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第99章 凯特琳(1/2)
躺在一望无垠、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上,凯特琳梦见布兰在她面前活蹦乱跳,艾莉亚和珊莎握着她的手,婴儿瑞肯咬着她的乳房。她的罗柏,没有了王冠,拿起了木剑。而当一切都归于沉寂,奈德躺在她的床上,暗夜之中轻浅地微笑。
多么甜蜜,甜蜜的事总是不会久长。黎明无情地到来,阳光如同匕首穿刺而下。她浑身酸痛地醒来,孤独而疲惫:因骑马而疲惫,因心伤而疲惫,因责任而疲惫。只想痛哭一场,她不自禁地想,只想有人给我安慰,我真的厌倦了竭力坚强。如果能再一次,再一次变回那个天真又胆怯的小女孩,就一次,真的……一天……一个小时……
帐外,人来人往。她听见马的嘶鸣,夏德在抱怨睡硬了背,文德尔爵士则索要弓箭。凯特琳唯愿他们统统走开。他们都是好人,忠心耿耿,可她实在厌倦了所有人,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总有一天,在梦中她曾向自己保证,总有一天她会放任自己不再坚强。
但不是今天。今天真的不行。
她摸索起衣服,发现手指比平日更加笨拙僵硬。还能使用这双手她本当感到庆幸。割她的匕首乃是瓦雷利亚钢所制,瓦雷利亚兵器锋利嗜血,只需瞟一眼伤口便能明了。
出了门,只见夏德正用壶煮燕麦粥,文德尔·曼德勒爵士则在调试弓箭。“夫人,”凯特琳出来时他道,“原野上空有鸟儿呢。要不我给您的早餐加点烤肉?”
“谢谢,我想燕麦和面包应该足够……应付我们所有人。今天还要赶很长的路,曼德勒爵士。”
“如您所愿,夫人。”圆脸骑士有些丧气,海象般的大把胡须失望地颤动。“燕麦和面包,还有什么比这更好?”他是凯特琳所识最为肥胖的人之一,他不仅爱食物,对荣誉的渴求更是甚而过之。
“我找到点荨麻,沏了壶茶,”夏德宣布,“夫人您来一杯?”
“好的,非常感谢。”
她用自己残破的手掌抱住茶杯,呵着气,等茶冷却。夏德是临冬城的兵士之一。为了让她平安地前去拜会蓝礼,罗柏不仅派出手下二十名最可靠的卫士,还让五位贵族与她同行,期望他们的名号和血统能为她的使命增添敬意与分量。他们一路南下,远离市镇和城堡,不时邂逅成群的武装人员,瞥见东方地平线上滚滚浓烟。无人前来骚扰。作为威胁,他们人太少;当成猎物,他们人太多。就这样,他们终于安然渡过黑水河,将混乱的江山抛在马后。自此四天以来,没有一丝一毫战争的迹象。
此行并非凯特琳的意思。在奔流城,她和罗柏争辩了许多。“我上次见到蓝礼时,他还没你弟弟布兰大。我根本就不了解他。派别人去。我有责任留在这里陪伴父亲,直到他最后的时辰到来。”
儿子不悦地望着她。“没别人可派。我不可能亲自去。你父亲病得太厉害。黑鱼则是我的耳目,我不能缺了他。至于你弟弟,我需要他坐镇奔流城,当我们进军——”
“进军?”没人跟她提过进军。
“我不能枯坐奔流城,等待和平,这会授人以柄,教世人说我害怕再上战场。父亲教导过我,无仗可打时,士兵就会思念壁炉和丰收……近来,我的北军也开始焦躁不宁。”
我的北军,她品味着,他连说话的方式都开始变得像个国王。“焦躁不宁不会导致伤亡,轻率鲁莽却大不一样。我们播下了种子,应该耐心等待它们成长。”
罗柏倔犟地摇摇头,“事实是,我们把种子抛进了狂风。若你妹妹莱莎肯派援军前来,早该有口信啦。想想我们给鹰巢城派了多少鸟,起码四只?我也希望和平,可如果我只傻坐在原地,听任我的军队像盛夏的雪一般急速融化,兰尼斯特什么也不会给我。”
“所以为了那自负的勇气,你就非得让泰温大人牵着鼻子走?”她吼回去。“进军赫伦堡正中其下怀,听听你布林登叔叔的意见吧,如果——”
“谁说我要去赫伦堡?”罗柏道,“眼下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为了我出使蓝礼呢,还是逼我派大琼恩去?”
忆起往事,她的脸颊泛起苍白的微笑。多直白的要挟,说真的,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能做到这点,倒应该感到骄傲。罗柏深知与蓝礼·拜拉席恩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比大琼恩·安柏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更明白她也知道。他让她无法拒绝,只能祈祷在返回之前父亲别有什么不测。她想:倘若霍斯特公爵身体安康,一定会自告奋勇担任使节。纵使百般宽慰,离别依旧让人伤感。当她到床前辞行时,他甚至根本不认得她。“米妮莎,”他唤她,“孩子们在哪儿?我的小凯特,我可爱的莱莎……”凯特琳吻了他的额头,告诉他,他的宝贝们一切都好。“等我回来,大人,”当他阖上倦眼,她轻声说,“我等过你,噢,等了好多好多次。这次轮到了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命运一次又一次把我拖向南方,凯特琳就着苦涩的茶水边吮边想,此时此刻,我本当返回北国,重整家园。在奔流城的最后一夜,她就着烛光给布兰和瑞肯写信。我没有抛下你们,我的小甜心,你们一定要相信。只是你们的哥哥更需要我。
“预计今天就能抵达曼德河上游,夫人。”夏德搅拌麦片粥时,文德尔爵士宣布,“如果道上打听的消息属实,蓝礼大人就在附近。”
见了他我又能说什么?告诉他我儿子不承认他是真正的国王?她对这场会晤不抱希望。我们需要的是朋友,不是更多敌手,而罗柏坚决不同意向一个他觉得毫无权利登上王位的人屈膝臣服。
她食不甘味,勉强咽下麦片粥,把碗放到一旁。“我们该出发了。”越早见到蓝礼,她就能越早打道回府。她头一个翻上马背,带领纵队快速前进。哈里斯·莫兰骑行身旁,高举史塔克家族的旗帜。雪白布底上的冰原狼迎风招展。
他们被发现时,离蓝礼大营尚有半日之遥。罗宾·菲林特是他们的斥候,他飞驰回报远方的风车上有人监视。但等凯特琳的队伍赶到磨坊,陌生人已然离去。他们继续前进,不出一里却被蓝礼的马队团团围住。一位白胡子的老骑士领着二十个全副武装的骑兵,老人的外套上有蓝鸟徽记。
当他看见她的旗号,便独自策马上前。“夫人,”他喊,“在下是青池的科棱爵士,愿意为您效劳。您此刻正身临险境。”
“我们的任务非常紧急。”她答道。“我以我儿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的信使的身份,前来会晤南境之王,蓝礼·拜拉席恩。”
“蓝礼国王是经正式加冕涂抹圣油的七国之君,夫人。”科棱爵士应道,礼貌依然。“陛下此刻和他的军队一道驻扎于苦桥,那是玫瑰大道横跨曼德河的要害,护送您前往是我莫大的荣幸。”骑士举起一只铁拳,手下士兵闪向两边,站在凯特琳和她的护卫侧旁。这是护送还是捉拿?她心想。如今也只好信任科棱爵士的荣誉,当然,还得信任蓝礼大人。
离大河尚有一小时骑程,他们便看见营火的烟柱。接着,各种声音飘过农场、田地和原野汹涌而来,朦朦胧胧,有如远海的呼唤。渐行渐近,涛声便愈加强烈。待他们终于瞧见阳光下闪耀的混浊的曼德河水,声音也变得清晰,分辨出人语,金铁交击和马嘶。对他们而言,尽管有先前的烟柱和声响预作提醒,仍旧不由自主地为眼前的大军张口结舌。
成千的营火使空中弥漫着苍白的薄雾。排列整齐的马匹绵延数里格。为制造承载旌旗的长杆,一整座树林被砍伐而光。巨大的攻城器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的葱绿草坪上,有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那冲锤光车轮就比一个骑兵还高。艳阳下,无数的矛尖闪着红光,仿佛正在泣血。诸侯和骑士们的营帐好似丝质蘑菇,遍布四野。她看见拿矛的兵、持剑的兵、戴盔穿甲的兵,看见招摇过市的营妓,看见搭装羽毛的弓箭手,看见驱赶货车的杂役,看见喂养牲畜的猪倌,看见传送信息的听差,看见磨砺长剑的侍从,看见驱策战马的骑士,看见呵斥劣驹的马夫。“不可思议……这么多军队。”文德尔·曼德勒爵士评论。他们越过一道古老的石拱桥——此桥正名为“苦桥”。
“没错。”凯特琳赞同。
看来,几乎所有的南境贵族都响应蓝礼的号召。四处可见高庭的金玫瑰:绣在兵士和仆人们的右胸前,招展在装饰长枪和木矛的绿丝幡上,刻画在提利尔家族五八门的旁支——儿子、兄弟、表亲、叔舅——帐门的盾牌上。凯特琳还看见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旗,两支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塔利伯爵的健步猎人旗,奥克赫特家族的橡树叶旗,克连恩家族的鹅旗,以及穆伦道尔家族那描绘成群黑橙蝴蝶的旗帜。
曼德河对岸,风暴之地的领主们也升起了自己的旗帜——他们是蓝礼直属的附庸,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和风息堡。凯特琳认出布莱斯·卡伦的夜莺旗,庞洛斯的鹅毛旗,以及伊斯蒙伯爵的海龟旗——绿色的汪洋上漂浮的绿海龟。但除开她认识的盾牌徽记,另有十几个异常陌生,想来他们该是效忠于地方诸侯的下级领主,或是雇佣骑士和自由骑手,这些人麇集到蓝礼·拜拉席恩周围,为的是要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站在胜利者的一边。
蓝礼自己的旗帜高高飘扬于众旗之上。在他最高大的攻城塔上,在那生牛皮覆盖的巨大橡木轮车顶,飘动着凯特琳毕生所见最为壮观的——那块布料能做城堡大厅的地毯——一面旗帜,金黄底,绣着拜拉席恩家族黑色的宝冠雄鹿,高大、腾跃而骄傲。
“夫人,您听见那边的喧哗了吗?”哈里斯·莫兰骑行靠拢,轻声问,“那是什么?”
她仔细分辨,吼声,马儿的尖叫,兵器铿锵,还有……“喝彩声。”她道。他们骑上一道缓坡,朝着远方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行去。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人愈来愈多,声音也愈加鼎沸。然后,她找到了答案。
下面,在一座小城堡的木石城垛下,一场团队比武正在进行。
人们清出场地,立好栅栏,修筑跑道,搭起看台。数百的人前来观看,噢,也许成千。从场地的情况看来,杂乱、泥泞,到处都是残甲断矛,他们至少打了一整天。而今,比武到了最后关头,仍在马背的骑士不满二十,在观众和落马战士的喝彩声中,相互砍劈和冲锋。她看见两匹全副重甲的战马撞在一起,钢铁和血肉难分难解,纠结在地。“比武大会!”哈里斯·莫兰宣布。他总爱布告人尽皆知的事。
“噢,漂亮!”眼见一位彩虹条纹披风的骑士给了穷追他的敌手反戈一击,长柄战斧击碎对手的盾牌,打得对手晕头转向,文德尔·曼德勒爵士不禁叫好。
人潮汹涌,难以接近。“史塔克夫人,”科棱爵士道,“若您的部下愿意留在这里,我这就带您面见王上。”
“好吧。”她下了命令,由于比武的喧嚣,她不得不提高声调。科棱爵士缓缓地穿越人群,凯特琳紧随其后。人群中忽然一阵叫嚷,一位没戴头盔、盾牌有狮鹫纹章的红须男子被一个蓝色铠甲的高大骑士打落下马。这骑士的铁甲深邃幽蓝,他异常镇静地挥舞着手中的钝化流星锤,坐骑的铠甲上,有塔斯家族分成四份的日月纹章。
“红罗兰败了,诸神该死!”一位男子咒道。
“洛拉斯会教训这蓝——”同伴的回答被另一阵突来的惊叫所淹没。
又一个战士落马。伤残的马儿压住了骑士,人马都在痛苦地嚎叫,侍从们急忙上前帮忙。
这真是疯了,凯特琳想。真正的敌人近在咫尺,半壁国土烽火连天,蓝礼居然还待在这儿玩他的打仗游戏,活像个初次拿到木剑的男孩!
领主和贵妇们坐在看台上观看比武,和下面的观众一样津津有味。从中,凯特琳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父亲常和南境的领主打交道,很多人都曾来奔流城做客。她认出马图斯·罗宛伯爵,此人较前更加结实健壮,白色上衣上延展着金树家徽。在他下首坐了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纤细娇小。而在她左边则是角陵的领主蓝道·塔利,他的巨剑“碎心”倚靠在椅背。其他人她只能辨认出家徽,甚至很多纹章她也说不上来。
在他们之中,在一位年轻的王后身边,一个头戴金冠的幽灵正有说有笑。
难怪领主大人们对他趋之若鹜,她想,他简直就是劳勃重生。蓝礼和劳勃年轻时一样俊美:四肢纤细,肩膀宽阔,柔顺平直的炭黑头发,湛蓝的眼珠,甚至那浅笑也一模一样。他额上那条纤细的冠冕与他十分般配,乃是软金制成,一轮玫瑰精巧地镶嵌其上,正面有个暗色翡翠做的鹿头,装饰着金眼金角。
国王在雄鹿宝冠下穿了一身绿色的天鹅绒外套,胸前用金黄的丝线——高庭的色彩——绘着拜拉席恩的纹章。与他同坐高位的女孩也穿着高庭的服饰,那定然是他年轻的王后玛格丽,梅斯·提利尔公爵的女儿。凯特琳明白,正是由于他们的联姻,全南境的贵族才联合在一起。蓝礼现年二十一岁,那女孩则比罗柏还小,非常漂亮,麋鹿般温柔的眼睛,长长的棕色卷发慵懒地披散在肩膀。她的笑容既羞涩又甜蜜。
武场上,又一人被彩虹披风的骑士击落下马,国王也和大家一起赞叹。“洛拉斯!”她听见他喊道,“洛拉斯!为高庭而战!”王后则兴奋得不住拍手。
凯特琳回身过去,打量比武会的残局。如今,场地中央只剩下四个人,而毫无疑问谁最受国王和观众的宠爱。她从没见过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但即便在遥远的北国,仍旧流传着少年百骑士的故事。洛拉斯爵士骑在一匹银甲的高大白马上,手握一把长柄战斧,头盔中央有金玫瑰冠饰。
幸存者中有两人很快达成共识。他们脚踢马刺,一起朝深蓝铠甲的骑士扑去。待他们一左一右接近靠拢,蓝骑士猛地一拉缰绳,用破碎的盾牌狠狠地砸中一位袭击者的面孔,同时他黑色的战马则抬起刚硬的蹄铁扫中另一位对手。一瞬之间,一位骑手已然倒地,另一位也蹒跚退下。蓝骑士把破盾扔下场地,空出左手,静静地面对百骑士。洛拉斯爵士奔上前来,钢铁的重量丝毫不减其优雅和敏捷,彩虹的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
白马和黑马搅作一团,有如丰收舞会上的恋人,只是骑手挥舞兵器而非倾身亲吻。长斧掠过、链锤旋动,两者皆已预先钝化,却仍旧产生可怕的声响。由于少了盾牌,蓝骑士似乎逐渐处于下风。洛拉斯爵士一次又一次照着他的头颅和肩膀挥击,应和着满场“高庭万岁!”的狂热呼喝。蓝骑士则用流星锤竭力还击,可每当锤球击出,都被洛拉斯爵士那面打扁了的、装饰着三朵金玫瑰的绿盾格挡开来。当长柄斧最终击中蓝骑士的手背,把流星锤打飞出去时,群众的情绪达到了高潮,如发情的野兽一样尖声呐喊。一片喧闹中,百骑士举起长斧,准备最后一击。
蓝骑士冲锋了。两匹战马猛然相撞,钝过的斧刃向伤痕累累的深蓝胸甲砸去……但那蓝骑士却不知从哪儿生出一股劲道,用套着钢甲的手指在空中生生夹住了斧柄。他把斧头从洛拉斯爵士手中扳下,两人扭作一团,突然便双双坠马。两匹战马互相蹬踏,两名战士轰然撞地。洛拉斯·提利尔被压在下面,承受了大部分撞击的力道。蓝骑士顺势拔出一把长匕首,挑开提利尔的面甲。人群的吼声变得如此之大,凯特琳无从听出洛拉斯爵士到底说了什么,不过从那破裂、染血的唇边,她分辨出两个字:投降。
蓝骑士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高举匕首,指向蓝礼·拜拉席恩。这是冠军在向国王致敬。侍从们匆忙奔进场,照料战败的骑士。当他们卸下他的头盔,凯特琳惊讶于他的年轻,只怕比罗柏大不了两岁。这男孩同他妹妹一般秀美,虽然破碎的嘴唇、散乱的目光和纠结的头发上不住流下的鲜血使他大为失色。
“请上前。”蓝礼国王召唤他的冠军。
他跛着脚,朝看台移去。由近观之,那身灿烂的蓝甲并不耀眼,在它上面布满创伤,有战锤和钉头打下的凹痕,长剑刻出的凿槽,胸甲和头盔上的瓷釉片片脱落,披风被撕成碎条。从移动的姿势来看,此人本身亦受了不轻的伤。稀稀拉拉有几个人呼喊着:“塔斯万岁!”或是奇怪地喊着:“美人!美人!”但多数人保持沉默。蓝骑士走到国王面前跪下。“陛下。”他说,隔着砸扁的头盔听来瓮声瓮气。
“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并没有夸大其词,”蓝礼的声音响彻全场,“我这辈子,只见洛拉斯爵士被打落过一两次……而且决没有这样子难堪。”
“那不是正当的击落下马,”凯特琳身边一位喝醉的弓箭手抱怨,这人上衣缝着提利尔的玫瑰,“只是下流的诡计,把我们的少爷撞下马来。”
人潮逐渐疏散。“科棱爵士,”凯特琳对护送她的人说,“这奇男子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人们这么讨厌他?”
科棱爵士皱紧眉头。“她根本不是男子,夫人。那是塔斯家族的布蕾妮,‘暮之星’塞尔温伯爵的女儿。”
“女儿?”凯特琳惊骇莫名。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她……不过谁都不敢当她面说,否则就得作好决斗准备啰。”
这时,蓝礼国王宣布:塔斯家族的小姐布蕾妮是苦桥团体比武大会的优胜,一百一十六位骑士中的佼佼者。“作为冠军,你可以向我要求任何你想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力所及,就将其赐予你。”
“陛下,”布蕾妮应道,“我向您请求彩虹护卫的荣誉职位。我请求成为您的七卫之一,为您献出我的生命,跟随您到天涯海角,时时刻刻不离左右,保护您免遭一切危难。”
“我同意,”他说,“请起,摘下头盔。”
她照办了。当那顶巨盔拿掉后,凯特琳终于明白了科棱爵士的暗示。
美人布蕾妮,他们这样称呼他……多么可笑。头盔下的发髻,如松鼠用肮脏稻草铺的窝,那张脸……布蕾妮的眼睛又大又蓝,那是少女的眸子,纯真而直率,但除此之外……她的面孔又圆又糙,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宽得可怕,唇肥胖得像毛虫。无数的雀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额头和面颊上,她的鼻子看来被打断过好多次。凯特琳心中充满怜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然而此刻,当蓝礼扯掉她破烂的披风,亲手为她系上崭新的彩虹披风时,塔斯家的布蕾妮却并非是不幸的。她的脸庞洋溢着欢笑,她的声调高亢又骄傲:“我的生命是您的了,陛下。我向新旧诸神起誓,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的盾牌。”她望向国王的眼神——准确地说是俯视,尽管蓝礼几乎和他死去的兄长一般身材,她仍比他高了近一个手掌——教人看了心碎。
“陛下!”青池的科棱爵士策马向看台奔去。“恕我打扰您,陛下,”他单腿跪地,“我很荣幸地为您带来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她是她儿子临冬城主罗柏·史塔克的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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