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先有蜀山,后有诛仙(2/2)
这书一听就火不了。
不过他还是拍着胸脯保证。
“曹先生,您这事就交给我了,我刚好有几个在报社杂志工作的朋友,相信他们很乐意在杂志上连载您的作品的。”
曹卫东笑眯眯的递过去一沓港币。
“那就多谢了,这些是小费。”
汤姆伸手捏了捏。
这么厚!
我的乖乖,足足抵得上我半个月的工资了吧?
感受着钞票的厚度,汤姆眼里露出喜色。
收了曹卫东给的小费,他也没有废话,直接出门操办这事去了。
直到临近傍晚的时候,汤姆才带着一位老者走进套房......
......
丁平侯环顾着奢华的壹号套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中生出一股自卑感。
能住在这里的主,怎么可能写小说?
他疑惑的看着汤姆。
汤姆笑嘻嘻的为两人做介绍。
“曹先生,这位是丁平侯老先生,同时也是弘雅杂志的创始人。”
“弘雅杂志创刊有将近十年的时间,是港城最老、知名度最高的杂志之一。”
接着他又看向丁平侯。
“丁叔叔,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曹卫东曹先生,是一位仙侠小说的作家。”
曹卫东主动打招呼。
“丁先生,麻烦你了,我写了一本书吗,想要在杂志上刊登。”
“不麻烦,不麻烦。”
丁平侯这才知道汤姆没有骗自己。
他轻咳了两声,调整心态,问道:“曹先生,不知道您说的仙侠是什么类目?”
曹卫东补充了一句。
“哦,就是类似于西游记、聊斋、蜀山剑侠传这样的小说,小说的名字叫做诛仙。”
丁平侯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光听名字,这本书就是注定要扑街的啊。
《西游》、《聊斋》这些书他知道。
但题材太老旧了,在港城没几个人愿意看的。
至于《蜀山剑侠传》。
他同样看过,并且被书中宏大的世界观,以及剑仙们飞檐走壁,行侠仗义所吸引。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
只可惜叫好与卖座是两码事。
听说温老先生曾计划改编《蜀山剑侠传》。
可结果呢?
这都过去好几年,也没有一部像样的作品拿出来。
丁平侯拐弯抹角的提醒。
“曹先生,我们可以连载您的故事,刚好杂志上有个版块空缺,只不过这书的成绩......”
曹卫东说道。
“无妨,只要能在杂志上刊登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丁平侯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其实按照我们杂志的规定,所有投稿的作品都要经过编辑审核,只有通过后才能在我们杂志上刊登。”
“您是汤姆先生的朋友,而我和汤姆也是多年的老友了,按理说这事我可以直接拍板的。”
“不过我们杂志社内部有明文条例,所以......”
曹卫东闻弦而知雅意。
他将手稿拿出来,递给丁平侯。
“丁先生,这是我写的诛仙小说第一册,您可以看看。”
“另外只要我的作品能在您的杂志上刊登出来,我愿意额外出一笔费用,全做感激。”
按照道理来说,小说在杂志上刊登出来,是有稿费拿的。
但曹卫东是走后门的。
他心里跟明镜一样,知道自己要是不出点血,这小老头绝对不会刊登自己作品的。
得到曹卫东的承诺,丁平侯脸上露出笑容,说道。
“好,我先看看您的作品,至于劳务费用......我们可以等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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