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2/2)
所以说,两清了。
吃过早餐后,温驰野开着车,把人送到了校门口。
明馥夏拄着拐杖跳下车,跟温驰野道了别:“爸,那我去上学啦。”
一声爸喊的相当自然,演员的信念感强到不可理喻的地步。
许曳萝实在没办法自然而然的对着温驰野这张看着没比自己大几岁的脸喊爸,嘴唇嗫嚅半天,最后就蹦出来三个字,“我走了。”
温驰野摆摆手,然后坐在车里,看着她俩一前一后的走进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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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私人包厢里,郁秋宁两手搭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正无所事事地望着天花板。
这坐姿实在算不上优雅,霍尚倒了杯果汁给她,笑了下:“不装了?”
郁秋宁慢悠悠把视线挪到他脸上,然后,“tui。”
霍尚:“……”
“你自己不也再装?”郁秋宁撇嘴,“你是有多招同龄姑娘的讨厌,才会抓着我一个人不放啊?”
她与霍尚的相亲只是在过年时为了应付长辈不得不完成的一项任务——至少郁秋宁是这么以为的。
两人看不对眼,最后互相找个既不伤感情又能维持体面的理由,然后好聚好散——至少郁秋宁是这么想的。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霍尚会从国外追到国内,甚至还亲自提着礼物找上门,说是对她一见钟情,辗转反侧之下,只好唐突叨扰。
郁秋宁二十多岁的人了,不是一骗就信的傻子。退一步讲,即使是只有十七八岁的时候,她也没那么容易被男人骗。
霍尚眼里野心勃勃,有欲望,有对权利的迷恋,唯独没有感情。
他这么追求她,所图根本并不在于她,而是人脉和地位。
有钱人也是分等级的,在部分傲慢的老钱眼里,newmoney和oldmoney之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
天堑这边,是阔了近百年,有学历有家底有人脉的“自己人”。天堑那边,是运气好,站在风口吃侥幸吃成猪的“暴发户”。
很不幸,霍尚家属于后者。
霍尚他爸霍兴康是个很有头脑的人,早些年投身餐饮行业,白手起家,愣是将一家不起眼的门面店发展成遍布全国的连锁饭店。
生意做大后,他并没有满足于此,而是转而搞起了建筑,并很有眼光的拍下一块原本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后来却因为市政府大楼建在那边而身价暴增的地皮。
按理说有钱了,上流圈子的门也该打开了。
事实证明,进入圈子的路确实被钱砸开了,但可惜,没几个人看得起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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