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燕城(1/2)
我终于按耐不住,执意前往燕城,尽管冷执不同意与我前往,但他是拗不过我的。
他不同意,理由和古扬一样,军营里不允许出现女人,我说我可以女扮男装,可他又说太危险,我说我又不上战场,他又说不行,这没有先例,去了会分散古扬的注意力,严重则会影响我方士气,破坏军规云云。
“你不带我去,我可就一个人去了”我佯装收拾包袱出门,实际上没有冷执,我真去不了。
“小姐,我跟你一块去”秀儿急得要哭了。
“你不能去,你又不会武功,而且要是我们两个一块去,很容易被发现的”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乖乖的,在家照顾好老太太,等我走了你再跟老太太说,我去找燕城了,晓得不,你让她放心,我会平平安安回来的”
步行到燕城,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骑马的话就稍微快些。我从马厩挑了最好的马,反正冯伯说是最好的,我是看不懂,我牵走的时候,冯伯恋恋不舍,像失去了一件心爱的物件似的,平日里古扬牵出去的时候可没见他流露如此表情,还一个劲地叮嘱我在途中一定要喂些上等料,如何照看马匹之类之类的。
“冯伯,我知道了,我人在马就在,可行?”
“夫人,老奴不敢”说着就要跪下。
“冯伯,你别,我走了,我会照顾好它的”我拍了拍马儿的身子。
“老奴盼着夫人和少爷早日回府”
我当然不会骑马,虽然古扬教过我,但马这个生物有点难控制,若是遇到不对它脾气的人,它容易发飙暴躁,但是这个马真不是给我骑的,是给冷执骑的。
虽然他一直不愿带我去燕城,但是我要去,他也拦不住,我知道他会跟在我的身后的。
这不,我刚牵了马,就看到他就在马厩外等着我了。
“给你的,骏马配美男,刚刚好”
他眉头一皱,“哪学来的”,随即不好意思起来,红了脸的冷执还是第一次见。
这马,比骑小毛炉还要贴近人呢,冷执把我怀抱在前,这回到我不好意思起来了。
“若是古扬知道我带着你去找他,兴许他得扒掉我的皮”
“那也得看他有没有本事”我猜古扬打不过冷执,冷执武功天下第一,不过冷执竟敢敢直呼古扬的名字,可见他并不惧怕他。
“冷执,这难道是汗血宝马?”我欣喜若狂,我只听说过,但是从未看到过,原来汗血宝马是这样子的,它的皮肤实在太薄了,可以清晰地看到它的血液在流动,皮肤像渗了血一样殷红,这马儿,真的好漂亮。
“不然冯叔怎么如此宝贵这匹马”
我用手摸了摸它的脖项,软热软热的,柔软而有温度,可得好好爱惜这匹好马,出了岔子,古扬可能会剥我皮,冯伯还会老泪纵横。
“我们今夜宿前方的如意客栈”
“嗯,马儿受不住,我也快经受不住了,太晃了”颠簸摇晃,一日下来,腿脚血液流通不畅,腿虚软无力,从马儿身上下来那一刻觉得腿已经不长在自己身上,一个踉跄就要瘫倒在地上。
冷执一把把我捞了起来。
“掌柜的,准备一间厢房,给马儿喂上等的草料”
“好咧客官”“阿飞,立刻备好上等的厢房”掌柜的里吆喝,“哟,这公子没事吧?”
“没事,赶了一天的路,累的”
“现在的公子哥,怎的这样娇弱,也是,朝廷这些年重文轻武,大多数公子学文不爱习武,如今身子娇弱了,幸得还有一些血气方刚的男儿,这回算是派上用场了,这仗也不知打到什么时候,现在木城的百姓都在担忧,一旦燕城失守,下一个就是沙城,沙城下来就到了木城,木城不像燕城,木城之所以叫木城,就是靠以木头为生,一旦敌军一把火烧掉木城的命根子,那木城就毁于一旦了”掌柜的叹气道。
“燕城不会失守的,你要相信三皇子和古将军能退敌军”我虽眯着眼装晕,我若不眯眼,冷执这样抱着一男的,在掌柜眼里成何体统,可是听到这掌柜如此担忧,我忍不住抬起头宽慰他。
“放我下来”我从从冷执身上滑下来。
“客官,上等厢房已经准备好了,请上楼歇息”被换作啊飞的小二这时候跑下来说到。
我扯了扯冷执的衣襟示意他应该开两间厢房。
他一揽把我揽上了楼梯“公子睡床铺,我睡梁上就好”
我从前怎么没未发现冷执如此霸道,我竟然毫无办法招架。
才第一天,我就已经疲惫不堪了,吃过了晚饭,我倒头就睡着了,完全听不到冷执活动的声音。
冷执倒不觉得累,今日的他感到满足,他留在她身边,不仅是为了报恩,更是为了找到活下去的借口,如果不是如此,他也许根本活不下去。
今日,他是如此地靠近她,他闻到她身上一种类似新生婴儿的淡淡的体香,一种闻起来让他感到平静的味道。
她今日定累极了,他知道她睡着了好几回,他有在刻意地放慢马步,让她睡安稳一些。可是她现在倒头就睡着了,毫无防备地睡着了,他靠近也没有发觉,他第一次这么认真端详她,她的脸是如此稚嫩,行事作风却已经如此老练谨慎。
他以为,在那个女人将那一剑刺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她却在冥冥之中救了他,她从不多问多说,却给了他生的希望,她希望他活着,那他就活着吧。
他从未想过要抢走她,他只是心甘情愿地在她身边,在她身上汲取一些温度和力量,她身上有一种气息,至于是什么,他也说不清,可能就是从她为他疗伤,喂他饭食的时候一点一点地渗透到他身体里的,他依恋她,迷恋她,他知道他这一生都会追寻着她。
我睡得可沉,醒来仍旧感到腰酸胀痛的,马儿实在太颠簸了。夜里冷执还宿在硬邦邦的木头上,如何受得了。
我找掌柜的要了几块轻巧的小木头和一些猪皮胶,木城盛产木材,掌柜的客栈里堆着各种各样的木材,轻而易举地便找到了。
“冷执,你坐着”我把他按在椅子上,强行脱下他的靴子。
“夫人,你要做什么”
“别动,我给你的鞋子安个小木块,这样你骑马就不会那么累了”
“夫人,冷执并不觉得累”
“别动,我很快便弄好”
我在冷执靴子的底部足跟处粘了一块木头,他骑马的时候可以勾住马鞍,腿脚便不会那么累,我听说,高跟鞋最先就是用来骑马的,这回让冷执试一下高跟鞋的感觉。
“你试一下”
“夫人,这······”他忸怩着不肯穿上,看着我手上的靴履皱起眉头。
我觉得这也不算太丑,我帮他把鞋套上去,他总是拿我毫无办法。
“站起来看看”
冷执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
“嗯,挺拔了不少”我嬉笑他。
“我们走吧”
“我在楼下等候夫人”
他却连走都不愿意走,直接从窗户飞了出去。
等我下去再看他,刚才安在他鞋履上的小木块,早已不翼而飞了。
往前走便是沙城,越往前走越感到荒芜,眼前除了稀稀疏疏的几棵低矮草树,便全是荒凉的沙漠尘土,一连几日,都是如此景象,我们已极度缺水,除了渴,最令人感到窒息的是那望不到尽头的荒漠,也不知道走出这片土地还要多久。
此刻我已口干舌燥,意识混沌。
“冷执,我不行了,还有水吗”
“还有最后一点”他递给我水壶,他今天可是一口水也没喝,他的嘴唇都已干裂。
“这路还有多远”我问他。
“快了,再坚持一会儿”
“你来过这吗?”
“不记得了”
“那你怎知快了”我白了他一眼。
“再往前走走”
“也只能往前走,不然天就要黑了,干粮也没有了,我们得尽快找到客栈”我自己爬上了马儿。
“那是什么东西”我才坐稳,发现不远处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只见那团黑影在慢慢移动着,看着像一只鸡,又像是一只鸟,因为离得远,看不清是什么,它不时在地上叼啄着。
冷执上了马,只看了一眼,他便朝那动物飞去。
“冷执你小心”还未知道是什么物种,冷执就冒然前去,万一是毒物,可就危险了。
冷执还未靠近,那动物便发现了冷执,飞奔起来,速度极其之快,冷执轻功了得,竟也得用尽全力追捕,那是鸵鸟,我猛然想起来,那是一种体形巨大,不会飞但奔跑得极快的鸟,是世界上发现的体型最大的鸟类,它长得比人还高,有着有黑白色的羽毛,脖子长而无毛,翼短小,腿长,它奔跑速度最快达可以达到每秒20米,以人类的速度,根本不可能追得上它。
此时只剩半轮落日,沙城的一半已经沉睡下去了,另一半还霞光耀人,冷执便在这半明半暗的辽阔的荒漠上,追捕着那庞然大物,冷执捡起地上的枯枝,击中了它,只那么一刹那,他便抓住了它的羽翼,向我奔来。
眼前的一幕让我感到震撼,冷执,已然不是人类。
“我们有食物了”他拖着比他还要庞大的鸟,向我扬了扬他手中的战利品。
我们捡了一些枯枝杂草,生了火,烤起了鸵鸟,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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