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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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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却并没再接着往下说,只收好食盒,兀自拎在手中,冲我摆摆手,“我先、走啦,晚上见!”

我呆呆看向她如旧步履远去,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她话里话外的意思。

只是在一路回味着她说的话上楼时,忽而才有些晃神:关于她的童年,她说得最多的,只有曾经相依为命,也先后离开她的阿姐和母亲,每一条每一幕她都记得那么清楚,而她自己,却由始至终只是透明化的存在,是无关重要的影子。

她看似与宋致宁天差地别,仿佛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但是,或许又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明白,那些充斥着“累赘”,“废物”,“不中用”般难听词语的风言风语和自我怀疑。

区别是,宋致宁用一生去向旁人证明:我就是个窝囊废,我也比你们都活得精彩。

而程忱用她的半生,只希望发出哪怕一点微弱的声音——

【对不起,我会变好的,所以没关系吧?我活下去也没关系吧?】

我脚步一顿,抬头,瞧见正好扶着墙壁、要一瘸一拐下楼的宋致宁。

他手里拎着把钥匙,看我上来,不由蹙眉,问了句:“桑桑走了?”

“嗯,”我点头,“你是要去给她送钥匙吗?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

毕竟我可是在楼下发了十来分钟呆才上楼的,这个点,她估计都已经到地铁站了。

话虽如此,为了表示我对曾经金主爸爸的尊敬,我还是打算亲手搀扶他回到病房,也算是日行一善。

却没想刚走近,他倒是先我一步,径自指了指不远处连接长廊雨棚下的几座长木椅。

“柏医生,聊聊吧。”

“呃,我……”我其实不是专业的。

他说:“给钱的,你放心。”

我:“好的,走吧,我扶你吧?”

聊聊就聊聊,我还能跟钱过不去?——何况他明摆着就知道我是个半吊子,这可是主动进坑的。

在以万为单位的计数金额面前,我可耻地屈服了。

很快,便也搀扶着明明有钱还搁这破医院折腾的宋家三少占了一长椅,同他隔着半个肩宽的距离,不忘有模有样地掏出手机“记笔记”。

僵持半晌。

我还没有想明白这次到底是我先问呢,还是他自己“自述”,他倒是相当善解人意地开了腔。

问得却是:“柏医生,你和你男朋友是不是都是陕西人?”

“啊?”我一怔“男朋友?……你说老三?”

不知为何,短暂迟疑过后,却也到底没再像最初心头膈应时那样拼命否认,只转而先回答了一下他后头那一问:“是啊,我们是洛川人。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他话音淡淡,“只是想起上次跟你聊的时候,我爸刚死,但消息还没放出去,我心里烦得很,就在桑桑说的老房子那转了转,正好听见有人在吆喝给你宣传,很卖力。”

说话间,他看向那玻璃走廊外,不时有人来去的热闹光景。

那种表情很怪——说不上来是在思索,迷惑,又或者只是纯粹的放空,而招致的频频眼神飘忽。

许久,也只是说一句:“我今天跟你说的话,你不用当做是在讲给你听,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收钱办事,也最好不要告诉任何人。”

“哈?”

“意思就是说,心理疏导,其实本来就需要把自己摒除在外,”他笑了笑,“提醒你一下,柏医生,怕你忘了。”

“……哦,”我被这笑面老虎吓唬得心有瑟瑟,忙放下手机,明白了自己今天纯粹工具人的职责,乖巧坐着,“那你说吧,宋先生,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话是那么说,当然也是不可能的。

听都听了,我还能什么想法都没有?

但话又说回来,直到很多年后,想起那天他跟我说的话,我依旧觉得唏嘘无比。

“有时候,宋先生,我真觉得你是个渣男,”听到末了,仰头看天,复才长长叹出口气,“但有时候又觉得你运气真好,遇到的好姑娘,总能都把你从渣男的路上揪回来,还算有担当。”

这大概是我对金主说过的最“大逆不道”的话。

但地位从不平等,他当然也只淡然一笑,并不把我的感慨万千真放眼里,只闲闲附和一句:“算是吧,承蒙你夸奖,柏医生。”

我跟着连连尬笑。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他说的那些话里所涉及的另外一个主人公,会在四年后成为了我另一位重要的金贵大主顾,而我又从另外一个别样的视角,看全了这故事的由始至终。

也并不知道,或者说并没能体会到,他仿佛闲话漫谈般的语气背后,这荒唐又平常的人生际遇,以及他最后的结语中,藏了怎样无从置喙的决心。

那是我三十多年后才知道的答案。

而这一年,我仅仅只是知道,二十九岁的宋致宁,以快乎大部分同龄人的速度,先一步经历了所有人生中能够感觉到的大喜大悲。

譬如他生来富贵,过得一顶一人上人生活,在宋家的威名之下,如交际花般穿梭纵横于世家之间;

也譬如他看似站上万人之巅,多年前,却连喜欢的姑娘也没能握住,被当做筹码,让母亲以“两家永不结秦晋之好”的代价换来家族内斗后的从容而退。

譬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自己的三叔多年前被亲生母亲设计杀害,死于一场爆炸车祸,也心知肚明父亲的死,背后是怎样的波涛汹涌,而他被推出来顶罪。

最后的最后,他没有为当年那位姑娘拼死拼活,用最妥善的方法保全了彼此最好的结果,却在多年后,决意为了程忱把一切砸碎。

【回头想想,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仅仅是真的过不去心里那道坎罢了。其实我很明白,就算白家不愿意我娶她,如果我真的说要娶她,她难道会不答应,白既明会不让步吗?会的,都会。但是如果我娶了她,她不过就是变成下一个卓青,而我甚至都没有能力保护她,只能让她唯唯诺诺地活在我妈的控制欲底下,多了一个崩溃的人罢了。劝我的人,就像卓青,她们好像想事情的时候总习惯于往最好的方向想——如果我们抗争了呢?如果我们成功了呢?如果她真的可以忍受,她本来就是为爱而活的人呢?但我不可以,我必须为她的人生负责,因为她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娶来联姻的对象,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朋友,甚至不仅仅是年轻的时候喜欢过的人。】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我只知道,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说服自己,可我办不到。如果说从十九岁,一直到两年前,我都还抱有最后的希望,也阻止过她和别人的相亲,想要想想别的办法——可是卓青走了,卓青走的那一天,我已经提前看到了可能的、最坏的结局。而我爸的死,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仅因为他的死,从此以后,我那点最卑微,最无从说出口的,对家庭的渴望,永远都要宣告破灭,也因为也因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当年白家那位的死,原来也不是‘意外’。】

那是压碎他所有希望,也发誓永远不再开启潘多拉魔盒的,最后的锁扣。

他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宋达的愧疚和警惕,明白了每次白爷爷那双剔透沉稳的眼睛看向自己时,毫不犹豫别开的目光,也永远无法再面对所谓豪门里,最脏也最无解的命题。

要钱,还是要情义?

那个曾经把手伸向他的姑娘,或许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他并不是太阳,不是可以挣脱锁链的少年神祗,相反,从始至终,他都是看到最多、听到最多,也最需要被拯救的那一个。

而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谈何去把她从那份生母早逝留下的阴影里拯救?

他连爱自己卑劣血统,爱自己残破家庭的勇气都没有,宁可在败絮人生中矜骄至死,也不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可悲软肋曝露人前,他凭什么背靠她获得幸福?

【十九岁那年,我过不去的是一道坎,到今年,二十九岁,我已经彻底关上了那扇门。】

一旦关上,就永远不会再开启。

这就是他最后的决意。

那一天,林林总总,我们聊到下午四五点。

最后的最后,等他笑着聊完桑桑,用这天下午最最轻快也最最温柔的语气,他的桑桑也正好上楼来。

视线左右瞥过一圈,瞧向长椅这头,便蓦地扬起笑脸走到近处。

“致宁,还有阿茜,你们怎么都坐在这,晒太阳呀?”

说话间,把手中食盒放到长椅边边,又伸手从兜里掏出两颗糖,塞给宋致宁一颗荔枝味的——我沾了光,也得到一颗,是草莓味。

“尝尝好不好吃?”她在他面前是最从容的模样,一边伸手帮他护住脑袋上的纱布,小心整整边角,复又低头笑着,“我也是今天才发现的,进华那边的学生最近都爱吃这个,还是十年前流行的牌子呢,我小时候也经常吃,后来再找不到,没想到现在又开始生产了。”

宋致宁点点头,攥住她的手,捂在掌中。

“冷不冷?”

“还好啊,我今天加多了衣服,”程忱说着,一手搀起他,一手提起食盒,“对了,我还打算给你织个围巾,致宁,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我拎着另外一个跟在他们身后。

谈话声很近,无外乎是讨论些无关痛痒的生活小事。

可是桀骜不驯惯了的宋家三少,竟也还很有耐心地,无论她说什么,是店里的生意还是新想的配方,是路上看见的花花草草还是小时候念念不忘的糖果,都一一回应,一一附和。

不像和我谈话时的轻慢淡然,倒好似在笨拙地,学习着与人真诚的相处之道。

说来多好笑啊。

名流交际花,万花丛中过的宋少,迟到了这么些年,竟然开始从头学起,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我竟觉得有些鼻酸。

等到终于走进病房,也再没敢往那处看,唯恐自己的表情向桑桑泄露了我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被宋少“灭了口”。

只小心翼翼地落座,又把刚才拿到的、在我手心都被捂热了的草莓味水果糖,塞给了老三。

=

“我第一次遇见桑桑的时候,在锅贴店,她做了一盘我很不喜欢吃的锅贴,胡萝卜、洋葱都占全了,我气得要命,当天就去了口腔科一趟,让人给我好一顿收拾。结果回家的时候,她好像就跟我杠上了似的,专程提了另外一盒锅贴在那等我,那天下着雨,她撑着把伞,跟蘑菇似的蹲在大门口,我怕被李阿婆教训,所以随手留了件衣服给她——当时就觉得她怪傻的,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一直生着病,知道李阿婆喜欢她,想把我们凑成一对,还觉得天方夜谭。当然,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把她和卓青妹妹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其实本来于情于理,对她态度该好一点。”

“但是话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又总是很奇怪。她那时候明明有点怕我,可是大概又因为那件衣服,总觉得我是个‘好人哥哥’;就像她的脑子不灵光,可每一件事都很认真地做好,每次我喝醉了跑去店里坐坐,也是她提醒我养胃,不要酗酒,看起来胆战心惊又怪可爱的,生怕我骂她或者笑她。我那时候也爱作怪,次数多了,就去逗她,‘是不是也想跟哥谈恋爱啊’,其实只是喝醉了酒乱说话。

可她竟然给我实话实说,说什么‘不想,因为觉得你有点凶’。我凶吗?好吧,我好像是对她有点凶,那时候。但后来就不了,我请她去帮我做饭,结果马上,最凶的就变成她了,一天三餐一次不能缺,不能喝酒喝太多,早上起来更不能空腹喝酒,要先喝温水……真怪,我其实很烦别人管东管西,可看着她那么认认真真在冰箱贴上给我打勾,抱着本菜谱每天认认真真拉我去买菜,指点我怎么做饭,以后她‘辞职’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请保姆,竟然觉得家里有个这样的人还不错。”

“可也仅此而已了。仅仅只是不错而已,我很明白她跟我之间不太可能,帮她处理了一些麻烦之后,等她真的‘辞职’,就再没怎么见过面。但她是个很傻的人,知道我家里出了事,知道我有可能会被推出去顶罪,就算再生气,再不想见我,她还是来了。她没有像别人那样忙着跟我撇清关系,也没有去落井下石,她不让我去碰那些药,一边掉眼泪,一边把它们全冲马桶里,说‘大不了以后打工还你,多贵都行,你别碰,你一点都不能碰’。我看着她嚎啕大哭,我知道她心里很怕,她从没经历过这种事,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阴谋阳谋,得是鼓足了多少勇气做这些啊?我抱着她,告诉她说‘没事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照顾她,我不敢给她任何诺言,一直到这次的事发生。”

【孱弱的小姑娘架着他,一步一步颤颤巍巍从酒吧后门出来,每走一步都是莫大的考验,她本就身体不协调,更何况是承受着一个成年男人半边身的重量。

可她没有松手,一次也没有。

“宋致宁,会没事的,我带你回家了。”

“我会给你做糖醋排骨,做辣子鸡,做素三丝,做很多很多的菜,每一天都不重样,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饭,你不会一个人的。”

“你以后都不会喝醉,因为我会管着你的,你不要害怕,你说过,这条路很长很远,可是、可是如果有人跟你一起走……”

她说得专注,却没注意脚下,很快便狠狠摔了一跤,膝盖被石板路磕破一大块皮。

他也跌在地上。

更糟糕的是,身后的记者很快追上来,闪烁的镁光灯对准了他的落魄模样。

不知道是哪个记者拂开了她阻拦的手,又是哪个记者问出最刺耳的话题,哪个急于挤进人群的记者狠狠推开她——

“砰”地一声。

重重摔在台阶下的,却不是早已精疲力竭的女孩,而是及时伸手把她往回一拉,自己却失了重心,往下狠坠的宋致宁。

人人都想要新闻头条,却不想当枪打出头鸟那个靶子,见此情状,纷纷鸟雀四散。

只有程忱飞也似地跑下楼梯,跪在他面前,不住试图捧起他的脸。

“宋致宁!”

他不知碰到哪些个尖锐处,手上磕破了皮,又满脸是血。

“宋……致宁?”

她看向自己的右手。

被紧紧相握的手。

如此狼狈的时候,他却死死攥住她的手,眼里蓦地闪烁出一丝短暂清明。

她又哭又笑,急得眼泪直掉,可他总是笑,像是不怕痛,也不怕死那样。

他只是说:“桑桑,说过的话,不要反悔。”

他说,桑桑,我只信你了,好不好?】

……

虽然是个只负责倾听的工具人,听他说到这,我还是没忍住打断,问了一个,实在很是耳熟的问题。

“上次你没有正面回答过我,就是,宋先生,到现在为止,人生里有出现过,想要跟她结婚的……因为爱然后在一起,不像你父母那样相处的人,有过和她一直一起的,这样的想法吗?”

我这很爱犹豫很爱思索的大主顾,此刻定定看我。

却竟没有犹豫。

“有,如果是和她的话。”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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