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小姐,我们去哪儿啊?(1/2)
</br>经过袁本盈这么一闹,李晓君彻底认清了现实,自己已经死翘翘了,灵魂穿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李香君身上,已经彻底回不去了。俗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自己怎么就穿越到了这个乱世了呢?还是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女人,这不要了我的亲命吗?
“回不去了,我彻底回不去了!”
今天仍然是个阴雨天,天气虽然凉爽了,但她的心情也跟着凉了下去,看着天井里被雨水洗刷过的花草,李晓君喃喃自语,不知路在何方。
怎么办呢?
要不去沈阳吧?
《步步惊心》不就是这么演的吗?
皇太极英武、多尔衮痴情,多铎可爱,还有性情宽厚的顺治皇帝和一往无前的济度大将军,自己选哪一个好呢?
不对,好像多尔衮只喜欢孝庄太后,自己看来没戏了。
皇太极年龄应该不小了吧,和老头子一起的感觉可不太好,前世的她都是能推则推,推不掉才不得不献身,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想重蹈覆辙。
想来想去只有多铎合适了。
不过……这个时代的满族人应该都是说满语的吧,自己可不会啊,多铎肯定也不会说汉语吧?
翠云又端上来一钵粥,见小姐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忍不住捂住了双眼,过了一会儿才小声道,“小姐,该吃饭了。”
“又……喝……粥……啊!”
李晓君懒洋洋地坐起来,随便套了一条襦裙,瞄了一眼淡黄色的小米粥,顿时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我不想喝粥。”
“小姐……”翠云放下粥,不耐烦地道,“明天还能喝一天,后天咱们连粥都没得喝的了。”
“啊!”李晓君诧异道,“你说什么?我们都快揭不开锅了?”
翠云不置可否。
李晓君呆愣了半天,最后才怯生生地问了一句,“翠云,你说我们把这房子卖了,搬到北京去好不好?”
“啊,小姐,你失心疯了吧!”翠云吓得脸都绿了,失声道,“北京被流贼占了,皇上都驾崩了,我们还去北京,不是自己往狼窝里去吗?”
“哎,不对!不对!”李晓君不以为意地摆摆手,“据我所知,李自成肯定不能在北京待多久,最后清军会入关,到时候很快就会安定下来,我们现在动身,等到了北京,应该就差不多了吧。”
她刚才仔细算了一下,在没有飞机、高铁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靠步行或者坐船去北京,路上至少要耽搁两个月的时间,加上她卖房子以及营救贞娘,算下来起码要半年时间。她记得李自成只在北京待了四十天,而现在崇祯皇帝已经死了两个月了,说不定李自成现在就已经跑了。
至于她为什么知道李自成只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月,那是因为她有一个北京的客户曾经给她讲过一个笑话——听说李自成打下北京之后很高兴,就招待弟兄们吃饭,因为他手下都是穷人,最想吃的就是饺子了。为了满足兄弟们的愿望,他就天天招待部下吃饺子,一连吃了四十天,要知道饺子只有过年才吃,李自成这么胡来,把他本来该有的四十年皇帝命给吃没了。
听完这个故事她当时就笑喷了,搞得那人瞬间没了兴致,半途而废了。
翠云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现在外面到处兵荒马乱的,我们只要出了城就会被人抢走的,小姐,婢子求你了,千万别出城。”
“啊,这倒也是!”李晓君想了想,觉得翠云说得有道理,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好几天了,虽然她足不出户,但从杨龙友和苏昆生那里还是得到了一些信息,知道整个北方都是乱糟糟的,自己可是一线明星啊,又没有十六个保镖手拉手地围成一圈保护,怎么可能去得了北京呢?
北京去不了,辫子戏也演不成了,李晓君再次陷入颓废状态,虽然肚子早已闹起了革命,但她就是不想喝那个劳什子粥。
但不喝粥又很饿,饿得受不了了她也只能像喝药一样地喝了两碗,“哎,翠云啊,快过来,我有事问你!”
翠云收拾好了碗筷重新回到她身边,“小姐,怎么了?”
李晓君问道,“干我们这一行是不是吹拉弹唱都得会?”
翠云点了点头。
李晓君又问,“那我会吗?”
经过几天的尝试,她发现自己前世的记忆和技艺都还在,而属于李香君的记忆和情感几乎都没有了,但她的技艺还在,两相融合之下,她更厉害了。
“小姐当然会了,小姐尤善南曲。”翠云自信满满地说完,又提醒道,“你昨天不是还弹过琴吗?”
李晓君却十分突兀地问道,“南曲是什么?”
“啊……”翠云已经确定眼前的小姐不是以前的小姐了,“南曲就是你以前跟苏师傅学的曲儿啊?旧院的人都会唱啊,不过他们可没你唱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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