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从天堂到地狱,只需要一天(1/2)
次日,双流区公安局,讯问室内。
“怎么样,对我们这儿的早餐还满意吗?”曹猛笑呵呵问了一句,那语气仿佛是在跟老朋友说话。
姜白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红汤米线还不错,如果能配个茶叶蛋就更好了。”
“你的建议我会考虑,不过现在,我们还是先聊正事儿吧。”
曹猛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姜白,开口询问:
“休息了一晚上,有没有想起什么事情要跟我说?”
昨天的讯问结束后,曹猛专门针对这个案子几个有疑点的地方展开了调查,确实发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东西。
比如那两个目击证人。
他们声称是给各自的父母订房间,并且他们的父母也确实在昨天晚上住进了酒店,但那四个老人突然来蓉城这个举动本身就不符合常理。
现在正是秋收季节,四个老人家里都有庄稼要收,却扔下了手里的农活,突然来到蓉城,并且只是在酒店住了一晚,啥也没干,一大早就坐车回去了。
很难让人不心生疑惑。
除此之外还有被害人周美文的账户上,先后有两笔大额转账,名义上都是奖金,看上去似乎没什么毛病。
可周美文只是个客服,就算有奖金,怎么可能大几万,而且还是连续两笔,总数额超过了十万!
这个数字,抵得上她两年的工资了。
以曹猛的经验,自然意识到这个案子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但这一切都只是他的推断和猜测,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今天一大早就重新提审姜白,希望能从他口中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面对曹猛的讯问,姜白张了下嘴,刚准备说什么。
就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曹猛顿时眉头一皱。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在他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不会有人来打扰的。
曹猛起身开门。
“曹队……”
敲门的警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瞥了眼讯问室内的姜白。
见状,曹猛关上房门,问道:“说吧,发生什么事。”
警员小声道:“曹队,有个律师自称是里面那家伙的辩护人,还说他带来了足以证明自己当事人清白的证据。”
“哦?”
曹猛目光闪烁了两下,“他在哪里?”
几分钟后。
曹猛见到了罗大状,没有废话,开门见山的问道:“你就是姜白的律师?听说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姜白的清白?”
罗大状也没有磨叽,直接拿出一个u盘递了过去:“这里面就是证据,警官一看便知。”
曹猛接过u盘,插入电脑。
里面只有一个**。
播放。
画面中顿时便出现一道雪白的沟壑。
但曹猛心如磐石,不为所动,仔细盯着视频画面。
他一眼就认出来,出现在视频中这个穿着清凉,浓妆艳抹的女人,正是强歼未遂案件的被害人,周美文!
接下来事件的发展,与两人的描述都能对得上。
自我介绍,说明来意,道歉……
在姜白接受道歉之后,周美文请求进房间里,声称还有一件事要说。
姜白同意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曹猛瞪大了双眼。
只见视频画面里,周美文一边往房间内走去,一边双手弄乱自己的头发,紧接着竟然用力的撕破了丝袜!
然后……
把姜白扑倒在床上,并大喊大叫起来。
“啊!!!”
“救命啊,强歼啦!”
“有人耍流氓啦!救命啊!!!”
这时候破门声响起,两个男人冲进来,举着手机就是一通拍摄。
看到这里,曹猛已经完全明白了。
这就是一出仙人跳!
姜白是无辜的。
“曹警官,这份视频绝对没有经过任何剪辑造假,你可以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我想,这个证据,应该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吧?”
罗大状笑眯眯的说道。
“当然,他现在就可以离开。”曹猛缓缓点头。
他本身就对这个案子有所怀疑,所以这样的真相并没有让他过于的震惊。
“谢谢。”
罗大状笑着点了点头。
曹猛喊了一个警员给姜白办理手续。
很快,姜白便获得了自由。
但他并没有直接离开,反而是专程找到了曹猛:“曹警官,我要报案。”
“啊?”曹孟微微一愣。
但很快便回过神来。
这个案子如果强歼犯罪事实成立,那么姜白会以强歼未遂的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这个案子不存在猥亵和强歼,那么报案人就涉嫌诬告**!
这事儿搁谁身上,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我知道,你是要控告周美文诬告陷害是吧?”曹猛问道。
“是,但不全是。”
姜白说道:“诬告陷害并不是周美文一个人的主意,这事儿跟她的老板,格云旅行社总经理刘安明绝对脱不开关系,我有理由怀疑,刘安明才是幕后主使!”
“嗯,这个事情即便你不来报案,我也会追究下去,我们警察的职责是惩恶扬善,维护公义,绝不能作为某些人泄私愤的工具!”
曹猛脸色阴沉下来。
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机关的挑衅。
曹猛自然不会放任不管。
至于姜白说的幕后主使是刘安明这个情况,他也有同样的想法。
经济纠纷,民事官司,奖金……
这些关键信息联系到一起,不难得出这样的猜测。
当然,事实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经过调查取证才能得出结论。
“曹警官,除了这个案子之外,还有一个案子,那就是……我被人猥亵了。”
听到姜白这句话,曹猛表情顿时变得极为精彩。
猥……亵?
侵犯对象还是个……男人?
这事儿听起来非常的匪夷所思。
虽然现代社会讲究男女平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性别的差异确实是实际存在的。
以常理而论,只有男性猥亵女性,哪有女性猥亵男性的道理?
但其实,还真有。
法律规定,猥亵既可以是男性对女性,也可以是女性对男性,甚至可以是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
简单来说,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曹猛作为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老警察,对于相关法律规定,还是清楚的。
而且几年前蓉城就发生过一起很荒唐的事情。
那次事件,被称为九眼桥事件,或者蓉城桥震门事件,大概情况呢就是说有个醉酒的女子,将一个路人男子按倒在地脱掉裤子就坐了上去……
在我国的刑法中,强歼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所以这个事件不成立强歼罪,这就是一起典型的男性作为犯罪对象,作为被害人的猥亵案。
后面怎么处理的不清楚,反正那个事件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经常有男子蹲守在事件发生地的九眼桥附近,甚至振臂高呼“姐姐你快回来”。
而且针对这个事情,网上的舆论也很少涉及犯罪方面,更多的是诸如“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之类的调侃,甚至是……羡慕。
总之这个事情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热议,都挺荒唐的。
由此也足以见得,猥亵男性这种事情,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并不容易被接受。
说句实在话,同样是被猥亵,十个女性里面,怎么也有七八个会鼓足勇气报警,但如果是男性,可能十个人被猥亵,连一个报警的都没有。
但姜白显然不是普通人。
既然这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没道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糊弄过去。
可能有人会说了,啊,虽然这个事情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但你也不吃亏啊,还占便宜了呢。
换做别人还求之不得呢,你可倒好,自己爽了不说,居然还要报警?
这话你乍一听好像是没什么毛病。
但理不是这么个理。
抛开爽不爽不谈(这个真可以抛开),周美文的行为确实违背了姜白的意愿,并且侵犯了“性的决定权”,这就是妥妥的猥亵!
姜白深知这个案子会引发很大的争议,警察是否立案,法院是否判定罪名成立,那是后话,但他还是决定报警。
曹猛没有过多考虑便予以立案了。
毕竟证据挺齐全的。
罗大状带来的那个视频,同时可以作为诬告**和猥亵罪的证据。
甚至基本上都不需要怎么调查,直接就可以移交检察院了。
几分钟后。
姜白跟罗大状走出公安局。
没有回酒店,而是打了辆车往法院而去。
在车上,姜白打开手机,看到无数条信息和私信,亲友和粉丝们在关心他的情况。
姜白先给父母打了个电话报平安,让他们安心。
随后跟允姐,季小萌和几个同学说了声。
很快,法院到了。
姜白和罗大状径直来到立案中心。
诬告**和猥亵罪都报警了,但还有**呢,这是亲告罪,不需要报警,带着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完事儿了。
这些东西,俩人都门儿清。
很快便拿到了立案回执。
不过这次姜白并没有进行大规模起诉,毕竟他自己被刑拘是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再加上被害人亲自现身发声,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的认知。
设身处地想想,哪怕是姜白自己,在看到这些信息的情况下,高低也得骂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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