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48章 我就不应该坐在火车里?(2/2)
“你是不知道,我交答辩稿的时候,那家伙把我骂的有多惨。”
李晨见状回复道:“可让我真没想到,问题竟然出在我们这边。”
“行了,挂了。”
对方闻言后露出无语的表情:“就知道你半夜给我打电话就没啥好事。”
挂断电话后,李晨打了个哈欠。
嗯…这样的解决办法才是最好的办法。
三天后,张立衡因为涉嫌违规问题被律协调查,确定问题后转交给地检署准备起诉…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主角,正坐在律师事务所内的会议室,与都城市中级审判院,视频连线,参与庭审。
而此次热点案件,也在都城市审判院的网络公众号上进行现场直播。
还是老一套流程:
先是法官告诉法庭秩序,后由地检署宣读起诉书。
唯一有意思的,就是那个打人方请来的律师,那是个狠人。
他的答辩稿李晨也看过,因为检察院的答辩稿就是根据他的意见自己修改的。
原本李晨是想要作为被告人出席庭审,但是听了检查员在听了他的意见后即使制止了,并十分坚定的认为他就是证人…
因为按照李晨的意思,如果他是被告,那车厢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逃不了。
首先就是火车上的乘务员,没有做到其应有的责任,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还有那个乘警,在矛盾激发时没有制止矛盾,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还有………
地检署的检察员没敢继续听下去,因为他害怕下一个就是自己…
庭审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尤其是坐在证人这个位置上,只有等待审判长叫到自己才能开口说话。
内容也只有几句,就是自己看到的加上到起身拉架,后面的内容则没有,检查员看了他的稿子后决定不让他说。
由于是自己的案子,李晨十分的上心,了两天的时间,写了好几页稿子,甚至还提到了几年前十分出名的正当防卫案。
关于对方律师的还手说辞,李晨保证能让他乖乖闭嘴。
如果说一个不够,他还有前几年的拐卖儿童反杀案。
可惜到了最后都被否决了,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证人席上听别人发言。
“被告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检察员宣读完自己的起诉书,法官又是询问了三名被告人,最后才询问了对方的辩护人。
“关于地检署的起诉和我委托人的陈述,我有三点辩护意见:”
“第一点,他们的行为。”
“这是一起由双方开口辱骂到动手的普通互殴案……”
案件的起因,就是因为小孩调皮踢了几下这才引起的案件。
“被告辩护人,简要说出你的辩护意见,不要在将整体事件复述一遍。”
听到对方没完没了在那里陈述,审判长开口打断:“这一点我早就提醒过你了。”
“好的,审判长。”
对方辩护律师听言后也没有丝毫的慌乱,开始讲述答辩中的重点。
之所以造成如此后果,皆是因为前排女孩开口呵斥小孩,被告人这才站起来与其讲道理。
而讲道理的时候,被告人也是一直用语言安抚自己的丈夫。
如果前排女生说话的语气能够温和一些,或许就不会引发后续的案件。
坐在原告席上面的刘静静后听言有些不爽。
按照你这么说,我就不应该坐在那个车厢里才对吧?
她当时如果能够及时制止小孩的行为,或者开口给我道个歉,不也就没有这个事了么。
真有意思,明明是过错方,还能如此大言不惭的在这里讲道理推卸责任。
果然,有什么样的熊孩子就有什么样的家长,有什么样的家长就能找什么样的律师…
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写受贿,他妈的差点把这件事写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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