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十五案 私刑审判(2)(1/2)
第71章 第十五案 私刑审判(2)
回到稷州市局一小时后,韩文君来了。她到省厅实习已经满一年了,给文字鉴定培训班上课也有两个月了。对于文字鉴定和声纹鉴定有了深入的理解,也协助各地市进行了一些证据鉴定工作,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她知道黄一为率队来到了稷州,恨不得马上飞过去见黄一为。报告一出来,她就是决定给黄一为送过去。省公安厅离稷州市局大约需要10分钟车程,她很着急,只开了8分钟就到了。见到了黄一为,她也就心安了。
她认真地解释着文字鉴定报告上的重点:“这三个字母的写法与字母系列案其他字母的写法看起来有些不同,比如这三个字母没有连笔,但经鉴定写这些字母的是同一个人。”
皮鹏好奇地问:“文君姐,既然写法有所不同,怎么认定是同一个人写的?”包括夏支队长在内的很多人都点了点头,他们也有同样的疑惑。
韩文君解释说:“当然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比如运笔力度、行笔过程以及转弯和笔划相交的地方特征都是一致的。鉴定报告是我做的,也是我签名的,但请教过贺黎老师。他完全同意我的鉴定,所以我才把报告送了过来。”
黄一为以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他问:“差异主要是什么?是怎么形成的?”
韩文君温柔地看了黄一为一眼,不紧不慢地说:“差异主要在于本次案件中凶手写这三个字母时并不熟悉英文字母的写法,比如字母y的写法,是按汉语拼音写的。按照英语字母手写体的写法,小写字母y的手写体应该是这样。”说着,她在白板上写了一个手写体的小写字母和印刷体的y,解释说:“人们通常写的英文字母是手写体,而不是印刷体,印刷体的y更像是汉语拼音的yi,所以我推断凶手并不熟悉英文,写字母只是照猫画虎,更不可能写连笔字。这个案子发案于10年前。其它的字母案中凶手已经很熟悉英文了,所以写起了连笔字。写字母的都是同一人,但10年前凶手不熟悉英文,而如今他很熟悉英文,尤其是英文的书写。”
戴家兴带头鼓掌,大家都跟着鼓起掌来。戴家兴说:“文君姐,你太厉害了。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大家都想你了。”说完,他看了黄一为一眼,似乎是替黄一为说的。
这次,韩文君倒是大方地说:“我也想你们,还有再过一个多月,我就回去了。”
戴家兴说:“想不想我们其实无所谓,你一定要多想想我们组长!”
韩文君红了脸,皮鹏赶紧制止戴家兴:“家雀儿,开会呢!别胡说!”
韩文君坐在了成丽雅旁边,成丽雅微笑了一下说:“他说得也对!”
黄一为有些尴尬,但还强作镇静。
夏旭东支队长出来打了圆场:“我向省厅申请一下,让韩警官参加专案组。既然涉及到了文字鉴定,我们不能没有专家,我想省厅会同意的。案件由我负总责,具体的侦破由我们重案队的苏铭队长和黄组长协商决定,我去打报告把韩警官借调过来。”
苏铭和黄一为是熟人,有过合作,合力侦破李筱薇杀人案,但他们都有遗憾。那就是李筱薇自己被杀最终并入了字母系列案,至今还没有侦破。俩人都憋着一口气,谁都没想到,这一次又因为字母案走到了一起。
苏队说:“老黄,又出字母案了,你又来到了稷州。这一次我们不能再失手了吧。”
黄一为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苏队很干脆:“咱们别说这些没用的,说说你的思路。”看来苏队和阎队一样都是直来直去的老直男。
“我是有点想法。我们破案无非要分析几个要素,比如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手段等方面。如果有抛尸,还需要考虑运尸工具和运尸时间等因素。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受害人姚文婧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那么偏僻的废弃学校?她这样一个精英怎么会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我们需要搞清楚,她是自己去的还是被迫去的。如果是自己去的,我们要搞清楚她是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去的。如果是被迫去的,我们要搞清楚她是被什么人和什么交通工具运去的,当然,我们已经无法查找监控了,只能在常庄村里或者受害人的日常活动区域内找目击证人。难度比较大,这就依赖于苏队了。”
苏队说:“没问题,但基本可以排除姚文婧主动去村里的可能。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姚文婧及其父母都是稷州市人,生活及工作圈子与新禹县常庄村毫无关系。最大可能的是被人挟持到常庄村,然后杀害。”
“好的,我们接下来的重点要放在对常庄村的走访上。”黄一为说,“第二,凶手为什么要把姚文婧挟持到那个偏僻的村庄?换句话说,他怎么知道那个村庄的,又是怎么知道那个村有一个废弃学校的?”
戴家兴暗暗叫好,由衷地佩服黄一为的逻辑思维能力,叫他黄老邪完全没有诋毁的意思,表达的是对他专业能力的尊敬。
苏队思考了一会儿:“这确实是个问题,我没有这么想过。凶手处理尸体的一般规律是远抛近埋,但姚文婧到废弃学校前还没死,好像没有办法用这个规律判断。我们还没有想到如何选择地点的问题,你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黄一为没有直接回答,问皮鹏:“我不是从刑侦的角度思考的,而是从凶手心理的角度思考的。生化武器,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吗?”黄一为看了看一直沉默的皮鹏,想考验他一下,更是想提携他。
突然被点名,皮鹏没有太多惊慌,似乎胸有成竹:“我刚才一直在想,根据稷州这边的调查,那所学校已经废弃十几年了。一般人很难想到把受害人挟持到一个偏僻的村庄,然后在那间废弃学校的教室里完成所谓的审判过程。他还必须保证受害人不会发出声音,更不会被无关的人打扰或发现,这本身并不容易。”
苏队有点急了,问:“你的判断是?”
皮鹏说:“凶手一定很熟悉那个村庄和那个废弃学校,很有可能就是村里人或者到过村里的人。”
大家开始轻声议论起来,都觉得这个推测太大胆了。
黄一问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问大家:“有没有不同想法?”
皮鹏补充了一点:“我想我们询问村长的时候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废弃学校的大门是什么时候开始上锁的?是在案发前,还是案发后?如果是案发前就上锁了,那么十年前案发的时候村长有没有发现锁被砸坏了?这些需要在下一次走访常庄村的时候落实一下。”
苏队表示同意:“下次走访的时候,我会确认。”
黄一为说:“皮鹏说的与我想说的基本一致,这也是我对接下来侦破方向的判断。”他进一步解释了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凶手可能是三种人。第一种是村里的村民,缺陷是村民不一定了解学校的内部构造。从这方面讲,村长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他既是村里人,他有废弃学校的钥匙,了解学校的构造。唯一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在于如果村长杀了人,为什么不把尸体掩埋,而把一具白骨化的尸体放在二楼教室十年。第二种是在常庄小学读过书的人,应该说这是最熟悉废弃学校的人。根据调查常庄小学已经废弃了12年,最后一名学生是三年级的一名女生,当时的年龄是9岁,加上12年,她目前已经超过21岁。据此可以推断,如果是凶手在常庄小学读过书的人,凶手至少已经是21岁以上。但凶手不太可能是女性,否则从力量上讲女性一个人很难搬运尸体,也很难敲碎受害人的后脑。如果是两人作案,也许可以实现。”
苏队说:“好像有点复杂,还有什么可能?”
“第三种可能是曾经到过村里的人,这个人既不是村民,也不是在村里读过书的人。由于某些原因,他曾经在村里呆过,甚至接触过常庄小学。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排查的难度不会很小。”黄一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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