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线上合同、线下补充(1/2)
第二天,小杨哥兄弟俩与三木传媒正式签约。
李川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他们的真实姓名。
原来,小杨哥兄弟俩根本就不姓“杨”,而姓“张”。之所以叫“小杨哥”、“大杨哥”,是因为他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杨”字。
大杨哥叫“张开杨”,小杨哥叫“张庆杨”。
名字倒是很好记,只不过不如“大杨、小杨”叫着顺口。
小杨哥兄弟俩的合同,李川没有套用之前的模板,而是专门聘请律师重新起草的。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合同跟其他人的差别太大了。
刘欣彤等人,跟三木传媒签的都是线下全约。
所谓的线下全约,就是所有的经纪业务都包含在内,短视频、直播、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只要是跟艺人经纪相关的,统统都归三木传媒管理。
线下全约不受平台限制,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虎牙、斗鱼,即便是腾讯、优酷、爱奇艺,也统统都要经过三木传媒,该管的一定会管,该抽的成也一分都不会少。
疯狂小杨哥作为已经成熟且小有名气的网红,当然不会跟李川签什么线下全约。
他们属于线上签约、线下补充。
所谓的线上签约,就是走抖音官方的线上签约渠道,包含的经纪业务通常只有两类:短视频和直播,其他的诸如线下活动、商演、演戏、唱歌、参加综艺等等,三木传媒统统都管不到。
而且线上签约的平台,只限于抖音。
疯狂小杨哥在抖音,是三木传媒旗下的达人,受三木传媒管理,而在其他平台,疯狂小杨哥跟三木传媒没有半毛钱关系,小杨哥兄弟俩无论干什么,三木传媒都管不到。
至于线下补充,则是将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一些条件,补充到协议中去。
比如“三木传媒要拿出5%的广告分成,对疯狂小杨哥的视频进行流量扶持”这一点,没办法在线上合同中体现出来,所以只能补充到线下合同中去。
线下合同的内容,跟之前商量好的差不多,只在某些细微处有改动。
其中有一个改动的点比较关键,那就是关于签约费的问题。
签约费,三百万。
这是之前就商量好的,没法改,但在具体的支付方式上,李川耍了个心眼。
三百万签约费该如何支付,线下合同是这样规定的:
【甲方:三木传媒】
【乙方:疯狂小杨哥(张开杨、张庆杨)】
签约费总金额:300万元。
分三期支付,每期金额为:100万元。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一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10条(包括1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二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乙方需在抖音平台更新视频数量超过20条(包括20条)。
乙方若达标,则甲方需在七天内,将第三期款项(扣除相应税费后)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若不达标,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款项。
李川要求这样做,在外人看来,是为了规避风险。
这从客观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网红坑签约费”的例子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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