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第266章 山姆威尔(1/2)
月桂风号是一艘来自盛夏群岛高树镇的天鹅船,那里的人们肤色漆黑,女人生性风流,甚至神祇也很怪异。他们位于日光烧灼的多恩南海,没有修士带领大家念悼词,因此这项任务落到山姆威尔·塔利身上。
下午十分闷热,一丝风也没有,但山姆还是穿上黑衣。“他是个好人,”他开始说……话一出口,就知道错了。“不。他是个伟人。他是学城的学士,青年时戴上颈链,立下誓言,后来又加入守夜人军团,并一如既往,恪尽职守。他的名字取自于英年早逝的英雄骑士,然而尽管他活过长久岁月,其一生亦同样伟大。他的睿智、高尚与仁慈无人可及。于绝境长城效力期间,他辅佐过十余任总司令,自始至终给予忠诚的谏言。他也为国王们提供谏言,而且本身有机会成为国王,可当人们将王冠献给他时,他却让给了弟弟。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山姆感觉到泪水夺眶而出,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他是真龙血脉,但他的火焰已经熄灭。他是伊蒙·坦格利安,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吉莉一边跟着他轻声念,一边摇晃怀抱中的婴儿。蔻佳·莫先用维斯特洛通用语,然后又用盛夏群岛语为她父亲、崇及其余聚集的船员们说了一遍。山姆垂下脑袋放声哭泣,悲哀得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吉莉站到他身旁,让他靠在她肩上。她眼中也有泪水。
空气潮湿温暖,出奇的平静,月桂风号漂浮在远离陆地的深蓝色海洋上。“黑衣山姆说得好,”崇说,“现在,让我们为他的生命干杯。”他用盛夏群岛语说了句什么,一桶兑有香料的朗姆酒便被推到后甲板上打开,当班的船员个个喝下一杯,以兹纪念盲眼老龙。船员们识得他的时间虽短,但盛夏群岛人敬重长者,并有为亡人举行盛典的习俗。
山姆没喝过朗姆酒。这种酒味道奇特,容易上头;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他累,累极了,每块肌肉都在疼,甚至有些自以为没长肉的地方也疼。他膝盖僵硬,双手覆满新磨的水泡,旧水泡破裂之处则沾着黏黏的皮。然而朗姆酒和悲哀似乎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灵。“把师傅带到旧镇,博士们也许能救他。”他告诉吉莉,他们在月桂风号高高的前楼上呷朗姆酒,“学城的医师是七大王国最好的。我一度以为……我希望……”
在布拉佛斯,伊蒙似乎有望复原。崇关于龙的谈话几乎让老人恢复常态。那晚,他吃光了山姆置办的食物。“没人想到是女孩,”他说,“预言说的是王子,不是公主。我以为是雷加……他出生那天,烟雾从烈火熊熊的盛夏厅中升起,而盐来自为死者流下的眼泪。他小时候也跟我一样如此相信,后来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才应和了预言,因为他确信在他种下伊耿的当晚,一颗彗星出现在君临上空,那便是所谓的‘星辰泣血’。我们全是傻瓜,自以为是的傻瓜!错误恰恰出在对预言的解释上。我们忘了巴斯的提醒,龙没有固定的性别,非雄非雌,不断变幻,像火焰一样摇摆不定。语言的局限误导了我们一千年。丹妮莉丝才是真正诞生于烟与盐之地,而她的龙证明了她的身份。”单单谈到她,他便精神抖擞。“我必须去她那儿。必须。啊,我要是再年轻十岁就好了。”
老人如此坚决,甚至靠自己的双腿走上月桂风号的踏板。行程由山姆安排,崇从水中救了他一命,但羽毛披风也因此而毁了,山姆便将自己的剑连同剑鞘一起赔给这位身材魁梧的大副。他们只剩下从黑城堡地窖里带出来的书。山姆闷闷不乐地将它们交出去,崇问有什么问题,他说:“这些本来是要给学城的。”大副将这番话翻译过去之后,船长大笑。“库忽鲁·莫说灰衣人最终仍会得到这些书,”崇告诉他,“只不过得从库忽鲁·莫那儿买。对于没有的书籍,学士们愿意付上好的银币,甚至是红红黄黄的金子。”
船长还想要伊蒙的颈链,但山姆拒绝了。他解释道,交出颈链是学士最大的耻辱,崇重复了三遍,库忽鲁·莫才接受。等交易完成,山姆只剩鞋子、黑袍和内衣,外加琼恩·雪诺在先民拳峰找到的破号角。我别无选择,他告诉自己,我们不能留在布拉佛斯,而除了偷窃与乞讨之外,也没有其他方法支付旅资。再说,即使再三倍价钱,只要能让伊蒙学士安全抵达旧镇,他也心甘情愿。
然而南行途中风雨频仍,每场风暴都是对老人身心的摧残。在潘托斯,他要山姆带他上甲板,并描绘城市的景象,但那是他最后一次离开船长的床。之后不久,他又开始神志不清。等月桂风号绕过泣血塔,进入泰洛西港,伊蒙已不再说要找船去东方,反而又提起旧镇和学城的博士们。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他说,“转告博士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跟我同时代的人已死了五十年,其他人不认识我。我的信……在旧镇,一定被当成老糊涂的胡言乱语。我无法说服他们,你能够。告诉他们,山姆……告诉他们长城的境况……告诉他们尸鬼和走动的白鬼,蔓延的寒气……”
“我会的,”山姆承诺,“我会支持你的观点,师傅。让我们一起来,我们俩一起。”
“不,”老人道,“你一定得去。告诉他们。预言……我弟弟的梦……梅丽珊卓夫人读错了征兆。史坦尼斯……史坦尼斯确实有一点龙王血统,这没错,他的兄弟们也都有。雷拉,伊戈的小女儿,他们的龙血来自于她……她是他们的祖母……小时候爱叫我学士伯伯。我记得这些,因此存有希望……也许只是我的主观愿望……我们想要相信一件事,便会自欺欺人。尤其是梅丽珊卓,她大错特错。那把剑不对,她应该知道……有光无热……空洞的魔力……那把剑不对,虚假的光明会把我们带向更深沉的黑暗。山姆,丹妮莉丝是我们的希望,去学城告诉他们,让他们弄明白,必须派个学士去找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这么多年来,我逗留人世,等待,观察,当黎明到来时,我却已经太老。我快死了,山姆。”他直言承认,眼泪从白色盲眼中涌出。“对于像我这样衰老的人来说,死亡应该没什么可怕,可我怕。是不是很傻?既然我一直处于黑暗中,怎么还怕黑呢?然而我忍不住去想,等最后一丝温暖离开躯体,接下来会怎样。如修士们所说,在天父的黄金宫殿里欢宴?我会不会再见到伊戈,发现戴伦依然健康快乐,听妹妹们为自己的孩子唱歌?或者马王们说得对,我会骑着烈焰熊熊的火马永远在夜空中奔驰?还是我必须回到这悲伤的尘世?谁说得准呢?有谁曾越过死亡之墙目睹真相?只有那些尸鬼,而我们知道他们是什么样。我们知道。”
山姆无言以对,只能尽力给老人一点点安慰。后来吉莉也进来给他唱了首歌,那是她跟卡斯特别的妻子学的,内容完全不知所云。但歌曲使老人微笑,也助他入睡。
那是他最后的清醒时日。再往后,老人蜷缩在船长舱室中一堆毛皮底下,昏睡时远远多过醒着的时候。他会在睡梦中喃喃自语,醒来后呼唤山姆,坚持要托付他一些事,但等山姆赶到,他已忘了要说什么。即使记得,也都语无伦次。他提到梦境,却没说是谁的梦,还提到点不燃的玻璃蜡烛和无法孵化的蛋。他说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要山姆念巴斯修士写的一本书,此人的著作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期间惨遭焚毁。有一回他哭着醒来。“龙有三个头,”他哀叹,“但我年迈体弱,无法成为其中之一。我应该跟她在一起,为她指引方向,可我的身体啊,实在难以胜任。”
月桂风号穿行于石阶列岛期间,伊蒙学士有一半时间记不得山姆的名字。有时他把山姆当成某个已故的兄弟。“他太虚弱,受不了长途旅行,”山姆在前楼上告诉吉莉,一边继续啜饮朗姆酒,“琼恩应该预见到这点。伊蒙已经一百零二岁了,绝不该把他送到海上。倘若留在黑城堡,他也许可以再活十年。”
“也许她会烧死他。那个红袍女。”即使与长城相隔万里,关山阻断,吉莉也不愿说出梅丽珊卓夫人的名字,“她要用国王之血去祭奠她的火焰。瓦迩知道。雪诺大人也清楚,所以才要我带走妲娜的婴儿,留下自己的代替。在船上,伊蒙学士长眠不醒,但假如留下,就会被她活活焚烧。”
他还是会被焚烧,山姆可怜兮兮地想,只不过这回得由我来干。坦格利安家族总是将死者交付给火焰,但库忽鲁·莫不许在月桂风号上举行火葬,因此伊蒙的尸体被塞入一桶黑肚朗姆酒里保存,直至船抵达旧镇。
“他临死前一晚问我,可不可以让他抱抱孩子,”吉莉续道,“我怕他抱不住,但我错了。他摇晃孩子,哼歌给孩子听,妲娜的儿子抬手摸他的脸,拉他的嘴唇。我以为会弄疼他,结果那只让老人笑了出来。”她抚摸着山姆的手。“我们可以给小家伙取名为‘学士’,假如你同意的话。当然,等他长大,不是现在。”
“‘学士’不是个名字。你可以叫他伊蒙。”
吉莉考虑了一下。“妲娜在战场将他生下,四周是刀剑交击,他应该叫这个。‘沙场之子’伊蒙或‘钢铁之歌’伊蒙。”
我父亲大人也会喜欢这名字。战士的名字。这男孩是曼斯·雷德之子,也可算卡斯特之孙,他决不会像山姆那么懦弱。“好。就这么办。”
“等他长到两岁,”她承诺,“之前不行。”
“孩子在哪儿?”山姆这才想起来。笼罩在朗姆酒和悲伤中,他过了这么久才意识到吉莉没带着婴儿。
“蔻佳在看护他。我托她带一会儿孩子。”
“哦。”蔻佳·莫是船长的女儿,比山姆还高,纤瘦如一支长矛,皮肤漆黑光滑,仿佛磨亮的黑玉。她是船上红箭手们的首领,手中一张双弧金心木弓拉开之后可以射四百码远。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攻击时,蔻佳射杀了十来个人,而山姆的箭全部落入水中。除了自己的弓,蔻佳最喜欢抱着妲娜的儿子在膝头一颠一颠,并用盛夏群岛语给他唱歌。实际上,野人王子成了所有女性船员的宠儿,吉莉似乎很放心地将他托付给她们,而她从来没有信任过男人。
“蔻佳真好心。”山姆说。
“一开始我很怕她,”吉莉道,“她那么黑,牙齿又大又白,我还以为她是兽人或妖怪,但她不是。她很善良。我喜欢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吉莉大半辈子唯一认识的男人是凶残的卡斯特,除此之外,她的世界中全是女人。男人让她害怕,女人不会,山姆意识到。他能理解。从前在角陵,他也更乐于跟女孩做伴。妹妹们对他很友善,尽管其他女孩有时会嘲笑他,但恶言笑语比起城堡中男孩子们对他的殴打来,无疑要好得多。即使现在,在月桂风号上,山姆跟蔻佳·莫相处也比跟她父亲相处来得自在。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会讲通用语,而她父亲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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