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大角峰之战(1/2)
豹闪闪的经验与意见着实宝贵,令郑克殷一下有了更多的想法与规划。
征服青丘的第二阶段,他们的目标是一座大社和五座小社。
其中因鹰阳城最需要劳动力,乩落社的人口在征服之后应送到鹰阳。
青丘五社的人口则最好是送到离他们最近的圭谷。尤其是圭谷番民基本都是蓝米道士部的,有那么多的熟番前辈,也方便青丘五社的生番们融入。
不过郑克殷还考虑到一点,如果太多讲同一语言的番民迁聚到一起,那便容易使他们的语言成为一定范围内的优势语言,反倒长久下来不利于同化。
这也是为什么开天坊的格局必须是汉番交叉混居。
在现在和短期的未来,鹰阳城的人口都是以越汕部番民为主体,乩落社的人全部迁去之后便有上千,而镇守鹰阳、管理行政、教化番人的殖民司兵士官吏大概只能有百来人常驻,反而会成为少数。
只是山路难行,即使想再迁点他部番民或汉民来到鹰阳,执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至少得先把合儒跟鹰阳之间的山路打通吧?
而且殖民司带来的粮草有限,殖民司不能一直用自己的食物养着参加劳役的番人——别说,番人还真是无法抵抗汉家美味的诱惑,非常狂热地爱上了明人伙夫做的食物——那便还是需要允许一定程度的打猎、打鱼和采集,更没时间和精力做别的事了。
建设鹰阳城的问题很多,他却还得尽早北征乩落社和青丘五番,那就必须确保出手快、准、狠,以最小代价和最快的速度完成目标。
为此,就像之前挑选前往卫边社时挑选出精锐那样,翌日郑克殷在青丘营三哨的待命士兵之中挑出百人队伍,尤其是骑兵和火铳手几乎全部进入队伍,除此之外则是能配备最好的盔甲之人以及最优秀的后勤人员。
征服越汕部六社的过程中,明人士兵与番人没有任何实际上的暴力交锋,可谓是兵不血刃,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二阶段的征服就可以在兵力上有所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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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完毕之后,郑克殷在沙场上重整这支队伍的阵形,并起了新的番号——“猛鹰哨”!
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他们乃是在鹰阳城组建起来的。
郑克殷更是当场演讲道:“我希望你们能如鹰一样犀利,精准地发现猎物,精准地俯冲攻击,精准地扼住猎物的咽喉!”
上百名战士当即使用郑克殷设计的新型军话答道:“嗬!”
这些人皆昂首挺胸,精神抖擞,非常骄傲——毕竟他们真的是精锐中的精锐,是郑克殷一次又一次筛选出来的。
郑克殷特地从中提拔了几位面貌最好、脑袋最灵或是军中口碑最好的棚长,这是因为郑克殷将不会亲自参与对青丘五番的征服之中,拿下乩落社之后,便需要兵分两路,一路处理乩落社,另一路继续北上完成任务。
除此之外,后勤准备工作亦非常重要。为了这场北征,郑克殷加大了对猛鹰哨的配给,干粮、酒水最好是能满足至少十天的行军;能每日轻松扎下和收起的帐篷更不可少;武器、绳索也管够,确保能把番人镇住,把番人抓回来。
这么想来,倒也不算“轻装”了。
郑克殷的身旁则仍然是毛兴与豹闪闪二人。
一切准备就绪,再过一日,清晨时分,郑克殷所率猛鹰哨便再次出发,踏上上山的路,之后便将是连续三天三夜的山林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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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闪闪负责带领脚力及目力最好的士兵驱赶或猎杀野兽,确保不会有灰熊、山狮等危险动物靠近的同时,每天给战友们加个餐,减少干粮的消耗。
也正因有豹闪闪带着打猎,郑克殷一行人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新鲜肉食,这令不少士兵感到不可思议。
“这女人也太犀利了吧。”
“不然你以为人家怎么当上的神猎营冠军猎手?”
他们是这么说的。
若是再加上郑克殷积极给豹闪闪传授着的汉语跟汉人礼仪风俗,豹闪闪正逐渐成为出则上山抓鹿,入则温雅娴静的完美之人。
之所以能做到后者,也是因为她对郑克殷带有足够的憧憬,愿意听从郑克殷的话,加上她头脑很好,便能在人前收敛自己野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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