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2)
第二篇第四章第3节 《本草纲目》提醒您:遇到“发物”要忌口
《本草纲目》记载了很多“发物”,比如鱼、虾、蟹等海鲜,有些人吃了这些东西就会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者使已有的疾病加重。比如《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那么鹅肉对于有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的人来说就是发物,是要忌食的。
其实,《本草纲目》所说的“发物”,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过敏源”。发物所引起的后果也就是我们熟知的过敏反应。经常听见有人说:“我不能吃海鲜,过敏。”或者:“我对鲜牛奶过敏。”同样的食物,有些人觉得是美食,对另一些人来说就是穿肠的毒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河南郑州的一个刘女士吃了一只油炸蚕蛹,吃后不久她就出现头晕、呕吐、呼吸急促、血压下降等休克性症状。经多方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蚕蛹内的蛋白质属于异体蛋白,过敏体质的人食用后就会出现过敏反应。过敏最明显的表现是在皮肤上,如皮肤充血、瘙痒、水肿等,经常伴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严重的就像刘女士发生过敏性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还会有生命危险。
为什么吃同样的东西,别人不过敏,而有的人过敏呢?这主要与过敏体质有关,而这种体质多来自遗传,一般情况下有严重过敏史的人,他的家族里很可能找出其他过敏体质的人。但是,过敏体质的人不一定就会过敏,只要他不接触过敏源。由此可见,只要我们在食物上多留点心,就能大大降低过敏的危险。
归纳《本草纲目》中所列举的发物,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
1.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2.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香椿芽等。
3.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
4.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
5.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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