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战国风云(63)(1/2)
立冬时节,趁着咸阳城还没有下雪,荀卿照例带着弟子们集体出行。
刚刚出城还未等他们抵达固定地点,就已经远远就看见了那儿已经围坐了一圈又一圈的人。见他们过来,原本坐在原地等候的人们纷纷站起向他们行揖礼。
这是秦国学宫的特色,基本上每隔一到两个月,学宫的学子们就会拿着普通人容易触犯到的秦国律法去讲课。
起初,听课的基本随缘,多半是来往秦国的客商以及恰好有空闲得无聊的农户。但等到了后来,便转为了咸阳城附近的村长或者三老主动前来听课,他们甚至还会特地却学宫打听这个月开学的日子,以避免错过讲堂。
走到这一步,秦国学宫的师生们都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秦国是郡县制,官方的管理到县为止,而县下头还有更小的行政单位。为了方便县长管理,便会在乡设三老负责教化,其下又有里长、村长。不过这些任命不由政府指定,基本是各地推举当地最有名望之人担任这一职务。
这必然导致这些地方基层管理者良莠不齐。秦国法律重刑,一个错判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因此,在意识到这一点后,荀卿主动带领学子们去各地讲法。
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一群儒生居然会到基层普法。
事实上,儒法之间并不对立,儒家也并非不讲法。给外人造成儒家轻法的错觉的原因是在儒家思想内,法律是最低的底线,儒家的所有思想都是在这层底线之上进行建设的。
儒家讲究的是「运」天下,也就是顺势而为,追求的是人人在法律的底线之上的更高追求,法律为「治」,要更为强硬,带有强迫性。因此在不少儒生的理念中,一个国家如果仅仅是用法律来治理,或者这个国家的法律严苛细密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的话,那就说明这个国家的道德已经败坏到了一定程度。
这也是为什么各国抵制秦国的原因,因为秦国就是一个用别国的「底线」来治理国家的国家。在东方五国看来,秦国必然遍地流氓处处失礼。
但荀子不这么认为。
荀子自求学开始便在各国之间游走,他和各国大王交流过,也和贩夫走卒甚至山林盗匪相处过,因此他非常清楚,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将儒家听进去的只有少部分人,而大部分人连活下去都无法保障,和他们说仁义道德无异于对牛弹琴。
之前那些妄图用儒学非议秦国的儒生都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孔子曾说礼不下庶人,孔子所信奉的教育是因材施教,而孔子更是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儒家绝不应当强迫别人来学习儒家。
孔子有几个学生,在他留下的语录之中他对不同的学生说的话的深度也是不同的,和资质最好的颜回的话是话中有话余音绕梁,可以从中层层分析剥离出若干意思,而和资质最差的子路的对话便是极为简单直白,词即意,根本不需要多想,只要照着做就行。
这是为何?因为孔子认为,对于愚钝之人千万不要同他说过于深奥的话,免得他多想走歪了路,只要将最终的结论告诉他就可以了,这样未必能把他教好,但是绝对不会教坏。
这也是儒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关键。
而就这一点来说,荀卿认为商鞅此前作为并无过错,他甚至是欣赏的。他不知道商君入秦时候秦国是怎么样的情况,但只要翻看商君书,他就能从当时的条条框框中窥得当时的秦国到底有多糟糕。
商君没有将时间花费在给那时候的秦人解释这些零碎问题上,他只是极为强硬地表示——这些你们都不需要知道,先养成不允许这么做的习惯就是了。
以刑止刑,在短时期内是见效最快的。而在商君治国之后至今已经有了百余年,秦国百姓也在法律的条条框框之下养成了不少良好的习惯。所以荀卿认为也可以进行第二步,也就是教导这些已经习惯“不”这么做的人为什么不能这么做。
这其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因为他要就秦国的法律为骨架,一点点将儒学的知识贴进去方便他们理解。举个例子,秦国法律规定必须赡养家中老者,年轻人不可以攻击老人,而他就要用孝道这个概念为秦国人解释为什么必须赡养老者,又为什么要尊重老者。
在最初,除了两个现在已经去了蜀郡的学生支持他,他几乎所有的弟子都不赞成他这么去做,尤其是许多慕名而来的儒家学子,他们觉得这是儒家思想倒贴了法学。
也有几个年轻的学生觉得没必要讲明白,他们认为现在的秦国百姓也挺好,但荀卿还是坚持这样做了。
他说服秦王的理由是——秦国能用治理秦民的方法治理秦国,难道还打算用这种方法治理天下吗?
秦国人民和六国人民的底子不一样,秦人已经被约束习惯了,而六国则不然。而就算是秦人,在商鞅立法之初也是杀了不少人,更用太子的先生扮演了杀鸡儆猴的角色,此法令方才得以推行。
孝公治理秦国尚且如此,日后难道还要在六国也上演一次杀鸡儆猴?
这无疑就异人最关心的一点。
治小国和治大国绝非是一个难度,而治理一个对你带有仇视情绪的大国更不是一件易事。秦国当年可以接受孝公之政,是因为孝公是自己人,但是六国绝对不会接受他相同的处理方法,因为秦国是外人。
这个道理就和亲妈打孩子是教育,后妈打孩子是虐待一样。每一次并入秦国的郡县该如何治理都能让秦王伤透脑筋,更不必提国了。
别的不提,就说刚刚并进来的东周国和西周国好了。
这两国的人民在并入秦国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首要一点就是他们无法接受秦国的「秦王以下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切平等」的思维。
若说各国之间谁对血源贵族论最为迷信的,那么除了周国也没别的国家了。
这种即便欠债也要维持天子尊仪,即便再狼狈也不能失了礼仪的作风从周王室一路刮到了百姓间。
贵族就是高人一等,生来就是各种特权的执掌者。在周国,法律是为了贵族服务的,而到了秦国,他们居然和普通的庶民一样?
因为没有爵位只能穿普通麻布,还得下地去种田?妻妾的数目居然还有限制?居然用钱也没办法买房子?开什么玩笑,不能接受,绝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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