

“就这小点水?泰晤士河?不,不是的,小姐。”她有些疑惑地笑着,“怎么会?泰晤士河很宽的——”她伸出双臂,尽量张开——“可这河,这么窄。您明白吗?”

片刻之后,我说,我一直认为河是会越流越宽阔的。她摇头。

“就这小点水?”她又说,“哎,在我们那儿,我们家水龙头里的水都比这有劲。——看,小姐,快看!”船从我们面前经过。船尾用六英寸大的字母写着“罗瑟海斯”。但她不是指那船,而是指着船尾螺旋桨击打后水面留下的油迹。“看见了吗?”她兴奋地说,“那才像泰晤士河的样子,那才像泰晤士河每天的样子,你看,那么多颜色。一万种颜色……”

她笑了。她微笑起来,几乎可以说是俊俏。船尾的油迹渐渐散开稀薄,河水变回褐色,她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她又回复小贼模样。

你必须了解,当时,我已决意将她轻看。若不如此,我怎能做到我必须做的一切——若不如此,我怎能欺骗她,伤害她?然而,我与她朝夕共处,与世隔绝,亲近是必然发生的。而且在她眼里,亲近,与阿格尼丝不一样——与芭芭拉也不一样——与任何贴身女仆都不一样。她太直率,太散漫,太自由。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擦破皮肤,她抓挠。我做针线时,她会坐在那里拨弄手指关节上的旧疤,然后她会问我,“有针吗,小姐?”我从针线盒里拣出针来递给她,她会用它挑手皮挑上十分钟。然后她会把针还给我。

但是,当她还给我时,她会小心地不让针尖碰到我柔软的手指。“别伤着您啦!”她会说——那么单纯,那么关切,让我完全忘记了她保护我是为了理查德。我想,她自己也忘记了。

有一天散步的时候,她挽起了我的手。这个动作对她来说也许司空见惯,却给我带来一道战栗。另有一次,坐得久了,我说脚有点僵冷,她便跪下身去,解开鞋带,把我的脚捧在手里搓揉,然后,毫不在意地低下头,往我脚上呵气。她开始随心所欲地打扮我,在我的裙子上,头发上,房间里,搞出些小花样。她采回了花。她扔掉我梳妆台上陈年摆设的花瓶里枯卷的叶子,换上她从我舅舅家花园边的树篱里采到的樱草花。“这乡下,当然不可能有伦敦那么多花,不过,这也行了,漂亮吧?”

她让玛格丽特从魏先生那里多要了些煤送上来,加进我的壁炉。多简单的一件小事!然而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为我做,甚至我自己也没想到去做,就这么寒冷地挨过了七个冬天。屋内的温暖使窗户蒙了一层水汽,她喜欢站在窗前,在玻璃上画圆圈、心和箭。

有一次,她把我从舅舅书房接回来,我发现午餐桌上有一副扑克牌。这应该是我母亲的牌,因为这曾是我母亲的房间,充满了她的物件。有一刹那,我感到仓皇,想象我母亲在这里——就在这里——行走,坐卧,在彩色的桌布上摊开一副扑克;我的母亲,尚未出嫁,神志清醒,闲散地坐着,头靠在手上,或许在叹息,等待,再等待……

我拿起一张牌,它在我戴了手套的指间打滑。但是在苏的手里,牌就变了模样。她收牌,分花色,洗牌,手指灵巧,动作敏捷。牌上的金和红在她指间变得色彩鲜艳,如同珠宝。知道我不会玩牌,她自然大感惊异,立即让我坐下来教我。这不过是简单的运气和投机游戏,她却身心投入,几乎是贪婪地玩着,歪着头,眯着眼,研究着手里的牌。当我玩厌了,她就自己玩,或者把牌竖起来,顶端靠在一起,如此重复多次,层层叠叠,建成一座金字塔,她总是把王和后留到最后,做塔的顶。

“您看,”搭成后她会说,“小姐,看这里,看见没?”然后她会从塔底抽走一张牌,看金字塔倒塌,她会大笑。

她会大笑。在布莱尔,笑声是奇异的,就似,我想,就似监狱或教堂里的笑声般奇异。有时候她会唱歌。有一次,我们谈及跳舞,她站起来,提起裙脚,跳了几步给我看,然后她拉起我,抱着我,转完又转,然后我感觉到,从她紧贴我身体的地方感觉到,她心跳的加快——那心跳从她的身体传过来,变成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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