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离娄上(2/2)
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
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乐正子从於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曰:“克有罪。”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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