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父母爱情—晚风心里吹(2/2)
早在十八岁成
年时,她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豪门间的联姻其实是家族之间利益的筹码和纽带。
任家只有两个孩子,任冉及比她小十岁的弟弟任逸。
弟弟年幼,任父急需在商场上找到自己的同盟战友。
只是任冉自己也有那么点小担忧,因为自己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所以她每天几乎都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老天爷能不能善待她一点,不要分配一个‘肥油腻’的男人给她。
任冉的好看当然不是自夸,她是属于那种从小美到大的胚子。
她记得儿时在海市生活的时候,总有几个亲戚酸溜溜地说:“女孩子小时候长得好看没有用,大了基本就变样了,而且都是往丑的那个方向变。”
可任冉却出乎他们的意料,不但没有长歪,还越来越美。
王敏是任家的仆人,她老家在港城,从小跟着父母去了枫叶国打工。
她比任冉小三岁,在任家从海市移民到多伦多后,就一直跟随着任冉,伺候着她。
那一年任冉十五岁,任冉待王敏就如姐妹,她在自己努力学习的同时,也鼓励王敏学习各种技能知识。
生日宴会当天,任冉还是掩饰不住的紧张了。
她觉得自己站在镜子前,整理礼服的手都微微发着抖。
不止她抖,连站在她身旁的王敏也在抖,王敏更是夸张,直接是身子发抖。
王敏拉着任冉的手嘴唇颤抖着说:“小姐,不管你去哪里,我这辈子都跟着你,我考了保
姆证书,以后可以给你带宝宝。”
任冉听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唇角浮现出她那对不深不浅的梨涡。
“小姐,你别笑啊,我跟你说真的。”
任冉继续笑着说:“真的跟我一辈子?”
王敏十足的认真表情,“真的。”
“好,那我等等问下外面那个男人,同不同意?”
王敏一听急了,小姐为什么还要咨询那个男人的意见啊?难不成他不同意,小姐就不带着我了。
“小姐,你可不能见色忘义啊,你说过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见色忘义?不能啊,这词通常是形容别人看到我之后的行为举止啊。”
“对,对,小姐你最美了。所以你得带着我,我会时刻保护着你。”
对于任冉的美,原谅王敏所学知识不多,想不出太多的词语来描述她。
但她之前在自学古诗词时,看到这么一句诗,“静如娇花映水,动如弱柳拂风。”
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说的不就是我家小姐吗?
王敏越想越气,多伦多商圈多少豪门贵子都掩饰不住对我家小姐的喜爱,也不知道到底是便宜了今天晚上哪个男人呢?
她叹了口气,默默地跟在任冉的身后向宴会中心走去。
那是任冉第一次见到沈绍明,沈绍明随父亲沈同一起参加了她的生日宴会。
任冉看着他,他的个子很高,应该有一百八十公分,他一身蓝色的西装,蓝得绅士,内里的白衬衫又配得他十足的
温情。
沈绍明直直地走到任冉父母的跟前,礼貌地向他们问好。
<hr class=\"authorwords\" author=\"谷雨\" identityid=\"null\" />
明日还是双更!今日推荐曲目《晚风心里吹》,感受沈董的心境!微博发了一张照片,是我心中的任冉,感兴趣的可以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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