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 防卫过当(1/2)
第709章 防卫过当
出了看守所后,方轶和云乔上了车,中午在县里找了一家餐馆,吃了一顿驴肉火烧。
“师父,对方三个人,还拿着钢管等凶器,为什么您刚才说谈培才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对方三个人打谈培才一个,结果谈培才被打急眼了,掏出刀扎伤了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谈培才有没有可能构成特殊防卫。
毕竟是对方先动的手,而且对方的行为应该算是行凶吧?”云乔啃着驴肉火烧,看向方轶,问道。
“谈培才确实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才掏刀扎人。但是被害人手里没有拿任何凶器,只是空手抽谈培才嘴巴。
虽然被害人构成对谈培才的故意伤害,但远达不到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所以谈培才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方轶解释道。
“但是对方三个人中,不是有两个人拿着钢管吗?钢管不算是凶器吗?”云乔歪着脑袋,不解的问道。
“但是,实际上对谈培才进行殴打的只有被害人一人,另外两人并未动手,只是起到了威慑作用。
如果三人是奔着要谈培才命的目的去的,绝对不会是这个结果,可能第一轮谈培才就倒下了,不死也得重伤。”方轶说道。
“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云乔点了点头。
次日下午,彭华雁和田彩英再次走进律所会议室,来见方轶。
“方律师,按照您的说法,我外甥谈培才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罪轻辩护?”在方轶分析完案情后,彭华雁看向方轶问道。
“是的,从目前的情况看,检察院认为您外甥谈培才与被害人之间属于互殴,您外甥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他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我认为,您外甥谈培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解释道。
“那这罪名不都一样吗?都是故意伤害罪。”田彩英的潜台词是,既然检察院和律师的意见都是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我请律师有什么用,这不白钱吗?
“方律师,您别误会,彩英的意思是说,检察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和您说的故意伤害罪,差别在哪?”彭华雁急忙把话往回拉了拉,以免平白无故的得罪人。
彭华雁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商场老将,在待人接物上,绝对不是家庭主妇田彩英可以比拟的。
虽然方轶说的和检察院说的罪名一样,但是彭华雁却没有像田彩英那样不过大脑的去理解问题。她注意到检察院认定的是互殴,而方轶说的是防卫过当,这两种说法应该是有区别的,但是区别有多大她不太清楚,所以她想听听方轶的解释。
“没关系,田女士的心情我能理解。是这样,如果按照检察院的指控,双方是互殴,那么谈培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对方被扎成了重伤,很有可能判下来刑期会在五年以上。
如果法院采纳我的辩护意见,认定谈培才属于防卫过当,虽然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应当减轻处罚。谈培才极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者的区别在量刑上。”方轶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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