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布兰(1/2)
打猎的队伍于黎明启程,国王希望能为今天的晚宴多添一道野猪大餐。因为乔佛里王子与国王同行,所以罗柏也得到允许,跟着狩猎队伍一同前往。班扬叔叔、乔里、席恩·葛雷乔伊和罗德利克爵士他们都跟着一道去,就连王后的滑稽小弟也在队伍中。毕竟这是他们在北方最后的打猎机会,明天,国王的队伍就要动身南下。
布兰和琼恩、姐姐们以及瑞肯留在城里。瑞肯只是个小娃娃,女孩子们本来就不喜欢打猎,而琼恩和他的小狼则跑得不见踪影。布兰也没有努力去找他,因为他觉得琼恩似乎在生自己的气。琼恩这几天似乎在生城里每一个人的气,布兰很纳闷,他要和班扬叔叔到长城去加入守夜人军团,那可不是和跟国王南下一样的好事吗?要留在家里的人是罗柏,不是琼恩呀。
这几天来,布兰兴奋得坐立不安。他很快就要在国王大道上策马驰骋了,不是骑小马喔,而是骑真正的骏马。父亲将成为国王的首相,他们会搬进君临,住进龙王建造的“红堡”。老奶妈说那里闹鬼,地牢里有不为人知的恐怖酷刑,墙上还挂着龙头。布兰光想想就浑身打战,但他却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他有父亲保护,还有国王和他所有的骑士与宣誓效忠的武士呢。
有朝一日布兰自己也要当骑士,加入国王的御林铁卫。老奶妈说他们是全国最优秀的战士。御林铁卫一共只有七人,身穿白衣白甲,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关于他们的故事布兰早就听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爵士,龙骑士伊蒙王子,几百年前死在对方剑下的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那是一场骨肉相残,姐弟交战,被后世吟游诗人称为“血龙狂舞”的战争,还有“白牛”杰洛·海陶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以及“无畏的”巴利斯坦。
这次有两名御林铁卫和劳勃国王一同北来,布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始终不敢上前攀谈。柏洛斯爵士是个秃了顶、双下巴的人,马林爵士则两眼低垂,须如铁锈。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看起来比较像故事里的伟大骑士,他也是七铁卫之一,不过罗柏说他杀了疯狂的老王,已经不能算御林铁卫了。如今世上最伟大的骑士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人称“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是御林铁卫队长。父亲答应过他们,等抵达君临之后,一定会让他们见见巴利斯坦爵士。布兰每天在墙上画记号数日子,迫不及待想动身出发,去看看一个以往只存在于梦中的世界,过另一种从来无法想象的生活。
可现在离出发只剩一天,布兰却突然若有所失起来。临冬城是他唯一熟悉的家园,父亲叮嘱他今天要向大家道别,他也尽力去试。打猎队伍离开后,他带着小狼在城堡里闲逛,打算和熟人们一个个说再见。老奶妈、厨师盖吉,铁匠密肯,还有负责帮他照顾小马,成天咧着嘴笑,除了“阿多”两个字以外,一句话也不会讲的马夫阿多。每次布兰去玻璃园玩,阿多总会给他一颗黑莓。
但他开不了口。他先去了马厩,看到自己的小马,只是现在已经不属于他了。他很快便会拥有一匹真正的马,而把小马留在这里,突然间布兰好想坐下来放声大哭,于是他赶紧跑开,以免阿多和其他马夫见到他眼中的泪水。他总共就说了这么一次再见,之后便一早上独自躲在神木林里,教他的小狼把丢出去的树枝叼回来,却徒劳无功。他的小狼比父亲兽舍里所有的猎狗都要聪明,他几乎可以肯定他听得懂他说的每一句话。只可惜他对叼树枝似乎没多少兴趣。
他到现在还无法决定给它取什么名字。罗柏的狼叫做“灰风”,因为它跑起来迅捷如风;珊莎的叫做“淑女”;艾莉亚用歌谣里某个古老的女巫王为她的狼命名;小瑞肯则把他的狼叫做“毛毛狗”——布兰觉得给冰原狼起这种名字实在很蠢;琼恩的那只白狼叫白灵。布兰真希望自己比琼恩先想到这个名字,即使他的狼毛色不是很白。过去这两周以来,他不知道已经想过多少名字了,偏偏就是没一个听来顺耳。
最后他累了,便决定去爬墙。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爬到残塔上玩了,这说不定还是他最后的机会呢。
于是他拔腿跑过神木林,还特地绕路避开心树旁边的那泓冷泉。布兰一直很怕心树,他总觉得树不应该长眼睛,叶子也不该生成手掌的模样。小狼跟在他身边。“你留在这儿。”他在武器库墙外哨兵树下对它说,“乖乖躺下,对,就这样,留在这儿别动——”
小狼果然乖乖地留在原地,布兰搔了搔它的耳后根,然后转身一跃,抓住低垂的枝干,一翻身便上了树。可当他爬到一半,正游刃有余地穿梭枝丫时,小狼却霍地起身嗥叫开来。
布兰低头一看,小狼便立刻安静,睁大那双亮闪闪的黄色眼珠往上瞧。布兰觉得有股诡异的寒意流贯全身。他继续爬,小狼又继续嗥。“别叫啦!”他喊,“乖乖坐好别动,你比妈还烦。”然而狼嗥却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跳上武器库屋顶,消失了踪影为止。
临冬城的屋顶几乎可算是布兰的第二个家,母亲总说他连走路都还没学会,就先学会爬墙啦。布兰既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学会走路,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学会爬墙,所以他猜她说的应该没错。
对一个小男孩而言,临冬城的城墙高塔、庭院甬道就像是座灰石砌成的广袤迷宫。在城堡比较老旧的部分,无数厅堂四处倾斜,容易让人产生不知置身何处之感。鲁温学士曾说,几千年来,城堡就像一棵不断蔓生的怪物般的石头巨树,枝干扭曲,盘根错节。
当布兰穿过错综复杂的倾颓古城,爬到接近天空的地方,全城的景致终于一览无遗。他很喜欢临冬城在他面前展开的辽阔样貌,城堡里的一切熙来攘往、人声喧哗都在他脚下,唯有天际飞鸟在头上盘旋。布兰往往就这样趴在首堡之上,置身在形状早已不复辨识、被风霜雨雪摧残殆尽的石像鬼间,俯瞰下方的城间百态。看着广场上拖运木材和钢铁的长工,看着玻璃园里采集菜蔬的厨师,看着犬舍里来回奔跑、局促不安的猎狗,看着静默无语的神木林,看着深井边交头接耳的女侍,仿佛他才是城堡真正的主人,即使罗柏也无法体会这种境界。
他也因此挖掘出临冬城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当初建筑工人并没有把城堡附近的地势铲平,所以城墙外面不但有起伏丘陵,还有溪涧峡谷。布兰知道一座密闭的桥道,可以从钟塔的四楼直接通鸦巢的二层。他还知道如何从南门进入内城墙里边,顺着门梯爬三层,便能找到一条狭窄的石砌甬道,它可以绕行临冬城,最后抵达位于百尺高墙阴影下的北门底层。布兰相信就连鲁温师傅也不知道这条捷径。
母亲一直很害怕布兰哪天会不小心滑下来,失足摔死。任他再三保证,她却怎么也不肯相信。有次她强迫他发誓不再往高处爬,结果这个诺言只勉强维持了两个星期,他每天都痛苦无比,最后有一天夜里,趁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他还是爬出了卧房窗户。
翌日他满怀罪恶感地自行招认,艾德公爵叫他独自去神木林忏悔,还派了守卫监视,以确保他整晚都在林子里反省自己不听话的行为。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布兰却不见踪影,最后众人是在林间最高的一棵哨兵树的上层枝干找到睡得正香甜的他。
尽管父亲气得半死,终于还是忍不住笑道:“你一定不是我儿子,”当其他人把布兰抱下来时,他对儿子说,“你根本是只松鼠。算了,我认了,如果你真的非爬不可,那就去爬吧,尽量别让你母亲瞧见就是。”
布兰很努力,虽然他认为母亲对他的举动其实一清二楚。既然父亲不愿阻止他四处攀爬,她便转而采取迂回策略。首先来的是老奶妈,她跟他讲了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不听话的坏小孩,越爬越高,最后被雷活活劈死,死后乌鸦还来啄他眼睛。布兰听了不为所动,因为残塔上多的是乌鸦窠巢,那里除了他没人会去,所以有时他会在口袋里装满玉米。一上塔顶,乌鸦便都开开心心地聚拢来从他手心啄食,怎么也不像会啄他眼睛的模样。
眼看这招无效,鲁温师傅便用陶土捏了个小男孩,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墙上丢下去,好让布兰了解他若是摔下,会有多么凄惨的结果。那是个有趣的实验,但事后布兰却只盯着鲁温师傅,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是泥做的,而且我绝对不会摔下去。”
在此之后,轮到了城里的守卫,有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发现他在屋顶上,就会吆喝追赶,想把他赶下来。那是最紧张刺激的时刻了,简直就像和哥哥弟弟们玩游戏,只不过,这游戏每次都是布兰获胜。卫兵们谁也没有布兰这种本事,连乔里也拿他没辙。不过多数时候他们根本就没看见他,人是从来不往上看的。这也是他喜欢爬墙的原因之一,仿佛可以因此隐身遁形。
他很喜欢攀爬时那种一石高过一石,手脚并用,聚精会神的感觉。每次他都先把靴子脱掉,然后光着脚丫爬墙,如此一来他觉得自己仿佛多出两只手。他喜欢每次事后浑身肌肉那种疲累却甜丝丝的酸疼;喜欢高处清冽的空气,冰冷甘美宛如冬雪甜桃;喜欢各式各样的鸟类,包括群聚残塔上的大乌鸦,筑巢乱石间的小麻雀和栖息在旧武器库积满灰尘阁楼里的老夜枭。布兰对这些事物通通了如指掌。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登上人迹罕至的地方,看着城堡以一种不曾为他人展示的样貌,在他眼前灰蒙蒙地呈现出来。整座临冬城似乎都因此成了布兰的秘密基地。
他对曾是临冬城最高瞭望台的残塔情有独钟。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父亲出生前约一百年,高塔遭暴雷击中,起火燃烧,顶端三分之一的建筑朝塔内崩塌,自此以后始终没有重建。父亲偶尔会派人进到残塔底层清理断垣残壁间的老鼠窝,然而除了布兰和乌鸦,从来没有人登上过塔顶废墟。
他知道两种登上塔顶的途径,一是直接从残塔外围爬上去,但是由于当年刷的泥浆早已干燥风化,砖石容易松落,因此布兰爬的时候不太敢把重心放在上面。
最好的方法还是从神木林出发,爬上高高的哨兵树,从武器库的屋顶跳到守卫室的屋顶,其间光着脚以免守卫听见,如此便可顺利抵达城中最古老的首堡后方。那是座低矮的圆形堡垒,其实它比乍看上去要高得多。如今堡内虽只有老鼠和蜘蛛,但当年建筑的古老石块仍旧提供了攀爬的最佳场所。你甚至可以直接爬到眼神空洞的石像鬼雕像驻守的空旷高台,两手勾紧,从这个石像鬼悬荡到那个石像鬼,随后抵达城楼北端。接着,只要全力伸展,便可够到倾斜的残塔。最后的部分只是翻越焦黑的乱石堆登上养鹰楼,爬不到十尺,乌鸦群便会竞相迎接,看你有没有带玉米粒给它们了。
这天布兰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在石像鬼雕像间荡来荡去,不料却听到说话的声音。他吓得差点松手,首堡向来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呀!
“我不喜欢这样,”有个女人的声音说。布兰下方有一排窗户,声音是从最后一扇窗里传出来的,“当首相的该是你才对。”
“饶了我罢,”一个男人的声音慵懒地回答,“这种苦差我可不想揽,想做的事多着呢。”
布兰悬在半空,静静地听着,突然心生恐惧,不敢再往前荡,生怕经过时自己的双脚会被他们发现。
“你难道看不出背后隐藏的危险?”女人接着说,“劳勃把那家伙当亲兄弟一样。”
“劳勃最受不了他两个弟弟。我也不怪他,有史坦尼斯那样的老弟,任谁都要反胃。”
“别傻了,史坦尼斯和蓝礼是一回事,艾德·史塔克又是另一回事。劳勃对史塔克会言听计从。这两人都该下地狱,早知道我就坚持要他选你当首相。我一直以为史塔克会拒绝他。”
“我们这样已经算走运啦,”男人道,“诸神在上,谁知道国王会不会叫他弟弟或那个小指头来当首相。比起野心勃勃的对手,让我面对讲究荣誉的敌人,可能还会睡得安稳些。”
布兰这才会意,他们谈论的正是父亲!他想多听一些,再靠近几尺……可他如果荡过那扇窗户,他们一定会看到他的脚。
“我们得好好监视他才行。”女人说。
“我宁愿好好看看你,”男人说,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无趣,“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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