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1/2)
“给篮球比赛加油?”
诗史夹一块半熟鸡蛋炒芦笋放进嘴里——这是她每到这个店里必点的小菜,兴致勃勃地问,
“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吗?为什么去呢?”
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装饰着彩灯的树丛。
“别人邀我去的。”
透回答说,
“闲着也是闲着。”
诗史微微侧过头,静静地看着透。
原来,昨天透和大学里的朋友们一起去看篮球部的比赛了。他把这事告诉了诗史。比赛无聊透了。锦标赛一个回合两场比赛,分上、下午举行。透所在的大学上午大获全胜。比赛的时候,透一直在看窗外。尽管窗户位置太高,只能看见树枝和天空。
“昨天是星期五,你干什么了呢?”
透喝一口红酒,调整了一下情绪问道。
“我在店里呀。”
诗史回答说。她的食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红色戒指。在透眼里,她那纤巧的小手戴上这么大的戒指实在有点孩子气,不过倒是挺漂亮。
诗史基本上不吃什么。主食总是只取一碟,剩下的自然就都由透收入腹中了。
“你再说点什么嘛。”
诗史催道。和透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这句话。
“你说话的时候特别动人,说出的话还很好听。”
“很好听?”
透这么一问,诗史补充说,
“对呀。你说的都是真话,没有一点虚伪和造作。”
两年前第一次和诗史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是这么说的——“你再说点什么嘛”。那时候,他被约出来,替妈妈陪她在一家灯光微暗、别有情调的酒吧里一起喝了酒。
“你送我回家吧,回去的时候我给你叫辆的士。”
就这样,他陪着诗史一起走回了她的公寓。
“拉着我的手好吗?我不喜欢走路不拉我手的男人。”
诗史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机叫了辆的士。他们走到公寓的时候,那辆的士已经等在那里了。诗史塞给透一万日元,让他坐车回去。半年以后,透才第一次走进诗史那间供有观音像的起居室,并踏入那间放有红木桌子、由深蓝色和茶色烘托出和谐气氛的卧室。
两年前的那一天,透让诗史走进了自己的生活。尽管他本没有想要这样。
吃完蘸了甜酱的烤鸭,透说起了耕二。他讲了和耕二在涩谷见面的事。透经常在诗史面前提起耕二,诗史也记得清楚,听透讲的时候就像在听他们共同的朋友的事情一样。
很是兴致勃勃地,而且常常是倍感亲切地听着,
“耕二君是不是长得像个大猩猩?”
诗史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大猩猩?没有没有,他不是长成那样的。”
透有些困惑地回答。耕二的脸是属于很有骨感的那种。
“怎么?不是呀!”
诗史说着点燃了一支烟,轻轻一笑,侧过脸去吐出一口烟雾。
“每次听你讲到他的时候,我都觉得他长得像大猩猩似的。”
“有意思,下次我把这事儿告诉他。”
透一下子变得兴奋起来。耕二肯定会生气的。
一个服务生过来问要些什么甜点,被诗史轻轻摇摇头拒绝了。
“咖啡去我家喝吧。”
这不是提议,而分明是决定。诗史总是这样,什么事都很有主见。
店里规定即使一个客人也没有,工作人员也不准打球。耕二认为这个规定是合乎情理的。白天的客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店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
台球场真是一个好地方。台球打得很臭的家伙一般不会来。凡是到这里来的,无论是一伙一伙的学生,还是一对一对的情侣,球都打得相当不错。
中午是和喜美子一起睡的。他们是在情人旅馆度过两个多小时的美好时光的。
自从十六岁和当时的女友经历过第一次以后,耕二一共和八个女人——包括付钱的——一起睡过。其中和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是最让人难忘的。绝对与众不同。耕二不知道是因为两个人性格相投还是因为丰富的做爱技巧,反正跟喜美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有激情。很有激情!对,这个说法再恰当不过了。
喜美子是个热衷于参加各种学习班的人,因此每周都要外出四次。开着她那辆红色的菲亚特。
菲亚特。耕二颇为得意地回忆着。这辆红色的车子还是自己跟喜美子的“红娘”呢。那还是七个月前自己在某比赛会场的停车场打工时的事。耕二当时的工作是停车引导员,他手里拿着步话机,按照坐在控制塔那里的工作人员的指示把一辆辆车子引导到相应的位置。
喜美子被安排的车位恰好在角上,她开始犯愁了。更让她头疼的是她的车前还停着一辆大家伙。喜美子打了好几次方向盘都没能进到自己的车位上,真是出尽了洋相。这一切耕二在外面都看得清清楚楚。终于,喜美子旋下了车窗,没好气地叫道:
“能帮我倒一下车吗?”
“我的工作不是帮人倒车的。”
耕二拒绝了。因为事先已经有人交待过他不能代替车主开车。
“求你了。”
喜美子伸出一只手做作揖状央求道,
“我最怕停车了。”
耕二在心里说,老太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要是我撞上了旁边的车子,你也同样有责任的。”
“没那回事儿!”
耕二断然拒绝。喜美子一副可怜的样子。
耕二无奈用步话机跟控制塔联系了一下,对方说要她替客人把车停好。真没办法,耕二心里嘟囔道。
“帮忙费可是很高的喔!”
耕二一边把车子停进去一边说,
“我可是不白给人干活的!”
引诱这些已婚的妇女再简单不过了。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耕二始终这么认为。那些妇人们大都有着某种近乎饥渴的期待,渴望能够在机械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浪花出现。
耕二对喜美子参加过的学习班早已谙熟于心。喜美子现在正沉醉在西班牙吉卜赛人的一种民间舞蹈——弗拉曼柯舞的学习中,据她说,她已经熟练掌握了茶道和花道技术。而现在,除了弗拉曼柯舞以外,她还在学瑜珈、烹饪和法语。今天,是她去学瑜珈的日子。
瑜珈学习班在惠比寿,所以耕二便去了惠比寿的旅馆。
喜美子穿着黑色的内衣。她身体瘦削,几乎一抱就能碰到肋骨。但是,也许是得益于学习弗拉曼柯舞的缘故,她的四肢线条优美、肌肉丰满有力。不过,她认为自己的手太大,说自己的自卑感就是来自于此。
耕二却特别喜欢喜美子的手掌。喜欢它平时冰冷可一上床就变得滚烫,喜欢它抚摸自己肌肤时老到的手法,还喜欢它滑进自己的大腿深处,贪婪却轻柔地包绕按抚自己时的那种甜蜜。
“我怎么做?”
耕二不停地问着,
“我怎么做才能让你更舒服?”
每当此时,喜美子就会从耕二的大腿深处抬起头来,
“别说话。”
只此一句。
而且,喜美子的身体还柔软敏感得超乎想象。耕二深深知道,她的肉体因自己的每一个动作而幸福,而且,只要他在喜美子的肌肤上轻轻吹一口气,就会使喜美子的嘴唇幸福地颤动。尽管如此,无论耕二给她多么激烈的亲吻,她都好像得不到满足似的,总是用腿紧紧地缠着耕二。而且,在热吻的同时,她会转过身子,用两手捧住耕二的脸颊,好像在说——“你再疯狂些”。自始至终,喜美子的肌肤都紧紧地贴在耕二身上。
是喜美子让耕二知道了,原来“扭打在一起”这个词并非只能用来形容打架。
和喜美子做起爱来没有尽头。她像潮水一样,不停地重复着潮起潮落。
一直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她才会向耕二认输,
“好了好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对耕二来说,如果是和人说话,那就非由利不可。换任何其他一个女孩儿,不管有多可爱,也都不行。由利有着某种不可替代的魅力。(由利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扑闪扑闪的,特别可人。她说话的口气有些撒娇,但脑子却转得飞快,往往会把话题引向耕二做梦都想不到的方向上去。)不过,说到做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和由利做爱的感觉跟与别的女孩儿基本上没有分别。而这正是她和喜美子的不同之处。耕二知道,自己只有和喜美子做爱时才能体会到那种疯狂的感觉。那是仅存于自己和喜美子两个人之间的感觉。
“真用功呀!”
听到打工伙伴的招呼声,耕二才从刚才的浮想联翩中回到现实中来。摊在膝头的那本商法书——下周要考试——竟然一页都没看。
“客人呆会儿就来喽。”
“是呀。”
繁华街上的台球场非常安静,穿着黑色制服的几个打工仔围在柜台前聊着天。
深夜,透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妈妈喝得烂醉如泥回来了。
“好啦,阳子,到家了!”
“鞋子,鞋子!阳子,把鞋子脱了!”
外面传来几个女人的说话声。
“真没办法!”
透无可奈何地站起身来。接着是女人们蜂拥而入的混乱声、踏在厨房地板上的脚步声……。
“给你们添麻烦了。”
透走出去向女人们致谢。妈妈正在厨房里扶着洗水池站着。
“噢,透啊,好久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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