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青城山(1/2)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化。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直到傍晚,林岚才带陈凌和陈思琦返回。陈凌与林岚之间也在无形觉得有些亲近。其实这也是林岚和沈出尘要的效果,不能让陈凌觉得他自己是外人。
在晚上,陈凌睡在属于他自己的宽敞卧室里。一切都是崭新的,睡不着的情况下,起身下床,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看着天上的冷月,心不无感慨。世事变迁,怎么会想到今天竟然站在了西伯利亚的这片天空。
虽然白天炎热,但是夜晚却十分凉快。别说空调,风扇都不用。
这一夜陈凌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还只六点,陈凌心感受到了朝阳的澎湃,一跃而起,在卧室里运行起无始诀。
其实今天并没有出太阳,是一个阴霾天。但是这种练法是将这个时段的心意。虽然太阳没出,但心里依然能感觉到朝阳的澎湃。
练了整整一个小时候,身上再度浸出黑色的汗液。陈凌前去洗了一个澡,换下的衣服已经被陈思琦洗干净晾晒好,包括内内。陈凌有时想避忌,却又不好意思提出来。
陈思琦刚起床,她梳洗完毕后准备去食堂领早餐。这时林岚前来,请陈凌去汇合。陈凌便与陈思琦告别,随林岚出了大门。
一路从操场穿过,目标是沈出尘的办公室。
天色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暴雨。
林岚今天穿的是白色运动服,扎了马尾,这样的装扮倒是别有一番韵味。身上泛着淡淡的少女香味儿。
“林岚,你今年多大?怎么会跟着尘姐?”陈凌与她并肩而行,忍不住问。
林岚嘻嘻一笑,道:“干嘛,看我生辰八字和你合不合,想打我主意?”
陈凌大窘,林岚继续道:“我可以考虑考虑哦,你脾气这么好,被骂也不还嘴,我觉得这个优点很好。”陈凌打了个哈哈,自家知道自家的狗脾气,如果他的脾气好,那就没坏脾气的人了。
林岚见陈凌不接受调戏,便正色道:“我在国内掌握了一项科研机密,准备上报时,被一帮狗官知道了。他们绑架了我全家,想要夺过这项机密去卖给国外。我没有办法,只有将机密给了他们。但是他们那帮畜生却不放人,还要杀我和我的家人灭口。我是侥幸逃出去的,但是我全家都被杀了。”说到这儿眼闪过刻骨的仇恨与痛苦。
陈凌暗暗一叹,能够聚到这儿来的,几乎都是被命运的齿轮赶过来,都有刻骨的经历。
林岚接着道:“后来是尘姐救了我,她还帮我杀了那帮贪官。在国内我遗失机密是叛国的罪名,国内待不下去了,我也不想待了,便一直跟了尘姐。”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二层楼的走廊上。转眼就到了办公室门口,刚准备进办公室时,暴雨倾盆而下,并夹杂雷霆闪电。陈凌与林岚不由回头望了一眼,操场上训练的士兵却依旧在雨苦练,丝毫无惧。
而办公室里,沈出尘,朱浩天都在。还有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色汗衫,牛仔裤,有种西部牛仔的风格。不过可以确定,他是国人。
这么阴暗的天,这个男子很骚包的戴了一副墨镜。
陈凌与林岚走进来,沈出尘,朱浩天,骚包男都站了起来。
沈出尘望了一眼外面的暴雨,微微一笑,道:“龙王出行,风雨相随。我们今天团队正式成立,风雨祝贺,是个好兆头!”
陈凌不禁暗自好笑,这样子也被尘姐解释的这么有道理,佩服!
怕是其余迷信的人一定要说不吉利了。尘姐这么说也是取个好兆头。
林岚关上办公室大门,办公室的灯全是开的,很是耀眼。
沈出尘道:“立正!”
沈出尘的话相当有威严,朱浩天,林岚,骚包男都收腹立正。
沈出尘先介绍陈凌给众人,随后又一一向陈凌介绍。其余人陈凌都认识,唯独骚包男。沈出尘介绍道:“王贝贝,大家都叫他贝仔。”陈凌多看了眼王贝贝,觉得他不过是个化劲修为。不知不觉,陈凌已经不把化劲修为的人当回事了,这就是所站的高度不同。这五人,陈凌有些了解。朱浩天算是策划的军师,林岚是负责协调,执行,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的····杂役。沈出尘是当之无愧的队长,自己嘛,可能是副队长。那么这个平平无奇的王贝贝又有什么特长,能被沈出尘看重呢?
沈出尘看出陈凌的疑惑,道:“本来我之前是想让你来做我们团队的狙击王者,但是现在看来,做狙击是埋没了你,我们需要你这样一个主力。所以目前的战斗主力是属于我和你。而贝仔····贝仔,把你的墨镜摘掉。”
王贝贝面现难色,不过还是依言摘掉。陈凌立刻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了,因为他的一只眼睛有些发白,类似青光眼,很是难看。但另只一眼睛显得特别的亮,刺目。
沈出尘道:“贝仔的左眼异于常人,视力非常的好,他是一个天生的狙击手。所以暗夜王者就是贝仔以后的身份。军师兼副队长,朱浩天!千面狐狸,林岚!华龙,陈凌!陈凌你日后就是我们队伍的战斗王者,冲锋陷阵皆在于你。”顿了顿,肃然道:“大家明白没有?”
陈凌腰杆挺得,众人也都是如此,闻言齐声喝道:“明白!”非常的具有威势。
“我们日后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最重要的是什么,陈凌,你回答!”
“无畏,无私,配合,服从!”陈凌答道。
沈出尘眼闪过满意的神色,道:“没错,你答得很好。所以我希望你日后也能记住你今天所说的话,一个团队,绝对不能出现个人英雄主义。我们不是在演电影,成就一个人,牺牲一个团队。大家明白?”
“明白!”
“从今天开始,我们的队伍正式成立。我们队伍的名字叫做,国队!”沈出尘一字一字说道。
这一刻,因为国二字,五个人眼里都腾出无限的豪情。因为他们代表了国。国正式在造神基地里有了自己的队伍。
虽然国目前混进八强的有沈门的光明队,还有道左沧叶的道左队,但是他们都不会为国家效力,反而称之为国家的毒瘤。国也因此在国际上变得尴尬,从而遭受嘲笑。
很多人都会说,国人一个人是龙,一群人是虫。看他们确实人才辈出,但光明队号称最强,却是对国威胁最大,怎不可笑。
“林岚,倒酒!”沈出尘意气风发。
茶几上放了数个白瓷碗,并置放了一坛陈酿的女儿红。打开泥封,酒香四溢,林岚倒酒后,众人豪气冲天的端起碗,喝道:“干!”纵使是不胜酒力的林岚,也一口饮尽,喝完后,当场摇晃着睡在了沙发上,让众人窃笑不已。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沈出尘真的对朱浩天交代过。朱浩天今天对陈凌表现得很和善,甚至和蔼。陈凌微笑应对,不亲近,也不疏远。要他没心没肺的跟朱浩天称兄道弟,那他是万万做不到。要如何相处,得看日后的朱浩天的表现。
“好,大家先下去准备,明早我们出发!前往国内地青城山!”
陈凌心疑惑,造神基地不是在美国么,怎么又跑青城山去了?还是去青城山有别的事情?
不过团队要的是服从,所以陈凌并没有问。
陈凌本来准备先回住所,却一时兴起,向最后面,最矮的一栋教学楼走过去。那儿是流离失所的华人小孩收容处,也是沈出尘将来要培养成子弟兵的人选。其实沈门就是这样培养的,所以沈门的势力犹如铁板一块。但不同的是,沈出尘是收容小孩。而沈门是看到优秀的小孩,就夺过来,从小灌输效忠沈门的思想。
暴雨纯粹是阵雨,这时候已经下的小了。屋檐上雨水似珠线滴落。陈凌看到了陈思琦穿着米色的小西服,正在很认真的站讲台上,给那一群孩子讲课。这些孩子们从小环境不同,所以知道事态艰难,也学的很认真。
陈凌看的出神,妹妹真的很好,从来都是这么的懂事。那时候她才多小啊,穿的破破烂烂的,自己也不会洗衣服。就这样拉拉扯扯的,自己和她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她也出落得这样的明丽动人。陈凌抬头看向天空,在天上的爸爸妈妈,你们安息吧,我和妹妹,过的很好。
尽量的不去想唐佳怡,想到就会痛到无以复加。有时候陈凌觉得,老天对唐佳怡太不公平,她的人生意义里,何尝真正幸福过。本来若还能跟着自己,在下半生里,自己愿意用一生的时间来呵护她,让她幸福,但是一切都被沈默然终止。
陈凌想到沈默然时,心澎湃出强烈的战意,沈默然,请你一定要活着,终有一天,你所给予的,我会百倍偿还!
发了会呆,陈凌默默走开,他不想打扰陈思琦的工作。手机到了这儿没有信号,这个时候,从雨地里,林岚撑伞而来,看到陈凌顿时没好气的道:“你可真让我好找,这个你拿着,联系也方便。”递出的是一支小小的黑色卫星手机。这种手机造价昂贵,属于未对外开放的东西。
陈凌接过,林岚又道:“我们几个人的联系方式都在上面,小天说晚上请你和贝仔,还有我一起出去喝酒,算是庆祝。”
“好!”这种团体活动,陈凌自然不能拒绝,不然沈出尘肯定要忧心了。林岚又道:“对了,尘姐在学校外面等你,特意让我来喊你。”
沈出尘开的是一辆迈巴赫,很霸气。
本来就不能将沈出尘看作是柔弱的女子。陈凌上车后,沈出尘开车,她今天穿的是乳白色的休闲服,头发是齐耳短发,很知性的邻家姐姐。此时也少了一层霸气。
沈出尘带着陈凌去了一家充满西部风格的酒吧,里面还种了绿色的树,感觉像是进了森林,客人大多都是俄罗斯人。
入座后,由于两人都没吃早餐,沈出尘介绍了这里的意大利面很不错,当下要了两杯牛奶,两份黑椒意面。
意大利面的味道很不错,沈出尘吃东西时绝不开口,她吃东西时都给人一种很优雅的感觉。陈凌知道沈出尘带他出来的意思。
吃完后,安静的看着沈出尘。沈出尘也很快吃完,用纸巾抹干净嘴后,喝了一口牛奶,道:“如果对于我的安排,你有什么想法,现在都可以跟我说。这个时候,我希望你当我是姐姐,无话不谈。”
陈凌摇摇头,微微一笑,道:“尘姐,你安排的意思我懂。”沈出尘正色道:“你的应变能力,机智,这一点我丝毫不怀疑。但是有时候,你会意气用事,你会冲动。所以,你这把出色的利剑,必须得到操控,否则会伤及己身。”
陈凌心不以为然,但是辩解也没有意义,只能保持沉默。沈出尘继续道:“之所以副队长不是你,而是朱浩天,是因为我们是团队,不是来搞官僚作风。指挥的人多,倒容易出错。而小天是军师,有时候我不在场,需要他来指挥和调度。”
“尘姐,我知道你是怕我不服从他的管理,好,既然你这么信任他,我相信你的眼光,日后他就是要我去死,我也不会犹豫。”陈凌这话说的有一丝赌气的意味。但更多的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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