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第154章 珊莎(1/2)
这份请柬看起来如此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快当上王后了,又漂亮又富有,人人都喜欢,为何偏要急着与叛徒之女共进晚餐?不合情理,她心想,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失势的竞争者?她是不是恨我?认为我暗地里诅咒她……
前几天她带着庞大的队伍踏上伊耿高丘时,珊莎在城堡长墙上观看。为欢迎未婚妻前来都城完婚,乔佛里亲自去国王门迎接,两人在欢呼的群众中并驾齐驱。小乔穿着闪亮的金甲,提利尔家的女孩穿一件由秋天的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斗篷随风飘扬,内里则是绿衣,显得格外迷人。她年方十六、棕头发、棕眼睛、苗条美丽。当她经过时,人民高呼她的名字,举着孩子让她赐福,在她的马蹄周围撒下无数瓣。她的母亲和祖母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纠结玫瑰的大轮宫里,每朵玫瑰都镀了金,闪闪发光。老百姓也向她们欢呼致敬。
他们把我从马上拖下来,若非猎狗来救,肯定一命呜呼。珊莎没做过对不起平民们的事,与之相对,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连都城都没来过。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珊莎注视着请帖,默默地想。似乎这确是玛格丽亲笔手书。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不知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的事。整件事的幕后黑手也许正是他,想到这里,她便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始作俑者,他一定备下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御林铁卫脱她的衣服吗?上回,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现今小恶魔大伤初愈,显然不可能来救她。
除了我的佛罗理安,没人会来救我。唐托斯爵士许诺送她回家,但得等到乔佛里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保证,现在只需耐心等待,默默计算时日……
看来我不得不默默地参加晚宴……
或许我错怪了玛格丽·提利尔;或许这份请柬是礼貌的表示,一点单纯的心意;或许这只是一顿普通的晚宴。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谁也不能信任。
但不管心里怎么想,她都必须接受。她没有地位,只是一位遭到抛弃的叛徒之女,叛军首领的妹妹。她无法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真希望猎狗在我身旁。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却被珊莎拒绝。近来,她常在深夜里醒来,思索自己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的白袍藏在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雪松木箱里,却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人们都说猎狗是懦夫,战斗进行到最高潮时,他喝得大醉,只能由小恶魔代他率军出击。珊莎理解他,她知道他那半边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只怕火。那一晚,野火让长河自己似乎都燃烧起来,空中满是绿色烈焰。身处城堡以内,珊莎尚且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简直不堪设想。
她长叹一声,取出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时,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她的房间,这名男子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没错,就像鲜和野狗的差别。望着挺立在门槛外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珊莎的心跳不断加速。自他率领他父亲的前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她头一回和他如此接近。霎时间,她不知该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她勉强应道,“您……您看上去真俊。”
他迷惑地微笑。“小姐过誉,您才真是漂亮。来,舍妹正急切盼望您大驾光临呢。”
“我也是这般急切地盼望着。”
“不仅玛格丽,我的祖母大人也在等您。”他挽起她的手,带她下楼梯。
“您的祖母?”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她几乎无法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参加晚宴。”
“噢,”珊莎道。他在和我说话耶,他靠近我,挽着我,触摸我。“我知道了,她被称作‘荆棘女王’,是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那是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她心想。“当然啦,可别当面这样讲,否则会给刺到哦。”
珊莎脸红了。傻瓜都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荆棘女王”这种外号。也许瑟曦·兰尼斯特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笨女孩。她努力搜寻机智或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一切风趣都离她远去。她想称赞他的帅气,却意识到自己已经说过了。
可他真的好漂亮。自打上次见面以来,他似乎长高了,但柔和与优雅丝毫不减,珊莎没见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不,他不是男孩子,是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白袍比穿提利尔家族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许多。他全身上下,唯一的异色来自于扣住披风的胸针,那是一朵柔金制成、黄澄澄的高庭玫瑰,配有精致的绿宝石树叶。
今天把守梅葛楼大门的是巴隆·史文爵士。他同样一身雪白,却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走过钉满尖刺的护城河,二十多个男人正在院子里练武。近来城堡十分拥挤,外院早已让给宾客们搭建营帐,只剩狭小的内庭用于训练。雷德温家双胞胎中的一个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雇佣骑士的盾牌上有眼睛的徽章。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生得矮胖,尽管每次提剑都气喘吁吁,却能勉力抵挡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与之相对,奥斯尼的兄弟奥斯佛利把青蛙脸的侍从莫洛斯·史林特一顿好揍,不管用的是不是钝剑,史林特明天肯定会全身青肿。珊莎瞧见不禁一缩。他们还没埋葬上场战争的尸体,就已经在为下场战争做准备了。
广场边缘,有一个盾牌上绣了一对金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之时,他击中那三人其中一位的头部,敲得对方失去知觉。“那是你哥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道,“加兰通常和三人一起练,甚至对上四个。他说战场上鲜有一对一的机会,因此得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答,“真的,他使剑比我强,我只有长枪胜他半筹。”
“是啊,我记得的!”珊莎忙道,“我记得您骑马挺枪的英姿,爵士先生。”
“小姐您真体贴,可您是何时见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您不记得了吗?当时你骑一匹雪白的坐骑,铠甲上有千束不同的朵。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抛给其他女孩的却是白玫瑰,”谈到这个她便脸红了,“您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温和地笑笑。“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相信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
他真的不记得了,珊莎吃惊地意识到,他只是随口奉承,根本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别的事情。一朵红玫瑰,不是白玫瑰。她一直以为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一切啊!“当时你刚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落下马。”她绝望地补充道。
他突然抽离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年轻骑士没有自吹自擂,语调中是深深的悲哀。
你不仅杀了他,还杀了蓝礼国王的另一名彩虹护卫。珊莎曾听井边的洗衣妇谈起过,如今竟然忘了。“当时蓝礼大人刚过世,对吧?对您可怜的妹妹而言,这多么可怕啊。”
“对玛格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她倒没关系。她人在苦桥,根本没有目睹。”
“即便如此,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剑柄,握把由白皮革制成,圆头则是雪石膏做的玫瑰。“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吓得她踉跄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先生。”
“你的话也冒犯不了我,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所有的善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她的手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蜿蜒的螺旋梯。
唉,为什么要提起罗拨爵士?珊莎心想,我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在生我的气。她竭力想说些什么来赔罪,可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那么蹩脚虚弱。闭嘴,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队伍住在王家圣堂背后那座长长的板岩顶堡垒里,此地名为“处女居”,前朝国王“受神祝福的”贝勒便于此幽禁他的姐妹们。因为他认为,看不见她们,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欲中。高大精雕的木门外,站着两位戴镀金半盔、披金线滚边绿袍的卫士,胸前绣有高庭的金玫瑰,两人均七尺身高,宽肩细腰,浑身肌肉。珊莎走近来观察,发现自己无法将对方分辨开来。他俩有同样强健的下颌,同样深邃的蓝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胡须。“他们是谁呀?”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不由得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双胞胎,一个叫艾里克,一个叫阿里克,由于难以分辨,祖母干脆称他们为左手和右手。”
左手和右手打开大门,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奔下短短的阶梯,前来迎接。“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欢迎你。”
珊莎在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何不叫我玛格丽?快,快起来。洛拉斯,快扶珊莎小姐。对了,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走骑士,挽起珊莎的手臂。“来吧,我的祖母在等你呢,她的耐性可不是太好哟。”
壁炉里,炉火噼啪燃烧,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长长的搁板桌边,坐了十来个贵妇人。
珊莎只认得提利尔公爵高大而威严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玛格丽为她引见其他人:首先是她的三位表妹,梅歌、雅兰和埃箩,年龄均与珊莎相仿;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到绿苹果佛索威家中;面容秀丽、长着一对明亮眼珠的莱昂妮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人,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有一张长满痘子的、单调的脸,但她似乎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雷佛德夫人怀着孩子,而布尔威伯爵夫人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尚不满八岁;玛格丽称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欢乐的玛瑞”,她开始还以为这是玛瑞魏斯夫人的昵称呢,后者是一名性格开放的黑眼睛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领到长桌首位那个白发的干枯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向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罗斯·提利尔大人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家人共同的慰藉。”
老妇人身上散发出玫瑰香水味。她看起来好小啊,怎可能有刺呢?“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边说,边用斑驳柔滑的手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及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珊莎恭敬地吻了老妇人的面颊。“不,是我该感谢您的好意,夫人。”
“我认识你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彼此了解不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是的,我想起来了,孩子。据说你的徒利外公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告诉你了吧?他是个老头,虽然没我岁数大,但黑夜终究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而言快一点。你比大多数人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很悲伤,我们都为你逝去的亲人们感到遗憾。”
珊莎瞟瞟玛格丽。“当我听说蓝礼大人的死讯时,的确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堂皇的人儿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道。
她祖母则嗤之以鼻:“没错,他堂皇,有魅力,澡也洗得干净。他知道如何打扮、如何微笑、如何沐浴,从而得出结论自己该当国王!毫无疑问,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有些荒唐念头,我觉得,这都是从他们的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她擤擤鼻子。“他们曾想让我嫁给坦格利安家的人,我可不依。”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很喜欢他,洛拉斯更是尤有过之。”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直截了当地说,“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但这种运动不能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要是个乡下农妇就好了,才好拿大木勺敲他,把各种思量灌进那颗肥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申诉。
“闭嘴,艾勒莉,少来这种语气。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生过你,我会记得的。总而言之,我又没说你,只是在责备我儿子,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嘛,不然珊莎小姐会以为我们是一群怪人呢。”
“她会以为我们是一群风趣的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的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劳勃有两个儿子,蓝礼还有位兄长,他凭什么要求那张丑陋的铁椅子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让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族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也是,即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古代的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于‘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总管地位。如果照实说,正如讨厌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这有什么关系?’你问,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我儿子这样的呆瓜。将来可能看见孙子坐上铁王座的前景让他自我膨胀,就像个……得,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半聋的老祖母,那种产自盛夏群岛、一戳就膨胀十倍的怪鱼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它充气鱼,祖母。”
“它就叫这个,盛夏群岛人真是缺乏想象力。如果照实说,我儿子该拿充气鱼当纹章,最好还弄顶王冠戴在鱼头上,就跟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头上弄的一样,这样该心满意足了。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和这桩该死的愚行保持距离,挤下的乳汁可不能注回乳房去。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家就只好没完没了地下跪,还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你对此怎么看,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觉得自己才像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这是仓促间她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不以为然:“有什么用?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都说加尔斯善于播种,使万物欣欣向荣,依我看,他用来播种的可不止手而已。”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谈话,“你一定饿坏了,就让我们一起享用烤野猪和柠檬蛋糕吧?”
“我最喜欢柠檬蛋糕。”珊莎承认。
“行了,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住嘴,“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该为这点情报感谢他。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太监的思维方式,在我看来,他作为男人最有用的部位都给切掉了。艾勒莉,你叫上菜了吗,还是想活活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你喜欢看小丑表演,对吧?”
珊莎抚平裙子,然后坐下。“呃……小丑,夫人?您的意思是……穿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天他穿的是羽毛衣。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头发你看起来活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人都是小丑,而穿杂色衣服的比戴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好孩子,召‘黄油饼’进来,让我们看看珊莎小姐的笑容。你们其他人都坐下,我先前没交代吗?瞧你们的样子,珊莎一定以为我孙女身边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先于饭菜到来,此人穿着绿黄羽毛做的小丑套装,头插一根绵软的鸡冠。他非常肥胖,圆滚身材,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大厅,跳上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珊莎面前。“请敲碎它,小姐,”他指示。于是她敲碎蛋壳,十来个黄色的小鸡从里面冒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年幼的布尔威伯爵夫人拦住一只,并把它交给黄油饼,只见他昂头便将小鸡塞进自己肥肿的大嘴里,一口吞下。当他打嗝时,细小的黄羽毛从鼻子里飞出。布尔威伯爵夫人伤心得号啕大哭,可当她看见小鸡从自己的裙服袖子里蠕动而出、爬到手臂上时,眼泪又立刻化为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黄油饼玩起杂耍,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蹭了蹭,手肘靠在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你了解高庭的充气鱼大人吗?”
“他是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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