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2)
次日,就正式是白公馆里开的赏荷会了。
一大早,宜怀风起来,听见外面有些动静,出来看了看,几乎全公馆的听差们都忙起来,里里外丰的转,洒水打扫的,搬桌的,换纱帐子的,捧茶碗瓷器的……再转头一看,管家正领着十来个穿得像农夫似的人进来,每人手上都抱着一坛开得很艳丽的芍药,似乎正指挥他们到园子各处摆放。
见到宜怀风,管家忙停了脚步,笑着叫一声:「宜副官。」
宜怀风问:「哪里来的这么些花?」
管家说:「叫外头花社送过来的,总长说,特意请人家过来,只有一池塘荷花,很不够看。公馆后花园这么大,还应该再添一些。您看,这些芍药还过得去吧?外面拉了十来骡车来呢。」
宜怀风瞧了两眼,说:「很不错了。芍药是五月的花,现在都七月了,还能开得客观漂亮,花社这些人也真有本事。」
后头几个抱着花盆子的人,两手都泥糊糊的,大概就是平日花社里照管花的,今天顺便又当了搬运夫,听宜怀风这么说,都咧嘴憨憨地笑。
宜怀风对管家说:「我不耽搁你,你们忙去吧。」
管家答应一声,领着那些人摆花去了。
宜怀风既无公事,又不能出门,便在公馆里四处走动了一下,想起昨天补送的几张请柬,后来也不见傅三来答覆,到底送到没有,客人有没有应承今天过来?
左右看看,听差们似乎也受到嘱咐,今天都穿得格外光鲜漂亮,统一的簇新蓝布对襟长衫,偏偏不见傅三。
宜怀风本来想问问人,把傅三叫过来,后来一想,那四张帖子,一大半是为了还人情缘故,倒没有谁是自己非见不可的。既然已经主动邀请了,人家来不来,倒是人家的事,何必有执念?
就作罢了。
这一日,白雪岚也是要去办公的。
宜怀风看着整个白公馆的人忙忙碌碌,倒比往日有趣,不料问了问,才知道白雪岚一点也不肯让他操心,亲自做了一番布置,把执行的事情都丢给管家办了,除了另购鲜花增添趣味,还有准备各种或者中式或西式的高级点心,怕听差不够使唤,又临时再请了一批眉清目秀的侍者,以殷勤待客;据说还特意叫了一个外国演奏班子来助兴。
鲜花、美食、侍者、歌舞……这些都全了?
宣怀风心里暗暗一算,林林总总,就算往最省处算,恐怕也少不了要用一千块钱。
不由懊悔,早知如此,就不提议办什么赏荷会了。
实在奢靡。
五点钟左右的时候,白雪岚从海关总署回来了,近来见到宣怀风,笑着问:「有人送花过来没有?你见着了吗?喜不喜欢?医生说,养病的人除了要调养肉体,还需舒畅心灵。你整天闷在公司,我又要做事,不能天天陪你,你一个人,应该多看看漂亮的花草,让自己高兴一点。我问过了,那些芍药,是花社用秘方养的,一时三刻不会谢。」
宣怀风这才知道,原来白雪岚买这些花,是给自己看的。
如此心意,倒不好说他浪费了。
腼腆一笑,说:「多谢,多谢。」
白雪岚说:「何必这么客气?」
又说:「我还有叫人准备英国的松饼,不是外头胡乱被人挂着名儿叫卖的那种,是请番菜馆里一个英国厨子特意做的。你上次不是说,留学的时候爱吃松饼吗?」
宣怀风说:「你这样,我很惭愧,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只知道吃。再过几天,就要变成一头猪了。」
白雪岚说:「我瞧瞧。」
伸手过来,在他肚子上暧昧地抚,唇边微微露出一点笑意,「养了这么多天,一点也没有胖。我倒宁愿胖一点,抱起来软软的。」
宣怀风红着脸,把他的手给拨开了。
吃过晚饭,时钟指到六和七之间,请柬上说的是七点开始,这个钟点,已经有客人陆陆续续到了——海关总长的邀请,寻常人是绝不敢迟到的,宁愿早到那么一点。
礼貌上,主人家该换了衣服出去招待客人。
白雪岚说:「赏花这种雅事,应该穿长杉才对味。」
宣怀风也赞成,想了想,笑道:「你整天不是穿西装,就是穿海关总署的军装,其实,要是穿长衫,身上就有一股很清新的书生气。」
白雪岚问:「你记得我穿长衫的模样吗?」
宣怀风说:「怎么没有?我们在首都第一次碰面,你去我姐夫家,不正是穿长衫吗?」
白雪岚露出一点深有意味的笑,打趣他:「哦,原来我那天身上有一股很清新的书生气,那为什么你一见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避之不及呢?」
宣怀风一时语塞,尴尬地说:「好好的,忽然算起旧账来了。去换衣服吧,别让客人久等,不礼貌的。」
便和白雪岚都换了一身长衫,出前厅招待客人。
厅里几个客人,一到就有听差捧出热茶点心来,都正坐着嗑瓜子闲聊,见到主人出来了,纷纷站起来寒暄,白雪岚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器宇轩昂,谈笑风生。
宣怀风因为实在俊朗漂亮,少不了招惹目光,却很少说话,垂手站在白雪岚后面,只安安静静地露着微笑,偶尔搭一句和缓的话,很有副官的样子。但这些客人,多数是不熟的,他也不惯这种无意义的交际,心里着实无趣。
过了一会,总算有一个熟识的人来了。
宣怀风远远瞧见,就已经高兴起来,和白雪岚低声打个招呼,自行迎了上去,扬着手唤:「谢先生,这里。」
谢才复从门外那挤得满大街的轿车中穿梭过来,上了高高的台阶,跨进大门,已为白公馆的繁华所震动,茫茫然不知所措,听见宣怀风叫他,忙走过来,心稍微定了一点,强笑道:「宣先生,这种场合,我可不大适应。你看看我这身旧长衫。早知道这么多的达官贵人,到不该来,让你丢脸。」
宣怀风笑劝道:「鲜花是自然之物,人人都有欣赏的权利,为什么不该来?你不来,我更无趣了。来,请里面坐,先吃一点点心,晚一点就去看荷花。」
谢才复这辈子,从未进过这样华丽富贵之所,转头看看,尽是珍奇布置,衣香鬓影,浓浓的脂粉香挤得满鼻子都是,连气也喘不过来了,毕竟还是怯场,试探着问:「这里还有我认识的人吗?」
宣怀风说:「怎么没有?从前我和你一起参加的科学进步社,里面好几个和我谈得来的青年,我都请了他们的。哪些针砭时弊的交谈,我很怀念呢。就是不知道道什么时候倒。」
恰好,听见身后有人叫,回头一看,很是喜悦。
原来科学进步社的几位朋友也到了。
他们和谢才复一样,都是不太有钱的人,虽不至于衣衫褴褛,但穿着打扮简单普通,在一群十分光鲜漂亮的政府官员中,难免格格不入。
宣怀风很体贴,当即把他们都请到小花厅里,团团坐了一桌,叫听差们送上水果点心茶水来,自己也陪坐着聊天。
在他而言,相比起外面那些不太熟,有好手腕的官僚们来,倒不如几个熟朋友闲聊自在。
谢才复问:「你不用去外面招待吗?」
宣怀风说:「不用,外面有总长在招待。我也就清了你们和另外几个,他们还没到呢。趁着有空,我们先聊聊。我这阵子在家养病,也不知道最近外头有什么新鲜事?」
一个朋友笑起来,指着身边人说:「要新鲜事,就要问万山了。你不知道,他最近改了行,跑去报社当了一名记者,正是最了解时事动态的。」
众人便都要那人发言。
那个叫黄万山的,从前在科学进步社时便是一个热血书生,常叫着要科学救国,所以宣怀风挺乐于交往。现在不知道怎样投报社去了,听朋友们都怂恿他说话,便捏了一颗花生米,丢嘴里嚼着道:「有什么好说的?等你们当了记者,就知道报纸上说的都是狗屁。我虽然知道一点事,说出来只能让各位糟心,倒不如不说,免得辜负了这荷花月色。」
旁边人都催他:「别摆架子了,快说吧。」
黄万山这才说:「我最近,本来撰了一篇新闻稿,是说一个富商家的公子,在大马路上学开汽车,撞死了一个放学的女学生,弃其尸而不顾,扬长而去。」
宣怀风诧异道:「竟然有这种事?应该让社会大大地谴责,警察厅怎么也不追究?」
黄万山冷笑道:「别提了,这稿子被总编整篇截了,当天报纸印出来,我才知道,原本应该刊我稿子的地方,换了一篇某红伶将唱某新戏的捧角狗屁文,值直把我气得半死。我去问总编,反而被训了一顿狗血淋头。原来那撞死人的周家公子,不但家里有钱,还有个极硬的靠山。」
按总编的原话,那姓周的,认的干爹是教育总长,这如何得罪得起?所以那个女学生,算是白白没了一条性命。」
众人都气愤不已,纷纷骂道:「这算什么?竟然没天理了?」
白雪岚在外头不见了宣怀风,正巧找过来,不禁问:「怎么一脸不高兴?」
宣怀风把事情大略说了一说,对白雪岚说:「你看,这样的事,可气不可气?应该管一管。」
白雪岚说:「这种事遍地都是,你管得来吗?实话说一句,这年头,城内外无辜死的难民,乞丐,每天不知多少。这次要不是死的是一位女学生,恐怕你这位当记者的朋友,也不会注意到,把它当一件新闻。」
黄万山不依了,瞪眼道:「照您先生这么一说,这种事遍地都是,就应该放任不管了?」
白雪岚说:「我没这么说。只不过,管闲事,总该先瞧瞧自己的分量,没本事把天下人照顾好,不妨先把自己身边几个重要的人给保护好了,再做别的。」
那几个人进来时,恰好白雪岚不在,宣怀风便没有帮他们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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