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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报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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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杆在他的手上被牢牢握紧,只听得陈陟南大吼一声,“贼子看枪!”一枪刺穿了张明义的心脏。

张明义暗哼了一声,疼痛让他明白,他被枪刺中了,若是它时,这男孩的功夫哪里有刺中自己的可能?不过也罢了,谁结束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男孩的功夫看着似乎也很不错,而且自己也不想活了。

看着心口的枪柄,张明义嘴角浮现出一抹无法名说的苦笑。一缕鲜血在他的嘴角流出,随着鲜血的出现,他的双目逐渐失去了神采,力量和温度都清晰的在他的体内流失,他感觉着无力、痛苦、寒冷同时涌上了自己的身体,疲惫感也涌上了心头,他顺应着这份疲惫,去让身体进入一种最放松的休息状态,之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别的意识。

眼前的敌人死在了自己的手上,陈陟南却并没有感受到一丝喜悦,反而浓烈的悲伤涌上了他的心头。他在为郑无敌可惜,可惜这么一个善良豪迈的汉子死在了这无名深山之中。他在为不知名姓的死者可惜,他们死的太平凡,死的太急速,他们的死亡甚至做不到引发陈陟南的怀念,可是那鲜活的生命却也真真实实的在这个世界上消亡了。他在为自己可惜,自己选择的江湖路,踏出的第一步就跟自己渴望的理想差之甚远,这本就不是他梦想中的日子。他不知道是他的梦想太过于虚幻?还是这真实太过于虚幻?为什么想象和现实差距的这么大?为什么他竟然完全无法从现实中找到哪怕一丝他梦想中那份武侠生活的影子?是他的梦做错了?还是整个江湖错了?这真的是江湖吗?如果这是江湖,那么他杀死这个男人的选择到底是对是错?应该是错的吧,毕竟他不该杀死一个不打算反抗的人,而且这个不打算反抗的人如果活着,他可能去彻底掀翻这个存在错误的江湖。但是他还是出手了,在明知道这么做不对的情况下,他选择杀掉这个男人。他选择的是向这个错误的江湖妥协,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妥协,难道去反抗?怎么反抗?任由这个杀死自己亲近的故人的凶手逍遥法外?他做不到,所以这个江湖可能没有错,错的是人,因为理想中的江湖谁也见不到,是他错误的把真实的江湖理想化了。他甚至在为敌人可惜,可惜这个敌人的头目,他看似走投无路,主动选择了死在他的枪下,其实,他死在了江湖规则之下,他死在了注定该他死去的地方,他的存在,是违背了整个江湖道义的,是这座江湖对他进行了制裁。

徐东来看着张明义主动选择了死亡,他也便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轻轻收起了自己的铁核桃,对着眼前的彭云虎微微一笑,轻轻的咳嗽了一声,一缕鲜血出现在了他的嘴角。

看到徐东来对自己展露而出的那一抹从容的笑,彭云虎收起了自己的宝刀。已经没有必要对着眼前的人出手了,彭云虎再也无法杀死眼前的这个人。没有人能够杀死一个死人,谁也不行。

徐东来不再顾及眼前的彭云虎,他轻轻的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然后缓缓盘腿坐下,随着他坐在地上的那一刹那,他的呼吸也随之停止。他选择用功力震碎了自己的心脉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张明义和徐东来都在此刻死去,他们的手下也被谢无常配合着众人斩杀了干净,那升金湖众人,已经无一活口。

深秋的山林,飞舞着干枯孤独的黄叶,风也随着黄叶的舞动,吹起了悲伤的调子。初阳升入东方,洒下阳光万里,那阳光被鲜血浸润,闪烁着生命的脉动,在山林中婆娑起舞。鲜血为山林注入了生命,想必明年的山林,必然绿草如茵,古树参天。但是那已是明年的风景了,今年的山林,只是无数闺中少妇哀转凄凉的梦。

三派众人,被带领至此,哪个不是精锐,可是此刻,却只存活下零零散散数人,而高手,也只剩下了谢无常、宋子云、陆平川三人,以及彭家彭云虎、铁枪门周轻羽、狂刀门司马雷三人。江湖之无常,于近日便可见一斑。

陈陟南回过头来,便看到了向自己徐徐走来的柳梦涵。此刻他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会拖着重伤的身体走向自己,所以他心中对这个女孩的温柔更重了几分。

陈陟南对着柳梦涵使劲的微笑着,那眉头不展的脸因为那费力的微笑而变得更加僵硬。他想通过自己的微笑告诉柳梦涵自己此刻没有任何的异样,自己很好。

而这个微笑,柳梦涵也读懂了。她读懂了陈陟南对自己的关心,读懂了陈陟南佯装出的无恙,更读懂了陈陟南此刻佯装无恙时内心的苦闷。

于是柳梦涵同样对着陈陟南回以一个温柔的笑。这一笑,如同春风吹过湖面,荡起了清澈的涟漪,又如同细雨低落屋檐,留下了清脆的余响,陈陟南久久的凝视着眼前微笑着的少女,在这一刻,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浓烈的酒精,他陷入了一份粉红色的沉醉。

正当众人放下全部的警惕,坐在地上调整身心的时候,突然,变故发生了。

陆平川突然对着谢无常发难。

只见陆平川突然暴起,手中烟袋连打谢无常浑身上下七十二处要穴,谢无常尚未来得及抵抗,便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但是陆平川却哭丧着脸,似乎自己的才是那个没有抵抗能力的人。

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在陆平川动手的一瞬间,金元宝竟然也动起了手,他瞬间攻向了宋子云,身法竟然比陆平川还要快上几分,宋子云刚被陆平川的动作吸引了注意,还未来得及分出神来,便被金元宝一掌打在丹田。丹田受到重创,宋子云一口鲜血喷出,神情萎靡着瘫倒在地。即谢无常之后,宋子云也失去了反抗的力量。

众人吃惊的看着金元宝,这个名动天下的大财主不是没有武功吗?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胖子的身手竟然如此的灵活,而功力竟然更是深厚。

看着金元宝出手,陆平川脸上的那份惆怅和无奈更深了。

也对,一个二品高手,在这池州足以呼风唤雨,再多的钱财也不值得他为任何人为奴为婢,能让陆平川给金元宝当管家的理由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根本打不过金元宝。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谢无常冷冷的看着突然动手的金元宝,平静的询问道。

“没什么意思。”金元宝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呵呵一笑,对着众人轻声说道:“真的好没有意思,想不到你们这些老江湖,竟然这么容易放松警惕,太没有意思了。”

谢无常摇了摇头,深深叹了一口气,道:“大名鼎鼎的有钱钱庄掌柜,竟然深藏不漏,在江湖上没有一人知道你会武功的消息,而且不声不响就成就了二品高手,真是了不起。那彭家少爷太纨绔了,竟然还想要打你的注意,我想,他们应该不是死在升金湖众人的手上,而是栽在了你的手里吧。”

“呵呵,确实如此。那彭家二人竟然想拦路偷袭我,却又不敢明着动手,看得我好是着急。不过既然他们想动手,我肯定给他们创造一个动手的机会。在一个山清水秀适合埋骨的地方,我随意编造了一个借口就将陆平川给调走了。不过他们二人实在是太小心,陆平川走了好久,他们才敢跟我动手。我本来很期待这次交手,却不想他们手上的功夫太差了,所以我就直接送他们上路了,我的功夫不错,一切结束的很快,他们走的没有痛苦。当然,我的功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一切都是大金朝廷给予我的,所以我要用岳飞的遗物来回馈大金朝廷。而今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在场各位的面前,只要大家愿意追随我一同为大金朝廷效力,那么大家也会得到我今天所得到的一切。”金元宝依旧挂着那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柔声对众人说道。

不过此刻金元宝的声音,虽然依旧如同春风化雨,但是听在陈陟南的耳朵里,却是那样的尖锐和刺耳。

“为大金朝廷效力?这是一个大宋子民能够说出的话吗?你还有一丝的良知吗?你对得起这生你育你的土地吗?你对得起你的亲人和朋友吗?卖国求荣,你就不怕遭报应吗?”陈陟南大声质问道。

“报应?我怎么会怕遭报应?我更想知道,到底卖国求荣的报应会是什么样子?你们只看到我是大名鼎鼎的有钱钱庄的掌柜,只看到我腰缠万贯、妻妾如云,只看到我的风光和显贵,但是我的心酸、我的付出、我的过去,你们又有几人看得到呢?”金元宝微笑的圆脸突然失去了笑容,变得沉闷且忧郁。

“知道吗?曾经的我,从来没有想过卖国求荣,那时我日思夜想的,只是活下去。但是那时的我却只是一个随时可能被饿死的乞丐,活下去这个简单的想法在我而言都是一种奢侈。我自幼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从记事的时候,我就已经流落街头,由一个老乞丐带着我,一起乞讨为生。”

“我曾经很感激老乞丐,感激他能够在我最无能为力的时候收养我,让我不至于饿死。所以我认真的跟着老乞丐乞讨,我小的时候经常挨饿,所以瘦小的不成样子。却不想这种可怜的样子特别有利于乞讨,得益于这可怜的瘦小,我每次讨到的东西都又好又多。可好东西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些东西引起了别的乞丐们的嫉妒,他们总是从我这里抢夺东西,还要对我拳打脚踢,挨揍和挨饿伴随着我整个童年。”

“而除了那些嫉妒我的乞丐们,老乞丐也经常打我,讨到的食物少了他要打我,回来的时间晚了他要打我,天气不好或者心情不好他也要打我,甚至没有什么理由,他想打我了依旧要打我。而我讨到的食物,也都要让老乞丐先吃,只有他吃饱了还能有些剩余的时候才能让我吃,否则我就只能饿肚子,他怕我吃的太饱,不骨瘦如柴了,给他乞讨到的东西会变少,所以哪怕剩下的食物足以让我吃饱,他也不会允许我吃饱的。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的命就是老乞丐给的。

“后来有一天,老乞丐不知道从哪弄到了酒,他喝多了,嘲笑着对我说,他之所以收留我,是因为一个孩子更能让人心软,更容易让他讨到饭吃,不过我的年纪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容易让人心软了,已经没有了什么利用价值,他想要看看哪里出高价收购男童,想要把我给卖了。”

金元宝说到这里,突然闭口不言。他平静的看着陈陟南,在那平静的眼睛里,任何人都见不到丝毫的波澜,不但波澜,任何东西都无法从里面看见,在那里,只剩下望不到尽头的万丈深渊。

陈陟南看着金元宝的双眼,此刻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民族大义?国仇家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别人?他之所以能够指责金元宝,并非是他有多么的高尚,只是他没有经历过金元宝的经历罢了。

人啊,都是自私的,他们只擅长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要求其他人都去做一个圣人,而自己,只不过也是一个凡人。

陈陟南第一次对礼仪道德这流传了数千年的文明发起了质疑。为国为民,真的对吗?生命和道义,到底该怎么选择?这世上真的有什么规范来规定人们的选择吗?

金元宝见陈陟南低头不语,却依旧不打算放过这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他接着对陈陟南倾诉道:“你问我对不对得起亲人,我哪里来的亲人?你问我对不对得起朋友,谁愿意跟一个乞丐做朋友?你问我对不对得起生我养我的土地,这土地是怎样生我养我的?在这片土地上,我从来没有感受到来自它的善意,我只是不断收获那来自于这片土地上的无数次的叫做死亡的威胁。我何尝不想热爱这个国家?可是从我出生到而今,这个国家为我做过些什么?你叫我凭什么去热爱它?”

“对于这个国家,我只有深深的恨意。你知道吗?就是那次老乞丐喝醉酒的时候,我并没有给他卖掉我的机会,我趁着他喝多了,搬起了一块沉重的石头,狠狠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我将他的脑袋砸成了浆糊,然后用竹席裹起来,一把火烧了,他再也没有卖掉我的可能了。这个老乞丐,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不过他的消失,对这个世界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这个世界甚至都未必知道,在这天地中,曾经有过一个老乞丐曾经存在过,他来的无踪,去的也无际。所以,看得出,这个世界对老乞丐也并没有做些什么。当然,老乞丐的死,并非对这个世界毫无改变,起码,从那之后,我终于吃上了几顿饱饭。”

“可是饱饭却没有吃上几顿,我就又再次流离失所了。”金元宝幽幽一叹,“我还记得,那一日,传言皇帝巡游,县令下令驱逐乞丐,衙役们拿着棍子,疯狂的打我们,当时真的是鸡飞狗跳。我亲眼看着当时抢我饭吃的人一个个被衙役们用棍子打死在我的身前,他们死的很惨烈,哀号的声音在十里之外都能清晰的听到,那些人浑身被棍子打得没有一块好肉,整个人如同暗红色的泥浆一般,瘫软在地上,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喘着气,但是他们的身体已经都被打烂了,他们没办法呼吸,最后终于成了城外众多尸山中的一员,然后被当地官府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知道吗?他们那惨烈的样子,是我无数次在梦中所渴望看到的,可是这些身影真实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却没有一丝喜悦的心情,我的心里除了恐惧,就只剩下同情。我竟然对那些平日里让我恨得牙痒痒的人产生同情。同情啊!那种感觉,你们能理解吗?”

“当时的我,拼命的往外跑,因为我不想成为下一个被打成血浆的人。我疯狂的跑啊,跑啊,不知道跑了多久,最终实在是跑不动了,昏倒在了路旁。等我醒来,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我很高兴,我能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生活。但是,那个全新的环境,让我对生活的艰难有了更深的认识。那是个比之前我做乞丐的时候所居住的地方还要破败的地方,那里甚至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人们在山上用锤子凿出一个勉强能够容纳自己身体大小的洞口,然后把自己向货物一样塞进去,大家就居住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在这里,我开始了新的生活,而生活的方式,就是不断的给当地的官员开采私矿。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来工作,既得不到良好的休息,也吃不饱肚子,每天工地上都有人累死、饿死,而那些私矿的主人,却锦衣玉食,出则香车宝马、入则妻妾成群,这就是你所说的我应该热爱的生我养我的国家真实的样子。”金元宝再次将目光盯着眼前的少年,那眼神中,愤怒如同风暴一般,呼啸着欲夺眶而出。

陈陟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沉默着,对于这个世界,他的见识远远不足。一个出生在山村从未踏出大山的孩子,哪里知道山外生活的艰难?

此时金元宝的声音已经因愤怒而变得沙哑,他对着陈陟南继续说道:“在这矿山中,我每天最想做的事就是吃上一顿饱饭,只不过这么个小小的心愿,数年都没有得到实现。后来,我决定逃跑。”

“我跑了三次。第一次,我眼看着就要成功了,但是一个在附近的劳力看到我要逃跑,他竟然大声呼叫,让人把我抓了回来,回来之后,我被狠狠的揍了一顿,揍得我浑身出血,根本无法下地。然后又饿了我半个月。在那半个月里,我吃自己的排泄物,吃老鼠,吃草,吃土,硬生生的熬了过来。知道吗?我吃到最后,整个禁闭室里什么都没有了,老鼠、草什么的都吃光了。那时我甚至用手撕下了我自己大腿上的肉,靠着吃自己来挺过最后的日子。那段时光,差一点我就被饿死了。”

“熬过了半个月,我终于被放了回来。我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那个举报了我的苦力。对他,我没有什么愤怒,我只是好奇,单纯的好奇,那个人到底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态,才会去举报我的呢?举报了我之后,对他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带着这份好奇,我找到了他。”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举报我呢?他告诉我说,他也曾经想要逃跑,可是却没有逃跑的勇气,所以他这辈子注定是跑不出去了,他注定要在这里做苦力到死。既然自己要做苦力到死,那么为什么别人有脱离苦力的机会呢?他不甘心!他说话的时候,很平静,似乎在说一件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这份平静,哪怕是现在的我回想起来,依旧心惊。”

“知道吗?他告诉我,他不甘心。一个人的不甘心,竟然不是因为自己被人欺负,也不是因为自己不想着自救,而是不甘心他人有有自救的可能,这就是你所热爱的国民做出来的事情。”

金元宝再次看向了陈陟南,此时的他,眼中竟然流露出了一种同情。

是啊,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一种同情感发自内心。毕竟,去热爱这样一群根本不值得热爱的人,那一腔热血洒在地上,点点滴滴似乎都是一个个笑话。

金元宝继续说道:“我在找这个人之前,曾以为他会百般狡辩,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他看到我去找他的时候,只是嘻嘻地对我笑了笑,然后问我,逃跑失败吃了不少的苦吧。我把我的那半个月的经历仔仔细细的告诉了他,他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劝我,不要试图逃跑,他看到我跑一次,会举报我一次。”

“我问他,知道了逃跑受到的处罚,是不是对自己多年来没有选择逃跑的行为有了一个交代。他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答。我明白,此刻的他一定已经心满意足。于是我也求他满足我一个要求,我用自己辛苦磨出来的锋利的石头切下了他的舌头。”

“没有了舌头,我好奇他会怎么举报我。所以,我当着他的面开始了第二次逃跑。这一次,我准备的十分充足,比第一次充足了许多,而或许这采矿场形状的特殊牢房里充满了跟那个不敢逃跑的苦力相同想法的人太多了吧,采矿场的看守竟然没有因为我的第一次逃跑而增加对采矿场的看守,我很容易的跑了出去。”

“不过,我没有选择独自离开,而是带上了那个被我割掉了舌头的苦力。出去之后,他对我千恩万谢,不过我却并不想要他的谢意,我只是想要他亲身体会一下被抓回去之后的苦难。”

“于是,我回去了,并且把他逃跑的事情举报给了看守。别看那些看守平日里从来没有抓捕逃奴的经验,不过真正搜捕起来,速度还是很快的,就在次日的上午,那个被我割掉舌头的苦力就被看守们抓捕了回来。”

“被抓捕回来的苦力一路上对着那些看守们支支吾吾的叫着,可惜他没有舌头,无法把自己想说的话对他们说出来,我猜他是想把我也举报出来吧,可惜他没有这个机会了。他的体格似乎比我差了不少,而且由于近期接连出现了两次苦力逃跑的事情,那些看守们终于想到了杀鸡儆猴。于是他们把所有的苦力都聚集了起来,然后当着他们的面,将被我割掉舌头的苦力绑在了太阳下,皮鞭沾着盐水,一下一下的抽击着那苦力的赤裸着的身体,初期,苦力还会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哭喊,可是到了后来,他连哭喊的力量都没有了,嗓子也喊得沙哑,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可是疼痛却是真实存在的啊,我们看着他无声的呐喊,看着他因为疼痛而剧烈*,而看着这样的场景,下面的观众们竟然在欢呼,在谩骂,他们咒骂着施刑者的力量不够,咒骂着鞭子上的盐水弄不不佳,咒骂着自己的同伴在被鞭打时的表现不够可笑,这就是你热爱的国民,就是你认为应该热爱着的充满劣根性的民族!”

“那个苦力被活活鞭打了三天,鞭子已经将他的皮肉全部打烂,肠子和内脏流了一地,最终他终于因为流血过多,死在了这场充满了屈辱的折磨之下。但是我想,这是他人生最好的结局,因为只有这个结局,才能证明他一生的选择的正确。如果没有这一次的逃跑,他哪里能够确定逃跑会有如此惨痛的代价?如果没有这一次的逃跑,他在被饿死或者类似的时候是否会后悔,后悔自己之前没有试着去选择为自己寻求一份生机?人啊,总是在作出选择之后去向往自己未作出的那一份选择。而选择了另一条路,其结果也注定一样。而今,他终于不会为自己曾经作出的选择后悔了,因为他的死亡让他明白,他是正确的,或者说,让他自以为自己是正确的。”

“我送给了这个萍水相逢的熟人一个美满的结局之后,对于这个地方,我再无留恋,于是我开始计划第三次逃跑。已经有了前两次逃跑的经验,这一次,我轻车熟路,根本没有费任何功夫,便从容的逃了出来。只可惜我的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导致我只是跑了几百里路,便昏倒在了道路旁。”

“不过,我这次醒来,所在地方比之之前,那简直就是由于云泥之别。我躺在一张舒适的床上,房间干净整齐,窗明几净,浑身的伤口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包扎,而且肚子也不是那么的饥饿,应该是在我昏迷的时候,有人为我喂了食物。”

“你们能够想到是谁在那个时候救下了我吗?想必你们也想到了,就是大金的朝廷。金人并没有让我再继续去做乞丐,更没有让我去为了他们的私利去开采矿产,他们让我吃饱穿暖,然后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去帮他们打探消息。”

“打探消息这种事,还有谁比乞丐更擅长吗?我混迹江湖最底层这么多年,别的不懂,但是打探消息这件事我最是擅长了,于是我帮助他们,获取了很多有用的信息,而他们,也越来越重视我,最后,在他们的扶持下,我凭借着钱庄生意和走私军械,成为了池州的首富,从此再也不用过那种忍饥挨饿的日子了。”

“你就是因为过去吃了太多的苦,所以突然有了钱,就开始拼命的吃,所以才胖成这个样子的吗?”柳梦涵闪动着一双明亮的眼眸,打量着金元宝圆滚滚的身形,突然插嘴问了一句。少女的好奇心,永远在理智之上,哪怕是柳梦涵这样的女孩,也不能免俗。

陈陟南此时看向柳梦涵的目光有一点无奈,这样荒诞的一个关注点,在目前这个充满了凶险的场合下提,真的合适吗?

“哈哈,当然不是。大金朝廷为了培养我,特意为我请来了金朝最好的良医,良医为我洗经伐髓,改善我的体质,使我在错过最佳练武年纪之后还能够再次的修习武功,只不过为了掩盖我的身份,我练习了一种易容的功夫,这功夫不但能够改变面容,同时也能改换身形,你们看到的这个胖子,不是我的本来面目。”金元宝说罢,身体竟然诡异的扭曲了起来,不一会,一个低矮健壮的汉子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在场的众人,众人不得不感叹江湖藏龙卧虎,什么样的神功秘籍都可能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易容术也只不过是能够改换面容,却不想真的有这种甚至能够改换身形的功夫存在。

看着金元宝的身形发生了变化,陈陟南突然想到了什么,道:“莫非那一日追杀你四个侍妾的人就是你!”

“不错,那一夜跟谢无常动手的人确实是我,可惜让那四个贱婢逃走了。”

“为什么要杀自己的枕边人?不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吗?”柳梦涵开口问道。

“呵呵,一日夫妻?她们跟我能算是夫妻吗?你以为她们是什么好人?她们也不过是千人骑万人睡的,谁有钱她们就跟谁上床,这么算,她们的丈夫可就多了去了,轮到我都不知道要排到猴年马月。如果不是看上了我的钱,你难道天真的以为她们会愿意跟着我?”

“不过,因为我的钱而选择跟着我的女人太多了,我也不差养活她们四个,只可惜她们知道了她们不该知道的秘密。”金元宝接着说道。

“她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发现了雷霆军的探子。”金元宝叹了一口气。

“雷霆军?那是什么?”陈陟南问道。

“那四个女人没有告诉你?雷霆军就是大宋朝廷前征讨大元帅岳雷创建的探子机构,专门负责暗杀和刺探情报的江湖组织。郑成蛟就是雷霆军的一员。”说罢从怀中掏出了一块漆黑的铁牌,牌子上一道雷电的图案清晰可见,仿佛是被真正的雷霆劈打而成。

“什么?郑成蛟是雷霆军?”这一句话出口,在场的其他人也都被这个消息深深震撼了,他们谁也想不到,那个平日里不声不响的人,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背景,不过雷霆军的令牌在此,却不由他们不信。

陈陟南心中暗道,原来如此,那三个救助我的汉子,原来是岳元帅的麾下,怪不得身上带着一身的正气。他们来此,怕是就是想挫败这金元宝的阴谋吧。

“我本以为既然郑成蛟是雷霆军的一员,而齐山发现岳飞遗物的消息也是升金湖传出,那么此地注定会有一场雷霆军布下的阴谋。不过看到这升金湖内部竟然也出动了这么多人围剿江湖众人,我才放下心来,看来这消息并非郑成蛟发出,而且升金湖也判断这消息是真实的。”

“这次,我收到了上面的消息,大金朝廷会派出一位特使来调查岳飞遗物这个事件,我不知道那位特使到了什么地方。不过,我想他应该快到齐山了。在特使到来之前,我给在场的给位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只要大家愿意投奔我,归顺到我的有钱钱庄麾下,成为我的人,我就饶了你们的性命,否则,呵呵。。。。。。”

看着眼前的金元宝,陈陟南想说些什么,金元宝立刻开口制止到:“陈小友,我知道你想说些什么,不过我真的很看好你哦,你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你且不要急着拒绝归顺于我,先看看这是什么。”金元宝说罢从怀中摸索出了一个紫檀木精雕细作的盒子,他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粒散发着檀香的宛如佛门舍利、散发着金色光芒的丹药。

“大还丹!”陈陟南大惊,失声喊道。随后他突然想到了齐山后山的那具尸体,“张飞举难道是你杀的?”

“呵呵,不错。既然郑成蛟是雷霆军密探,那么当着众人面击杀郑成蛟的张飞举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了。我拷问过郑成蛟,不过在他的嘴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于是我就只好拿张飞举作为突破口了,可惜这个纨绔子弟,却是真真的一个废物。他是真的被郑成蛟当成了利用的工具。既然他没有利用的价值了,而且我也暴漏了身份,就只好送他上路了。而这大还丹,我这正好回收了回来。”

这是名动天下的名药,更是帮他怀中的女孩恢复身体的唯一可能。

他不在乎这颗丹药是否能够生死人肉白骨,他只在乎心爱的姑娘恢复健康。

他的内心陷入了矛盾,要么归顺于自己打心里痛恨的大金的势力,助纣为虐,为祸家国,要么让自己心爱的女孩永远饱受着伤病的折磨,红颜憔悴消亡。爱情和道义,如同他人生路上的十字路口,可他却只有一个身体,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走下去。而选择了一个方向,就意味着他必须放弃另一条路。

“这大还丹现在就在你的面前,只要你愿意伸出手,这颗大还丹就是你的了,很心动吧。只要把这颗丹药给你身边的那个女孩服下,在辅以良好的调理,她那由禁药摧毁的经络就能够恢复如初。大还丹可是天下最难得一见的丹药,其炼制之难,成丹之少,世所罕见,错过了这一颗,你恐怕这一生都未必能够遇到第二颗了,哪怕是少林寺,他们也没有几颗大还丹的。所以,我劝你要慎重的考虑啊。”金元宝带着蛊惑的声调,对着陈陟南轻轻说道。

“小南,咱们不要。”柳梦涵的声音在陈陟南耳旁轻轻响起,或许是因为重伤在身的缘故,此刻的柳梦涵声音毫无底气,语气轻飘飘的,似乎不染一丝尘埃,温柔的就如同三月的风。听着这温柔的声音在耳旁回荡,陈陟南仿佛觉得自己这一刻已经飘在了云端。

这声音虽然在劝阻着陈陟南,但是此刻的他,心已经飞在了九天之上,浑身上下竟然毫无一丝着力的地方,他已无法控制自己。

陈陟南看了看眼前虚弱的少女,又看了看金元宝那张早已不再肥胖却变得令人生厌的坚毅面容,死死的咬紧了牙关,任着他那粗重的呼吸响彻整座齐山。陈陟南的心宛如重锤一般,沉重的击打着他的胸膛,他听着心跳声,在自己的身体中肆意破坏着自己的平静。

美人关,不是哪个男人都能过得去的,陈陟南终于放下了自己的坚持,这一关,他输了。他缓缓的对着金元宝伸出了手,手颤抖着,僵硬着伸出,手心满是汗水,汗水如同泉水一般从手心汹涌着向地面流淌,手伸的好慢好慢,似乎在这双手的前面,有着数不清的阻隔和芒刺在等待着它。

看着伸向自己面前的这个稚嫩的手,金元宝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妥协,是一个人成熟的最重要标志。人,总会为了某一件事情低头。只有低下了头,才能知道生活的无奈,也只有低下了头,才明白活着的不易。也正是品尝过了无奈,体会到了不易,人才会更执着的生存下去。他便是低下了头,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昂着头的人,只能生活在象牙塔里。

看着金元宝那嘴角如同正在绽放着的花朵一般逐渐绽放的笑容,此刻陈陟南的心是那么的绞痛。不过这份绞痛,反而让陈陟南那颤抖的双手变得稳定了。剧烈的痛苦能够转移人的注意,他自己折磨着自己,并通过折磨自己,发泄着自己对自己的不满,在不满发泄出来之后,那沉重的心反而轻灵了许多。

丹药闪着金色的光芒,这光芒闪耀着金元宝的眼睛,他在这一刻,似乎已经想象到自己再次增添了自身的砝码之后,大金朝廷将会怎样的器重自己,而自己也将凭借自己的砝码怎样的建功立业,最终实现自己的抱负,实现自己的价值。他要让曾经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看看,这就是你们曾经看不上的人,而你们看不起的人,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永远踩着你们,高高在上。

不过他也只能想一想了,他所想的事情已经无法成为现实。

因为突然间,他的胸前出现了一节明晃晃的剑刃。

这剑刃就似乎凭空多出来的一般,它出现的时候,非但金元宝没有察觉,哪怕在场的众人,也没有一个人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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