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出手相救(1/2)
第54章 出手相救
应立祥向衙役求救后,立马躲到了衙役身后。
他现在脑子里只有逃命,加上李淑婉、李慕白、李适三人都换了衣裳,脸上收拾得干净,应立祥没有认出他们三人。
紧跟在应立祥身后而来的便是文传明府上家丁。
看见挡在应立祥前面的衙役,这几人没有丝毫胆怯。
其中一个领头人走上前,向站在应立祥前面的衙役抱拳施了一礼。
“这位差爷,躲在您身后之人便是文府前任管家。
因他私通外人陷害老爷,老爷现要家法处置,请差爷高抬贵手。”
李淑婉听完立马道:“笑话,我只听过我大晟的国法、王法能杀人,哪有家法能杀人?”
这领头人看了看李淑婉,虽说李淑婉看起来一身贵气,但和衙役待在一起,这领头人猜想李淑婉应该不过是哪个小门小户里的人。
“这位公子,我何曾说过要杀人?”
领头人反问李淑婉。
应立祥怕领头人说话占了上风,然后将他带走。
他赶紧接着领头人的话,道:
“这位公子,别听文府的人瞎说。
其实今日早上我便被文传明赶出了府,本来文传明要废我一条腿,因我了重金才买下来一条腿。
我出了府,本想靠着点自己的积蓄置个房产,做点小买卖。
刚才我正在大街上看着街道两旁的门面,突然,文府的人站在我面前,说文传明有请。
我仔细一想,觉得情形不妙,便逃跑至此。
既然我被放了出去,再叫我回去,那肯定不止是一条腿的事了。”
原来如此,李淑婉三人深夜盗取账册,没想到那文传明心狠手辣至此种地步,竟要废了应立祥一条腿。
按《大晟律例》,私人不得滥施刑罚,民宅不得私设公堂。
“听应立祥所说,看来应立祥是不能交给你们了。
你们老爷竟敢随意戕害下人,真正该治罪之人是文传明。”
李慕白直接怒斥文府的几个家丁。
应立祥听见李慕白直接说出了他的名字,他有点吃惊。
他记得刚才他并没有说出自己名字,前面这位贵公子是如何知晓自己姓甚名谁?
他刚准备侧过身、伸出头去看看站在前面的李慕白。
此时文府家丁领头人说话了,吓得应立祥又躲在了衙役身后。
“你算什么东西,以为跟着官差走,就拿自己当官爷了。
即使你是什么富户人家,也配直呼我家老爷名讳,也配对我文府的事指手画脚。”
领头人不知李慕白真实身份,认为李慕白也只是富家公子而已。
站在最前面的衙役见领头人对李慕白无礼,便开口训斥领头人。
“大胆,竟敢对新任京兆府大老爷无礼,就不怕告你个冲撞朝廷命官之罪。”
听见衙役如此说,几个文府家丁瞬间吓得没有了底气。
领头人连忙向李慕白致歉。
“原来是京兆府大老爷,您没穿上官衣,小人也是有眼无珠,冲撞了大人,望大人看在我家老爷面子上,大人不记小人过。”
户部文传明靠着言升,狐假虎威,在京都官场也有些威望。
即使文传明官阶不大,京都不少官员都要卖他三分薄面。
因为上任京兆府尹赵琦与文传明熟识,以往在京都地面上,文府家丁连京兆府衙役都不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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