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胥彩儿!(1/2)
血狼谷四面环山。
只有正面,有一个出入口。
但莫无神和金大圆,并没有从出入口进去,而是绕到狼王谷的后面,爬上山巅。
“如果混元宗的弟子,真在闹内讧,那就很有意思。”
爬到山巅上,金大圆就嘿嘿一笑,快步走到对面的崖边,朝下方山谷看去。
莫无神也紧随其后。
站得高,看得远,这话一点不假。
站在上方山巅,看着下方的血狼谷,整个山谷一览无遗。
血狼谷很大。
占地,约数里。
里面,还有很多小山谷,错综复杂,宛若迷宫。
也就在血狼谷的腹地,此刻有两拨人,正厮杀在一起。
“咦!”
看着这两拨人,金大圆露出意外之色。
其中一拨人,穿着紫色的长衣,胸口上都有一个‘元’字标记。
另一拨人,则身穿黑色的劲装,有男有女,眼神狠厉,胸口上也同样有一个图纹。
——骷髅!
元字,代表混元宗。
而骷髅图纹,青龙郡谁不知道?代表的就是修罗门!
万万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修罗门的人。
“之前血狼王,没提到修罗门,所以修罗门的这些人,应该是后面才出现的。”
大黑狗低语。
还真是热闹。
一个小小的血狼谷,居然引来两大宗门的人。
……
山谷里。
战斗异常激烈。
混元宗有十一人。
修罗门,同样也有十一人。
样子,都很年轻。
两方的修为也都差不多,基本都是开脉大圆满。
只有两个人,修为要强上一大截。
莫无神此刻,便看着两人中的其中一人。
这是一个紫衣青年,一米八五左右,约莫二十几岁,身形修长,长相俊朗,两只黑色的眼睛,透着一股凌厉之气。
“柳常胜……”
渐渐地。
莫无神皱起眉头。
“柳常胜?”
金大圆一愣,狐疑的打量着紫衣青年。
“对。”
“柳常胜,混元宗的核心弟子,位列地榜的第十名。”
“在混元宗,颇为名气。”
“以前,我见过几次,性格很傲。”
莫无神低声解释。
柳常胜在混元宗,可以称得上真正的天才弟子。
“原来是混元宗地榜的弟子,难怪这么强。”
金大圆恍然的点头。
混元宗,有一个世人皆知的地榜。
地榜,共有十个名额。
这十个名额,只有混元宗最强的弟子,才有资格抢夺。
换而言之。
地榜上的人,就是整个混元宗,最强大的十名弟子。
这些地榜上的弟子,不但有着超人一等的实力,还是宗门重点培养的对象。
因此。
无论是他们的地位,还是待遇,都不是其它弟子能比的。
柳常胜,地榜排名第十。
足以可见,他的实力有多强。
莫无神又看向另外十个混元宗弟子,都是遍体鳞伤,低声道:“他们也都是混元宗的核心弟子。”
混元宗弟子的服饰,都是统一的。
外门弟子的衣服,是青衣。
内门弟子的衣服,是白衣。
核心弟子的衣服,是紫衣。
同样。
外门,内门,核心弟子的身份令牌,也都是相对应的颜色。
“女人?”
突然。
金大圆诧异地看向柳常胜的对手。
那是一个女子。
模样也在二十来岁左右。
一头乌黑的秀发,被一条丝带扎在脑后,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将那玲珑的身材展露无余。
“还挺漂亮的。”
“莫道友,你认识她吗?”
金大圆好奇。
“不认识。”
“对于修罗门的人,我都没什么印象。”
莫无神摇头。
曾经在混元宗,他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修罗门的人。
况且那时候,他还没觉醒命魂,柳清风也不会让他去接触。
不过。
这女人能和柳常胜一战,还不落下风,说明她在修罗门的地位也不低。
至少也是地榜级的天才。
“你们修罗门,果然是名不虚传,卑鄙无耻,阴险下作,竟在背后暗算我们!”
柳常胜怒容满面。
要不是当时,他反应及时,现在怕是已经死在这女人的手里。
黑衣女子不以为然的摇头笑道:“好歹也是地榜上的天才,成王败寇,弱肉强食的道理,还需要我告诉你?”
“好。”
“那今天,我们就不死不休!”
柳常胜一声暴喝,体内爆发出一股凶戾的气息,一头黑色蛟龙,咆哮而出。
身长,足达百丈!
浑身上下,布满黑色的鳞片,凶威滔天!
“天级命魂,黑蛟。”
黑衣女子皱眉。
“天级命魂!”
金大圆吃惊。
果然不愧是地榜弟子。
宁天君的命魂,魔魂之剑,也不过只是天级。
青龙郡的神级命魂屈指可数,因此天级命魂,无疑就是最强大的存在。
每一个天级命魂的诞生,都是各大宗门争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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