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第174章 张三的天价维权行为(1/2)
第174章 张三的天价维权行为
李晨没有管直播间内的弹幕,开始具体解释他说的话:“
在现实中,我们会经常遇到重名的问题。
就像我叫李晨,还有很多人叫李晨,然而就因为我叫李晨,和某个明星撞了名,不少网友就感觉很恶心,说你他妈怎么叫李晨呢,老子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感到恶心。”
李晨想起了自己刚刚开播时,有网友过来拿他的名字来说事,便拿自己来举例:“当时我还很纳闷,我说我的名字是作者给的,而且用了这么多年。
我寻思我也没干啥啊,怎么就让这些网友恶心了呢?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有个明星的名字跟我一样,大家是因为恶心他,后来听到李晨就感觉恶心。”
“说实话,知道了这些事后,我自己也感觉很恶心啊。”
李晨面带笑容自我吐槽,而网友也开始接着他的话开始讨论: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接受不了想要吐槽,看了一眼对方的职业没敢说话,后来就更不敢说了(大笑)”
“李晨:小子,你是不是想要进去?”
“我感觉没什么啊,总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原因,所有叫李晨的都要改名吧?”
“网友:李晨真恶心!李律师:你最好说的是那个李晨!”
看了直播间的弹幕,李晨笑呵呵的说道:“我当时确实也想过要改名,后来想通了。
明星李晨和我律师李晨有什么关系呢?
就像我提的张三,和伱别的省份的张三又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我认为,大家对于自己的名字,只是有拥有使用权。
具体的特征:
你可以叫张三,他可以叫张三我也可以叫张三。
所以名誉权,是具体人所拥有的权利而并不是名字所拥有的权利。
只有我的例子,有了明确的所指,才会构成造谣罪。”
李晨面带笑容看着直播间的内容:“大家说说,张三能不能行啊?”
“我刚开始都感觉他赢不了,现在是一定赢不了了。”
“张三糊涂啊,为什么要去起诉律师呢?”
“张三:想我一世英名,最后却毁在了张三的手里。”
“张三:我可是法外狂徒,没有人能够把我送进去!
哦,是李律师啊,那没事了…”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我们再来看张三犯得问题。
他要起诉我,说我对他诽谤,可我却没有诽谤他,这属于恶意诬告。
张三让我拿一百万来把名字买断,又属于敲诈勒索。
而审判院审判时,二种不同的罪名放在一起,基本上都会选择最严重的罪行来定罪判决。
恶意诬告和敲诈勒索,肯定是敲诈勒索更加严重。
张三敲诈勒索一百万,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以上。
而张三为了取得我的谅解来减轻处罚,让家里人找我,赔了十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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