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1/2)
兰娘抬头打量起来,眼前的男子生得如画上一般俊朗,是她从未见过的好看,但眉宇之间却有一股威严,让人不敢靠近。
但兰娘是什么人呢?她死人窝里都住过,差一点就饿的吃人肉了,哪里会怕活人?
见陆吟朝气质不凡,穿的衣裳戴的玉佩也都很好,兰娘心里琢磨着这人肯定不会是普通人,心里忍不住有些雀跃。
她早已看腻了村里那些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臭男人了,做一个男人,就该做眼前这种男人。
兰娘也没有纠缠,大方地笑道:“那行,你们是刚搬来的吧?以后要是有啥事儿,只管去喊我,咱们都是一个村的,不怕!”
陆吟朝低低地嗯了一声,继续研究该如何做玉米面窝头,恰好碧羽出来了,赶紧地接过了活儿。
这天午饭就是窝头加炒青菜,令言让碧羽跟瑞琴也都坐到一起吃饭,她俩推辞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一起吃,而是在旁边的小桌子上吃。
看看两个桌子都是一样的饭菜,碧羽有些着急:“夫人,您现在怀着孕,总吃这些东西也不好,不如咱们想想法子吧。”
陆吟朝开口了:“法子肯定是有的,咱们带的有银子,只是这里物产不够丰富,鱼肉之类的也不好买,今儿去村子里问问谁家的鸡肯卖,到时候买两只鸡来给言儿吃。”
有鸡吃自然是好,尤其是村里的鸡可都是土鸡味道很香,营养也非常好。
然而等到了下午,碧羽拿着银子出去溜达一圈,却发现很多人家里不愿意卖,毕竟那些鸡是留着生蛋的,若是卖了哪里还有鸡生蛋?
最终,以正常价格的三倍买下了一只鸡,碧羽回来的时候一边杀鸡一边恨恨地说:“夫人,咱们要不自己养鸡吧!我跟瑞琴学着养鸡,自己养的鸡想吃几个吃几个!”
她身上已经换成了粗布褂子,蹲在地上杀鸡,完全没有了在京城时得体的样子。
若是碧羽没有跟着自己出来,她会一辈子细皮嫩肉的,哪里轮得到亲自杀鸡呢?
她嫁的人也不会是下人,而会是个还不错的小官,为给人做正妻,每日喝着清香的茶水掌管一大家子。
可是现在一切都没有了,令言有些难受,冲碧羽笑了笑,慢慢地回到了卧房。
陆吟朝正在写东西,瞧她进来了,赶紧去扶住她。
“这里不比京城,许多事都不太方便了,苦了你了。”
他声音里都是心疼,令言摇摇头:“我知道,咱们须得低调一些,只是咱们苦也就罢了,孩子们,碧羽,瑞琴,他们都是无辜的,却要跟着咱们一起苦……”
陆吟朝把她搂在怀里:“如今皇上定然在暗中找我,若是咱们太过张扬,被找到是很轻易的事情,言儿你放心等你生了孩子身子恢复好,咱们就往南去,云川一带风景好,美食多,很适合养老生活,且那边地广人稀,咱们若是化名之后皇上也追查不到。到时候再做个小生意,至于碧羽跟瑞琴,她们与你情分深厚,若是不肯回京城,依她们的姿色,嫁个不错的男子也不是不行。”
令言吸吸鼻子,忽然笑道:“你也觉得她们长得不错?但怎么从来没有想过收为通房?”
京城里当家主母的陪嫁被收为通房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陆府却根本提都没有提。
“你怎么总是一门心思地希望我有什么通房,小妾,言儿,我怀疑你是不是更喜欢女人?”
这是什么话?令言急了,赶紧否认:“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喜欢女人!”
见她不再瞎说了,陆吟朝才罢了。
“这屋子租下来住也不是个法子,万一哪天人家不想租给咱们了都是问题,我是想着还是买下来较好。”
令言有些惆怅:“买下来是好,可是咱们目前没有地,许多东西都要添置,孩子们慢慢长大也都需要花钱,咱们在乡下也没有什么赚钱的法子,娘给的银子只怕还不够……”
她说着说着眼睛一亮:“但是咱们身上的首饰随便一件都很值钱的,这个倒是不愁了。”
陆吟朝搂紧她的肩膀:“如今首饰不能卖,否则被人追踪到了就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你也别担心,我有其他的法子,你瞧。”
他把自己方才写的东西拿出来,打开一看是一副龙飞凤舞的字,但却完全不是陆吟朝往常的风格。
“这……”令言眯起眼看了一会,忽然惊喜:“这是容之的字!”
容之是当朝有名的书法家,他的作品非常地多,因此价格不算特别贵,流传到了全国各地。
“容之的字假货非常的多,但因为他的字体通俗易懂,即使是假货也有许多人买回去研习,尤其是这种闭塞的地方,容之的字非常好卖。回头让村里人带去县城里把这字给卖了,咱们也就有钱花了。”
陆吟朝声音淡淡的,不起不伏,令言忍不住垫脚在他下巴上亲了一口。
“你太厉害了!”
在这种环境下,还能有这样的本事,她确实想不到还有其他人。
陆吟朝吻了下她的头顶:“跟了我,我就尽力不让你委屈,你是我的人,我会想法子照顾好你。”
其实在村里住几日,令言心态反倒好起来了,她如今怀着孕心情容易起伏不定也正常,但看着村里也有其他怀孕的女人大着肚子下地干活,她就觉得人生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怎么过都能过下去,只是看人的心态而已。
陆吟朝待她非常好了,他如今每日除了会写一会儿东西之外,还会主动做些家里的琐事,其实他从未做过这些事情,现下碧羽跟瑞琴也不需要他做这些,但陆吟朝却很喜欢做,他给令言洗头发,帮着喂孩子,给安哥儿洗澡,并且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人在高处站得久了,自然是会觉得另外一种生活很稀奇。
令言是打算得买下一块地,他们在这至少得住个三两年,能种几茬地自己吃的粮食也就不愁了。
陆吟朝出去逛了一圈,回来之后却愁眉不展,他逡巡了半晌,令言正在缝衣服:“你怎么了?”
“村民们都在抱怨这里的土地贫瘠种不出来多少粮食,所以大家才这么穷,吃饭都不够,但我瞧了瞧,不是这里的地不好,而是他们种的粮食根本不适合,这里的土质适合种旱稻,可村里的人听都没听过旱稻,更没有人愿意种,如此下去,苦日子只会越来越多。”
他的犹豫令言都明白,若是陆吟朝帮着这里的村民改善了这种情况,只怕很快会传上去,到时候就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可若是不管,这些人的穷日子真是会没完没了,据说每年还有不少被饿死的人。
“你只管做你想做的,若是真的出了事情,咱们再搬走,我还有五个多月生孩子,到时候这一茬种下的庄稼也收完了,孩子也满月了,咱们想走也是容易的。”
陆吟朝点头:“那我听你的。”
他的心里一直也装着自己的理想和报复,只是实现的地方不一样罢了。
陆吟朝开始出去游说村民今年种旱稻,许多人是不信的。
“你初来乍到,一个外乡人,怎么管的那么多?”
“就是,俺们种高粱都种那么多年了,万一种旱稻颗粒无收,到时候你赔钱吗?‘“大家不要听他的!咱们种高粱!”
……
陆吟朝其实并不意外,这些人之所以这样也非天生,他们是穷怕了,饿怕了。
他一只手臂举起来:“好!我赔!若是这一茬种下去,来年收的不够吃的,我赔给大家!”
不知道为什么,村民们想闹却觉得无法开口,陆吟朝脸色严肃:“每年都有饿死的人,我不相信你们不害怕!既然有了可以做出改变的机会,希望大家就都抓住,要是继续种高粱,明年你们是想饿死家里的谁?大家眼光放长远一些,有胆子去尝试,才有机会过上好日子!我读过很多书,我说的话请你们相信!”
说完,陆吟朝折断一根树枝在地上刷刷刷地写了几行字。
村民们几乎都不认识字,没有人读得出那是什么字,但看着地上的字都觉得十分厉害。
兰娘躲在人群背后,睁大眼睛看着陆吟朝,在看看那地上的字,心里砰砰砰跳得厉害。
这个男人简直比她想象中戏里的那些传奇人物还要光芒逼人,这样的人,她看了就移不开眼睛。
陆吟朝成功说服了村民们种旱稻,不少村民都开始往陆家走动,对他们一家很是好奇,碧羽跟瑞琴对外的身份都是陆吟朝的妹妹,村里便有人开始上门打探意图娶她们为妻。
毕竟瑞琴跟碧羽自小都在京城长大,身上的那股子气质是穿粗布衣裳也掩盖不住的。
她俩的姿色在乡村里算是拔尖的。
碧羽有些恼怒,她觉得被看上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干脆在脸上涂了碳灰,头发也弄得乱七八糟,这下子打她主意人才少了些。
但村子里的人跟陆家人走动,也并非都是打两个“小姑子”的主意,也有讨要花样子的。
比如今儿的两个妇人,一个是赵清河家的媳妇儿,一个是兰娘,俩人一道来了。
“陆嫂子,你这鞋样子可真好看?能教教我咋做的吗?”赵清河家的媳妇儿眉眼不错,就是常年下地干活,晒的有些黑黑的。
令言笑眯眯的:“这个简单,你瞧瞧这里,我就是把这儿给改了一下……”
她说话时语速很慢,温温柔柔的,长得又是百里挑一的美貌,兰娘在旁边吸了一口气。
那样的男人能娶到的女子果然也不俗。
再看看令言的肚子,已经隆起来了,看样子是怀孕了,兰娘笑道:“陆家嫂子真是能干又漂亮,不知道你们从前是在哪儿生活啊?”
令言面不改色:“从前是到处走动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了,我又怀着孕,只好来乡下住着养胎了,我身子也不好……”
她说着咳嗽了起来,兰娘有些怀疑,赵清河家的却赶紧安慰令言:“这人哪,有起有落,你比我们好多了!我们这辈子都没有过过有钱的日子呢。陆家嫂子,我看你面相这辈子还会是个有福气的!”
赵清河家的跟令言说了半日的话,兰娘在旁边偶尔才插一句,眼睛时不时地到处去看这屋子。
其实他们现在住的屋子跟村里大多数人家差不多,但里头摆设的却不一样。
寻常农户人家大多都不算干净,因为一家子要下地干活,要吃喝拉撒,有时间收拾屋子的空就很少了,但陆家却不一样,每个角落都干干净净的,桌上还放着一只竹筒,竹筒里则是插着外头采的野花,显得屋子里好看了许多。
兰娘默默低头,没一会赵清河家的要回去了,她便也跟着回去了,路上也采了一把野花,原本想找个竹筒插进去,却发现家里的竹筒都是有用的,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闲置的竹筒,只得作罢。
她一边剁猪草,一边想心事,外头进来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姐,今天吃啥?”
兰娘抬头看去,自己的弟弟大山自从村里的秀才先生病逝之后就没读书了,一直留在家里。
大山样子清秀,但因为帮着自己干活也粗糙了不少。
若是大山能读书走出去,将来也许会成为像陆吟朝那样的男人。
即使落魄了,还是那么有气度。
“吃啥呢,家里寻常不都是吃那么些个东西,昨儿吃马齿苋菜团子,今日就吃野白菜团子吧。”
大山唉了一声,蹲下来帮兰娘剁猪草,一边低声说:“今天咱姑姑又来了,说要给你说亲,姐姐,你要是嫁人了,我咋办呢?”
他姐姐姿色不错,属于村里数一数二的漂亮,他们姐弟俩相依为命许多年了。
若是姐姐嫁人了,自己也就是孤家寡人一枚了,大山心里难受,但也明白不该阻拦姐姐嫁人。
兰娘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我不嫁人,姐姐还要供你读书呢。”
大山有些沮丧:“可是,咱们就算有钱,现在也没有夫子可以教书了,先前的夫子死了,咱们村里没有第二个秀才,去其他地方读书又太远了,姐姐,我还是一辈子种地吧。”
兰娘笑道:“你做梦都在喊着之乎者也,真的愿意一辈子种地?姐姐现在有个好法子,你愿意的话就能读上书,你不愿意那就不行了。”
大山自然是愿意的,赶紧问道:“姐姐,是什么法子啊?”
兰娘摆摆手,大山凑过去脑袋。
“村里新来的那家人你知道吧?男的姓陆。”
“我知道,陆大哥带领咱们村民改种旱稻,我觉得这个人看上去很厉害!”
“岂止是厉害,大山,你把眼睛给擦亮了,这个人肯定是个比厉害还要更厉害的人,他比你之前的夫子还厉害,所以,你若是跟着他还愁没有书读吗?”
大山也豁然开朗,但还是有些犹豫:“姐姐,我跟他不熟啊,怎么样才可以跟着他读书呢?”
兰娘点点他的鼻子:“姐姐会想办法!”
不知不觉,陆吟朝跟令言在村里住了有一个多月了,令言肚子越来越大,他们虽然搬到了乡下,但生活其实也还不错的,陆吟朝模仿容之的字迹,托同村的人拿到县城里卖了一笔不小的钱,买了更多的笔墨纸砚,给令言也买了好些鸡肉猪肉。
村里时常有人去抓野鸡,抓鱼,陆吟朝便拿钱去买,那些人自然是愿意的,因此令言的伙食也很不错。
这想野鸡,野生的鱼,吃起来味道非常鲜美,营养比先前在京城的时候吃的东西还要好。
安哥儿不知不觉两岁多了,快三岁了,陆吟朝决定开始给他启蒙。
他虽然是赵令和之子,但因为自小养在令言跟前,性子倒是跟令言很像。
安哥儿特别依赖令言,陆吟朝把他叫到自己跟前。
“打今儿起,爹爹要教你读书写字。”
安哥儿虽然不大说话,但并不会因为兔唇的缘故感到自卑,令言时常告诉他那是上天对他的恩赐,他会是一个很特别很有用的人,所以上天才在他身上做了一个记号。
安哥儿钝钝的:“爹,我想跟娘一起,不想读书。”
陆吟朝皱眉:“男子汉岂能不读书?若是不读书,你娘会生气。”
安哥儿睁大眼睛:“真的吗?那我还是读书好了。”
他知道是他娘要求读书的,便十分刻苦,小孩儿初时读书,很多东西都记不住,且早上也起不来,但陆吟朝却还是严苛的,说了要教安哥儿读书,便日日早上天才亮就喊他。
安哥儿怕苦,很不想读书,但一想到是自己的娘希望他读书的,便又捧着书努力地背诵。
如此这样背了五六天,晚上的时候令言就问了:“安哥儿表现如何?你不能难为他,若是他当真不喜欢读,也无需多么刻苦,将来也不一定要考取功名。”
她希望安哥儿平安健康就好,考了功名也不代表这辈子就会多么幸福。
陆吟朝往门口瞧了瞧,声音里透着股意外:“我原本想着他不是你生的,大约也会有些亲爹娘身上的性子,却不知道他是很像你的。他不爱读书,但为了就下劲儿地读,这才五六日,安哥儿已经把千字文背下来了。”
令言惊喜:“真的?”
陆吟朝点头:“将来确实不需要他考取功名,但一个有用的人是必须要有学问的,如今我待他严苛一些,他将来就会懂了。更何况……”
更何况,安哥儿的嘴,世人总会诟病的,肚子里有东西,思想才会更开阔,才会更加不在意这些。
令言叹气:“我真希望哪天能找到个大夫有本事帮安哥儿治好了,能让他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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