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猝不及防的相遇(2/2)
沈牧像是受了惊吓一般看向他,"墨,你不是认真的吧,巴黎的春天可是墨氏最早的产业,你舍得?"
墨云琛的墨眸里幽暗一片,"以后步轻尘带她去过的地方都拆了,一个不留。"
"额……"沈牧感受到他话里的坚定,也就不敢再多说什么了,迅速推出房间,他还不想被墨云琛的眼神杀死在房间里,英年早逝这种事情不适合他。
"墨先生,陆小姐回来了。"仆人站在客厅的门口,踩在白色的鄂尔多斯羊毛地毯的边缘处,职业性的汇报着。
"啪!"
修长干净的手指合上打火机,优雅的步出客厅,外面的阳光很好,午后的暖阳照在身上,总有种温暖的味道,可是却怎么也暖不化墨云琛身上的冷寒。
陆合欢从步轻尘的车里走下来,望着站在门口的墨云琛,好看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
墨云琛忽略她额间的不快,大步走到她的面前,冰冷的手指细细划过她的披肩发,在陆合欢的颈间寻找着什么,陆合欢本能的抓住他的手,目光警惕,"你要做什么?"
墨云琛笑的冷魅,附在在她的耳边死情人般的低喃,"做你跟我做了一晚上的事情。"
合欢咬着牙瞪着他。
墨云琛轻咬她的耳垂,"别这样看我,我会理解为你已经迫不及待了。"目光凌厉的扫过一旁的步轻尘,微微笑道:"你的步轻尘还在等你,乖,跟他告个别。"
陆合欢深吸一口气,转身望向步轻尘,却怎样也无法开口,墨云琛在她的耳畔低语,声音裹着几分云淡风轻的味道,"当着我的面,依依不舍得看着他,合欢,你当我是死人吗?嗯?"
ps:从来没写过上架感言,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在看我巴拉巴拉的这一大段话。
我写书已经十一年了,从高中开始,到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成为人妻。当一个作者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般光鲜亮丽,我要工作,还要写稿子,很多读者晚上看我凌晨两点还在线特别诧异的问我怎么还没睡,其实我想说这是我的工作常态。每天早上七点爬起来,接着就进入全天的工作模式,一直到凌晨两点,都没有休息的时间。我才八十几斤,倒也不是刻意减肥,真的忙到没时间吃饭,有多少共同经历的可以给我留个言。
写稿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有时候累的腰疼的直不起来,趴在床上掉眼泪,写文十一年,现在腰肌劳损,眼药水那是必备工具,你问我别的药我叫不出名字,止痛膏药和眼药水的名字我知道的比药房店员都多,什么国内的国外的,一堆堆的。
有人问我为什么还坚持,我有我的情怀在,我喜欢写东西,我性格比较孤僻,写稿子其实就是一种发泄的过程,当然也是因为钱。我的宝宝才刚满月,我可以说整个月子都没有休息,天天琢磨这本书的剧情,没事就看看书找找灵感。我写了这么多年的书,我要求每本书都不能一样的剧情,我是个很较真的人。
虽然我不是个全职的作者,可是既然我做了这份工作我就要尽力把它做好,我不希望有人觉得花钱看我的书不值得,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以前吧没觉得钱有多重要,但是现在觉得了,我刚生完宝宝,先不说别的,就说宝宝的奶粉和尿不湿,简直就是吃钱的节奏。我又没有母奶,只能靠奶粉,三桶奶粉能吃一个月,尿不湿更不用说了,一大包用三四天。话题扯远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巴拉巴拉的写这么多,也许一个仔细看完的人都没有,但是有时候人真的需要发泄。
我真觉得现在女的挺累的,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什么都干了,根本就是当个男人在使唤。倒也不是说我老公对我不好,可我的性格太过独立,想要靠自己。
然后说说我这本书吧,写的时候我哭了好几次,你们可以仔细看这本书,不会后悔的,我先不说男主,就说男二,他对外人是冷淡的,可是面对女主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暖,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想要这样一个男人,一个冷淡且温暖的男人,而不是一个中央空调,对谁都暖。至于男主,从一开始对女主以恨为名把她禁锢在身边,可是他做的每一件事你们都会看见其实他是真的很爱她,可是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狗血,总是让两个骄傲的人,用恨的名义互相伤害,然后躲在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
世界很大,爱你的人却很少。
世界很小,你爱的人却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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