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83zws.com
首页 > 玄幻魔法 > 我可以点化诸天 > 第713章 神针认主 海神之戟

第713章 神针认主 海神之戟(2/2)

目录
好书推荐: 离婚后盛少放肆宠 摄政王妃哭一哭,京城跟着抖三抖 开局继承荒古圣体 狂暴金身决 闪婚后,落魄老公竟是豪门继承人 永恒大道途 日夜沉沦 带着农场混大唐 重生七零之带着空间去下乡 捡到宝了,山野糙汉是真大佬

“通天至宝!猴子,看来日后,你只能用这定海神针做兵器了。”

沈逍遥也笑道。

或许,猴子是第一个,用通天至宝作为兵刃的存在了。

实在是因为这东西,有些特殊。

不过,如此这般的话,那这天界,怕是没有任何人的兵器,能够超过猴子了。

“呃,实在是有些重了,若是作为兵器用,要损失不少威力,但也只能这么办了,有了它,其他的帝器,我实在是看不上。”

猴子挠挠头。

而且沈逍遥也忽然感觉到,此时的猴子似乎是被之前那股气息刺激,浑身上下,妖气滚滚,怕是要到了血脉突破的契机了。

可想而知,经过这次来东海,等猴子再回到五洲的时候,绝对是极其强横了。

之后,沈逍遥这才来到了那矗立在岩石之上的三叉戟旁。

这东西,仍旧伫立在这里。

“你们是万年前,来到这里的古老龙族?”

沈逍遥忽然回身。

那龙紫儿见沈逍遥看向她们,顿时脸色一凛,赶紧上前。

“正是!”

这些龙族无不战战兢兢。

因为目睹了一切,不仅眼前整个人族强大恐怖,就是那个猴子,如今拥有通天至宝,灭杀她们,不过是在抬手之间。

“那你们拼死来这里,也是为了定海神针?”沈逍遥又问。

龙紫儿和一众老龙面面相觑,而后摇头,“我们也不知道,是我先祖留下遗愿,希望有一天,能来这里,拿走可以改变龙族命运的东西。”

“我们知道这里有定海神针,所以,以为就是这个东西。但现在我们也知道了,那并不是我龙族之物。”

她的回答,还算是得体。

沈逍遥颔首,而后指着身前的那毫不起眼的三叉龙戟,“你们要找到的东西,应该是它。”

“什么?”

那龙紫儿脸色一变,而后来到沈逍遥身前。

看着那犹如凡俗之物的三叉戟,怔然出神。

“这才是我龙族之物,我说之前为何感觉有东西在召唤我。”

那龙紫儿喃喃自语。

伸手触碰在三叉戟之上。

咔嚓嚓!

其上的岁月凝聚成了石壳开始崩落。

同样是金灿灿的三叉龙戟,出现在众人眼前。

虽然此时这东西似乎还在沉睡之中。

但其上遍布着古老的龙族图腾,仿佛有诡异的能量,在其上游走。

这貌似是一件兵器。

但品接,怕是极高。

“龙族没有通天至宝,这龙戟,也不过是比通天至宝差了那么一些。”

沈逍遥神眸在那龙戟之上扫过,又道:“它可以号令海中的一切。”

“谁拥有它,谁就将是这海域中的霸主。”

“它叫,海神戟。”

“海神戟?”众人无不倒吸了一口气,没想到,在定海神针之前,竟然还有着这么一尊龙族宝物!

“但是,想要拿起它,可并不容易。”

沈逍遥看向龙紫儿,“需要太初龙族级别的血脉,才可以。”

“太初龙族。”

猴子等人纷纷看向沈逍遥。

自家大哥体内,就有太初龙族级别的血脉。

难道这海神戟,是在等待沈逍遥?

“前辈,我能,试试么?”

但是龙紫儿却鼓起勇气,道。

“当然,本就是你龙族之物。”

沈逍遥颔首。

龙紫儿将目光落在那海神戟上。

缓缓伸手,握在其上。

嗡!

而就在这瞬间,海神戟,开始绽放微光。

光芒越来越强烈,那上面的龙族图腾,也开始游走。

哗!

龙紫儿的一双瞳孔,顷刻间化成紫金之色,一头紫金色的长发,也随着海水狂舞。

吼!

一头紫金色的神圣龙魂,从其体内,破体而出。

紧紧缠绕。

“太初龙族!”

而这一幕,却让猴子等人,都一声惊呼乍起。

因为,这个龙族气息,他们很熟悉,之前在商墟山,就是如此。

难怪这姑娘能够引动海神戟,原来她就是太初龙族血脉。

“虽然还很稀薄,应该是刚刚返祖。”

申公豹道。

“嗯。”

沈逍遥颔首,他在见到这龙紫儿的第一眼时,就发现了。

这海神戟,等的,就是龙紫儿。

“轰隆隆!”

不过,不等众人心中安定,一道道龙吟咆哮,忽然响彻在海沟之中。

众人抬眼望去,却是赫然发现,大批龙族,出现在头顶黑暗之中。

数量之多,足有上万!

“是东海仙宫的龙族!”

“敖广,也来了!”

凤舞一声惊呼。

沈逍遥也凝眸,看到一条巨大的黑色龙族,盘旋在黑暗中,身形之巨,足有六千丈!

“呵呵,来的还真是时候。”

沈逍遥轻笑一声。

“大哥,我来!”

猴子就要上前。

“不,你恢复。”

但沈逍遥将其拦下,而后自己,一步步,走向龙族大军。

(本章完)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
目录
新书推荐: 不准说我的剧本是假的 灵气复苏,我编的功法都被练成了 剑域主宰 艾尔登:灾厄之环 从海岛领主开始 转职成为女大枪的我姓斯塔克? 我开创了天骄纪元 重生图腾柱,我成了神诡禁忌 我在大宋斩神魔 法师之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