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缴税(1/2)
本着“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李川决定将恒源惠超市归属到他个人名下。
不过,他依旧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个人的钱不够。
三木传媒成立之前,他依靠着拍摄探店视频,赚了近六十万……这笔钱不少,但几乎全部投入到了三木传媒的初期建设之中,如永瑞大厦的房租、办公场地的装修改造、以及购买各类办公用品等等,加起来花了五十多万,他最终留在手中的、只有不到五万块。
三木传媒成立之初,他给自己开了32%的个人分成,收益点主要是探店视频和星图广告……该状态一直持续到九月底,他的个人分成收入、再加上底薪,刚好是80万。
九月底,他开始做直播带货。
适时,他将自己的个人分成取消,工资也改成每个月固定4999块钱……该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在。
以上个人收入,加起来在140万左右,全额报税之后,还剩下95万。
95万,就是李川全部的个人收入。
不过,这不是他个人银行卡上的钱。
他个人银行卡上,只有55.6万。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过去一段时间,李川花了近四十万。
怎么花的?
李川平时大多数消费,用的都是公司的备用金,但其中也有例外,比如订外卖、买口香糖这些小额花费,他都是用自己的个人银行卡进行支付的。
有人可能会说了,订外卖、买口香糖这些,能花近四十万?
的确,定外卖和买口香糖,的确花不了近四十万,但李川也曾用自己的个人银行卡做过一些大额消费。
其中最大额的,就是那款LV限量版的包,价格36.6万。
他当时买这个包,是为了送给朱芳当礼物的,但没成想,朱芳已经有了。
最终,朱芳也没有把包手下,LV专柜又不能退货,这便导致这款36.6万的包,一直在黑色埃尔法的车柜里放着。
除了这款包,李川过年买的年货,也是用的自己的个人银行卡支付的……一箱茅台酒、两条中华烟,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加起来也有近两万块。
这便是他的个人银行卡里只剩下55.6万的原因。
现在,他的个人资金只有55.6万,而恒源惠超市的打包价要2400万,两者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所以,他想要将恒源惠超市归属到他个人名下,就必须再想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是什么?
李川思来想去,感觉此事的落脚点还是要放在三木传媒身上,毕竟他现在除了三木传媒,也没有别的特别值钱的资产了。
借助三木传媒,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对此,李川想了两个方法:
第一个方法,是用三木传媒的股份、到银行去做抵押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这种事,在生意场上很常见……很多公司或者个人,资金链出了问题,就会想到去做“股权质押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一般情况下,贷款的比例是70%,也就是说:价值100元的股权,可以从银行贷款到70元……这个比例,还是比较可观的。
不过,对于李川而言,此事的操作难度比较大。
因为三木传媒没有上市,股权没有明确的价值,如果想要寻求“股权质押贷款”,就必须先对三木传媒的整体价值做一个详细的评估……这也就是很多人口中常说的“估值”。
计算估值,说起来简单,实际上非常复杂,尤其是对M公司这类新兴产业,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评价体系,想要把估值计算出来,需要做很多的工作……有些银行嫌麻烦,干脆就不做了,而有些银行即便做了,也会尽量的把估值压低,以减少自身的风险。
所以,“股权质押贷款”这种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想要做成就不容易,时间上更是没有一个准数,可能拖上一年半载,钱都批不下来。
第二个方法,是直接从公司账上的拿钱。
这说起来容易,实际上也比较复杂。
2400万,不是个小数目,李川不可能再跟以前一样,用公司备用金的名义,把钱直接提出来……私人企业的备用金,是个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国家税务部门也不是傻子,备用金花个几万、几十万,他们可能不当回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2400万……这么大的一笔数目,他们想装傻也装不过去。
李川要是敢这么做,肯定会有人请他上门喝茶的。
所以,钱是没办法直接提的,他想要把钱提出来,只能走正规的途径。
但问题又来了,走什么正规的途径?
发工资?
发工资倒是可以,但是要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这属实是有点高了。
而且,程序上也很难说得过去。
李川之前一直拿每月4999的工资,突然一下子提到几千万,有点太离谱了,吃相过于难看。
正规途径,不是只有“发工资”这一条路。
站在李川的角度上,他其实是可以通过“分红”的形式、变相的给自己发工资。
“分红”是最早的商业合作现象,其历史已经延续了数千年……在股票交易市场成型之前,“分红”就是股东们获取利益的主要方式,如今时过境迁,股东们获取利益的方式变得多种多样,但“分红”的形式一直存在,并且始终占据着主流。
现如今,很多成熟的公司,每年都会给股东进行分红,而且力度还不小。
公司分红,正常来说,需要开股东会和董事会,两会确认之后,才能实行。
不过,李川占据着三木传媒百分之百的股份,对三木传媒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三木传媒分不分红,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而且,百分之百的股份也意味着三木传媒分红出来的钱,将全部归属到他个人名下。
有人可能会问,分红需要缴税吗?
当然需要!
按照法律规定,分红所得的资金,由个人收取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是45%,一个是20%,相差了一倍还要多……该选哪个,是个人都知道。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说,我哪个都不选,我直接选择第一个方法,去找银行做“股权质押贷款”,这笔钱出来,一分税都不用交。
这个想法没错,但上文已经提到了,未上市公司做股权质押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的,有可能忙活了几个月,到头来一分钱都拿不到。
而且,过段时间,网红行业就要进行整顿了……到时候,所有网红都要面临一波“补税”浪潮。
森先生作为直播带货界的头牌之一,肯定是最先受到关注的那一批。
然而,李川之前缴税,大都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归属到他个人身上,根本就没缴多少税,到现在也只有几十万而已……几十万的个人所得税,这对于一个头牌带货主播而言,实在是太少了,想不被人注意到是不可能的。
所以,李川单单是为了避免被人过度关注,也应该在补税浪潮之前多缴一点税……此举,可以让他在官方层面上争取个好态度,省的以后引火烧身。
45%,有点多,但20%,真的可以接受。
李川思索半晌,最终下定了决心……他要以“分红”的形式,把钱从公司地账上取出来。
不过,“分红”也不是说分就分的,他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把该走的流程挨个走一遍,让一切都变得合规。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需要先将公司注册资金补齐了。
法律规定:公司分红时,应按照各股东的实缴资金额度进行分配。
三木传媒注册时,选择的是认缴制、注册资金100万。
三木传媒的初期建设,李川用的都是他自己的个人资金,陆陆续续往里面投入了55万左右……这算是实缴了55万左右,但相关的手续,还都没有补齐。
李川需要先将这些手续补齐,然后再往里面投入45万左右,让三木传媒从“认缴制”变成“实缴制”,这样方才符合公司分红的法律规定。
三木传媒变成“实缴制”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分红了。
这些操作不算复杂,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周之内能搞完,就算是不错了。
然而,李川签订的《恒源惠抄手购买合同》,是要在七天之内,将2400万全款打到周总的公司账户上。
当时是七天,现在只剩下一半了。
一半的时间,分红的流程肯定是走不完的,所以,在此之前,他还要再想个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倒也简单,就是以他个人的名义,向三木传媒借款……先把钱借出来,把恒源惠超市的事解决了,再去走分红流程;等分红下来了,再偿还借款。
这种做法,也是合规合法的。
而且,他还不用特别着急还。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老板向公司借款,只需要在本年度12月31号之前还上就可以了。
现在才2月份,距离12月31号还有三百多天,李川甚至可以用这笔钱,再去搞点别的东西,比如炒股什么的。
理顺了思路后,李川掏出手机,打开微信,找出了郑玲芳的聊天框。
补手续、做分红流程、借款等,都是财务上的事……财务上的事,他自然要跟郑玲芳沟通,郑玲芳是公司财务方面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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